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美镇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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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美镇
2018
年秋
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各村委会、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
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
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南安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8
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
南招考委
(2018]5
号
)
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现就做
好
2018
年秋季我镇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
,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
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
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
简称随迁子女)进入小学就读。
二、招生对象
本镇户籍或暂住在本镇
且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
6
周岁(即
2012
年
8
月
31
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
购房并实际居住在新都城的就读霞美中心小学,
中骏四季康城
就读南昌小学,
慧景城就读霞美第
一小学或温山小学,
福安花园城就读长
福小学或霞美第一小学,
丽景新城就读长福小学或玉田小学,
镇府路小区、
308
线拓改、汽贸城拆迁安置户就读霞美中心小学或霞美第一小学。
(二)
滨江基地外来工子女根据实际居住点
分别到霞美第一小学、
长
福小学、张坑小学、玉田小学、锦堂小
学、杏光小学就近入学;光伏基地
外来工子女根据实际居住点分别到山美小学、
温山小学、
钟育小学就近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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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成辉国际展贸城外来工子女就读温山小学。
(三)
各行政村适龄儿童就读本村小学,
学校已撤并
的行政村按照安
排就学:金山村适龄儿童就读西山小学或杏光小学、玉田小学,埔当村、
沃柄村、梧坑村等三个行政村适龄儿童就读钟育小学或霞美中心小学。
< br>
三、报名时间
霞美中心小学
、霞美第一小学第一批招生对象的报名时间为
8
月
20
日-
21
日,第二批招
生对象的登记报名时间分别为
8
月
23
日-
24
日;
其他小学登记报名时间统一定为
8
月
2
0
日—
8
月
2
1
日。
四、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含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
1
、
8
月
1
日前以村为单位向辖区内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
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以下简称通知书,
该通知
书由所在学校提供,
村委会填写并分发、通知到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
8
月
20
日至
21
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通知书》、
《预防接种
证》、户口簿、居住房产
证或购房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区
域内学校
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p>
2
、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
、在霞美镇镇直
(
含市属
)
机关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另
附正式干部职工单位
“国库支付工资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
字、单位盖章
)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所在单位
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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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4
、
8
月
22
日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
象名单有
异议的可在
8
月
24
< br>日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
公布学位
霞美中心小学、霞美第一小学于
8
月
22
日公布剩余学位,并上报镇
政府备案。
2.
报名材料
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居住的非本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报名
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南安市小学“就
近入
学”
申请表》
、
学生
< br>《预防接种证》
、
户口簿、
暂住
证或居住证
(2017
年
8
月
1
日前办理
)
、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2017
年
8
月
1
日前登
记注册】等证件)。
3.
报名审核
第二批招生对象应在
8
月
23
日
-24
日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现场报名,<
/p>
缴交材料,进行审核登记(符合第二批招生对象)。
4.
公示名单
霞美中心小学、
霞美第一小学公示符合第二批招生对象名单的时间为
< br>8
月
25
日-
< br>27
日。
家长如对第二批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
期间
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5.
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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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美中心小学、
霞美第一小学在招收第二批招生对象时,
如果
登记报
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学位,
由学校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招收
对象,
抽签时间
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镇政府统筹安排到周边
公办小学就读。
(三)其他小学(霞美中心小学、霞美第一小学除外)如果有剩余学<
/p>
位,
经霞美镇人民政府同意,
结合实际,
可以招收本校服务区域以外的适
龄儿童。
五、招生要求
(一)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在确保户籍在本服
务区域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
核清学校学位的余额,
按照
“五
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
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
生结果。
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
招生,
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
“借读费”
、
“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二)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
上述规
定招生对象与扩招对象以外的学生,
严格按照
《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
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
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
读学生。<
/p>
招收的新生,
分别报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
< br>中心小学批准并
取得统一编发的学籍辅号后方可招收,
违
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并取消入学资格。
(三)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
,
严格审核有关材
料,
严禁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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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
/p>
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在招收
扩招对象电脑派位时,应邀请有关领导和家长代表参加,实行公开派位,
以保证派位的公开、公正、合理。
(四)
增强法制观念、
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
认真做好群
众的来信来
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
p>
予办理,
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
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
出现的矛盾问题。
严禁推诿和上交
矛盾,
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维护社会稳
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适龄儿童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
实,
做如下
处理:
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
对
象,
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一律取
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③扩招对象一律取消扩招入学资格。
(六)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村、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
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
根据不同残疾程度,
送
特殊教育学校、
随班就读
基地校、
普通
班随班就读。
残疾儿童到服务区域内小学随班就读,
学校不
p>
得歧视或拒收。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要提供鉴别
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
96%
< br>以上。
附件:
1.
霞美镇
2018
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计划
2.
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3.
南安市霞美镇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4.
霞美
2018
< br>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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