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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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4
年修订)》
测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14
年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2
014
年修订)
>
(以下简称
<
标准
>
)测试和上报
工作的通知》(教体
艺厅函【
2014
】
30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院《标准》测试工作,经研究
p>
决定,现将我院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
我院三年高职一、二年级全体学生。
二、数据采集时间安排
1
.
我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采集时间为:
9
p>
月
22
日至
9
p>
月
26
日
;
2
.各班级具体数据采集时间见附件
1
。
三、数据采集地点
体育馆(仰卧起坐
),田径场主席台前(身高、体重、肺活量、坐
位体前屈),体育馆北(立定跳远),田
径场北(引体向上),田径场
跑道(
50
米
/800
米
/1000
米)。
四、学生测试注意事项
1
.
学生需穿着运动服与运动鞋参加测试,
并于测试
前做好热身准备
活动。
2
.测试前须熟悉测试方法,以免影响测试成绩。
3
.测试时,学生由体育委员(或班长)组织,按学号排队,主动向
工作人员报学号。
4
.测试过程中须做到:
(
1
)自觉遵守测试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
2
)测试
态度认真,注意安全,发挥最大潜能,测出最好成绩;
(
p>
3
)爱护测试仪器,如个别项目需要,则脱鞋进行测试;
4
(
4
)确认所有项目测试完毕后立即离开测试地点,
确保秩序正常。
5
.各班同学要及时
了解测试时间、地点,以免漏测。如因学生个人
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试,应
及时向公共体育部履行请假手
续,并于
9
月
29
日下午
4
:
30
准时到测试场地进行补测。如因天气等原
因无法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试,则体育部另行通知。
6
.因病或残疾无法参加《标准》测试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
<
国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申请表》(
见附件
2
)
,开具医疗单位证明后向学
校提出申请,经公共体育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
/p>
五、我院学生体质测试有关规定
p>
1
.学期早锻炼全勤且无违纪记录者,《标准》成绩加
5
分;
2
.《标准》成绩等于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体育成绩基础分;
3
.
《标准》成绩是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的必要条件之
一,具体
要求如下,一等奖:《标准》成绩≥
80
分;二等奖:《标准》成绩≥
75
分;三等奖:《标
准》成绩≥
70
分。
六、有关要求
1
.
请各系老师及时通知学生测试工作的相关事宜,
并做好学
生动员
工作。
2
.请各系老师通知因病或残疾无法参加《标准》测试的同学于
9
月
19
日前
将相关申请交至公共体
育部。
3
.请各系老师通知参加测试
班级体育委员于
9
月
19
日中午
12
:
30
到教学南楼
307
参加体质测试会议。
学生《标准》测试成绩将于
10
月
31
日前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教育部评出成绩后将在校内公布。
< br>如有疑问,请询
85395029
(公共体育部)。
p>
院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
年
9
月
1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