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籍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操作指南(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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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操作指南
(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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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在处理问题学籍前,
请先在学籍系统查看并导出问题学
籍,
打印给有
关学生核对。
如果经核对后确认学生学籍信息与其
《居民户口簿
》
或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但系统提示公
安部校验错误的,通知学生持
《居民户口簿》
或居民
身份证到辖
区派出所进一步核实并处理,
再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
供有关证明
材料进行变更或佐证,
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
办;
如果经
核对后确认学籍信息录入是错误的,由学校进行变更
或删除操
作,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办。
问题学籍导出方法:
【学籍管理】
→
【学籍注册】
→
【问题
学籍处
理】
→
选择业务操作为
“
未处理
”→
查询
→
导出。
一、问题学籍的类型
(一)
身份证件号错误。
指学生身份证号错误,
包括经
公安
部校验后的
“身份证件号不存在”
和
“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
等情况。
“身份证件号不存在”说明学籍系统中的身份证件号在
公安户籍系统中不存在,
可能是学校录入错误,
或该身份证号本
来就是
错误的;
“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说明学籍系统中的
身份证
件号和姓名与公安户籍系统中的不一致,
可能是身份证件
号错误
,也可能是姓名错误。该类处理方式是变更和删除。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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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重复。
指两个以上学生的身份证件号完全
一致,分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
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
< br>变更
和删除。
(三)
无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
指两个以上无身份证件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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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分
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
注册。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
二、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
问题学籍处
理的方式分为
删除、
变更、
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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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认录入
的学生学籍信息是重复的,
或
者学生实际不存在、
人为捏造虚假
数据录入的,
则需要删除操作;
如果确认是由于疏忽录入错误而
造成
问题学籍的,
则需要变更操作;
如果确认录入学生学籍信息
p>
是真实的,
但是在学籍系统中确实和其他学生重复的,
则需要进
行佐证操作。
处理流程图如下:
操作说明如下:
1
、
问题学籍查看
选中一条问题学籍记录
,
点击查看按钮。
查看与该学生重复
的
记录。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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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问题学籍删除。
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种情况:
学校录入学生学籍后,
还未经过
主管部门进行
核办,确认需要删除的: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删除申请,学校学
籍主管领导进行确认,即完成删除操作。
第二种
情况:
学校录入学生学籍后,
造成和经过主管教育行
政部门核办通过的学生重复,
且已核办通过的学生确认需要删除
的:
已核办通过的学生所在的学校学籍管理员提交删除申请,
学
校学籍主管领导进行确认,
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学籍管理员进
行核办,核办同意后,即完成删除操作。
注:
因转学双方学校重复建立学籍引起的问题学籍
(包括跨
省问题学籍)
,建议双方学校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
,由其中一方
学校删除,否则按转学规定程序办理。
操作步骤如下:
选中问题记录,
p>
点击删除按钮弹出信息提示框。
如下图所示:
点击“是”
,即可弹出删除成功
提示框,代表删除成功。如
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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