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组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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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
(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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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师工作室
组建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
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
长教通
[2009]019
号
【发布部门】
长沙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09.02.10
【实施日期】
2009.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长沙市教
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长教通
[2009]019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局直单位、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
业富民的决定》,进一步
推进我市“名师工程”建设,打造一支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学
校教育教学领域中有成
就、有影响的优秀教师队伍,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
城乡教育的均衡发
展,我局决定以名师为引领,
以学科为纽带,组建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
室。现将《长沙市中小
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组建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首批名师工作室的申报工作于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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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结束,请申报学校根据《长沙市中小学(幼儿
< br>园)名师工作室组建方案》,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于
3
月
1
日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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