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文件东政发{2010}10号

别妄想泡我
626次浏览
2021年03月03日 13:51
最佳经验
本文由作者推荐

暂时的反义词是什么-实践的近义词

2021年3月3日发(作者:后天)





















东政发


{2010}10





东营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为有序稳妥地做好中心城工业 企业搬迁工作


,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紧紧 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


济区建设要求


,

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


,


以企业为实施主体


,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


化运作


,


加快推进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


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


调整优化


产 业布局


,


拓宽城市发展空间


,


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


基本原则。





1.


规划先行


,


合理布局。


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和搬迁企业用地需求


,


搬迁企业新


厂选址腾出地利用和企业现址转产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


业布局规划的要求提前搞好规划。东营经济技 术开发区一律不再新上化工项目


,


中心城及周边区域化工企业暂 停审批。





2.


产业升级


,


集聚发展。


通过搬迁或转产积极推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


加 快技


术改造升级。


鼓励搬迁企业通过参股等方式联合重组


,


禁止异地低水平重复建设


,


推动搬迁企业向同类产业和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园区集中。





3.


突出 重点


,


分批实施。坚持先急后缓、分期分批、一企一策


,


既全面安排、


整体推动


,


又集中力量、


突破重点


,


实现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一批、


转产一批、


关< /p>


停一批。





4.


依法搬迁


,


依法推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严格依法行政


,


严格依


法依规开展工业企业搬迁工作。搬迁 或转产企业新建项目要符合各级产业政策


,


严格遵守节能减排、 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







二、搬迁范围及搬迁方式





(



)


搬迁范围。


中心城内


(

东到东八路


,


西到郝纯路


,


北到德州路


,


南到南外环

)


因污染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搬迁的工业企业。





(



)


搬迁方式。


对需搬迁的企业自

< p>
2010


年起利用


3


年时 间


,


全面完成搬迁工


作。


根据不同情况


,


采取以下方式


:1.


需搬迁的化工企业原则上迁入东营港开发区


,


其他企业迁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或胜利工业园区。





2.


对部 分基础条件好、具备转产能力的企业


,


经研究批准


,


可改变经营业态


,


就地转 产服务业。




3.


对没有环评、


安评等手续


,< /p>


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的企业


,


由环保等部 门提请


市或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停。





4.


对未按期完成搬迁任务或拒不执 行搬迁任务的企业


,


依法予以关闭。





三、支持企业搬迁的相关政策措施





(



)


财政税收支持。





1.


市、县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别设立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专项资金


,


专项资金由同级财政预 算安排


,


主要用于对搬迁企业的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由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





2.


对按要求实施搬迁、转产的企业


,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多渠道争取国债


资金和国家、


省级各类治污减排、


生态环保专项建设等补助资 金予以支持。


对符


合排污费使用规定的企业

,


优先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搬迁企业污染防治新技术、新


工艺 的推广应用。




< br>3.


搬迁到东营港开发区的企业自投产纳税之日起至


20 17


年底


,


缴纳税收的


市级以下地方留成部分


,


按税收入库级次给予企业等额 补助支持。特殊情况下


,


可适当延长扶持期限。


搬迁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的企业自投产纳税之日


起至

< br>2014


年底


,


缴纳税收的市级 以下地方留成部分


,


按税收入库级次给予企业等


额补助支持。





4.


对企业搬迁或转产中涉及的技术改造、


产品 结构调整、


节能节水和节能技


术产业化等项目

< br>,


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申请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扶持。




(



)


土地收益支持。





1.


在规 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企业


,


原厂址土地出让金扣除成本性支出及 必需




的政策性扣除后的净收益


,


全部等额补助支持企业


;


搬迁企业原厂址先行纳入政


府土地储备的


,

< p>
可提前支付部分补偿费用。





2.


搬迁到东营港开发区的化工企业


,


新厂址占用土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


地方留成部分扣除成本性支出及必需的政策性扣除后的净收益


,


全部等额补助支


持企业。搬迁到其他区域的

< br>,


给予一定扶持。





(



)


住房建设支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


由企 业迁入地县区政府、东营开


发区管委会或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 改造的有关政策


,


组织实施搬迁企业职工家庭安置住房建设。同 时


,


优先纳入市县经济适用房规划


和建 设。住房建设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


,


搬迁范围内原有住宅用地 的出让净收


益优先用于安置住房建设。职工原有住房与安置住房实行等面积产权调换


,


执行


国家规定的住房设计最低套型面积。





(



)


行政事业收费支持。

< br>




1.

企业搬迁或转产过程中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收费项目


,

< p>
在扣除上缴上级资金和成本性支出后


,


全部予以减 免。





2 .


对搬迁企业在原址所占用的水、电、气使用指标、排污指标


,


由供水、电


力、供气、环保部门按原指标变更至搬迁新址


,


不再收取费用。





(



)


信贷资金支持。金融部门针对搬迁企业具体情况


,

< br>拓宽抵押担保范围


,


创新担保方式和信贷产品

< p>
,


对搬迁项目建设、


生产恢复等优先给予信贷资金 支持。





搬迁企业享受的财政税收支持、


土地收益支持和行政事业收费支持之和不得


大于搬迁过程中企业固定资产损失。


在搬迁计划期内企业擅自在现址建设的项 目


不纳入企业搬迁补偿范围


,


不享受相 关扶持政策。


对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


,


未按期


完成搬迁任务的


,


搬迁时不给予 相关优惠政策扶持。





四、保障措施





(



)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的有序稳妥推进


,< /p>


市政


府成立东营市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审批有关县区和东营经济


技术开发区制定的搬 迁工作计划和企业搬迁工作方案


,


研究制定搬迁政策

< p>
,


核定


扶持限额


,


研究解决搬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搬迁


的 日常调度、


指导、


协调及监督考核工作。


有关县区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


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


具体负责本辖区企业搬迁工作。



暂时的反义词是什么-实践的近义词


暂时的反义词是什么-实践的近义词


暂时的反义词是什么-实践的近义词


暂时的反义词是什么-实践的近义词


暂时的反义词是什么-实践的近义词


暂时的反义词是什么-实践的近义词


暂时的反义词是什么-实践的近义词


暂时的反义词是什么-实践的近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