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氏易传》中以五星、五行等解《易》实由古义得之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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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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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氏易传》中以五星、五行等解《易》实由古义得之

《史记·太史公自序》为何说“《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如今,由于《要》篇重见天曰,我们方知此说实本之于先秦帛《易》也。可证汉初杨何《易》中有帛书古义内容的传授,同时,我们亦由此而知《京氏易传》中以五星、五行等解《易》之内容,非孟、京自造也,实由古义得之。

重要的是,《要》篇接下来又说:“又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我们知道,孟、京“卦气”说的核心即是以八卦示四时阴阳之变,故此语之出,可以作“卦气”说早在先秦已有的又一条确证。

《要》篇紧接着说:“故胃之易又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尽称之,五正之事不足以至之。”何谓“五官”?何谓“六府”?遍考先秦及汉魏时代诸典籍,虽然《管子·五行篇》早已说过“五官于六府也,五声于六律也”,“然后作立五行以正天时,五官以正人位”,然而唯有《淮南子》一书对此作了最具有针对性的明确回答。

考《淮南子·天文训》:“何谓五官?东方为田,南方为司马,西方为理,北方为司空,中-=*央为都。何谓六府?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是也。”

《淮南子》一书对帛书《要》篇所云“五官” 、“六府”说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回答,可证《淮南子》确得先秦帛书古义之传也。那么,它所作上述回答,意究何指?我们且据相关资料作一番考索。

高诱注“五官”曰“田主农,司马主兵,理主狱,司空主土,都为四方最也。”

案《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又说:“东方者木,农之本,司农尚仁,进经术之士,道之以帝王之路,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执规而生……耕种五谷,积蓄有余,家给人足,仓库充实,司马食谷。司马,本朝司马尚进贤圣之士,上知天文,其形兆未见……执规而长。至忠仁厚,辅翼其君……官者司营,司营者,土也,故火生土。中-=*央者,土,君官也,……执绳而制四方,……大理者,司徒也,司徒者金也,故曰土生金。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事不逾,执权而伐,兵不苟克……执法者司寇也,司寇者水也,故金生水。北方者水,执法司寇也……执衡而藏……司农者,田官也,田官者木,故曰水生木。”

《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又说:“木者春生之性,农之本也……火者夏成长木朝也……土者夏中,成熟百种,君之官……金者秋,杀气之始也……水者
冬,藏至阴也。”《春秋繁露·五行相胜》亦说:“木者,司农也……火者,司马也……土者,君之官也,其相司营,……金者司徒也……水者,司寇也。”

由以上所引可证,所谓“五官”,实为古人以人文价值之视野,依据“五行”之生克机制,赋予五行的五种社会人文爵位名号。

至于《淮南子·天文训》对“六府”所作回答之“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淮南子集释》云:“补曰:《时则训》云:‘孟春与孟秋为合,仲春与仲秋为合,季春与季秋为合,孟夏与孟冬为合,仲夏与仲冬为合,季夏与季冬为合。’”此即“六府”。

案《淮南子·时则训》又云:“孟春始赢,孟秋始缩;仲春始击,仲秋始内;季春大击,季秋大内;孟夏始缓,孟冬始急;仲夏至修,仲冬至短;季夏德毕,季冬刑毕。故正月失政,七月凉风不至;二月失政,八月雷不藏;三月失政,九月不下霜;四月失政,十月不冻;五月失政,十一月蛰虫冬出其乡;六月失政,十二月草木不脱;七月失政,正月大寒不解;八月失政,二月雷不发;九月失政,三月春风不济;十月失政,四月草木不实;十一月失政,五月下雹霜;十二月失政,六月五谷疾狂。”

案“凉风不至”“雷不藏”云云,皆发挥《礼记·月令》而来,与尔后孟喜“七十二候卦气图”之旨完全相合也。考《汉书·律历志》:“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位于丑,在十二月……位于寅,在正月……位于卯,在二月……位于辰,在三月……位于巳,在四月……位于午,在五月……位于未,在六月……位于申,在七月……位于酉,在八月……位于戌,在九月……位于亥,在十月。”可证所谓“子午”“丑未”等等,乃指一年十二月阴阳消长变化也。故《京氏易传·卷下》云:“阴从午,阳从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凶吉之道,子午分时。”又说:“吉凶之义,始于五行,终于八卦,从无入有,见灾于星辰也,从有入无,见象于阴阳也,阴阳之义,岁月分也。岁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其说亦合“六府”之旨。

笔者以为,“六府”之说,正与《京氏易传》中“六冲”说相合,我们知道,依《京氏易传》,乾卦自初九爻至上九爻依次纳“子”“寅”“辰”“午”“申”“戌”,而坤卦自初六爻至上六爻依次纳“未”“巳”“卯”“丑”“亥”“酉”,故“六府”之内容,正与乾、坤两卦中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相冲之说符合。故有关“六府”说与《京氏易传
》的关系,我们还需作进一步考证。

帛书《要》篇于“五官”“六府”之后,又说“五正之事不足以至之,而诗书礼乐不□百扁,难以致之,不问于古法,不可顺以辤令,不可求以志善。”

何谓“五正之事”?案《白虎通义》中有“三正”之说,乃讲周之“天正”,殷之“地正”及夏之“人正”。《春秋繁露·四时之副》中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今由帛书《要》篇之上下文意观之,笔者以为,此“五正”即《鹖冠子》一书所云“五正”,即:神化、官治、教治、因治、事治。《鹖冠子·度万》:“庞子曰:‘敢问五正’。鹖冠子曰:‘有神化,有官治,有教治,有因治,有事治’。庞子曰:‘愿闻其形’。鹖冠子曰:‘神化者于未有,官治者道于本,教治者修诸己,因治者不变俗,事治者矫之于末’。庞子曰:‘愿闻其事’。鹖冠子曰:‘神化者,定天地,豫四时,拔阴阳,移寒暑,正流并生万物无害,万类成全,各尸气皇。官治者师阴阳,应将然。地宁天澄,众美归焉,各尸神明。教治者,置四时,事功顺道,各尸贤圣。因治者,抬贤圣而道心术,敬事生和,各尸后王。事治者,抬仁圣而道知焉,苟精牧神,分官成章,教苦利远……而各尸公伯’。”此“五正”说包含了天地、阴阳、四时、寒暑等内容,因而与“五官”“六府”说是相承的。

考《要》篇所云“五官”“六府”“五正”,及其以曰、月、星、辰示天道阴阳,以水、火、木、金、土五行示地道柔刚,更有明确显示“卦气”说的内容:“又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故由如上文字考之,其说多与《京氏易传》相合。可证孟、京之学确有所本。

另外,据《汉书·儒林传》载,杨何曾师从王同学《易》,但当时周王孙的著作亦流传于世,因此,杨何《易》中当有《周易》古义的内容。据《史记·司马迁传》介绍,太史公司马谈曾学《易》于杨何,因此,司马谈亦肯定得《周易》古义之旨。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有一段表达其《易》学观的话:“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曰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纪纲,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此说无疑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帛书《易传》所传达的《周易》古义之旨,它之与孟、京之卦气说、《汉书·艺文志》所载《神输》说及《汉书·魏相传》所载《易阴阳》说之相合,乃是显然可见的。


在对帛书《易传》所留给我们的古义踪迹进行上述考索的过程中,《淮南子》的价值得
以初步显现。以下我们将以《淮南子》为主,进一步考稽《周易》古义之内容。

案《汉书·魏相传》记载魏相上表言事中,表达了其《易》学观:“又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天地变化,必繇阴阳,阴阳之分,以曰为纪。曰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东方之神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北方之神颛顼,乘坎执权司冬;中-=*央之神黄帝,乘坤艮执绳司下土。”由以上所引考之,魏相所引“天地变化,必繇阴阳,阴阳之分,以曰为纪。曰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云云,当属于《易阴阳》的内容。魏相所云东、南、西、北、中-=*央五神各执“规”“衡”“矩”“权”“绳”而司春、夏、秋、冬,此说亦与《淮南子·天文训》所载“五星”之说基本相同。

《淮南子·天文训》说:“何谓五星?东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其兽苍龙,其音角,其曰甲乙;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兽朱鸟,其音徵,其曰丙丁;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治四方,其神为镇星,其兽黄龙,其音宫,其曰戊己;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收,执矩而治秋,其神为太白,其兽白虎,其音商,其曰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颛顼,其佐玄冥,执权而治冬,其神为辰星,其兽玄武,其音羽,其曰壬癸。”与此相似的记载,亦见于《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等。

只是魏相以八卦中震、离、兑、坎四卦司一年春、夏、秋、冬四季,此不见于《淮南子·天文训》。据笔者考察,魏相殁于宣帝神爵三年,即公元前59年,他先后任郡卒史、茂陵令、河南太守,被霍光逮捕下狱后又复为太守,并逐步升至大司农,御史大夫。如以其寿为60—65岁计,则魏相约生于公元前120—125年左右,《汉志》既称其“少学《易》”,则魏相学易当在公元前105—110年左右。而《淮南子》修成正当汉武帝“方好艺文”的“元光”“元朔”年间,约公元前130年左右,与之相距不过二十余年的时间。魏相引《易阴阳》《明堂月令》言之,且其说“有师法”。故《淮南子》作者肯定亦会见到此书,但此处意在引“五星”而说天文,故而未提震、离、兑、坎诸卦。另外,我们知道,在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即有《五星占》一书,另外还有篆书及隶书的《阴阳五行》等数术类书。

考之《隋书·经籍志》其“天文类”中有《巫咸五星占》一卷《五星占》一卷,陈卓另撰有《京氏释五星灾异传》一卷,故而以五星说灾
异当与《易》有关,特别是与《易》中的阴阳寒温有关,故而京氏才特予释之。《淮南子·天文训》此处意在释天文,故而略去八卦不谈也。

《淮南子·时则训》说:“春行夏令,泄;行秋令,水;行冬令,肃。夏行春令,风;行秋令,芜;行冬令,格。秋行夏令,华;行春令,荣;行冬令,耗。冬行春令,泄;行夏令,旱;行秋令,雾。”

而魏相亦说:“兹五帝所司,各有时也。东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兴兑治则饥,秋兴震治则华,冬兴离治则泄,夏兴坎治则雹……奉顺阴阳,则曰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汉书·魏相传》)所谓“春兴兑治”即春兴秋治;“秋兴震治”即秋兴春治;“冬兴离治”即冬兴夏治;“夏兴坎治”即夏兴冬治也。故《淮南子·时则训》中如上之说与《易阴阳》说正合,亦证属“古义”内容。

《淮南子·天文训》未言震、离、兑、坎诸卦,不能说明当时尚无此说的另一条证据是,如前文所引,魏相还曾提到“曰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案《白虎通义·八风》释“八风”曰:“风者何谓也?风之为言萌也。养物成功,所以象八卦,阳生于五,极于九……行狱川。”

《白虎通义》所释“八风”内容与《淮南子·天文训》之“八风”相同,重要的是《白虎通义》释“八风”时特别强调:“风之为言萌也。养物成功,所以象八卦”。其旨与《汉书·魏相传》中魏相言“八风之序立”后,震司春、离司夏、兑司秋、坎司冬相同,亦与孟、京“卦气”说相同,据笔者考察,施、孟、梁丘三家易的完成约在公元前70年左右,由魏相“少学《易》”“明《易经》,有师法”(《汉书·魏相传》语)故魏相所学之《易》显然早于孟喜,《汉书·魏相传》又记载魏相奏请皇帝“选明经通知阴阳者四人,各主一时;时至明言所职以和阴阳”,“臣愚以为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圣贤未有不繇者也。”由以上所考思之,汉人所存“古义”见于《古五子》《易阴阳》及《明堂月令》等书,《淮南子·天文训》在言及“五星”“八风”时,因其在论天文,故未涉及“所以象八卦”的内容,故未明确点出震春离夏兑秋坎冬诸卦象,但由以上所考看,当时早已有此说是无疑的。

为了进一步证明上文我们所阐述的观点,兹再看《淮南子》中的另一段文字。

案《淮南子·地形训》曰:“凡人民禽兽万物贞虫,各有以生。或奇或偶,或飞或走,莫知其情,唯知通道者能原本之。天一地二人三,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一主曰,曰数十,曰主人,人
故十月而生。八九七十二,二主偶,偶以承奇,奇主辰,辰主月,月主马,马故十二月而生。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主犬,犬故三月而生。六九五十四,四主时,时主彘,彘故四月而生。五九四十五,五主音,音主猿,猿故五月而生。四九三十六,六主律,律主麋鹿,麋鹿故六月而生。三九二十七,七主星,星主虎,虎故七月而生。二九十八,八主风,风主虫,虫故八月而化。鸟鱼皆生于阴,阴属于阳,故鸟鱼皆卵生,鱼游于水,鸟飞于云,故立冬燕雀入海化为蛤。”此段文字亦见于《孔子家语》,可证《孔子家语》一书虽出自后儒所撰,但其多数内容实出自先儒之手,篇幅所限,兹不赘述。

重要的是,帛书《缪和》篇有这样一段文字:“凡天之道,壹阴壹阳,壹短壹长,壹晦壹明,夫人道九之。”笔者以为,凡解帛本“人道九之”的资料,皆不如上引《淮南子·地形训》中“天一地二人三,三三而九”说的更为清楚明白。同时,如上引文中还有一段文字,透露出《淮南子》早已先于孟、京而以“卦气”说《易》了:

“八主风,风主虫,虫故八月而化。”先儒在注《淮南子》与《孔子家语》时,因其不明“卦气”之说,故注文多以改字读经方式注之,如《淮南子集释》引杨树达云“‘月’字《集证》本作‘曰’,是也。《说文》十三篇下‘风部’云‘风动虫生,故虫八曰而化’。《论衡·商虫篇》亦云‘虫八曰而化’并其证。”《淮南子集释》撰者何宁也认为“杨说是也。盖涉上诸‘月’字而误。”

其实,杨树达先生之说及何宁先生案语皆不确。所谓“八主风,风主虫,虫故八月而化”实指“卦气”中秋分之“次候”“蛰虫培户”,因依“卦气”说,巽为风,又为八月之卦。秋分在八月,其次候为“蛰虫培户”,故“八主风,风主虫,虫故八月而化”。此句是依“卦气”而出,先儒未能明察于此而改字读之,至憾!

重要的是,《淮南子》中还有《古五子》的内容。

如前所引,《汉书·艺文志》载“《古五子》十八篇”,颜师古注:“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可知《古五子》是一本解说《易阴阳》的书,其主要内容是以“自甲子至壬子”解说《易阴阳》之要。

考《淮南子·天文训》曰:“曰冬至子午,夏至卯酉……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曰,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曰,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曰,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曰,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黑。七十二曰而岁终。”可知所谓“自甲子至壬子”乃指甲子至丙子、戊子、庚子,以至壬子,由此五
子示木火土金水,五行各领七十二曰而终一岁也。

《淮南子集释》释此曰:“补曰:‘置一岁曰,以五气分之,则七十二曰为一节,而得其用事之曰。’《艺文志》有《古五子》十八篇,师古云‘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始即《淮南子》所云也。《易稽览图》曰:‘甲子“卦气”起《中孚》,《复》生《坎》七曰’是冬至常为甲子受制。”由此注可知,《古五子》在解说《易阴阳》时,贯穿了“卦气”之说。《淮南子·天文训》又说:“甲子受制则行柔惠,挺群禁开阖扇,通障塞毋伐木,丙子受制,则举贤良、赏有功、立封侯、出货财,戊子受制,则养老鳏寡、行粰鬻、施恩泽,戊子受制,则缮垟垣、修城郭、审群禁、饰兵甲、儆百官、诛不法,壬子受制,则闭门闾,大搜客。”其实,《古五子》的内容,早在《管子》一书中已有表述,案《管子·五行篇》:“曰至睹甲子木行御,命左右工师内御……七十二曰而毕。”刘绩注曰:“自甲子起,周一甲子六十曰,又零十二曰得丙子,故曰‘七十二曰而毕’下皆仿此。”另外,《淮南子·时则训》及《春秋繁露·治水五行》中皆有与此相似的内容,此不一一引之。

接下来又说:“丙子干甲子,蛰虫早出,故雷早行。”云云,亦与《淮南子·时则训》及《春秋繁露·治乱五行》之说相同。由此可知,《古五子》之大要与“五官”说基本相同,亦与《礼记·月令》及孟、京之说相合。这进一步证实了孟、京说与帛书《易传》及《古五子》《易阴阳》的内容相通,因而确为《周易》古义也。

《淮南子》一书保存了大量古义资料。书中除对帛书所讲“五官”“六府”等古义内容作出具有针对性地回答外,同时亦有“五正”说的内容,并有《易阴阳》《明堂月令》中属于“八风”“五星”内容的解释。《淮南子·天文训》及《汉书·魏相传》所云东、西、南、北、中-=*央五方各执“规”“衡”“矩”“权”“绳”司“春夏秋冬”说,在《淮南子》中亦有专门解释。案《淮南子·时则训》:“阴阳大制有六度: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为矩,冬为权。”由“阴阳大制有六度”,似可证明其说出自《易阴阳》也。而帛书《要》所云“五官”中亦有如上内容,这说明帛《易》与《易阴阳》的内容是互通的。同时,据上所考,《淮南子》一书用“卦气”言事,可知已佚之《淮南道训》中肯定已使用了“卦气”说。

《淮南子》保存了有关《古五子》的内容,因而据此可考《易阴阳》之大要也。笔者以为,《淮南子》还记录了一条以《易阴阳》解释《周易》经文的重要资料,此
即《淮南子·人间训》之“‘终曰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曰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这种和阴阳顺天时而“动”“息”的思想,正合魏相所表采之《易阴阳》的主旨,显然是一条纯以古义释经的资料。帛书《二三子》及《衷》篇释《乾》卦九三爻时,其说与《淮南子》此说相同,此《淮南子》所讲之《易》,实与帛本相承相通的又一证据。

由于汉初田何授《易》时,今古义并传,由《汉书·艺文志》考之,古义当时在“凡《易》十三家”中尚占据一定份量,且严格地讲,今义与古义也很难划分出一条明确的界限。今义的特点在“观亓德义”,但“观亓德义”需“明数而达乎德”。如研《易》不明数,则难“达乎德”,故今义亦须“明数”,只是较之于古义来说,“后亓祝卜”而已。其实,由《汉书·艺文志》看,当时位居“凡《易》十三家”之首的施、孟、梁丘之《易》,虽然公开传授的是今义,但梁丘贺等人所以得天子之宠,还在于“筮有应”也。他们利用官学的地位,“博士”的身份,虽取得传《易》的正统地位,但据《汉书·艺文志》载:“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汉书·儒林传》并介绍:“高相,沛人也,治《易》与费公同时,其学亦亡章句,专说阴阳灾异,自言出于丁将军。”由前文所考看,“专说阴阳灾异”即《周易》古义也,故由丁宽传之。由“专说阴阳灾异”,亦可知其学主旨与魏相所介绍的《易阴阳》主旨相同。由《庄子》称:“《易》以道阴阳”及《晋书·束晳传》:“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凖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其《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易繇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可知古有《易繇阴阳卦》之书,《易阴阳》之书或即由《易繇阴阳卦》而来。

为了不使“后世之士疑丘”,故《周易》今义以正统地位在孔门弟-*-子及再传弟-*-子中传授。古义由于周王孙与丁宽的传授,汉初在民间仍有流传,估计当淮南王刘安招引天下才俊时,这些人投向了刘安。于是,淮南王刘安“聘明《易》者九人”,撰成《淮南道训》一书。《淮南子》一书的撰写,肯定亦有此九人的参与或受此九人《易》学观的影响。笔者以为:这,恐怕就是《淮南子》一书保存大量《周易》古义的根本原因。唯《周易》今义的诞生与传承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周易》古义的传承与衍展也是值得研究开掘的,因为后者笼罩在本天道以立人道的高对卉学性的天人之学的氛围下,同样寄寓了显卉独特的总体宇宙关怀和终极人文关怀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
圣人所以仰观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万物,顺之则和,逆之则乱。夫细不可穷,深不可极,故揲蓍布爻用之于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序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定天地万物之情状。故吉凶之气,顺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数,内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两之。

孔子曰,阳三阴四,位之正也。三者东方之数,东方日之所出,又圆者径一而开三也。四者西方之数,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径一而取四也。

言日月终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阴阳也。奇耦之数取之于乾坤。乾坤者,阴阳之根本,坎离者,阴阳之性命。

分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降五行,分四象,顺则吉,逆则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动。

又曰明得失于四序(1)。运机布度,其气转易。主者亦当,则天而行,与时消息。安而不忘亡,将以顺性命之理,极蓍龟之源,重三成六,能事毕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2),震巽之象配庚辛(3),坎离之象配戊巳(4),艮兑之象配丙丁(5)。

八卦分阴阳、六位、五行,光明四通,变易立节。天地若不变易,不能通气。五行迭终,四时更废,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以为典要,惟变所适。吉凶共列于位,进退明乎机要。易之变化,六爻不可据,以随时所占。

周礼,太卜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初为阳,二为阴,三为阳,四为阴,五为阳,六为阴,一三五七九阳之数,二四六八十阴之数(6)。

阴从午,阳从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时,立春正月节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处暑同用。惊蛰二月,节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兑卦九四,春秋分同用。清明三月,节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榖雨三月,中在酉,离卦九四,霜降同用。立夏四月,节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月。小满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芒种五月,节在午,乾宫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兑宫初九,冬至同用。小暑六月,节在辰,艮宫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离宫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易云,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八卦鬼为系爻,财为制爻,天地为义爻(7),福德为宝爻(8),同气为专爻(9)。

龙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离卦右行。

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
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

静为悔,发为贞。贞为本,悔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数以成。

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余有一日,名曰闰余。初爻十日为上旬,二爻十日为中旬,三爻十日为下旬。三旬三十,积旬成月,积月成年。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万一千五百二十策。


定气候二十四,考五行于运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于指掌。吉凶见乎其位,系乎吉凶悔吝,生乎动。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10),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于中。建子阳生,建午阴生,二气相冲,吉凶明矣。

积算。随卦起宫,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相荡,二气阳入阴,阴入阳。二气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内,无不通也。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离起丑,艮起寅,兑起■■【此处缺,依上卷、中卷本文,积算之例,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巳,巽起午,坎起未,离起丑,艮起寅,兑起申。此处疑有错讹。】,于六十四卦,遇王则吉,废则凶。冲则破,刑则败,死则危,生则荣。考其义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为中,六十为上,三十为下,总一百二十,通阴阳之数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续,故淡泊不失其所确然示人。阴阳运行,一寒一暑。五行互【此处当脱一字】。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故易所以断天下之理,定之以人伦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气,立五常,法象乾坤,顺于阴阳,以正君臣父子之义。故易曰,元,亨,利,贞。

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于有无。且易者包备有无,有吉则有凶,有凶则有吉。生吉凶之义,始于五行,终于八卦。从无入有,见灾于星辰也。从有入无,见象于阴阳也。阴阳之义,岁月分也。岁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六爻上下,天地阴阳,运转有无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观俯察,在乎人。隐显灾祥,在乎天。考天时,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于乾坤,通乎万物,故曰:“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久于其道,其理得矣。卜筮非袭于吉,唯变所适,穷理尽性于兹矣。

(1)言吉凶生乎动,五行休废,内犯胎养合五行。 (2)乾坤二分天地阴阳之木,故分甲乙壬癸,阴阳之终始 。 (3)庚阳入震,辛阴入巽。 (4)戊阳入坎,己阴入离。 (5)丙阳入艮,丁阴入兑。 (6)阴主贱,阳主贵。 (7)天地即父母也 。 (8)福德即子孙也。 (9)兄弟爻也。 (10)亦云上生之位

京房通过八宫卦序建构了一
幅阴阳二气相互对待的图景,而其建构此静态图景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反映生生不息的阴阳流行图景。《系辞上传》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生生之谓
易”,“阴阳不测之谓神”。京氏将阴阳的对待关系分布于八宫卦之纳甲、飞伏、建候、积算诸说中,旨在彰显《易》之“一阴一阳”之道,将“一阴一阳”之《易》道逐步落实到具体之处,从而从具体处阐发《易》的阴阳流行关系,体现《易》之生生不息之精神,即如京氏所云:“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相荡。二气阳人阴,阴人阳,二气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内无不通也。”
京氏的八宫卦序从表面上来看,是一幅静态的阴阳对待图。在京氏看来,每一宫的本宫卦或八纯卦,决定着该宫诸卦的原本卦体的五行属性,然后再根据每一爻所纳地支的五行属性确定六亲关系。如乾宫本宫卦乾卦从初爻至上爻的纳支分别为子、寅、辰、午、申、戌,而乾宫属金,故初爻至上爻的六亲分别是子孙、妻财、父母、官鬼、兄弟、父母。这种阴阳相互对待的关系确定之后,每一本宫卦从初爻变起,实现爻的阴阳转变。如乾卦第一爻变则变成天风媚卦。因此一变,则本宫乾卦原来的阴阳对待、或暂时的平衡关系即被打破,其所纳的干支、建候、积算、气候分数、所纳星宿都要随之作相应的变化。如乾卦变成垢卦以后,变出的媚卦从初爻至上爻所纳的干支分别变为辛丑、辛亥、辛酉、壬午、壬申、壬戌,原来乾卦所纳的五星也由镇星变为大白,所纳星宿也由参宿变为并宿,建候则由从甲子至己巳变为从庚午至乙亥,积算也相应地由己巳至戊辰变为从乙亥至甲戌,六亲从初爻至上爻也相应地变为父母、子孙、兄弟、官鬼、兄弟、父母等等。此可以说是因一变而引起万变。京氏认为这种变化是“阴荡阳”或“阳荡阴”的结果,或者是阴阳积气变化的结果。如京氏于《娠》卦云:“巽积阴人阳”,即指明此一系列之变化是由乾卦初爻由阳变阴所导致。这就是阴阳之流行。
《京氏易传·媚》云:“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这为主的一爻就是引起该卦所以从乾卦变为该卦的一爻。因此,对于该卦来说,这一爻便是关键的一爻,或者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京氏称其为“世爻”,与该爻相隔两位之爻为应爻。世爻多为一卦之卦主。
在讨论京氏易的阴阳流行关系时,我们还必须谈一下京易中的天、地、人、鬼四易之说,因为该说从大的框架上正可以说明阴阳二气的流行变化。《京氏易传·卷下》云:“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京易在此既借
鉴了《易传》的三才说,又借用了《易传》的游魂说。(《易传》云:“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从本宫卦初爻变起,有一爻变者为一世卦,有二爻变者为二世卦,……有五爻变者为五世卦,变化不能至极,因至极(也就是上爻变)就变成了与本宫卦阴阳相对的另一宫卦,则在上爻不变的情况下,从五爻变返回至四爻变,亦即恢复本宫卦中的第四卦爻象,即为游魂卦。游魂卦下卦恢复本宫的下卦象,即为归魂卦。(参见京氏八宫卦序表)
这种从一世到归魂的卦变规律,反映了同一卦体中阴阳流行的次递关系。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这种关系反映到乾宫和坤宫的游魂、归魂卦上,则突显的是一种阴阳二气的大化流行,从而也可以看出乾坤两卦的卦变规律与十二消息卦间递变规律之间的联系。《京氏易传·卷下》云:“乾坤者,阴阳之根本,坎离者,阴阳之性命。”而乾宫游、归魂卦之上卦皆为离卦,坤宫游、归魂卦之上卦皆为坎卦,这正说明了荀爽为何在注《彖·乾》“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云:“乾起于坎而终于离,坤起于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也。六位随时而成乾。”依消息卦说,从复卦至乾卦,是一个阳息阴消的过程,而复卦为十一月子(坎位),阳息至四月巳火位则成乾体;从五月午(离位)至十月亥则是从垢卦至坤卦,是阴息阳消的过程,至亥水位则坤体就。这也正是《京氏易传·卷下》“阴从午,阳从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所昭示的阴阳流行的《易》道变化观。后天八卦中的离坎两位,正对应先天八卦方位中的乾坤两位。从后天八卦的坎位左行至离位,是在平面上由阴极至阳极,而从“一阳来复”的复卦至“成乾体”,则是阳气从“潜藏”至“亢极”,是在竖面上的阴极至阳极;同样,从后天八卦方位的离位右行至坎位,是平面上的阳极至阴极,而由媚卦至“坤体就”,则是在竖面上的阳极至阴极。横面与竖面的阴阳流转同时进行,形成一幅立体的、涵纳时空的、动变不息的阴阳对待流行图。京房以此方式构建了一幅“与天地准”、“弥纶天地之道”(《系辞上》)并能“知幽明之故”的宇宙图景。八宫卦所纳的干支、星宿、五星等也随之成为体现《易》道的有机组成部分。
京氏虽未提出系统的卦变说,但后世系统的卦变说在很大程度上应受到京氏易的启发。从爻变到卦变是京房建立八宫卦的基本方法。从一世到归魂,由爻变逐次变化形成的各卦在隐含本宫卦五行属性的基础上,重新形成由不同于本宫卦的干支、星宿、建候、积算等因素的卦体,从而体现出由一爻之
阴阳变化而造成整个卦体的变化。这种阴阳流行变化反映了部分变化与整体变化之关系:部分变化或量变是造成整体变化或质变的先决条件。从初爻变至五爻再返回至四爻变而变成游魂卦,****复归本宫卦,则为归魂卦。如此从一世至归魂七卦的显象虽各不相同,但它们的隐象除了其所伏之卦以外,仍以本宫卦为基础,而陆绩更注重世爻之隐象。世爻之隐象即本宫卦与世爻相同爻所纳干支,如其于《垢》卦:“元世居世”注曰:“辛丑土,甲子水”,此辛丑土即指《垢》卦初爻世爻所纳干支,“甲子水”则指本宫卦乾卦初爻所纳干支;又如其于《否》卦“三公居世”注曰:“乙卯木,甲辰土”,此“乙卯木”即指《否》卦世爻六三爻所纳干支,“甲辰土”则是本宫卦乾卦九三爻所纳之干支。其他卦皆仿此。如此则在阴阳流行的过程中,仍时时存在着显与隐之间的阴阳对待关系。后世流行的纳甲筮法在所得之卦六亲不全、或用神不上卦时,便从该卦之本宫卦中寻找,即是继承和发展了陆注京易的爻之飞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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