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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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1日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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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发(作者:lonely)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


—


2011


1


总



则



1


.


0


.


1


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建筑安全、适用、 经济、绿色、美


观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


(


含非完全小学


)


的新建、


改建和扩建 项目的规划和


工程设计。



1


.


0


.


3


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


满足教学功能要求;



2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


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



4


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 发展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


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 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1


.


0


.


4


中 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


.


0


.


1


完全小学


elementary school



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共有


6


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 br>2


.


0


.


2


非完全小学


lower elementary school



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的场所,设< /p>


1


年级~


4


年级 ,属义务教育。



2


.


0


.


3


初级中学


junior secondary school



对青、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


3


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


.


0


.

4


高级中学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对青年实施高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


3


个年级。



2


.


0


.


5


完全中学


secondary school



对青、少年实施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


6


个年级,含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育的学校。其中,

< br>1


年级~


3


年级属义务教育。< /p>



2


.


0


.


6


九年制学校


9-year school



对儿童、青少年连续实施初等教 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


9


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


6


个年级,初级中学


3


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


.


0


.


7


中小学校


school


< p>
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


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



2


.


0


.


8


安全设计


safety design



安全设计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安全保障、


自然与人为灾害侵袭下的防御备灾条件、


救援疏散时师

< br>生的避难条件等。



2


.


0


.


9


本质安全


intrinsic safety


本质安全是从内在赋予系统安全的属性,


由于去除各种早期危险及潜在隐患,


从而能保证系统


与设施可靠运行。


< /p>


2


.


0


.


10


避难疏散场所


disaster shelter for evacuation



用作发生意外灾害时受灾人员疏散的场地和建筑。


< p>
2


.


0


.


11


学校可比总用地


comparable floor area for school



校园中除环形跑道外的用地,与学生总人数成比例增减。



2


.


0


.


12


学校可比容积率


comparable floor area ratio for school



校园中各类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学校可比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2


.


0


.


13


风雨操场


sports ground with roof



有顶盖的体育场地,包括 有顶无围护墙的场地和有顶有围护墙的场馆。



3


基本规定



3


.


0


.


1


各类中小学校建设应确定班额人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完全小学应为每班


45

< p>
人,非完全小学应为每班


30


人;







2


完全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 学应为每班


50


人;







3


九年制学校中


1

< br>年级~


6


年级应与完全小学相同,


7


年级~


9


年级应与初级中学相同。



3


.


0


.


2


中小学校建设应为学生身心健康发育和学习创造良好环境。


< /p>


3


.


0


.


3


接受残疾生源的中小学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现 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


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50


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3


.


0


.


4 < /p>


校园内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及供热等基础设施应与中小学校主体建筑同步建设,并宜先行 施工。



3


.


0


.


5


中小学校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 校园安全的规定,并应与校园应急策略相结合。安全设计应包括校


园内防火、防灾、安防 设施、通行安全、餐饮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设计。



3


.


0


.


6 < /p>


由当地政府确定为避难疏散场所的学校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3


.


0

.


7


多个学校校址集中或组成学区时,各校宜合建可共用 的建筑和场地。分设多个校址的学校可依教


学及其他条件的需要,分散设置或在适中的校 园内集中建设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



3


.


0


.


8


中小学校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宜按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3


.


0


.


9


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设施及建筑。


< /p>


3


.


0


.


10


中小学校设计应与当地气候、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技术的发 展水平、民族习俗及传统相适应。



3


.


0


.


11


环境设计、建筑的造型及装饰设计应朴素、安全、实用。





4


场地和总平面




4


.


1


场



地



4


.


1


.


1


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 较高的宜建地段。校内应有


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基础市政设施的条件。



4


.


1. 2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 /p>


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4


.


1


.


3


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 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4


.


1


.


4

< p>
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


500m


,城镇初级 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


1000m


。


< /p>


4


.


1


.


5


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学 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


周边交通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 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4


.


1


.


6


学校 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 /p>


的有关规定。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 不应小于


300m


,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


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


80m


。当距离不足时, 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4


.


1


.


7


学校周界外


25m


范围内已有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


有关规定的限值。



4


.


1


.


8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


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4


.


2


用



地



4


.


2


.


1


中小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 停车场用地。有条件时宜预


留发展用地。


4


.


2


.


2


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合理布局,合理确定容积率,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节约用地。



4


.


2


.


3


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提高土地利用 率,宜以学校可比容积率判断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


.


2


.


4


中小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用房等全部建筑的用地;有住宿生学校的建筑 用


地应包括宿舍的用地;建筑用地应计算至台阶、坡道及散水外缘;






2


自行车库及机动车停车库用地;







3


设备与设施用房的用地。



4


.


2


.


5

< p>
中小学校的体育用地应包括体操项目及武术项目用地、田径项目用地、球类用地和场地间的专用


甬路等。设


400m


环形跑道时,宜设


8


条直跑道。



4


.


2


.


6 < /p>


中小学校的绿化用地宜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 园。







1


中小学校应设置集中绿地。集 中绿地的宽度不应小于


8m


。







2


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种植园、小动物饲养园的用地 应按各自的外缘围合的面积计算。







3


各种绿地内的步行甬路应计入绿化用地。







4


铺栽植被达标的绿地停车场用地应计入绿化用地。







5


未铺栽植被或铺栽植被不达标的体育场地不宜计入绿化用地。







6


绿地的日照及种植环境宜结合教学、植物多样化等要求综合 布置。



4


.


2


.


7


中小学校校园内的道路及广场 、停车场用地应包括消防车道、机动车道、步行道、无顶盖且无植


被或植被不达标的广场 及地上停车场。用地面积计量范围应界定至路面或广场、停车场的外缘。校门外的


缓冲场 地在学校用地红线以内的面积应计量为学校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



4


.


3


总



平



面



4


.


3


.


1


中小学校 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网综合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布


置 、体育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及广场、停车场布置等。



4


.


3


.


2 < /p>


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4


.


3


.


3


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 /p>


2h


。



4


.


3


.


4


中小学校至少应有


1


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 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



4


.


3


.


5


中小 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效组织校


园气流,实现低能耗通风换气。



4


.


3


.


6


中小学校体育用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运动场地应平整,在其周边的同一高程上应有相应的安 全防护空间。







2


室 外田径场及足球、


篮球、


排球等各种球类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 置。


长轴南偏东宜小于


20°,


南偏西 宜小于


10°。







3


相邻布置的各体育场地间应预留安全分隔设施的安装条件。







4


中小学校设置的室外田径场、足球场应进行排水设计。室外 体育场地应排水通畅。







5


中 小学校体育场地应采用满足主要运动项目对地面要求的材料及构造做法。







6


气候适宜地区的中小学校宜在体育场地周边的适当位置设置 洗手池、洗脚池等附属设施。



4


.< /p>


3


.


7


各类教 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25m


。



4


.

3


.


8


中小学校的广场、操场等 室外场地应设置供水、供电、广播、通信等设施的接口。



4< /p>


.


3


.


9


中小学校应在校园的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


5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5


.


1


一般规定



5


.


1


.


1


中 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

< br>


5


.


1. 2


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包括下列用房:







1


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 室、


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宜设置史地教室;







2


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 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



5


.


1


.


3


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 、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


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 /p>



5


.


1


.


4


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公共 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


置。各专用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 用房成组布置。教研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在其专用教室附近或与其专用教室


成组布置。



5


.


1


.


5


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 置的给水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


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

< p>
10


章的规定。



5


.


1


.


6


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



5


.


1


.


7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及水、暖、气、电、通 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


线宜适应教学空间调整的需求。



5


.


1


.

< p>
8


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


1


.


00m


。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

< p>
1


.


20m


5


.


1. 9


教学用房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教学用房中,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


T 50033


的有关规定,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9


.


2


节的规定;







2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窗玻璃应满足教学要求,不得采用彩色玻璃;







3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 外窗的可开启窗扇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


9


.

1


节及第


10


.

< br>1


节通


风换气的规定;







4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外窗在采光、保温、隔热、散热 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5


.


1


.


10


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可在内外墙设置可开 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


室内楼地面以上


0

< p>
.


10m


~


0

< p>
.


15m


高度处。



5


.


1


.


11


教学用房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窗;







2


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



5


.


1


.


12


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 ,教学用房的地面应设保


温措施。



5


.


1


.


13


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行隔声处理;走道的顶棚宜进行吸声处理。隔声、吸声的要 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


的有关规定。



5


.


1


.


14


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墙面宜设置墙裙,墙裙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


1< /p>


.


20m


;







2


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


1< /p>


.


40m


;







3


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

2


.


10m


。


5


.


1


.


15


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质及构 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学不宜小于

< br>3


.


60m


;

< br>








2)


中学不宜小于


4


.

OOm


;







2


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







3


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学宜为


0

.


80m


~


0

.


90m


;







2)


中学宜为~;







4


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







5


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

< br>0


.


80m


,高度宜为


0


.


20m


。其两端边 缘与黑板两端


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


0

< br>.


40m


。


< br>5


.


1


.


16


主要教学用房应配置的教学基本设备及设施应符合表


5


.


1


.


16< /p>


的规定。







5


.


1


.


17


安装视听教学设备的教室应设置转暗设施。




5


.


2


普通教室



5


.


2


.


1


普通教室内单人课桌的平面尺寸应为×。




5


.


2


.


2


普通教室内的课桌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课桌椅的排距不宜小于

< br>0


.


90m


,独立的非完全小学 可为


0


.


85m


;







2


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 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


.


20m


;







3


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学不宜大于


8


.


OOm


;







2)


中学不宜大于


9


.


OOm


;







4


教室最后排座椅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课桌后沿 至后墙面或固定家具的净距不应


小于


1


.


10m


;







5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内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0

< br>.


60m


,独立的非完全小学可为


0


.


55m


;







6


沿墙布置的课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的净 距不宜小于


0


.


15m


;







7


前 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



5


.


2. 3


普通教室内应为每个学生设置一个专用的小型储物柜。



5


.


3


科学教室、实验室



5


.


3


.


1


科学教室和实验室均应附设仪器室、实验员室、准备室。



5


.


3


.


2


科学教室和实验室的桌椅类型和排列布置应根据实验内容及教学模式 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实 验桌平面尺寸应符合表


5


.


3


.


2


的规定;








2


实验桌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人单侧操作时,两实验桌长边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0


.


60m


;四人双侧操作时,两实验桌长< /p>


边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1


.


30m


;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两实验桌长边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 p>
1


.


50m


;

< p>






2)


最前排实验桌的前沿与前方 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


.


50m< /p>


;







3)


最后排实验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


11


.


OOm


;







4)


最后排座椅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实验桌后沿至后墙面或固定家具的净距 不应小


于


1


.


20m


;







5)


双人单侧操作时,中间纵向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0


.

< p>
70m


;四人或多于四人双向操作时,中间


纵向走 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0


.


90m


;







6)


沿墙布置的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间宜留出疏散走道,净宽不宜小于


0


.


60m


;另一侧有纵向走道的实 验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间可不留走道,但净距不宜小


于


0


.


15m


;







7)


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的 最小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



Ⅰ



科学教室



5


.


3


.


3


除符合本规范第


5

.


3


.


1


条规定外,科学教室并宜在附近附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风方向附设


种植园及小动物饲 养园。



5


.


3


.


4


冬季获得直射阳光的科学教室 应在阳光直射的位置设置摆放盆栽植物的设施。



5

< p>
.


3


.


5


科学教室内实验桌椅的布置可采用双人单侧的实验桌平行于黑板布置,或采用多人双侧实验桌成


组布置。



5


.


3


.


6


科学教室内应设置密闭地漏。



Ⅱ



化学实验室



5


.


3


.


7


化学实验室宜设在建筑物首层。除符合本规范第


5


.

< p>
3


.


1


条规定外,化学实 验室并应附设药品室。


化学实验室、化学药品室的朝向不宜朝西或西南。



5


.


3

.


8


每一化学实验桌的端部应设洗涤池;岛式实验桌可在 桌面中间设通长洗涤槽。每一间化学实验室


内应至少设置一个急救冲洗水嘴,急救冲洗水 嘴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


0


.


01MPa


。



5


.


3


.


9


化学实验 室的外墙至少应设置


2


个机械排风扇,排风扇下沿应在距楼地面 以上


0


.


10m


~


0


.


15m


高


度处。在排风扇的室内一侧应设置保护罩,采暖地区应为保温的保护罩。在排风扇的 室外一侧应设置挡风


罩。实验桌应有通风排气装置,排风口宜设在桌面以上。药品室的药 品柜内应设通风装置。



5


.


3


.


10


化学实验室 、药品室、准备室宜采用易冲洗、耐酸碱、耐腐蚀的楼地面做法,并装设密闭地漏。



Ⅲ



物理实验室



5


.


3


.


11


当学校配置


2


个及以上物理实验室时,其中

< br>1


个应为力学实验室。光学、热学、声学、电学等实


验可 共用同一实验室,并应配置各实验所需的设备和设施。



5


.


3


.


12


力学实验室需设置气垫导轨实验桌,在实验桌一端应设置气泵电源插座;另一端与相邻桌椅、 墙


壁或橱柜的间距不应小于


0


.


90m


。



5


.


3


.


13


光学实验室的门窗宜设遮光措施。内墙面宜采用深色。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特色教学需要


时可附设暗室。



5

< br>.


3


.


14


热学实验室应在每一实验桌旁设置给水排水装置,并设置热源。



5.


3


.


15


电 学实验室应在每一个实验桌上设置一组包括不同电压的电源插座,


插座上每一电源宜设分 开关,


电源的总控制开关应设在教师演示桌处。



5


.


3


.

< br>16


物理实验员室宜具有设置钳台等小型机修装备的条件。



Ⅳ



生物实验室



5


.


3


.


17


除符合本规范第


5


.


3


.


1


条规定外,生物实验室还应附设药品室、标本陈 列室、标本储藏室,宜


附设模型室,并宜在附近附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风方向附设种 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标本陈列室与标


本储藏室宜合并设置,实验员室、仪器室、模型室 可合并设置。



5


.

< br>3


.


18


当学校有

< p>
2


个生物实验室时,生物显微镜观察实验室和解剖实验室宜分别设置。



5


.


3


.


19


冬季获得直射阳光的生物实验室应在阳 光直射的位置设置摆放盆栽植物的设施。



5

< br>.


3


.


20

< br>生物显微镜观察实验室内的实验桌旁宜设置显微镜储藏柜。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设施。



5


.


3

.


21


生物解剖实验室的给水排水设施可集中设置,也可 在每个实验桌旁分别设置。



5


.


3


.


22


生物标 本陈列室和标本储藏室应采取通风、降温、隔热、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其采光窗应


避免直射阳光。



5


.


3


.


23


植物培养室宜独立 设置,也可以建在平屋顶上或其他能充分得到日照的地方。种植园的肥料及小


动物饲养园 的粪便均不得污染水源和周边环境。





Ⅴ



综合实验室



5


.


3


.


24


当中学设有跨学科的综合研习课时,宜配置综合实验室。综合实验室应附设仪器室、准备室;当


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均在邻近布置时,综合实验室可不设仪器室、准备室。



5


.


3


.


25


综合实验室内宜沿侧墙及后墙设置固定实验桌,其上装设给水 排水、通风、热源、电源插座及网


络接口等设施。实验室中部宜设


1OOm2


开敞空间。



Ⅵ



演示实验室



5


.


3


.


26


演示实验室宜按容纳


1


个班或


2


个班设置。



5


.


3


.


27


演示实验室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有书写功能的座椅,每个座椅的最小宽度宜为


0


.


55m


;







2


演示实验室中,桌椅排距不应 小于


0


.


90m


;







3


演示实验室纵向走道宽度不应 小于


0


.


70m


;







4


边演示边实验的阶梯式实验室 中,阶梯的宽度不宜小于


1


.


35m< /p>


;







5


边 演示边实验的阶梯式实验室的纵向走道应有便于仪器药品车通行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0


.


70m


。



5


.


3


.


28


演示实验室宜设计为阶梯教室,设计视点应定位于教师演示实 验台桌面的中心,每排座位宜错位


布置,隔排视线升高值宜为


0


.


12m


。



5


.


3


.


29


演示实验室内最后排座位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疏散走道 宽度不应小于


0


.


60m


,净高不应小


于


2


.


20m


。



5


.


4


史地教室



5


.


4


.


1


史 地教室应附设历史教学资料储藏室、地理教学资料储藏室和陈列室或陈列廊。




5


.


4


.


2


史地教室的课桌椅布置方式宜与普通 教室相同。并宜在课桌旁附设存放小地球仪等教具的小柜。


教室内可设标本展示柜。在地 质灾害多发地区附近的学校,史地教室标本展示柜应与墙体或楼板有可靠的


固定措施。< /p>




5


.


4


.


3


史地教室设置简易天象仪时,宜设置课桌局部照明设施。




5


.


4


.


4


史地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





5


.


5


计算机教室



5


.


5


.


1


计算机教室应附设一间辅助用房供管理员工作及存放资料。




5


.


5


.


2


计算机教室的课桌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人计算机桌平面尺寸不应小于


0


.75m×O.


65m


。前后桌间距离 不应小于


0


.


70m

< br>;







2


学 生计算机桌椅可平行于黑板排列;也可顺侧墙及后墙向黑板成半围合式排列;







3


课桌椅排距不应小于


1

< p>
.


35m


;







4


纵向走道净宽不应小于


0


.


70m


;







5


沿墙布置计算机时,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 物间的净距不宜小于


0


.


15m


。




5

< p>
.


5


.


3


计算机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




5


.


5


.


4


计算机教室宜设通信外网接口,并宜配置空调设施。




5


.


5


.


5


计算机教室的室内装修应采取防潮、 防静电措施,并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


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 当采用地板采暖系统时,楼地面需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材料及构造做法。





5


.


6


语言教室



5


.


6


.


1


语言教室应附设视听教学资料储藏室。




5


.


6


.


2


中小学校设置进行情景对话表演训练 的语言教室时,可采用普通教室的课桌椅,也可采用有书写


功能的座椅。并应设置不小于


20m2


的表演区。




5


.


6


.


3


语言教室宜采用架空地板。不架空时 ,应铺设可敷设电缆槽的地面垫层。





5


.


7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Ⅰ



美术教室



5


.


7


.


1


美术教室应附设教具储藏室,宜设美术作品及学生作品陈列室或 展览廊。




5


.


7


.


2


中学美术教室空间宜满足一个班的学生用画架写生的要求。学生写生时的座椅为画凳时,所占面

< br>积宜为


2


.


15m2

< p>
/生;用画架时所占面积宜为


2


.


50m2


/生。




5


.


7


.


3


美术教室应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当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避免眩光。< /p>




5


.


7


.


4


美术教室应 设置书写白板,宜设存放石膏像等教具的储藏柜。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附近的学校,


教具 储藏柜应与墙体或楼板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5


.


7


.

5


美术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挂镜线宜设高低两组。




5


.


7


.


6


美术教室的墙面及顶棚应为白色。




5


.


7


.


7


当设置现代艺术课教室时,其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



Ⅱ



书法教室



5


.


7


.


8


小学书法教室可兼作美术教室。




5


.


7


.


9


书法教室可附设书画储藏室。




5


.


7


.


10


书法条案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案的平面尺寸宜为


1

< p>
.50m×,可供


2


名学生合用;







2


条案宜平行于黑板布置;条案 排距不应小于


1


.


20m


;







3


纵 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0


.


70m


。




5

< p>
.


7


.


11


书法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挂镜线宜设高低两组。



5


.


8


音乐教室



5


.


8


.


1


音乐教室应附设乐器存放室。




5


.


8


.


2


各类小学的音乐教室中,


应有


1


间能容纳


1


个班的唱游课 ,


每生边唱边舞所占面积不应小于


2


.


40m2


。




5


.


8


.


3


音乐教室讲台上应布置教师用琴的位置。




5


.


8


.


4


中小学校应有


1


间音乐教室能满足合唱课教学的要求,宜在紧接后墙处设置


2


排~


3


排阶梯式合唱


台,每级高度宜为


0


.


20m


,宽度宜为


0


.


60m


。




5


.


8


.


5


音乐教室应设置五线谱黑板。




5


.


8


.


6


音乐教室的门窗应隔声。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





5


.


9


舞蹈教室



5


.


9


.


1


舞 蹈教室宜满足舞蹈艺术课、体操课、技巧课、武术课的教学要求,并可开展形体训练活动。每

个学生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6m2


。




5


.


9


.


2


舞蹈教室应附设更衣室,宜附设卫生间、浴室和器材储藏室。




5


.


9


.


3


舞蹈教室应按男女学生分班上课的需要设置。




5


.


9


.


4


舞蹈教室内应在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 面墙上设通长镜面,镜面含镜座总高度不宜小于


2


.

< p>
10m


,镜


座高度不宜大于


0


.


30m


。镜面两侧的墙上及后墙 上应装设可升降的把杆,镜面上宜装设固定把杆。把杆升


高时的高度应为;把杆与墙间的 净距不应小于


0


.


40m


。




5

< br>.


9


.


5


舞蹈教室宜设置带防护网的吸顶灯。采暖等各种设施应暗装。




5


.


9


.


6


舞蹈教室宜采用木地板。




5


.


9


.


7


当学校有地方或民族舞蹈课时,舞蹈教室设计宜满足其特殊需要。





5


.


10


体育建筑设施



5

.


10


.


1

体育建筑设施包括风雨操场、游泳池或游泳馆。体育建筑设施的位置应邻近室外体育场,并宜便


于向社会开放。



Ⅰ



风雨操场



5


.


10


.


2


风雨操场应附设体育器材室,也可与操场共用一个体育器材室,并宜附设更衣室、卫生间、浴室。


教职工与学生的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应分设。



5


.


10


.


3


当风雨操场无围护墙时,应避免眩光影响。有围护墙的风雨操场外窗无避免眩光的设施时 ,窗台


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宜低于


2


.< /p>


10m


。窗台高度以下的墙面宜为深色。



5


.


10


.< /p>


4


根据运动占用空间的要求,应在风雨操场内预留各项目之间设 置安全分隔的设施。



5


.

< p>
10


.


5


风雨操场内, 运动场地的灯具等应设护罩。悬吊物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有围护墙时,在窗的室


内一侧 应设护网。



5


.

10


.


6


风雨操场的楼、地面构 造应根据主要运动项目的要求确定,不宜采用刚性地面。固定运动器械的


预埋件应暗设。



5


.


10< /p>


.


7


当风雨操场兼作集会场所时,宜进行声学处理。



5


.


10


.


8


风雨操场通风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9


.


1


.


3

< br>条的规定,应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


时,宜设机械通风或空调。< /p>



5


.


10


.


9


体育器材室的门窗及通道应满足搬运体育器材的需要。



5


.


10


.


10


体育器材室的室内应采取防虫、防潮措施。




Ⅱ



游泳池、游泳馆



5

< br>.


10


.


11


中小学校的游泳池、游泳馆均应附设卫生间、更衣室,宜附设浴室。



5


.


10


.

< p>
12


中小学校泳池宜为


8


泳道,泳道长宜为


50m


或


25m< /p>


。



5


.


10


.


13


中小学 校游泳池、游泳馆内不得设置跳水池,且不宜设置深水区。



5


.


10


.


14


中小学校泳池入口处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应小于


2


.


00m


,宽度应与通道相同,< /p>


深度不宜小于


0


.


20m


。



5


.


10


.


15


泳池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及《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


术规程》


CJJ 122


的有关规定。



5


.


11


劳动教室、技术教室



5


.


11


.


1


小学的劳动教室和中学的技术教室应根据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并应设置教学内容所需要的辅助用房、工位装备及水、电、气、热等设施。

< br>



5


.


11


.


2


中小学校内有油烟或气味 发散的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应设置有效的排气设施。




5


.


11


.


3


中小学校内有振动或发出噪声的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应采取减振减噪 、隔振隔噪声措施。




5

< p>
.


11


.


4

< p>
部分劳动课程、技术课程可以利用普通教室或其他专用教室。高中信息技术课可以在计算机教室


进行,但其附属用房宜加大,以配置扫描仪、打印机等相应的设备。





5


.


12


合班教室



5


.


12


.


1


各类小学宜配置能容纳


2


个班的合班教室。当合班教室兼用于唱 游课时,室内不应设置固定课桌


椅,并应附设课桌椅存放空间。兼作唱游课教室的合班教 室应对室内空间进行声学处理。



5


.


12


.


2


各类中学宜配置能容纳一个年级或半个年级的合班教室。



5


.


12


.


3


容纳


3


个班及以 上的合班教室应设计为阶梯教室。



5


.


12


.


4


阶梯教室梯级高度依据视线升高值确定。阶梯教室的设计视点应定位于黑板底边缘的中点处。前

< br>后排座位错位布置时,视线的隔排升高值宜为


0


.


12m


。



5


.


12


.


5


合班教室宜附设


1


间辅助用房,储存常用教学 器材。



5. 12


.


6


合班教室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座位的宽度不应小于


0


.


55m


,小学座位排距不应小于


0


.


85m


,中学座位 排距不应小于


0


.


90m


;







2


教室最前排座椅前沿与前方黑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


.


50m


,


最后排座椅的前沿与前方黑


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8


.


OOm


;







3


纵向、横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


0


.


90m


,当座位区内有贯通的纵向走道时,若设置靠墙纵向< /p>


走道,靠墙走道宽度可小于


0


.


90m


,但不应小于


0


.


60m


;







4


最后排座位之后应设宽度不小于


0


.


60m


的横向疏散走道;







5


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间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



5


.


12


.


7


当合班教 室内设置视听教学器材时,宜在前墙安装推拉黑板和投影屏幕


(


或数字化智能屏幕


)


,并


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当小学教室长度超过


9


.


OOm


,中学教 室长度超过


10


.


OOm


时,宜在顶棚上或墙、柱上加设显


示屏;学生的视线在水平方向上偏离屏幕中 轴线的角度不应大于


45°,垂直方向上的仰角不应大于


30° ;







2


当教室内,自前向后每


6


.


OOm


~


8


.


OOm


设


1


个显示屏时,最后排座位与黑板间的距离不应

大于


24


.


00m


;学生座椅前缘与显示屏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显示屏对角线尺寸的


4

< p>
倍~


5


倍,并不应大于显


示屏对角线尺寸的


10


倍~


11


倍;







3


显示屏宜加设遮光板。



5

< p>
.


12


.


8

< p>
教室内设置视听器材时,宜设置转暗设备,并宜设置座位局部照明设施。



5


.


12


.< /p>


9


合班教室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





.


13


图



书



室



5


.


13


.


1


中小学 校图书室应包括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图书杂志及报刊阅览室、视听阅览室、检录及


借书空间、书库、登录、编目及整修工作室。并可附设会议室和交流空间。




5


.


13< /p>


.


2


图书室应位于学生出入方便、环境安静的区域。




5


.


13< /p>


.


3


图书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教师与学生的阅览室宜分开设置,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表


7


.


1. 1


的规定;







2


中小学校的报刊阅览室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在图书室内的公共交流空间设报刊架, 开架阅


览;







3


视听阅览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 面积应符合本规范表


7


.


1

< p>
.


1


的规定;









2)


视听 阅览室宜附设资料储藏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12


.

< p>
OOm2


;









3)


当视听阅览室兼作计算机教室、 语言教室使用时,阅览桌椅的排列应符合本规范第


5


.


5


节及第


5. 6


节的规定;









4)


视听阅览室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 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当


采用地板采暖系统时,楼地面需采 用与之相适应的构造做法;







4


书库使用面积宜按以下规定计算后确定:









1)


开架 藏书量约为


400


册/


m2

< p>
~


500


册/


m2


;








< /p>


2)


闭架藏书量约为


500


册/


m2


~


600


册/


m2


;









3)


密集 书架藏书量约为


800


册/


m2


~


1200


册/


m2


;







5


书库应采取防火、降温、隔热、通风、防潮、防虫及防鼠的措施;







6


借书空间除设置师生个人借阅空间外,还应设置检录及班 级集体借书的空间。借书空间的使


用面积不宜小于


10


.


OOm2


。



5


.


14


学生活动室



5


.


14


.


1


学生活动室供学生兴趣小组使用。


各小组宜在相关的专用教室中开展活动,

< p>
各活动室仅作为服务、


管理工作和储藏用。



5


.


14. 2

学生活动室的数量及面积宜依据学校的规模、办学特色和建设条件设置。面积应依据活动项目的


特点确定。



5


.


14


.


3


学生活动室 的水、电、气、冷、热源及设备、设施应根据活动内容的需要设置



5


.


15


体质测试室



5


.


15


.


1


体质测试室宜设在风雨操场或医务室附近。并宜设为相通的


2


间。体质测试室宜附设可容纳一个


班的等侯空间。


< p>
5


.


15


.


2


体质测试室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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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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