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发展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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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与特点
据有关部门统计,
1996
~
1997
学年度我国有
民办普通中小学
校
2920
所
p>
,占全国中小学校总数(
72.75
万所)
的
0.4
%
,其中
小学
1453
所,
中学
1467
所;
在民办中
小学就读的学生
84.8
万人,
占全国
中小学在校生总数(
194 32.2
万人)的
0.4
%。
5
年左右的
时间,
新中国的民办中小学从无到有,从星
星点点到初具规模,
从自发自生到
步
入正轨,打破了长期以来政府包办中小学教育
的格局,这无疑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
体制改革深化的一
个重要标志。
经过近
< br>5
年来的实践与发展,
我国民
办中小学主要表现了以
下几方面的特点:
1.
各地政府对发展民办中
小学的政策差异
较大,
共同的趋势是加强了对民办中小学的管理
民办中小学
发展的现实表明,其发展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政策。
目前各地政府对民办中小学发
展的态度与政策差距
悬殊,而这
种政策又直接受制于当地主要领导对民办教育的认识。
有的地区
政府积极支持
,鼓励发展
,政策优惠,管理规范,办学人信心
较足,
学校的办学行为比较
规范,
发展势头良好。
总体上讲,
<
/p>
沿
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政策比较积极宽松,
如浙江温州和辽宁鞍山对
民办中小学校采取鼓励发展,规范管理的切
实措施;上海、广
东地区的民办中小学,
大多数得到政府实质上的支持,
在那里出
现了一批上规
模、上档
s
次的
民办中小学校。然而有些地区,
政府对民办学校要么是管得过多,
< br>卡得太死,
学校缺乏办学自主
权;要么就是
只批不管,任其自生自灭,办学者得不到必要的
支
持,
因而怨气颇多。
这种态度与政策上的差距,
直接加大了
我
国民办中小学发展的地区性差距。
民办中小学的迅速发展及
办学中出现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
广泛关注,大部分地区对民办中小学逐步加强
了管理。在《关
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
定》
的基础上,
国家教委一方面于
19
96
年出台了
《关于加强社会
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
规定
了办学许可证制度;另一方面,加紧制订并出台了《社会力量办
学条例》<
/p>
(
以下简称《条例》
< br>)
,其实施细则不久也将出台。许多
地区也严格了对民办
中小学的审批、督导评估等工作,
并建立
了民办中小学的管理机构,颁布了管理办法。如北京、上海、黑
龙江、山西、四川以
及广州、济南、福
州、温州、青岛、哈尔
滨等地都推出了地方民办教育的管理办法。由于在《条例》出台
之前,国家没有关于
民
办教育的法规,各地在发展民办教育,
尤其是民办中小学教育问题上,认识不一,政策差异较大。
2.
办学类型和办学模式多样化,企业办学和
“
转制
”
学校形成
热点
从类型上看,民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
、
职业高中等,既有独立设置的,也有混合设置的。
目前混合设
置的多于独立设置的,大多数为寄宿制学校。从层次分布来看
,
中心城市各类型民办学校结构较齐
全,中小城市以初中为多,
县镇及农村地区基本上是小学。
民办
中小学的举办者或投资主体
成分比较复杂,有
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企业公司、海外人士
和公民个人,也有教育行政部门和公
立学校。其中,联合办学多
于
独立办学。
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模式呈多元化特点,目前
< br>主要有民办公助、
公办民助、
股份制和公司企业办学。<
/p>
私立自
办
和中
外合作办学模式相对较少。
真正意义上的公民个人投资办学
(私
立学校)极少。
“
民办公助
”
学校比较
普遍,也获得大多数
人的认可。
目前,
在上海、
温
州等地大多数是这种模式。
在上海,
“
民办公助
”
的形式主要是
区县教育行政
部门根据各自情况,
为民
办学校无偿或低偿提供校舍、
场地;
有的还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
或
一部分教育设备,如上海民办新世纪中小学、扬波中小学和
明珠高级中学均属这种性质的民办学校,
北京的华夏女子中学等
也属这种性质。
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采用
“
教育储备
金
”
办学的模式较多,并在教育
界内外引起较大争议。这种学校
的运作方式是家长和学校签订合同并缴纳教育储备金(每生
15
万~
30
万元不等
)
,
除此以外,
家长不再交任何费用。
学校通过
运用储备金来维持学校
的经费开支,
学生退学即退还储备金,
毕
业时全部退还。
广东从
1993<
/p>
年
5
月开办第一所这种性质的学校,<
/p>
到
1996
年,全省共有这类中小学
p>
70
所,在校
生
11
万人。现在
有
30
多所这类学校的投入都超过
1
亿元,最高的达
3
亿元。目
前,
他们吸纳的社会资金已超过
30
亿元,
p>
同时,
每年还吸纳
3
亿
元的正常经费投入。这类学校投入高,规模大,学校的占地一般
< br>在
100
亩以上,
最大的已达
600
亩,硬件设施好,主要面向高
收入家庭。
在经济欠发达的老、
p>
少、
边、
穷地区,
被人称之为
“
扶
贫教育模式
”
的民办校占有很大比例。这类学校教育经费匮乏,
条件简陋,教师待遇较低,收费也低,有的
全年收费仅几
百元,
教师每月工资一二百元。
这类学校主要是弥补农村义务教
育的不
足。
近两年来,企业办学与
“
转制
”
学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争议较多,
成为民办中小学的一个热点。
企业办学成为热点,
主
要是因为办学投入大,标准高,收费昂贵,社会反响较大。企业
代表是学
校董事会的主要成员
,学校的资金管理和运作一般按
企业经营方式运行。
有的甚至与企业资金混为一体,
学校的生存
与发展往往与
企业的
兴衰维系在一起,学校没有资金运作自主
权,校长要看企业老板的脸色行事,与
“
打工仔
”
无异。在学
校
资金运作过程中,有些企业急于收
回成本,甚至牟取高额利润,
他们对学校的资产所有权等经济问题十分关
注,而在《条例》
出台之前,对此又没有明确的、可
操作的法律性规定。有的学校
因此而引发出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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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对此也议论纷纷,观点不一。
此外,
在北京、
上海等地出现的
“
转制
”
学校
(即
“
公办民助
”
学校)
也
成为民办中小学的一个热点。这种性质的学校主要有两类:<
/p>
一是原有公办学校通过教育行政部门与承办人(或
承办单位)
签订承办协议,
根据协议学校参照民办学
校管理办法运行,
享受
民办学校的有关政策待遇。即学校
教育经费以自筹为主,政府
予以支持;人事
、分配由学校自主自定;学校管理体制实行董事
会领导下的校长负
责制,变政府指挥为政府指导监督,学校享
有较大的办学自
主权。如北京的十一学校、上海的蓝田中学等。
二
是在一些大中城市教育行政部门拿出一些与新建住宅小区配
套的新建校,<
/p>
委托个人或团体承办,目的是为了迅
速
建设一批
高水准学校,避免产生新的薄弱学校。一般情况下,
政
府在过渡
期内向学校提供办学的基础经费,
< br>学校则参照民办学校的管理
办法运行,享有办学自主权,
如北京朝阳区花家地小学、上海徐
汇区世界外国语学
校均属这种类型。通过这种方式办学,学校
往往在短时间内就能筹集到办
学经费,
装备好学校设施,
组建较
高<
/p>
水准的师资队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新迁入居民对学
p>
校的信任。
< br>3.
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悬殊,发展不平
衡
目前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差距较
大。大多数学校还处于
发展过程中,处于过渡期,以租赁校舍办学者为
< br>
多。只有一小
部分有独立校舍和一流的办学设备,还有
个别的属豪华型学校。
在分布上,大中城市和沿海经济
发达地区的民办中小学的设施
条件普遍较好,标准高、要求高、收费也
较高。这些学校主要满
足了社会择校需
求和富裕阶层子弟上学的需要。在中等城市和
内陆地区的民办中小学校大多数属于条件
一般,
收费中档,
主要
满足一般工薪阶层有择校需求的家庭子女入学,
这类学校的学生
构成比较特殊,有的学校离异家庭子女比例达
到<
/p>
50
%。一些城
镇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的
民办中小学校,
条件设施一般较差,
收
费也较低,有补习性质的,更
多的是作为义务教育的补充,与
一般公立学校差别不大,
甚至条件略差。
在办学水平上,
一方面,
同一水平上
创办的学校经几年的发展,
已经显现出明显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