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下册数学各单元知识点整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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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年
级
下
册
数
学
各
< br>单
元
知
识
点
整
理
姓名
★数学考试应注意:
1
、用手指着认真读题至少两遍。
<
/p>
2
、遇到不会的题不要停留太长时间,可在题目的前面做记号。<
/p>
(如:
“?”
)
3
、画图、连线时必须用尺子。
p>
4
、检查时,要注意是否有漏写、少写的情况。
第一单元:四则运算
1
、加、减的意义和各部分间的关系
(
1
)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
叫做加法。
(
2
)已知两个数的积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减法。
(
3
)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
< br>
(
4
)加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和
=
加数+
加数
加数
=
和-另一个加数
(
5<
/p>
)减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差
=
被减数-减数
减数
=
被减数-差
被减数
=
减数+差
2
、乘、除法的意义和各部分间的关系
(
1
)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
,叫做乘法。
(
2
< br>)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
3
)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
(
4
)乘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
积
=
因数
×因数
因数
=
积÷另一个因数
(
5
)除法各部分间的关系:
商
=
被除数÷除数
除数
=
被除数×商
p>
被除数
=
商×除数
(
6
)有余数的除法,被除数
=
商×除数
+
余数
p>
3
、加法、减法、乘法、除法统称为四则
运算。
4
、四则混和运算的顺序
(
1
)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如果只有加、减法,
或者只有乘、除法,都要按(从左往
右)的顺序计算;
(
2
)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如果既有乘、除
法,又有加、减法,要先算(乘、除法)
,
后算(加、减法)<
/p>
;
(
3
)在有括号的算式里,要先算括号里面的,后算括号外面的,括号里面的算式计算
顺序遵循以上的计算顺序。
4
、有关
0
的计算
①一个数和
0
相加,结果还得原数:
< br> a + 0 = a 0 + a = a
②一个数减去
0
,结果还得这个数:
a
-
0 = a
③一个数减去它本身,结果得零:
a
-
a = 0
④一个数和
0
相乘,结果得
0
:<
/p>
a × 0 = 0
0 × a = 0
⑤
0
除以一个非
0
的数,结果
得
0
:
0
÷ a = 0
⑥
0
不能做除数:
a÷0 =
(无意义)
第二单元:观察物体(二)
1
、从不同位置观察同一个物体,所看到的图形有可能一样,也有可能不一样。
< br>
2
、从同一个位置观察不同的物体,所看到的图形有可
能一样,也有可能不一样。
3
、从不
同的位置观察,才能更全面地认识一个物体。
第三单元:运算定律
1
、加法运算定律:
①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p>
字母表示:
a
+
b
=
b
+
a <
/p>
②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字母表示:
(a
+<
/p>
b)
+
c
=<
/p>
a
+
(b
+
p>
c)
◆加法的这两个定律往往结合起来一起使用。如:
165
+
93
+
35
=
93
+(
165
+
35
)
p>
2
、连减的性质: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数
,等于减去这两个数的和。
字母表示:
a
-
b
-
c
=
a
-
(b<
/p>
+
c)
3
、乘法运算定律:
①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
p>
字母表示:
a
×
b
=
b
×
a <
/p>
②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不变。
字母表示:
(a
×<
/p>
b)
×
c
=<
/p>
a
×
(b
×
p>
c)
◆乘法的这两个定律往往结合起来一起使用。如:
125
×
78
×
8=78
×(
125
×
8
)
③乘法
分配律: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可以先把这两个数分别与这个数相乘,再
把积相加。
字母表示:
(a
+
b)
×
c
=
a
×
c
+
b
×
c
4
、连除的性质:一个数连续除以两个数,等于除以这两个数的积。
字母表示:
a
÷
< br>b
÷
c
=
a
÷
(b
×
c)
(
5
)特殊情况:
256
—
58+44
250
÷
8
×
4
=256+44
—
58
=250
×
4
÷
8
=300
—
58
=1000
÷
8
=242
=125
第四单元:小数的意义和性质
1
、在进行测量和计算时,往往不能正好得到整数的结果,这时常用(小数)来表示
。
分母是
10
、
100
、1000……的分数可以用(小数)来表示;
p>
分母是
10
的分
数可以写成(一位)小数,分母是
100
的分数可以写成(两位
)小
数,分母是
1000
的分数可以写
成(三位)小数……
所以,一位小数表示(十分)之几,两位
小数表示(百分)之几,三位小数表示(千
分)之几……
p>
2
、小数点前面的数叫小数的(整数)部分,小数点后面的数叫小数
的(小数)部分。
3
、小数点后面第
一位是(十分)位,十分位的计数单位是十分之一,又可以写作;小
数点后面第二位是(
百)分位,百分位的计数单位是百分之一,又可以写作;小数点
后面第三位是(千)分位
,千分位的计数单位是千分之一,又可以写作……
如:
,
十分位上的
3
,<
/p>
表示
3
个
(十分
之一)
;
百分位上的
7
,
表示
7
个
< br>(百分之一)
;
千分位上的
5<
/p>
,表示
5
个(千分之一)
。
4
、小数每相邻两个计数
单位间的进率都是
10
。
(
10
个千分之一是
1
个百
分之一,
10
个百分之一是
1
个十分之一,
10
个十分之一是整数
1
,
或
10
个是
1
个
,10
个是
1
个
,
10
个是整数
1……)
5
、读小数时,整数部分按照整数的读法去读,小数点读作“点
”,小数部分要依次读
出每一个数字。如:
,读作:三十一点零
三一
6
、写小数时,整数部分按照整
数的写法来写,小数点写在个位的右下角,小数部分要
依次写出每一个数位上的数字。如
:一百二十点零零九八,写作:
7
、
在小数的末尾添上“0”或去掉“0”,小数的大小不变,这叫小数的性质。
如:= = = =……
= = ==……
8
、小数大小的比较:
先比较整数部分,整数部分大,那个小数就大;整数部分相同,就比较小数部分,十
< br>分位相同,就比较百分位,百分位也相同,就比较千分位……以此类推,直到比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