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绝世美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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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8日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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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8日发(作者:大人国小人国)



校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


近些年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原本安静宁和的校园这块 净土上,


现在也


接二连三地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因此校园安全已 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


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


念淡薄,自控能力差,是非不分,从而引发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青少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正处于发育阶段,


他们的世界观、


人生观尚未完


全形成,


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因素的影响。


因此,


校园安全 并不是哪一个学


校领导或少数教师的管理能够简单的完成的,


必 须要依靠学校、


家庭和社会等多


方面的力量,

< br>大家共同努力,


为我们的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给他们一


个和谐、舒适、快乐的校园。下面用具体案例来分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在制


止校园暴力事件,防止学生伤害事故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一、具体案例:



2011

< p>


9


月某日,在某校的大门口外

< br>50


米拐角处,高二某班詹某同学伙同


本班


5


名同学对高一某班李某进行群殴,


致使李某门牙脱 落


2


颗,


身体多处受伤


住院。


后经学校政教处调查,


两位同学的矛盾源于当天 中午在学校食堂打饭时其


中李某同学插队,


詹某同学上前制止,


李某同学不听劝告,


两人在食堂内发生了


口角。詹某回到班上以后,将事情告诉班上的其他几位男生,大家商议之后,决


定在下 午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李某同学,


好好教训他一顿。


因此导 致詹某等


五位学生群殴李某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


事后学校邀请 詹某、


李某及另外五位参


与打架的学生家长到校,


经过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詹某应负主要责任,


承 担


50%


的医药费,其他五位学生负次要责任,共同承担


50%


的医药费。参与打架的


学生经过学校和 家长的教育,


都表示承认错误,


学校根据当事学生的责任大小和


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案例分析:



1




1


、从学 生自身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詹某李某等学生在 校属于经常违纪违规的学生,他们缺乏自我安全防范意


识,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校园暴 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正处


于心理上、生理上的发育阶段,对挫折的承 受能力低,情绪情感不稳定,很容易


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他们又常常以自我为中心 ,从不能考虑他人的需要。


同时,


每个成员个体的身份意识被团 体成员的身份意识弱化,


心理健康教育缺位,


来自同伴或团体的 压力往往也就成为了青少年陷入暴力等不良行为的重要因素。



2


、从家庭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 p>
詹某父母离异,


跟着父亲生活,


父亲忙于生计对孩 子疏于管教。


且在其家中


长期存在家庭暴力,幼小的心灵很早就 蒙上阴影。詹某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其


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承受挫折和打击,遇事好 冲动、走极端,喜欢用暴力来解


决问题。


李某则是家中的独生子,


家庭经济条件优越,


其父母过分溺 爱孩子,


使他从


小娇生惯养。家长对他缺乏责任、义务和爱心等 方面的教育,导致他是非不分,


以自我为中心,性格上自私、冷酷。


3


、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成绩唯一论”



“唯分数论”



依然主导着学校的教学目标。由于青少年学


生的性格,能力及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


上否定了人的本性,


应试教育使得这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 被


人歧视。如此案例的詹某、李某两位同学成绩都不尽人意、厌学、不求上进,所


以他们上课不听讲、不做作业,甚至打架、寻衅滋事,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4


、从社会和谐程度来看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些社会歪风邪气充斥着校园,


暴力、< /p>


色情文化催生了校园暴力。


当前一些


中小 学周边环境依然十分恶劣,


一些网吧、


游戏厅、


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


2




的场所,


无视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开 放,


严重损害了教学和谐环境。


虽然我国有

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


色情文化,


但实际 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


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 年可以很方


便地接触到暴力、色情场面。



三、预防与措施:



首先,面对具有暴 力行为的青少年,除了教育、批评、惩罚外,更应该仔细


调查他们为何会产生暴力行为的 原因。


识别暴力的产生的因素,


如是否有学习困


难,


是否有家庭暴力等,


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和改善有 暴力倾向的青少年的外在


不利环境及内在的“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

< p>
从而彻底改变其不良的行为


模式。



其次,


如果学校一味地强调文化课成绩,


而不注重提 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便有教育成果也是残缺的。


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


应在中小学开


设法制教育课程,


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制教育活动,


聘请法制老 师以具体的校园


暴力案件说法,


将其贯穿到教学当中,


而不应单纯地以文化课的成绩作为对孩子


的唯一评价标准。



第三,


在许多中小学校还没有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 ,


国家应考虑在中小学开


设心理辅导课程并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 教师。


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


都应该


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


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过激事件发


生。



第四,


必须强 化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 /p>


母或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对未成年人不得放 任不管。


这就


是说,


父母对孩子的监护 、


教育责任是法定的,


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


的作用。因此,对不尽监管责任的父母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 p>
第五,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合作,为处于动荡不安的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提


供一个更平等,更关爱,更人性化的成长空间。预防校园暴力,必须尽快遏止通


3




过网吧传播的暴力、


色情文化对学生的影响,


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


为青 少年成


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延伸与思考:



校园暴力是由个体 或群体实施的一种侵犯性行为,


是一种基于恶意或是故意


的有目 的行为,


目的是让受害者产生心理上的恐惧、


痛苦或身体受到伤 害的行为。


所以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教会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


为。



就上述案例,

< br>从处理的结果上我们得出结论是:


当我们的学生面对同伴恶意

挑衅性的行为,


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或者家长,


让他们来充当


“中间


人”


,化解学生之 间的矛盾;而起反作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或者消极承


受伤害。

< br>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


因此,

< br>学校领


导和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

在教师个人和学校组织力


量有限时,


我们甚至可以借助于司 法机关、


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


事故做出有效的处 理。





【 案例


44



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 /p>



【事故经过】



11



9


日,黑龙江某中学发生一起 校园暴力事件,学校保安夏某打了


14



学生刘某之后,刘某又找来外校学生将夏某打了。



据刘某母 亲讲,当晚,她得知儿子惹事后,便把刘某抓了回来。刘某跟母亲


说,

< br>当时他的同学被班主任老师留下,


他去给那同学送东西时,


无缘无故被在场


的学校保安夏某踢了一脚。


他骂了夏某,


夏将其拽进洗手间殴打,


并把他往墙上


4




撞。刘某夺路而逃,在楼梯口处, 夏某追上来又是一脚,恰巧被学校有关负责人


看见制止。事后,刘某找来伙伴把夏某打了 一顿。



被打后,刘某左耳疼痛,经诊断为耳膜穿孔,穿孔边缘 有血迹附着。当晚被


打后,夏某去派出所报案,经市公安医院验伤,他的颈椎骨折,已住 院治疗。



【案例分析】


< p>
本案既是一起学校责任事故案,又涉及到学生暴力殴打教职员工的法律问


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相关责任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现分析如下:



一、学校保安夏某殴打学生刘某致伤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学校责任事故,


是指 由于学校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造成


的学生伤害事 故。在中学的保安是学校的职工,负有维护学校秩序和保障学生安


全的职责。

< p>
但其无故


(按照案例描述的说法夏某是无缘无故的将学生刘某给打了,


当然实际情况是否这样,还需要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在此我们就姑且当作保安无


缘无故的动手打了刘某)将学生刘某殴打致耳膜穿孔的伤害后果,显然这种打人


的行为是故意的行为,


而非学校责任事故所讲的由于在校员工的过失或疏忽大意


的行为,而且对于夏某的打人行为也看不出他是在履行什么职责,或执行什么任


务,因此本案不应属于学校责任事故的范围。如果是在夏某在校园里巡逻期间,


发现刘某由于不当行为而上去教育,刘某不听其劝告,继续进行违反学校纪律的


行为,结 果夏某将刘某给打伤了,那么就应该算是学校责任事故,对于这种赔偿


责任就应该由学校 来负担。


当然把这排除于学校责任事故之外并不意味着受害人


就 不能获得赔偿,而只是把这个责任转移到了夏某个人的身上,即如果刘某诉诸


法律要求赔 偿,只能直接要求夏某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 法》第


47


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它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它民事责


任。”


《民法通则》第


106


条第二款 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


财产、人身的,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


规定 ,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夏


5




某无缘无故将刘某给打伤的行为,


夏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夏某将刘

< br>某打成重伤的话,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 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


夏某的行为还算不上是非常的严重,


构不 成犯罪,


最多


只能给他行政处罚的惩罚。



二、对学生刘某纠集同伴又将保安夏某殴伤的行为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有四:其一,主体为自然人一般


主体;其二,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其三,行为人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


四,客观 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另外根据刑法


的规定,行为人实 施犯罪行为时已满


16


周岁时,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


16


周岁


的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 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


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的,应当负刑事 责任。



学生刘某纠集同伙将保安殴打致伤的行为,如果是轻伤 ,因其不具有刑事责


任能力而将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


98< /p>


条的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疾或者


毁人容貌,使人丧失听觉、 视觉或者其他机能的以及其它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


害的。对于本案来说,刘某等人将夏 某打伤致其颈椎骨折,这是否算得上是刑法


上的重伤标准?这需要鉴定机关进行鉴定,< /p>


然后才能确定学生刘某是否应当承担


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重伤标 准,就不应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只要对刘某进行


一定的行政处罚就行了。如果构成重伤 标准,就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他


可以在量刑上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他进行从轻 或减轻处罚。


因为根据刑法第


17


条的 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


是十四周岁的 孩子,符合该条法律的规定。这是对刘某进行处罚的定性,对于刘


某所纠集的同伙的处罚 就有可能不一样,因为如果这些同伙是成年人的话,对他


们定罪就无需要有重伤的标准, 只要他们行为恶劣,情节严重,即使是对夏某造


成轻伤,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规】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p>


106


条第


2


款 :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


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 、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



47


条:

< br>“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 br>损害的,


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它民事


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34


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 br>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br>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死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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