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小学入学新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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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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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稿范文-张韶涵个人资料
2020
南京小学入学新政策要求
南京栖霞区小学入学政策
一、报名要求
1.
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
6
周岁
(
即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br>8
月
31
日期间出生
)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 br>6
周岁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
(< br>或其法定监
护人
)
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
7
周
岁或
8
周岁。
2.
户籍审定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 庭正式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
与父母
(
或其法定监护人
)
在同一 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
证
(
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 法定监护人
)
三
者一致。
(1)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 随父母
(
或其法定监护人
)
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
是不在南京市 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
父
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
(
有产权证
)
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籍随祖父母或外 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
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br>
③儿童户籍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
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 房,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的。
(2)
户籍审定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关于拆迁户问题的处理
①儿童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到新购房
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②儿童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因政策等原因尚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 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到新购房所
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③儿童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 ,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
原施教区小学入学。就读确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关于户籍变更问题的处理
在招生工作开始后,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变更的,原 则上在原户籍
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
就读确有困难或由外区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二、招生办法
1.
公办小学
< br>(1)
公办小学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
母
(
或其法定监护人
)
应在规定日期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报名登
记时须出具父母
(
或其法定监护人
)
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
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 证件。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
统筹协调解决。
2017
年,全 区新增
1
所小学
(
栖霞区丁家庄第二小学
)
,合并
1
所小学
(
栖霞区花园小学整体合并到龙潭中心小学
)
。
栖霞区石埠桥小学因学校扩建,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分别
由栖霞区栖霞中心小学和南京市 炼油厂小学代招。
栖霞区实验小学尧顺路校区因正在规划待建,在该校区建成之前,
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在栖霞区实验小学尧化门街校区、
栖霞区实验小学尧佳路校区和栖霞区 实验小学尧辰路校区中任选一
所学校就读。
(2)
区教育局将采取控制热点 学校招生规模、空余学额实行电脑
派位等方式,确保
2017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符合上级相关规定。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并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可
由其父母
(
或其法定监护人
)
于
6
月
2
日 至
3
日在施教区小学填报电
脑派位志愿。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不
实行电脑派位入学。
(3)
对符合南京市政策照顾对象和为我区经济 社会发展做出重要
贡献人员的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
2.
民办小学
依法支持民办小学规范办学。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 不
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
得超计划招生。招生方案由 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
3.
特殊儿童
认真贯彻《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
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精神,积极接纳具有一定学习能力 和自理能
力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要充分发挥省市随
班就读资源教室的作 用,积极做好特殊儿童教育工作。
4.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依 据《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
作的通知》
(
宁教规划〔
2015
〕
28
号
)
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
(
或其法定监护人
)
来宁暂住、
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
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
母
(
或其法定监护人
)
应在我区暂住地 已实际居住满一年
(
至当年
5
月
31
日止
)
。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可向区内指定的
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小学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 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
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
(
或其法定监护人
)
身份证
;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
(
或其法定监护人
)
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 br>居住证或暂住证
;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
(
与用工单 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
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
执照< br>);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
⑤随迁子女的预防接种证。
对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 上回户
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
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区入学。
三、日程安排
4
月
14
日,公布《栖霞区
2017
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5
月
6
日,各小学发布招生公告。
5
月
13
日至
14
日,小学新生报名登记。
5
月
20
日,各小学上报新生报名情况。
5
月< br>26
日前,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名单和电脑派
位计划。
6
月
2
日至
3
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
月
24
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6
月
25
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
月
1
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8
月
5
日前,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8
月
10
日前,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鼓楼区
登记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
鼓楼区的公办初中依法保证施 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初中
义务教育学位,所有公办小学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5
月
13
日、
14
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到施教区小学为适龄 儿童
报名登记。登记时须出具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
权证
(
或不动产权证
)
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
证明
)
。适 龄儿
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
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 学和电脑派位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
排学校就读。
今年热点公办初中、小学空余 学额电脑派位。全区新生统一报名
登记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及新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公布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初中、小学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民办初中、小学均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 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
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当民
办初中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
形式,
2017
年电脑派位 和自主招生比例仍为
2:8
。
玄武区
只能选择
1
所公办校电脑派位
玄武区规定,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实行 “免试就近入学”。适龄儿
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
(< br>法
定监护人
)
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三者一致,
方可在施教区初中、小学报名入学。
公办初中、小学空余学额实行电脑派位。符合正常入学 条件的本
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区内
1
所实行空余学额电脑派位的学校填
报 电脑派位志愿。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可选择区内
1
所实行空 余学
额电脑派位的公办小学,在报名登记的施教区小学申请填报电脑派
位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