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殊教育现况
辞职信的写法-
澳門特殊教育現況
撰稿人
:
教育暨青年司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輔導員
陳鳳蓮
日
期
:
一九九九年十月
澳門特殊教育現況
陳鳳蓮
教育暨青年司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輔導員
一
.
前言
隨著社會不斷的進步,澳門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後,特殊教育迅速發展。自一九八
五年迄今約十餘年間,特殊班、特殊學校和訓練中心陸續開辦。澳門提供特殊教育的
學校,現有十二所,其中七所隸屬教育暨青年司,其餘五所為受教育暨青年司資助的
< br>私立特殊學校。教育暨青年司特殊班分別置於六所中葡學校內,以及一所獨立的特殊
學校。
特殊教育自從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政府頒佈了<
/p>
「澳門教育制度」
法規後有了
很大的改善
,法規第二章「教育制度的組織」的第四條第一款明定特殊教育作為澳門
教育制度的一部
分
,
同法第十條進一步闡述特殊教育的宗旨及界定有特殊教育需
要人
士的類別等,對特殊教育地位的確立有著深厚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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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制訂相關條例和施行細則
,
澳門政府分
別在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九年正式頒佈
了兩項法例,分別是第三三
/
九六
/M
號法令之特殊教育法,第
三三
/
九九
/M
號法令之
防治殘疾以及使殘疾人康復及融入社會之政策,以確保所有弱能人士的權益,
使特殊
教育的推展更為落實。由於法例規章,體制規模日漸完備,顯而易見特殊教育的服
務
品質將更受重視。
二.教育暨青年司-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之特殊教育工作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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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暨青年司轄下之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負責提供特殊教育服務
,
該中
心是按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八一
/
九二
/M
號法令而成立
。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編寫的《特殊教育用語詞典》,特殊
教育(
Special
Education
< br>)的定義為「為那些通過普通的教育方法,不能或者難以達到與其年齡相符
的教育
的
,
社會的及其他水平的人們實施的教育形式」
。
而澳門特殊教育的目標是
「對
身心障礙而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提供適合其個別發展的教育計劃,以促進學生學
習
能力之發展,使其回歸主流教育。」本澳在特殊教育工作範疇主要分為對學生的直
接和間
接服務工作。
(一)對學生的直接服務工作
-特殊班學生輔導工作
-學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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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療服務
-綜合評估及入學安置建議
(二)間接服務工作
-與特殊教育相關的專業技術支援
-資助和協調私立特殊教育及服務機構
-對澳門之特殊教育發展提出建議
-特殊教育教師培訓工作
-推廣特殊教育工作
近幾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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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法令對於身心障礙者教育權的保障,
讓愈來愈多身心障礙者得以
進入原來拒絕他們的學校。身心障礙者個別差異大,障礙類別多,障礙程度也各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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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因此,單一專業的服務已經無法滿足身心障礙者不同程度的需求,而需有效結合
其他專業人員為他們提供完整而全面性的評估、診斷和教育。
由於特殊教育服務非常強調統整性,
故宜使用團隊的方式進行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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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這個團
隊接著要負責訂定個別化教育計劃,和教育服務的提供,
如此使得評量和教學能夠結
合在一起。為此,教育暨青年司設立一支援團隊,成員包括:
輔導員、社工、物理治
療師、職業治療師、兒科醫生(兼任)、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醫生
(兼任)。醫生主
要協助診斷學生的生理及心理發展方面的問題
,
其他專業員工則觀察及評估學生之實
際能力,提供具體的建議
給教師和家長,期望雙方的配合,使學生能在日常生活的情
境下,獲得延續的訓練,以提
早改善其障礙,專業員工亦定期跟進特殊班學生進度,
而治療師還會替有需要之學生進行
直接性之治療
;
此外
,
中心也提供聽力測試的服務
。
三.官校特殊教育現況
教青司在官立學校內設有特殊班和混合班
(即隨班就讀)
< br>,特殊班是為有特殊教
育需要的兒童而設,從而幫助其充分發揮潛能,成為社會上
獨立而有適應能力的人,
分班準則是以學生的生理年齡、弱能類別、學習能力為依據。特
殊班以年齡劃分為三
個學習階段,分別為:六至十二歲為第一階段,十三至十八歲為第二
階段,十八歲以
上為第三階段。而混合班則按學生的學習能力來安排,對象是指那些弱能
學生的學習
能力及適應能力較屬理想,能跟進一般教學模式及內容,因此安排他們在普通
班上課
及參與課餘活動,讓他們在一般的學習環境中,與其他兒童相處和溝通,從而充分
獲
得教育上的裨益。這些班級的學生人數相對亦較少,讓教師們能有更多時間輔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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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目前,混合班學生較多安排在幼稚園和小學就讀。
特殊班收生對象以智障
、
自閉症
< br>、
過度活躍症
、
腦性麻痺和整體
發展遲緩等為主
。
而適合安置於混合班的弱能學生
,
以輕度障礙且障礙本身不致造成認知學習困難的類
型為主,包括輕度智障、語障、肢障、聽障、視障等。
一九九
九
/
二零零零學年,官校特殊班共有三十六班,主要分佈在七所
官校內,
總人數為三百二十八人,第一階段學生有一百六十三人,第二階段學生有八十九
人,
第三階段學生有七十六人,弱能類別以智障
(
一百四十九人
)
、自閉症
(
五十一人
)
、唐
氏綜合症
(
四十一人
)
為主。由於特殊教育班制的要求與普通班不同,每班規定有一名
教師、一名助
教、一名班助理共同負責教導和照顧學生,而學生人數分配每班約八至
十二人。
一九九八/一九九九學年
,
< br>混合班學生共有一百零一人
,
其中五十六名分別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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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所中葡幼稚園內,四十二名則分佈在七所中葡小學內,餘下的三名正在中葡中學
就讀,每班的融合生以少於三人為原則。
而特
殊班之教學範圍可分為三階段,每階段的學習重點亦有所不同。
第一階段:教學內容是以訓練學生之心智發展能力、溝通能力、社會適應和生活
自理能
力為主,再配合不同的學科學習,包括語文、數學、美術、音樂和體育等。
第二階段:學習工具操作、溝通能力、音體教育、人際關係、公民教育、健教為
主,目標在於儘量使學生具備參與工作和與人合作的能力。
第三階段:
除了基礎能力的訓練和學科的學習外
,
此階段的目的在於提供學生發
展實際工作能力,以利未來就業和融入社會,
此外,亦按每一個學生的興趣和性向評
量結果,及有關的條件(家庭,就業機會等)定出
其個人目標,在這階段將為有工作
能力的學生安排實習崗位:其中包括政府學校校工、公
園園丁、博物館雜役,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