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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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2020
年
4
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
..
..................................................
...................
3
第二部分
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
.
........................................
4
1.
L
、
G
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p>
.........................
4
2.
G
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
5
3.
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
.
p>
.................................
7
4.
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
p>
...............................
1
0
附件
.........................
..................................................
............
1
1
1.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总体说明
<
/p>
.
............................
.......
1
1
2.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
1
5
2
第一部分
概述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从
2014
年
1
月起已全国联网运行,
各类问题学籍数量已大幅下降,
但仍有少
量剩余问题学籍未得到及时处理。
本流
程帮助为前期培训的学籍系统
关键业务操作说明中问题学籍处理部分(见附件)的补充,
主要针对
现有遗留问题学籍的限期消化处理。
根据后续系统建设
运行情况,
相
关处理功能会有所调整或部分关闭,
届时会另行发布对应的业务操作
说明。
现有问题学籍类型分为:身份证件号重复、身份证件号错误(身
份证件号不
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
更)
、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问题学籍处理方式分为佐证、删除、
变更。
前期问题学籍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L
学籍号当与
G
字头学
籍号身份
证号重复时,
G
学籍号方即使有问题,
L
学籍号一方也不可
佐证;
当双
G
学籍号重复时,
仅允许学籍号与身份证号相
同的一方进
行佐证,
导致在实际就读地变更过身份证号的学生无
法进行佐证。
佐
证后无法取消,
导致跨
省双佐证问题学籍不可再进行其他操作。
对于
G
学籍号方的删除也做了限制。
根据遗留问题学籍的相
关处理要求,
改进后的问题学籍主要处理
流程不变,发生变化的
规则和内容主要有:问题学籍处理中
L
、
G
字
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
/p>
G
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问题学籍佐<
/p>
证后发起重新处理、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3
第二部分
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
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如下:
p>
点击界面左上角的
“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
,可获取本流程帮助
文档。
增加的功能菜单:
1.
L
、
G
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以
p>
L
、
G
字头学籍号
学生重复,
L
学籍号学生需要进行佐证为例,
< br>双
G
学籍号学生重复的情况处理类似。
< br>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后,
查
看问题学籍,
出现有一个为
L
学籍号的学生,
与之重复的学生为
G
学
籍号的情况
时:
4
如果<
/p>
L
学籍号学生信息无误,可以上传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最后,学校主管教育局进入问题学籍处理,按照常规问题学籍处
理流程,审核学
校提出的佐证。具体操作不再赘述。
2.
G
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进入问题学
籍处理界面后,
查看问题学籍,
出现有一个为
< br>G
学籍
号的学生时:
5
如果
G<
/p>
学籍号学生经确认已不在本校实际就读
,
可以进行删除:
提示确认删除:
再次确认:
学校主管教育局进入问题学籍处理审核界面
< br>,
审核学校的删除申
请:
6
3.
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
此功能
针对
一组问题学籍处理结束后
(含跨省问题学籍单方处理
结束)
,因各种原因发现佐证有问题,需要重新进行处理时使用。比<
/p>
如,省内问题学籍应该进行删除的,错误进行了佐证,主管教育局也
审核通过;
跨省问题学籍双方都进行了佐证,
其中一方进一步
确认佐
证有问题的。
如果本组省内问题学籍处理尚未处理结束,
需要先联系
对方学校进行问题学籍处理,或联系主管教育局完成
审核或仲裁操
作。
以下是一组已处理完成的问题学籍:
7
<
/p>
如果是否需要仲裁处,显示的是等待是否需要进行仲裁,则表明
该
组问题学籍尚未处理结束,不能进行发起重新处理操作。
下面针对已佐证完成的问题学籍记录,发起重新处理操作:
选择发起重新处理按钮,提示如下:
点击确定,再次确认是否发起:
点击是,提示重新发起成功:
然后进入
问题学籍处理
菜单,看到有一条新的待处理问题学籍:
8
后续按
照新的一组问题学籍处理流程,由该学校发起处理申请,
该学校对应的主管教育局审核。
但此组问题学籍处理中,另一方学校
和另一方学校主管教育局无需进行操作。
下面以学校重新发起删除处理为例进行说明:
再点击
问题学籍处理界面的查询按钮,可以看到该删除申请,处
于主管教育局未审核状态:
p>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