鹧鸪氏奥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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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6日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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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6日发(作者:侯宇涵)


鹧鸪氏奥义书








鹧鸪氏 奥义书


(


或译为泰帝利耶奥义书第一卷




学轮



第一章①



赫黎!唵!




福我密咀罗


!



福我婆奴拏!




福我亚利玛!




福我因陀罗!




璧赫斯帕底!




福我维师鲁,


广阔步天者


!


我敬拜大梵!敬拜汝,涡柔!




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将说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将说至道!




我将说至真!




愿彼护我,愿彼护讲师!




愿护我,愿护讲师!




唵!平安!



平安!



平安!



①此第一章乃学徒之祷词。< /p>


第一頌出


《黎俱韦陀》


(1.90. 9)




大梵,即


永恒者



宇宙万物主也,有其三面< /p>


,


略同于一动


,




,


一太极,




福我



原义 是



使我辈平安


!



维师鲁



为天步之神,云以三步迈越天 宇,则谓日之初出,


正午,没落三歩也。是



光明之神,表火光,电光,日光。







末言< /p>



平安



凡三叠,平 安者


,


息苦之义,说谓属



自我




< br>


诸天





外物



之苦


< /p>


皆息


,


故三叠。



第二章



埯!我辈论声律


:


音,调,量,力,等,合①。



——说声律学竟。



①此第二章,乃教 师所说。音者,母音子音皆是也。调者,


音之或锐或钝或平也。



UdStta, Anudatta, Svarita)


量 者,


短,


长,


引长,

< br>则音之一拍,


二拍,


三拍也。



(Hrasva, Dirgha, Pluta)


力者


,


发声之气力也,尤在于子音。等者,前音后音中间之半




,


平衡前后两音者也。 合者


,


两音之合也。——凡此


,


用之于


《韦陀》唱诵,皆有定格。









等者


:< /p>



na+iti


既非分读如


na iti


,亦非合读如


neti


,前



a


与后之


i


中间微有半拍



之间敏而联续读之。


说见


Ait. Ar.


3.1




5,6




第三章



1


、唯愿吾二人有光荣!









唯愿吾二人有梵德之容①!





于是当阐述和合之密义,凡五事:属世界者

< br>,


属光明者,属


学明



者,属后嗣者,属己身者。此之谓大和合也。





且属世界者


:


地,前相也。天


,


后相也。空,结 合也。



①此章前二语为祷词


<


光荣



者,


高尚 生活与高尚思想之结



,


行正道所得之 声



名也


(



《薄伽梵歌》


第十章第五颂商


IS


罗疏


)?


梵德之容





既表



无上真实者



亦表


《 韦陀》


诸书,


且表诚敬之修持


;




者,有


< p>
权力




< br>辉煌




,


是则修梵学者


之容



辉也。


师者,


于义已了


,


道已 成,


则此愿祷当属之学生,



二人



一师一徒也。





,原



字义为





光荣

< p>


等与我辈俱


也。







研《韦陀》者,当依声律而诵。故当知语音之结合


.



if^thvoiietva


—语

< br>,


此中第三字母


e,


为第一字之 末音


,




前相



也。


第五字母


t


为第二宇之始音


,


此谓之

< p>


后相



< br>


第四字母


(t)


为结合前后两 字者之介


,


谓之



合者



如是联续之谓之



结合




大梵一



即《韦陀》语文


-


既视为宇 宙创造原则,则其语音之


结合


,


亦视为 宇宙万物结合之典



型。由是而推之为宇宙观及


人生观也。推五者而弥纶之


,


要不出乎其《韦陀》矣。








密义



即奧义。



学明







,即学术。



2


、风,合者也。——属世界者如是。






且属光 明者


:


火,


前相也。

< br>太阳,


后相也。


水,


结合也。< /p>


电,




者也。


——属光明者如是。



(


水,


说者谓为云中之雨水。

< br>)






且属学明者


:


师,前相也。



3


、徒,后相也。明 ,结合也。教言


,


合者也。——属学明者


如是。








且属后 嗣者


:


母,


前相也。

< br>


父,


后相也。


子女,


结合也。


配偶,



合者也。——属后嗣者如是。









4


、且属己身者:下腭,前相也。上 腭,后相也。语


言,结合也。



舌,合者也。——属己身者如是。





凡此皆大和合也。


有得如是所云大和 合之说者,


则与后嗣,


牛羊,梵德之容,粮食①,福德天界,皆 和合矣。







阿罗频多氏译为



粮食及属于粮食者





第四章②



1


、圣歌无上言③,宇宙万形色。







源出《韦陀》语,永生自无极。






唯愿因陀罗,赋我以智力!







神兮我倘能,承载永生福!







我身倘强健!我舌其至甘!







以耳庶多闻!君为大梵龛,






复盖以智慧。护我学所谙④!







此章 亦祷词。则婆罗门修士之为教师者之言。所祷为


因陀罗即富力神,注家谓此神即





声,亦



自我



性灵)之


人格化。


(参


Ait. Ar. 23. 7. 1, Ait. Up. 1.3. 14* Kaush. 2.5;3.


1.)< /p>


所求者,智蕙及体力等。原文体制为偈,读者往往忽略,


以为有< /p>



律节之散文也。义多晦处,以结构稍疏


,


故解义者各


执一说。兹就其最正大之义出之。



此章与前后诸章


,


略无联< /p>


贯。







,即





声。原文本义为



牡牛



,抽象义乃




优者



。宇 宙万事万



物,皆此一





也。诸《奥义书》


ifej lt


者,不一而足。圣歌亦即《韦陀》









vicak§anam—字之变文。







语言



。愿语言美好也。大梵为无上真实体


,


不得已而有表相


,


则为





声。< /p>





所藏处也。音 译







余处译为



韬笥




盖全为



智慧



所隐覆。



多闻



多学也。愿神护之不失也。



2


、神来又广被


,


迅为我具足;






我衣与母牛,饮食常所沃,






乃赐我财富,毛牲并家畜。



婆诃!①






婆罗门学徒,愿来归于我


!


娑诃!






婆罗门学徒,远近来归我


!


娑诃!






婆罗门学徒,愿多来归我


!


娑诃!






婆罗门学徒自克兮!



娑诃!






婆罗门学徒安静兮!



娑诃!





①上一颂本义殊晦。





可谓



富乐女神







原义是




来< /p>



广





义亦是



增上

< p>





原是






ciram),


兹读作


aciram



于是释者纷



纷。



毛牲



竟有说为



供给羊毛之女神

< br>


者。


症结在


我衣



二句,


皆第一格,

< p>


多数


,


上下难属。竟似 窜文。若无此二句,又于义似不足。解


古本之不易不定,于此可



见一斑。



3


、愿我众中有光荣,娑诃!







愿我优于富足人,娑诃!







神兮我倘人君内,娑诃!






神兮君倘人我身,娑诃!







君身千是复万有①,






君内涤我之垢尘。娑诃!






如水流就下,如月赴岁年。







婆罗门学徒,四方奔来前。娑诃!






君是皈依处!






光明照我身,






转化我为汝②!





句原文 作



千枝



即宇宙 万有。原自为





而化为





也 。




末句义原作

< br>


汝来人乎我



< br>亦可谓



汝来具有我。


< p>



转化


< br>云云者,


乃取商羯



罗疏义,< /p>


谓如以金


,


锎入水银

,


则化为别一


化合物


,

< p>
汝之化我


,


亦如是云。——阿罗頻多



译此三句为:







主兮!汝是我邻居,







汝居极近我。







汝其来 至我,其为我之光明与太阳。



第五章③



1




补诃



——


Bhuh







颇婆诃



——


Bhuv ah







娑婆诃



——< /p>


Suvah





此三者,皆密语也。唯麻诃遮末修④乃更说其第四,是





!


此则大梵也。


是为自我。


诸天


,


皆其肢体也。



< br>


者,


此世界也。



颇婆诃



者,空界也。



婆诃



者,彼世界也。






此章 所说密义语


(vyahrti)


皆有音而无义

< br>,


原用于《韦陀》


唱赞中,所以匡救其

< br>


过阙——参《唱赞奧义书》三,十六


>



,


十七。


---


后世用


之于止观。豳音皆不甚切。






麻诃 遮末修


.


人名,


乃麻诃遮末萨



MahScamasa)


之子


MahScamasya



2




摩诃



者,太 阳也。诸世界唯以太阳而


得光大。








补诃



者,火也。



颇婆诃



者,风也。



娑婆诃



者,日光


也。








摩诃



者,月也。凡诸光明,皆以月而增大。







补诃



者,


《黎俱》也。



颇婆诃



者,


《 三曼》也。



娑婆诃


者,


《夜珠》也。



3

< p>



摩诃


< br>者,大梵也。诸《韦陀》唯以大梵而崇大。








补诃



者,上气也。


< /p>


颇婆诃



者,下气也。


娑婆诃



者,


充周气也。



摩诃



,


食物也。诸气唯以食物而滋荣。





唯此四者四重,四者各四密语 。知此者,则知大梵。诸天


于彼致其供养矣。



第六章①






①此章原文殊艰深。



当参考


/4



. Up. 1.3, 12, 14;Maitr. 6,


21




Charui. 8. 1, 1, 6,6; Keith. 6




16; Bh. G. 8,13






此章所说



丙 陀罗




又谓之


SuSumnS,


亦即


vidfti,


即人体脊骨


间,有一条气



脉。——此 似所谓脊椎神经而非也——如一


长润道。自腰脊以下


,


则人一纤微体。在



常人此道闭而不通


,


唯修土以静定之术能开启之。久修而身内潜晚之力皆发,由

< p>



一中枢


(mulad hara)^


此似是神经中枢而非也,町曰


气结




名为



莲花




又名 曰






——如盘龙而起。


经过中枢六,


至最上头顶一






brahmarandhra),


在一最深定



中而与




我< /p>



合也。其通过脑经,则经舌上跨之两脉间一乳状物


,


出乎


发根


,


囟门两烦



骨合处也。修士之殁,神魂亦由此出,以作


某密语而合于某物。终与大梵——有功德


之大梵



Sagupa)


——相合 云。



1


、此心内之空,彼神我


(



)


于其中。


(神我


)


,意成,永生,

< br>黄金色也。






上腭两间,有如乳状物者垂焉。此即因陀罗胎①。







在发际涡分处,


透颅顶骨二分,


出而为



颇诃



自安立于火< /p>



;


颇婆诃


< /p>


,风中;



2




娑婆诃



,太阳 中;



摩诃



,大 梵中。乃得自主。得为意


主。



语言主 与眼主,耳主


,


识主。于是而更为大梵,以空为


身,以真为



性,以气而游,以阿难陀为意,富足于平 安而


永生者也。






般几那瑜基亚②!汝当如是敬拜矣。







者,< /p>



道路



义。为自相 智识之门。







般几那瑜基亚

< br>(Pr^inayogya),


人名,


义为



古瑜伽之子





第七章



地,两间,天,方,方间;



火,风,日,月,星辰;



水,草,木,空,我身;



凡此,皆属外物也③。



其次属自我者


:


——



上气,充周气,下气,元气,平气


;


见,闻,意,语


,


触;



皮,肉,筋,骨,髓。



诸分既如是定 已,有仙人说曰:



凡此世界万物,诚皆五重。

< br>以



此五重,得①彼五重矣。







者,


天与地之中间一界。


亦即







方间



谓两方


之间,即东北,西




,


东南,西南。第二段之




< /p>


则泛指










,常义是



药草飞

< p>







,原作










,但


此谓诸识。







,原文亦有



护持



义。亦可谓


相属





第八章②



1






者,大梵 也。






者,万事万物也。






者,允许


之词也。



若曰:



阿乌③(

< p>
O



!


使其听之


!


则使其听之。



以< /p>





,始唱《三曼 》④。





唵!辰唵!




始诵诸经咒⑤。






,主 祭司应以答言⑥。







,婆罗门祭司始命将事⑦。







,许为斟灌⑧。



婆罗门曰:

< br>


唵!我倘可得圣言


!


彼乃有得于 圣言矣⑧。




诸《奥义书》中说< /p>





< p>
(Om)


者,屡见不一见。此诚韦


植多学派之唯一 宝诀。



盖说神说诸天说上帝,无虑数百其

名。名,皆相也。诸相必有一通相,以一至简之名表



之。






是也。


名,


声也。


声凡 三合,





< /p>





< p>




< br>(



AUM)


< br>合称为






其说繁多,


皆就其所象征者立。


兹 不具论。




此处之



阿乌












此谓祭 祀始作,


主祭司



Adhvaryu)


谓助祭司



Agnidhra)


曰:可以始唱矣!便神听



之,诸献祀可始矣 !于是诸祭司


始唱


,


使神听之也。




此谓髙唱师


(


即唱愿求之祭司


)(UdgSt r)


始唱


《三曼韦陀》



必始以




'


声也。

< p>



此则或发声诵,或密持。此谓灌献


Soma


时,和特黎祭



Hotr


及其助手


,


诵其

< p>


经咒。经咒,即祷颂诗也。与后世所


称为





者,原文同是一字 。





祭司 在祭祀中既已唱一段祷頌词巳,主祭司则答


赞曰




!


义表称



许,当续唱。



⑦ BrahmS


即婆罗门祭司,常时或不作声,然始亊时常亦有


言。


如说



唵!


可洒



矣!



则诸祭司承命而洒水。


或彼亦始唱要神赞颂之词。





此谓火祭


(Agnihotra)


,主祭司将斟牛乳——或酥——而


灌于火中,

< br>则先问主祀者,


主祀者曰:



唵< /p>


!


即曰:



可!< /p>



也。





,语根可是


vac



vah


。字作


pravaksyar u--


义可为



读诵


表达




-


——此有二说


:


一即婆罗门始诵圣言,


即诸


《韦


陀》



,


始曰:



唵 !


我倘得此圣言



之义




彼乃臻至大梵矣。





另说


:< /p>


婆罗门始教学徒


,


如曰

< br>



!


教以大梵道


,


乃得大梵道矣。



第九章



1


、道,与自学而教人③。



真④,与自学而教人。



苦行,与自学而教人。



自克,与自学而教人。



静定⑤,与自学而教人。



火⑥


,与自学而教人。



事火⑦,与自学而教人。



客①,与自学而教人。



人道②,与自学而教人。




嗣续③,与自学而教人。




孝养,与自学而教人。




婚嫁④,与自学而教人。





唯真可已!



——罗替多 罗



RSthitam)


如是云。


说真实语




也。




唯苦行可已!



——匏鲁喜史悌



Paurusigfi)


如是云。


常苦




者。




唯自学而教人可已!



——茅特伽利耶


(Maudgalya)


如是云。



无苦者也。



盖此即苦行也!——盖此即苦行也!





经教所 传


,


师长所授,


反省听得,

< p>
为正大光明者,


从而实行之也。








自学



< p>


,为己也。所学,


《韦陀》也。得自口授


,



世乃辅以书卷


,< /p>


然至今犹以



口授为主。





,诵习,研虑,

< p>
而贯通之也。


本义重在



贯 通




教人,


所 教者,



《韦陀》


< br>也。


观此以下凡十二事,皆反复此一语,则其重要可想。






质言之,当是行道!自学!教人!





即诚。





谓杜外境之轆鸯。


静定



,谓敛内识以安宁。




谓守奉常燃之五火。——



五火



见《髡发奥义书》第二

窣第一分注


,


及《唱赞



奧义书》第五章注。


V, 4




1, 8, 2






谓日常朝暮为斟灌于火,依《韦陀》仪法行之。




谓敬客奉客。




此摄群德


,


慈善等事。




谓娶妇生子


,


成家立业。




谓男婚女嫁


,


子又生子。





< br>以上十二事依《韦陀》而行,因之以学以教,而其事乃


正大,尊尚。非此无以立< /p>



也。——斯说也,诚为广博


,


然古


师亦有偏主一事


,


以为足概其全者!




< p>
此一偏之说,撰者未以为然,可于其胨说之方式见之。


盖《韦陀》之教


,


实承认



人生, 未尝如后世佛教及印度教僧


伽之逃避人生,偏向虚无寂灭。然终又举此三人之

< p>


言者,


以三者皆殊重要


,


实基本原则也。



第十章



我动宇宙树,



荣名如狱崇,




髙尚自圣洁,如神居日中,




我为永生者,



权力光盛隆,




妙智慧充周,



濡以甘露融①。



此特里商苦之研读《 韦陀》


(



)


也②




①此章乃五行诗


Mahabrhati Yavamadhya


,音节为八


,


八,

十二


,



,


八。兹录存



原文,聊与治梵文者商榷:



aham vfkjasya reriva


kirtih prf tham gi reriva


urdhvapavitro vajiniva svamftam asmi



dravipam savarcasam



sumedha amftok^itah


第四行若不读为


sudravinam



dravinam


仅读为二音。


而诗


中竞似用韵,与前第



四聿闳一趋势,为可识也。



revi v5


,字根


ri


rarSvS



(?


V. 10, 40, 7.)


原有二义,一





,则第一句



义为:







我为生死树之断者。





此据商羯罗释,


则生死幻有之树


,


以智慧之剑断之,

< p>
与拙译


《薄伽梵欲》第十五章第



一至三顼同说。然此字亦存第二


义为


< br>动摇者





内中之管制者



< br>于是杜森译作



belebend



则义为:




我为使此生命树生动者。



考宇宙万物之 喩为一树,古《黎


俱韦陀》中已有之


,




言曰:



ka u sa vfkfah asa


yato dyava prthivi nisthataksa? {RV. X. 31, 7




81




4






义为:



天地所从而形成者,



其树为何


?


同书(


RV. I




164, 20)


极著名之一颂:




美羽心亲侣,




树栖一枝。





亦见《髡发奧义书》


(Mum/l/p. III




1,1.)


又见《白净奥义


书》


(^eM IV, 6





则说 宇宙树也。


斯即


《竭陀奥义书


KKa/ .A0


Up. VI 1)


所谓



:永恒菩提树,上根下其枝








他如《黎俱韦陀》



X. 135




1)


所说


supalaSa v|k5 a,





大梵 树



也。


(说见



Satapathabrdhmana I, 3.3



9




VI,


6,3,7; VII, 1, 1, 5

< p>



《摩诃婆罗多》


史诗


《马祭分》



iMa. Bhd.


Mva. XXV, 20



22




XV, 12



15

< br>。


)所说


Brahma-vrksa

大梵树



甚详。





而《白净奥义书》


(^eW. Up. Ill, 9



)


所谓



挺然为独一,如


树立天外。





亦此



大梵


< /p>




也。


Matt . Up. VI, 4


。说此



菩提树



亦即





声。


Taittiriya brahmana H




8




9, 6


。亦说此树




大梵



。而《维师鲁千名经


KWwMi o/uMrandma)


则说此





提树





无花果树



皆即此大梵,


即此宇宙也,






然即此概念,

已有二说


,


一则树为



挺立




一则树为倒垂。


大梵有二面,


一显了之


< br>宇宙,


是吾人所见万事万物之世界,


则此树枝叶也。一非 显了面,则斯树之根所在也。






故商羝罗谓





此树者,


悟生死之无常,

< p>
祛世相之幻有也。


他说谓



动摇



此树者,



得宇宙之本真,体内在之



自我



,亦


成亦坏之因也。故此句当有二译:



―、



我断生死树。



二、



我动宇宙树。






第三行


vajini iva su-amrtam,


亦可读


vginivasu


< br>若说为



太阳中之甘露


< p>
则义与



《唱赞奧义书》


(OuiW. Up. 3


1



说诸天之

< br>




相合。或则

< br>


我为永生者


(




甘露





一字


)


,具



(


或赐予


)


权力









第五行


amrtoksitah


即可析为


am ftat aksitah,


亦可谓为


amfta+uk^ta h


。前说为



不灭



即永生


)




不变



》后说


< /p>


润潘


之以甘露



。 兹赌说,盖



永生者


已在第三行出之也。




特里商 苦


(TriSaAku)


,人名。



研读



义本



诵持







宇足成。此末


< p>
语义亦殊晦。一、是此人


所诵持之一颂耶?



二、或是此于研读《韦陀》之功效而为


一赞耶?


三、或作将诵持《韦陀》时先所唱之首赞耶?原


文但说此 其人之



韦陀)诵持


而已。







按阿氏译此颂,

< br>则谓



我即彼动摇宇宙树者也,


我 之光荣


,


如髙山之崖


19


。我高尚而



又纯洁,如强者中之甘露


,


我如世


界光耀之財宝


,< /p>


我为深思者,


自古不朽之




彼一”也。



第十一


章②







此章 乃少年成学归家


,


将别时本师之言。


其 尝从本萍所


学,多为记诵章句,今



且 入乎人生之途,其于立身行道,


宜别有所授受。基本原则具于首三句

,


其次说齐家、



处己、


待人、事尊长、周贫乏之道。末言如何处疑难之事,待疑难


之人,反复丁 宁,诚擎側恒。原文简要


,


为诸《奥义书


)


中极


罕见之文字。



《奥义书


)


主旨


,


原近于道


,


此章独


< /p>


近于儒,



今印度之大学行毕业典礼时< /p>


,


犹往往诵之。



1


、授《韦陀》已,亲师训其徒曰:



说真实语!



奉行正法!



毋荒自学!



奉尊师以礼物已①,尔毋断后嗣之绪。



毋轻忽真理!



毋轻忽善法!



毋轻忽健康!



毋轻忽昌盛②!



毋轻忽自学而教人!






原文是


< /p>


所爱之赠与




似 古印度交学费在学成之后


*


毋断后顯之





,谓娶妻生子。








然亦可释为使学统


(vidySvamSa)


不绝,则授徒而有传


人也,






亦即


vi bhati


,义亦是



权力



財富



生存

< br>




崇大





2


、毋轻忽敬神明敬父母之责!




奉母如神!



奉父如神!




奉师如神!




奉客如神!



尔唯勤作无可疵议之事而非他事。




尔唯敬奉我辈之善行而非他行。



3< /p>


、有优于我辈之婆罗门


,


非唉其安坐已, 尔当屏息③。



以敬而布施!



不敬则毋布施!



以乐而布施!



以惭而布施!



以畏而布施!



以同情①而布施!



若尔于事有疑,或于行有疑。



③ < /p>


后句另读


M


可译为



奉之以坐,恭敏供养







又义为得对方



同意



而布施。



4


、其处有公正婆罗门,自克制者,有善巧 者,非苛刻者


,



正法



者,如彼等于斯所行也


,


尔 如是而行之。






系若于受非议者,





其处有公正之婆罗门,自克制者, 有善巧者


,


非苛刻者,乐


正法



者,如彼等如是待之也,尔亦如是待之。




此即指点!




此即训言!




此即《韦陀》密义!




此即教诫!




尔当如是敬行②!




阿氏译



公 正





善思惟者



自克制





虔敬者





有善巧





不为他人所动者





第十二章①






①本师既致其临别训词已


,


学徒乃为祷词,而结束其求学


时代

< p>
?


文与发蒙时第一祷词相同。




福我密呾罗!




福我婆奴拿!




福我亚利玛!




福我因陀罗!




璧赫斯帕底!




福我维师鲁,



广阔步天者


!



我敬拜大梵!敬拜汝,涡柔


!



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已说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巳说至道!




我巳说至真!




彼巳护我,彼巳护讲师!




已护我,已护讲师!




唵!平安!









平安!












平安!



第二卷




大梵阿难陀轮①





①此轮在波斯文译本


1656 a. D.


中,乃为独立一书,名


Anandbli

< br>第三十八。而



下轮亦为独立一书


,



Bharkbli


第三


十九。——故波斯文译奥义书五十种,此《泰迪黎



)


之初


轮阙如。



第一章



赫黎!唵!


(此下与第一轮第一章之祷词同文


)



愿护我二人!




愿受我二人!




愿我二人得勤力!




愿我二人研习充实有光辉!




愿我二人无诤阋





唵!平安!



平安!



平安!唵!明①大梵者,臻于



至上







于是昌言曰:




大梵为真,为智,为无极,



在高天兮隐深穴;



明彼者兮满所欲,



同大梵兮偏明澈②。





,非寻常心智之明,乃超知觉之明,超时与空,人乎


宇宙本体,则所知与能



知合,是之谓明。寻常明是一事,


臻至又是一事,此则不然。


《蒙査奧义书》



Mw^. Up. Ill, 2



9.)


中有云


:



无上梵已知,



彼则成大梵。



大梵为一形而上学之真实,超寻常经验以外,如实说其


为真理,为智识


,


为无极



者,皆可谓负极 之说。原非可以语


言名相表者也。虽然,可以体悟,由入无分别定



(asamprajriata, nirvikalpa-saiMdhi)


证梧之。


斯则能知之主体,


与所知之客体, 两无分别。






就吾人之心思识感之经验论之


,


真实



为多且异


,< /p>


无理实则


其后必有一统一非异





真实



为背景。


斯即自体完整者,



体决定者,


由自体而得其真理者。


此即大梵也。



就自相说,


则为


< p>







有也,


存在也。


笼括万事万物


,


无出其外者 。


纵说一物是无


,


即有





之存在。经验可知之无,亦 即非经验


可知之有。故无论一元多元,正极负




,


皆以存在为本。故












即能知此存在者,


< p>


存在者



外无存在


,




有者



外无有,




存在



为一价



值,由知觉性所决定。若无知觉


,


< br>-


切价值


皆泯,并此


< p>
存在



亦除。见一切相,知此



是相


,


是知觉性上


有智用存


,


是此智乃生有相之知觉。存在与知觉


,









可说



为一钱币之阴阳两面。


舍此一 面,


即彼一面为不可得。



< p>



非物,物仅得于时空之关系中,是知觉性之自体 范限,


物固有极,彼固







也。




无极



原文为


anantam


,故杜森谓为古



阿难陀




< br>之误。实未必然,



有限有极者有苦,无限无极者为





也。

< p>
(



Ch&nd, Up. VII,23, Deussen, SechziK Up.


desVeda. S.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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