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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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
制线的实施意见(
2020
)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
同志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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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
实三条控
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
空间规
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精神,科学有序划定落实我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
田、
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
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
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结合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和落地,协调
解决矛盾冲突,纳入全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一
张底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
行严格管控。通过加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将三条
控制线作为我省调整经济结构
、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引导形成科学
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
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二、分级划定,确保精准落地
(一)严格按照要求在各级国土空
间规划中划定三条控制线。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
护红线,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
基本农田,按照集约适度和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
边界,并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和管理要求,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实现三条控制线的科
学有序划定和精准落地。
(二)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统筹三条控制线。在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
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评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
整改等工作,确定省域三条控制线的总体格局和重点区域,明确全省三条控制线的面积和规
模,提出三条控制线的管控范围和各市、县(市、区)划定任务、管控要求,明确三条控制
线边界矛盾协调解决的规则。
(三)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
划定三条控制线。在设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
实传导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划定
任务,划定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在县(市、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