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人迹罕至的反义词-清官海瑞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
人身安全,
严格责任界限,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
< br>《学生伤害事故
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协议
书。
一、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
或依法确立的监护人,
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
学校
。
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和遵纪守法教育。
学生
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
遵纪守法教育。
二、
学校放学后学生
应立即回家,
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学校内滞留,
嬉戏玩耍
,
造成
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
学生监护人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监护工作,
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出现事故的,
由
肇事方负责,
在校园内或上学、
放学骑自行车违反
规定出现事故的,
学校或老师不承担责任。
< br>五、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刀、钝器物,发生纠纷,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六、
寄宿制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
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的,
学校和老师不承担责任。
七、严禁学生私自到
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
,如学生不遵守纪律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
和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放寒假、放暑假、双休日或其它假期,学生的安全一律有监护人
负责。家长要看护好学
生,不让自己孩子和社会上不良青年接触,以防学坏。如有不安全
因素,与学校无关。学生
出现事故,如有保险,请家长及时通知学校给予办理。
九
.
学生上学或放学
如遇雨、雪、汛期,家长有责任按时接送学生,如不按时接送,导致不
安全事故的,由学
生监护人负责。
十、
教职工擅离工作
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
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
< br>成事故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