鹧鸪氏奥义书
wyqq-gayroom
鹧鸪氏奥义书
鹧鸪氏
奥义书
(
或译为泰帝利耶奥义书第一卷
学轮
第一章①
赫黎!唵!
福我密咀罗
!
福我婆奴拏!
福我亚利玛!
福我因陀罗!
璧赫斯帕底!
福我维师鲁,
广阔步天者
!
我敬拜大梵!敬拜汝,涡柔!
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将说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将说至道!
我将说至真!
愿彼护我,愿彼护讲师!
愿护我,愿护讲师!
唵!平安!
平安!
平安!
①此第一章乃学徒之祷词。<
/p>
第一頌出
《黎俱韦陀》
(1.90.
9)
。
大梵,即
永恒者
宇宙万物主也,有其三面<
/p>
,
略同于一动
,
一
静
,
一太极,
福我
原义
是
使我辈平安
!
维师鲁
为天步之神,云以三步迈越天
宇,则谓日之初出,
正午,没落三歩也。是
光明之神,表火光,电光,日光。
末言<
/p>
平安
凡三叠,平
安者
,
息苦之义,说谓属
自我
,
属
< br>
诸天
屑
外物
之苦
<
/p>
皆息
,
故三叠。
第二章
埯!我辈论声律
:
音,调,量,力,等,合①。
——说声律学竟。
①此第二章,乃教
师所说。音者,母音子音皆是也。调者,
音之或锐或钝或平也。
(
UdStta, Anudatta, Svarita)
量
者,
短,
长,
引长,
< br>则音之一拍,
二拍,
三拍也。
(Hrasva, Dirgha, Pluta)
力者
,
发声之气力也,尤在于子音。等者,前音后音中间之半
拍
,
平衡前后两音者也。
合者
,
两音之合也。——凡此
,
用之于
《韦陀》唱诵,皆有定格。
等者
:<
/p>
如
na+iti
既非分读如
na iti
,亦非合读如
neti
,前
之
a
与后之
i
中间微有半拍
之间敏而联续读之。
说见
Ait.
Ar.
3.1
,
5,6
。
第三章
1
、唯愿吾二人有光荣!
唯愿吾二人有梵德之容①!
于是当阐述和合之密义,凡五事:属世界者
< br>,
属光明者,属
学明
者,属后嗣者,属己身者。此之谓大和合也。
且属世界者
:
地,前相也。天
,
后相也。空,结
合也。
①此章前二语为祷词
<
光荣
者,
高尚
生活与高尚思想之结
果
,
行正道所得之
声
名也
(
见
《薄伽梵歌》
第十章第五颂商
IS
p>
罗疏
)?
梵德之容
梵
既表
p>
无上真实者
亦表
《
韦陀》
诸书,
且表诚敬之修持
;
容
者,有
权力
及
< br>辉煌
义
,
是则修梵学者
之容
辉也。
师者,
于义已了
,
道已
成,
则此愿祷当属之学生,
二人
一师一徒也。
有
p>
,原
字义为
p>
俱
光荣
等与我辈俱
也。
p>
研《韦陀》者,当依声律而诵。故当知语音之结合
.
如
if^thvoiietva
—语
< br>,
此中第三字母
e,
为第一字之
末音
,
此
前相
也。
第五字母
t
为第二宇之始音
,
此谓之
后相
。
< br>
第四字母
(t)
为结合前后两
字者之介
,
谓之
合者
如是联续之谓之
结合
。
大梵一
即《韦陀》语文
-
既视为宇
宙创造原则,则其语音之
结合
,
亦视为
宇宙万物结合之典
型。由是而推之为宇宙观及
人生观也。推五者而弥纶之
,
要不出乎其《韦陀》矣。
密义
即奧义。
学明
或
明
,即学术。
2
、风,合者也。——属世界者如是。
且属光
明者
:
火,
前相也。
< br>太阳,
后相也。
水,
结合也。<
/p>
电,
合
者也。
——属光明者如是。
(
水,
说者谓为云中之雨水。
< br>)
且属学明者
:
师,前相也。
3
、徒,后相也。明
,结合也。教言
,
合者也。——属学明者
如是。
且属后
嗣者
:
母,
前相也。
< br>
父,
后相也。
子女,
结合也。
配偶,
合者也。——属后嗣者如是。
4
、且属己身者:下腭,前相也。上
腭,后相也。语
言,结合也。
舌,合者也。——属己身者如是。
凡此皆大和合也。
有得如是所云大和
合之说者,
则与后嗣,
牛羊,梵德之容,粮食①,福德天界,皆
和合矣。
①
阿罗频多氏译为
粮食及属于粮食者
。
第四章②
1
、圣歌无上言③,宇宙万形色。
源出《韦陀》语,永生自无极。
唯愿因陀罗,赋我以智力!
神兮我倘能,承载永生福!
我身倘强健!我舌其至甘!
以耳庶多闻!君为大梵龛,
复盖以智慧。护我学所谙④!
②
此章
亦祷词。则婆罗门修士之为教师者之言。所祷为
因陀罗即富力神,注家谓此神即
唵
声,亦
自我
性灵)之
人格化。
(参
Ait. Ar. 23. 7.
1, Ait. Up. 1.3. 14* Kaush. 2.5;3.
1.)<
/p>
所求者,智蕙及体力等。原文体制为偈,读者往往忽略,
以为有<
/p>
律节之散文也。义多晦处,以结构稍疏
,
故解义者各
执一说。兹就其最正大之义出之。
此章与前后诸章
,
略无联<
/p>
贯。
③
,即
p>
晻
声。原文本义为
牡牛
,抽象义乃
最
优者
。宇
宙万事万
物,皆此一
埯
也。诸《奥义书》
ifej
lt
者,不一而足。圣歌亦即《韦陀》
。
④
乃
vicak§anam—字之变文。
舌
谓
语言
。愿语言美好也。大梵为无上真实体
,
不得已而有表相
,
则为
埯
声。<
/p>
龛
所藏处也。音
译
俱
舍
p>
余处译为
韬笥
p>
。
盖全为
智慧
所隐覆。
多闻
多学也。愿神护之不失也。
2
、神来又广被
,
迅为我具足;
我衣与母牛,饮食常所沃,
乃赐我财富,毛牲并家畜。
婆诃!①
婆罗门学徒,愿来归于我
!
娑诃!
婆罗门学徒,远近来归我
!
娑诃!
婆罗门学徒,愿多来归我
!
娑诃!
婆罗门学徒自克兮!
娑诃!
婆罗门学徒安静兮!
娑诃!
①上一颂本义殊晦。
神
可谓
富乐女神
。
来
原义是
携
来<
/p>
广
被
义亦是
增上
。
迅
原是
久
(
ciram),
兹读作
aciram
。
于是释者纷
纷。
毛牲
p>
竟有说为
供给羊毛之女神
< br>
者。
症结在
我衣
二句,
皆第一格,
多数
,
上下难属。竟似
窜文。若无此二句,又于义似不足。解
古本之不易不定,于此可
见一斑。
3
、愿我众中有光荣,娑诃!
愿我优于富足人,娑诃!
神兮我倘人君内,娑诃!
神兮君倘人我身,娑诃!
君身千是复万有①,
君内涤我之垢尘。娑诃!
如水流就下,如月赴岁年。
婆罗门学徒,四方奔来前。娑诃!
君是皈依处!
光明照我身,
转化我为汝②!
①
句原文
作
千枝
即宇宙
万有。原自为
一
而化为
多
也
。
②
末句义原作
< br>
汝来人乎我
,
< br>亦可谓
汝来具有我。
此
转化
< br>云云者,
乃取商羯
罗疏义,<
/p>
谓如以金
,
锎入水银
,
则化为别一
化合物
,
汝之化我
,
亦如是云。——阿罗頻多
译此三句为:
主兮!汝是我邻居,
汝居极近我。
汝其来
至我,其为我之光明与太阳。
第五章③
1
、
补诃
p>
——
Bhuh
颇婆诃
——
Bhuv
ah
娑婆诃
——<
/p>
Suvah
此三者,皆密语也。唯麻诃遮末修④乃更说其第四,是
为
诃
!
此则大梵也。
是为自我。
诸天
,
皆其肢体也。
补
< br>
者,
此世界也。
颇婆诃
者,空界也。
婆诃
者,彼世界也。
③
此章
所说密义语
(vyahrti)
皆有音而无义
< br>,
原用于《韦陀》
唱赞中,所以匡救其
< br>
过阙——参《唱赞奧义书》三,十六
>
四
,
十七。
---
p>
后世用
之于止观。豳音皆不甚切。
④
麻诃
遮末修
.
人名,
乃麻诃遮末萨
(
MahScamasa)
之子
MahScamasya
。
2
、
摩诃
者,太
阳也。诸世界唯以太阳而
得光大。
补诃
者,火也。
p>
颇婆诃
者,风也。
娑婆诃
者,日光
也。
摩诃
者,月也。凡诸光明,皆以月而增大。
补诃
p>
者,
《黎俱》也。
颇婆诃
者,
《
三曼》也。
娑婆诃
者,
《夜珠》也。
3
、
摩诃
< br>者,大梵也。诸《韦陀》唯以大梵而崇大。
补诃
者,上气也。
<
/p>
颇婆诃
者,下气也。
娑婆诃
者,
充周气也。
摩诃
者
,
食物也。诸气唯以食物而滋荣。
唯此四者四重,四者各四密语
。知此者,则知大梵。诸天
于彼致其供养矣。
第六章①
①此章原文殊艰深。
(
当参考
/4
〃
. Up.
1.3, 12, 14;Maitr. 6,
21
;
Charui. 8. 1, 1, 6,6; Keith.
6
,
16; Bh. G.
8,13
。
)
此章所说
丙
陀罗
,
又谓之
SuSumnS,
亦即
vidfti,
即人体脊骨
间,有一条气
脉。——此
似所谓脊椎神经而非也——如一
长润道。自腰脊以下
,
则人一纤微体。在
常人此道闭而不通
,
唯修土以静定之术能开启之。久修而身内潜晚之力皆发,由
下
一中枢
(mulad
hara)^
此似是神经中枢而非也,町曰
气结
,
名为
莲花
,
又名
曰
轮
——如盘龙而起。
经过中枢六,
至最上头顶一
轮
(
brahmarandhra),
在一最深定
中而与
神
我<
/p>
合也。其通过脑经,则经舌上跨之两脉间一乳状物
,
出乎
发根
,
囟门两烦
骨合处也。修士之殁,神魂亦由此出,以作
某密语而合于某物。终与大梵——有功德
之大梵
(
Sagupa)
——相合
云。
1
、此心内之空,彼神我
(
居
)
于其中。
p>
(神我
)
,意成,永生,
< br>黄金色也。
上腭两间,有如乳状物者垂焉。此即因陀罗胎①。
p>
在发际涡分处,
透颅顶骨二分,
出而为
p>
颇诃
自安立于火<
/p>
中
;
颇婆诃
<
/p>
,风中;
2
、
娑婆诃
,太阳
中;
摩诃
,大
梵中。乃得自主。得为意
主。
语言主
与眼主,耳主
,
识主。于是而更为大梵,以空为
身,以真为
性,以气而游,以阿难陀为意,富足于平
安而
永生者也。
般几那瑜基亚②!汝当如是敬拜矣。
①
者,<
/p>
道路
义。为自相
智识之门。
②
般几那瑜基亚
< br>(Pr^inayogya),
人名,
义为
古瑜伽之子
。
第七章
地,两间,天,方,方间;
火,风,日,月,星辰;
水,草,木,空,我身;
凡此,皆属外物也③。
其次属自我者
:
——
上气,充周气,下气,元气,平气
;
见,闻,意,语
,
触;
皮,肉,筋,骨,髓。
诸分既如是定
已,有仙人说曰:
凡此世界万物,诚皆五重。
< br>以
此五重,得①彼五重矣。
③
p>
者,
天与地之中间一界。
亦即
空
。
方间
谓两方
之间,即东北,西
北
,
东南,西南。第二段之
空
<
/p>
则泛指
空
间
p>
。
草
,常义是
药草飞
见
,
闻
,原作
眼
,
耳
,但
此谓诸识。
①
,原文亦有
护持
义。亦可谓
相属
。
第八章②
1
、
唵
者,大梵
也。
唵
p>
者,万事万物也。
唵
者,允许
之词也。
若曰:
阿乌③(
O
)
!
使其听之
!
则使其听之。
以<
/p>
唵
,始唱《三曼
》④。
以
唵!辰唵!
始诵诸经咒⑤。
以
唵
,主
祭司应以答言⑥。
以
唵
,婆罗门祭司始命将事⑦。
以
唵
,许为斟灌⑧。
婆罗门曰:
< br>
唵!我倘可得圣言
!
彼乃有得于
圣言矣⑧。
②
诸《奥义书》中说<
/p>
唵
声
(Om)
者,屡见不一见。此诚韦
植多学派之唯一
宝诀。
盖说神说诸天说上帝,无虑数百其
名。名,皆相也。诸相必有一通相,以一至简之名表
之。
即
唵
是也。
名,
声也。
声凡
三合,
为
阿
<
/p>
,
乌
,
门
< br>(
AUM)
,
< br>合称为
唵
。
其说繁多,
皆就其所象征者立。
兹
不具论。
③
此处之
阿乌
即
唵
!
此谓祭
祀始作,
主祭司
(
Adhvaryu)
谓助祭司
(
Agnidhra)
曰:可以始唱矣!便神听
之,诸献祀可始矣
!于是诸祭司
始唱
,
使神听之也。
p>
④
此谓髙唱师
(
即唱愿求之祭司
)(UdgSt r)
始唱
《三曼韦陀》
,
必始以
唵
'
声也。
⑤
此则或发声诵,或密持。此谓灌献
Soma
时,和特黎祭
司
Hotr
及其助手
,
诵其
经咒。经咒,即祷颂诗也。与后世所
称为
论
者,原文同是一字
。
⑥
祭司
在祭祀中既已唱一段祷頌词巳,主祭司则答
赞曰
唵
!
义表称
许,当续唱。
⑦ BrahmS
p>
即婆罗门祭司,常时或不作声,然始亊时常亦有
言。
如说
唵!
可洒
矣!
则诸祭司承命而洒水。
或彼亦始唱要神赞颂之词。
⑧
此谓火祭
(Agnihotra)
,主祭司将斟牛乳——或酥——而
灌于火中,
< br>则先问主祀者,
主祀者曰:
唵<
/p>
!
即曰:
可!<
/p>
也。
⑨
p>
,语根可是
vac
或
vah
。字作
pravaksyar
u--
义可为
读诵
表达
。
-
——此有二说
:
一即婆罗门始诵圣言,
即诸
《韦
陀》
书
,
始曰:
唵
!
我倘得此圣言
之义
!
彼乃臻至大梵矣。
另说
:<
/p>
婆罗门始教学徒
,
如曰
< br>
唵
!
教以大梵道
,
乃得大梵道矣。
第九章
1
、道,与自学而教人③。
真④,与自学而教人。
苦行,与自学而教人。
自克,与自学而教人。
静定⑤,与自学而教人。
火⑥
,与自学而教人。
事火⑦,与自学而教人。
客①,与自学而教人。
人道②,与自学而教人。
嗣续③,与自学而教人。
孝养,与自学而教人。
婚嫁④,与自学而教人。
唯真可已!
——罗替多
罗
(
RSthitam)
如是云。
p>
说真实语
者
也。
p>
唯苦行可已!
——匏鲁喜史悌
(
Paurusigfi)
如是云。
常苦
行
者。
p>
唯自学而教人可已!
——茅特伽利耶
(Maudgalya)
如是云。
无苦者也。
盖此即苦行也!——盖此即苦行也!
③
经教所
传
,
师长所授,
反省听得,
为正大光明者,
从而实行之也。
p>
自学
自
,为己也。所学,
《韦陀》也。得自口授
,
后
世乃辅以书卷
,<
/p>
然至今犹以
口授为主。
学
,诵习,研虑,
而贯通之也。
本义重在
贯
通
。
教人,
所
教者,
亦
《韦陀》
< br>也。
观此以下凡十二事,皆反复此一语,则其重要可想。
质言之,当是行道!自学!教人!
④
即诚。
⑤
谓杜外境之轆鸯。
静定
,谓敛内识以安宁。
⑥
谓守奉常燃之五火。——
五火
见《髡发奥义书》第二
窣第一分注
,
及《唱赞
奧义书》第五章注。
V,
4
,
1, 8,
2
。
⑦
谓日常朝暮为斟灌于火,依《韦陀》仪法行之。
①
谓敬客奉客。
②
此摄群德
,
慈善等事。
③
谓娶妇生子
,
成家立业。
④
谓男婚女嫁
,
子又生子。
< br>以上十二事依《韦陀》而行,因之以学以教,而其事乃
正大,尊尚。非此无以立<
/p>
也。——斯说也,诚为广博
,
然古
师亦有偏主一事
,
以为足概其全者!
⑤
此一偏之说,撰者未以为然,可于其胨说之方式见之。
盖《韦陀》之教
p>
,
实承认
人生,
未尝如后世佛教及印度教僧
伽之逃避人生,偏向虚无寂灭。然终又举此三人之
言者,
以三者皆殊重要
,
实基本原则也。
第十章
我动宇宙树,
荣名如狱崇,
髙尚自圣洁,如神居日中,
我为永生者,
权力光盛隆,
妙智慧充周,
濡以甘露融①。
此特里商苦之研读《
韦陀》
(
赞
)
也②
。
①此章乃五行诗
Mahabrhati Yavamadhya
,音节为八
,
八,
十二
,
八
,
八。兹录存
原文,聊与治梵文者商榷:
aham
vfkjasya reriva
kirtih prf tham gi
reriva
urdhvapavitro vajiniva svamftam
asmi
dravipam savarcasam
sumedha amftok^itah
第四行若不读为
sudravinam
则
dravinam
仅读为二音。
而诗
中竞似用韵,与前第
四聿闳一趋势,为可识也。
revi
v5
,字根
ri
如
rarSvS
,
(?
V. 10,
40, 7.)
原有二义,一
断
,则第一句
义为:
我为生死树之断者。
此据商羯罗释,
则生死幻有之树
,
以智慧之剑断之,
与拙译
《薄伽梵欲》第十五章第
一至三顼同说。然此字亦存第二
义为
< br>动摇者
,
或
内中之管制者
。
< br>于是杜森译作
belebend
,
则义为:
我为使此生命树生动者。
考宇宙万物之
喩为一树,古《黎
俱韦陀》中已有之
,
其
言曰:
ka u sa vfkfah asa
yato
dyava prthivi nisthataksa? {RV. X. 31,
7
;
81
,
4
。
)
其
义为:
天地所从而形成者,
其树为何
?
同书(
RV.
I
,
164,
20)
极著名之一颂:
美羽心亲侣,
同
树栖一枝。
亦见《髡发奧义书》
(Mum/l/p.
III
,
1,1.)
又见《白净奥义
书》
(^eM IV,
6
。
)
则说
宇宙树也。
斯即
《竭陀奥义书
KKa/
.A0
Up. VI 1)
所谓
p>
:永恒菩提树,上根下其枝
。
他如《黎俱韦陀》
(
X.
135
,
1)
所说
supalaSa v|k5
a,
亦
即
大梵
树
也。
(说见
Satapathabrdhmana I,
3.3
,
9
,
VI,
6,3,7; VII, 1, 1, 5
。
)
《摩诃婆罗多》
史诗
《马祭分》
iMa. Bhd.
Mva. XXV,
20
—
22
;
XV, 12
—
15
< br>。
)所说
Brahma-vrksa
大梵树
甚详。
而《白净奥义书》
(^eW. Up. Ill, 9
。
)
所谓
挺然为独一,如
树立天外。
亦此
大梵
<
/p>
树
也。
Matt
. Up. VI, 4
。说此
菩提树
亦即
唵
声。
Taittiriya
brahmana H
,
8
,
9,
6
。亦说此树
为
大梵
。而《维师鲁千名经
KWwMi
o/uMrandma)
则说此
菩
p>
提树
或
无花果树
皆即此大梵,
即此宇宙也,
然即此概念,
已有二说
,
一则树为
挺立
,
一则树为倒垂。
p>
大梵有二面,
一显了之
< br>宇宙,
是吾人所见万事万物之世界,
则此树枝叶也。一非
显了面,则斯树之根所在也。
故商羝罗谓
断
此树者,
悟生死之无常,
祛世相之幻有也。
他说谓
动摇
此树者,
得宇宙之本真,体内在之
自我
,亦
成亦坏之因也。故此句当有二译:
p>
―、
我断生死树。
二、
我动宇宙树。
第三行
vajini iva su-amrtam,
亦可读
vginivasu
。
< br>若说为
太阳中之甘露
则义与
《唱赞奧义书》
(OuiW. Up. 3
,
1
〉
说诸天之
< br>
蜜
相合。或则
< br>
我为永生者
(
与
甘露
同
一字
)
,具
有
(
或赐予
)
权力
。
第五行
amrtoksitah
即可析为
am
ftat aksitah,
亦可谓为
amfta+uk^ta
h
。前说为
不灭
即永生
)
与
不变
》后说
<
/p>
润潘
之以甘露
。
兹赌说,盖
永生者
已在第三行出之也。
②
特里商
苦
(TriSaAku)
,人名。
p>
研读
义本
诵持
。
赞
宇足成。此末
语义亦殊晦。一、是此人
所诵持之一颂耶?
p>
二、或是此于研读《韦陀》之功效而为
一赞耶?
三、或作将诵持《韦陀》时先所唱之首赞耶?原
文但说此
其人之
韦陀)诵持
而已。
按阿氏译此颂,
< br>则谓
我即彼动摇宇宙树者也,
我
之光荣
,
如髙山之崖
19
。我高尚而
又纯洁,如强者中之甘露
,
我如世
界光耀之財宝
,<
/p>
我为深思者,
自古不朽之
“
彼一”也。
第十一
章②
②
此章
乃少年成学归家
,
将别时本师之言。
其
尝从本萍所
学,多为记诵章句,今
且
入乎人生之途,其于立身行道,
宜别有所授受。基本原则具于首三句
,
其次说齐家、
处己、
待人、事尊长、周贫乏之道。末言如何处疑难之事,待疑难
之人,反复丁
宁,诚擎側恒。原文简要
,
为诸《奥义书
)
中极
罕见之文字。
诸
《奥义书
)
主旨
,
原近于道
,
此章独
<
/p>
近于儒,
至
今印度之大学行毕业典礼时<
/p>
,
犹往往诵之。
1
、授《韦陀》已,亲师训其徒曰:
说真实语!
奉行正法!
毋荒自学!
奉尊师以礼物已①,尔毋断后嗣之绪。
毋轻忽真理!
毋轻忽善法!
毋轻忽健康!
毋轻忽昌盛②!
毋轻忽自学而教人!
①
原文是
<
/p>
所爱之赠与
,
似
古印度交学费在学成之后
*
毋断后顯之
绪
,谓娶妻生子。
p>
然亦可释为使学统
(vidySvamSa)
不绝,则授徒而有传
人也,
②
亦即
vi
bhati
,义亦是
权力
財富
生存
< br>
,
崇大
。
2
、毋轻忽敬神明敬父母之责!
奉母如神!
奉父如神!
奉师如神!
奉客如神!
尔唯勤作无可疵议之事而非他事。
尔唯敬奉我辈之善行而非他行。
3<
/p>
、有优于我辈之婆罗门
,
非唉其安坐已,
尔当屏息③。
以敬而布施!
不敬则毋布施!
以乐而布施!
以惭而布施!
以畏而布施!
以同情①而布施!
若尔于事有疑,或于行有疑。
③ <
/p>
后句另读
M
可译为
奉之以坐,恭敏供养
。
①
又义为得对方
同意
而布施。
4
、其处有公正婆罗门,自克制者,有善巧
者,非苛刻者
,
乐
正法
者,如彼等于斯所行也
,
尔
如是而行之。
系若于受非议者,
其处有公正之婆罗门,自克制者,
有善巧者
,
非苛刻者,乐
正法
者,如彼等如是待之也,尔亦如是待之。
此即指点!
此即训言!
此即《韦陀》密义!
此即教诫!
尔当如是敬行②!
②
阿氏译
公
正
为
善思惟者
自克制
为
p>
虔敬者
,
有善巧
为
不为他人所动者
。
第十二章①
①本师既致其临别训词已
,
学徒乃为祷词,而结束其求学
时代
?
文与发蒙时第一祷词相同。
福我密呾罗!
福我婆奴拿!
福我亚利玛!
福我因陀罗!
璧赫斯帕底!
福我维师鲁,
广阔步天者
!
我敬拜大梵!敬拜汝,涡柔
!
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已说唯君是显现之大梵!
我巳说至道!
我巳说至真!
彼巳护我,彼巳护讲师!
已护我,已护讲师!
唵!平安!
平安!
平安!
第二卷
大梵阿难陀轮①
①此轮在波斯文译本
1656 a.
D.
中,乃为独立一书,名
Anandbli
< br>第三十八。而
下轮亦为独立一书
,
名
Bharkbli
第三
十九。——故波斯文译奥义书五十种,此《泰迪黎
耶
)
之初
轮阙如。
第一章
赫黎!唵!
(此下与第一轮第一章之祷词同文
)
愿护我二人!
愿受我二人!
愿我二人得勤力!
愿我二人研习充实有光辉!
愿我二人无诤阋
!
唵!平安!
平安!
平安!唵!明①大梵者,臻于
至上
者
。
于是昌言曰:
大梵为真,为智,为无极,
在高天兮隐深穴;
明彼者兮满所欲,
同大梵兮偏明澈②。
①
,非寻常心智之明,乃超知觉之明,超时与空,人乎
宇宙本体,则所知与能
知合,是之谓明。寻常明是一事,
p>
臻至又是一事,此则不然。
《蒙査奧义书》
(
Mw^. Up. Ill, 2
,
9.)
中有云
:
无上梵已知,
彼则成大梵。
②
大梵为一形而上学之真实,超寻常经验以外,如实说其
为真理,为智识
,
为无极
者,皆可谓负极
之说。原非可以语
言名相表者也。虽然,可以体悟,由入无分别定
(asamprajriata, nirvikalpa-saiMdhi)
p>
证梧之。
斯则能知之主体,
与所知之客体,
两无分别。
就吾人之心思识感之经验论之
,
p>
真实
为多且异
,<
/p>
无理实则
其后必有一统一非异
之
真实
为背景。
斯即自体完整者,
自
体决定者,
由自体而得其真理者。
此即大梵也。
就自相说,
则为
真
。
真
,
有也,
存在也。
笼括万事万物
,
无出其外者
。
纵说一物是无
,
即有
无
之存在。经验可知之无,亦
即非经验
可知之有。故无论一元多元,正极负
极
,
皆以存在为本。故
曰
p>
真
。
智
即能知此存在者,
舍
存在者
外无存在
,
舍
有者
外无有,
而
存在
为一价
值,由知觉性所决定。若无知觉
,
则
< br>-
切价值
皆泯,并此
存在
亦除。见一切相,知此
是相
,
是知觉性上
有智用存
,
是此智乃生有相之知觉。存在与知觉
,
真
与
智
,
可说
为一钱币之阴阳两面。
舍此一
面,
即彼一面为不可得。
智
非物,物仅得于时空之关系中,是知觉性之自体
范限,
物固有极,彼固
无
极
也。
p>
无极
原文为
anantam
,故杜森谓为古
阿难陀
乐
< br>之误。实未必然,
有限有极者有苦,无限无极者为
p>
乐
也。
(
参
Ch&nd, Up.
VII,23, Deussen, SechziK Up.
desVeda.
S.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