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2020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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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
2020<
/p>
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根据
《东
海县
2020
年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招
生工作意见》
要求和我县实际,
特制定我县
2020
年县城(牛山街道,以下简称“县城”
)公办初中
招生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施教区划分
依据招
生学校及其招生规模,以道路、河流、桥梁、湖泊等自然物为界线,就近划分施
教区。<
/p>
2020
年县城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保持不变,继续使用《东海县
2019
年县城(牛山街
道)公办初中
施教区示意图》
(图附后)
。
1.
县实验中学
(
p>
1
)海陵路以南、幸福路以东的牛山街道区域。
(
2
)本校与第一实验中学的“双学区”
,即牛山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
海陵路以北区域。
2.
县第一实验中学
(
p>
1
)海陵路以北、牛山路以东的牛山街道区域,其中牛山北路以东,
迎宾大道以西,富
华路以南,海陵路以北,为本校和县实验中学的“双学区”
。
(
2
)牛山
路以西、富华路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复兴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复兴路以
东,振兴路
以西,府苑路以北区域除外)
,其中,富华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幸福路以西,
西双湖以东区域为本校与培仁学校的“双学区”
。
3.
县初级中学
(
p>
1
)富华路以南、幸福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
(
2
)海陵路以北,富华路以南,幸福路以东,牛山路以西。<
/p>
4.
培仁学校
(
p>
1
)复兴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复兴路以东、振兴
路以西、府苑路以
北的牛山街道区域。
(
p>
2
)本校与第一实验中学的“双学区”
,即
富华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幸福路以西的
牛山街道区域。
(
p>
3
)有县城公办小学学籍而无县城户籍和房产(不动产权)证的小学
毕业生。
(
4
)符合
条件的县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二、招生对象
2020
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1.
县实
验中学、县第一实验中学、县初级中学招生条件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
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
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
(或不动产权)
签发时间均为
2020
年
7
月
18
日前。
如是不动产权证,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
须拥有
50%
以上份额。
2.
培仁学校招生条件
(
p>
1
)复兴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复兴路以东,振兴
路以西,府苑路以
北的牛山街道区域的学生和“双学区”的学生,招生条件与上述第
p>
1
条相同。
(
2
p>
)
在县城公办小学就读,
学籍与就读学校一
致,
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
县城户口且在县城无产
权房的学生。
3.
在县城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
条件
(
1
)
按照<
/p>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苏教基
〔
2020
〕
4
号)和《连云港市
2020
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意见》
(连教基〔
2020
〕
5
号)
中关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要求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
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住
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
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
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
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
的近期税票等)
,可去培仁学校申请报名入学。
(
p>
2
)
为照顾本县内县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对于务工人员无有效居住证,
但在县城有住
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
< br>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
期税票等)
,可去石榴初级中学申请报名入学。
(
p>
3
)以上有效证件取得时间截止到
2020
年
7
月
18<
/p>
日。
四、招生程序
1.
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招生程序
(
1
p>
)
7
月
18
—
24
日,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注册登记(
民办学校同步在网上登记)
。
(
2
p>
)
7
月
25
—
28
日,各学校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和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