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温柔似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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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8日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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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8日发(作者:奥凯航空怎么样)


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



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 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


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 理念,真实、


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


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


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


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


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


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信 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


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 对信贷资产质


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


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




本 细则适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


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


外币贷款、进出口 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


信用垫款等)


和表外信 贷资产


(包括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


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


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 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



1


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各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


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


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


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


程度。< /p>



(三)审慎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


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


款能力的非财 务因素、凤台联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


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 面对信贷资产风


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


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


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 分类结果


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各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


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 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


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 大变


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二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第五条




根 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


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 失五个不同类


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六条




信贷资产风险的核心定义分别为:



(一)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



2


债务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


一些可能对偿还 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 显问题,完全依


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


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


可疑:


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


即使执行担保,

< p>
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在采取所 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


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p>



第七条



< /p>


在充分分析债务人及时足额归还债务可能性


的基础上,可参照下列 参考特征对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做出


基本判断,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各类信 贷资产


的主要参考特征为:



(一)< /p>


正常类:


债务人有能力履行承诺,


还款意 愿良好,


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按时还本付息,信用社对

债务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二)关注类:



1.


债务人财务状况不佳,表现为:关键财务指标(如流


动比率、

< br>速动比率)


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有大幅度的下降;


经营 性现金流虽为正值,但呈递减趋势;销售收入、经营利


润下降,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 债务人的贷款或或有负债


(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在短期内激增与其业务发


展不成比例,且债务人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以致有理由怀


疑债务人 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2.


债务人 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


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 过大)





3


3.


债务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 ,如问题继续存在可能


影响贷款的偿还;


4.


债务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存在一定问题,


可能影响凤台< /p>


联社对债务人还款能力的评价;



5.< /p>


债务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


合资、股份制 改造等)对贷款偿还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


债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


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



7.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的品 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


还的变化;



8 .


债务人在其它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9.


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及法律环境等外部


因素的变化对债务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债务


人的偿债能力;

< p>


10.


贷款的抵押物、


质押物价值下降,


或凤台联社对抵


(



)


押物失去控制;


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 题,


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1.


本金或利息逾期


90


天(含)以内的贷款( 不含展期


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


30


天 (含)以内。



(三)次级类:




1.


债务人出现持续财务困难,


影响到其业务的持续经营,


表现为:出现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 资金来源,不能偿


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2.


债务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和经营性


固定 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


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3.


项目长期被延迟或项目原有计划的重大 更改对项目产


生了负面影响以致削弱了债务人的还款能力;




4


4.


债 务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贷款;



5.

< p>
债务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性损


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 额清偿;



6.


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 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


构成实质性影响;



7.


债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分为可疑类;



8.


本金或利息逾期


91


天至


180


天(含)的贷款(不含展


期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


31


天至

90


天(含)




(四)可疑类:



1.


债务人已陷入经营和财务危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


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 停、缓建状态;



2.


债务人实际已资 不抵债,无力还款;



3.


债务人进入清算程序;



4.


贷款会发生较大损失,但存在债务人重组、兼并、合


并、抵(质)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仲裁)等因素,损失金


额尚不能确定;



5.


债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 ,


对债务人的正


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6.


经多次谈判债务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


债务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凤台联社债务或虽落 实债务


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8.< /p>


已采取法律手段,但预计即使执行法律程序仍将发生


较大损失;< /p>




9.


债务人 在其它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

< br>本金或利息逾期


181


天以上的贷款(不含展期贷款)< /p>


或表外业务垫款


91


天以上。

< p>


(五)损失类:




5


1.


已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 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可认定为损失类:




1


)债务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 关闭、解散或撤


销,并终止法人资格,凤台联社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


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的规定 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凤台联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


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 未能收回的债权;




3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


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 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


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凤台联社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 人


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4


)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


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依法 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凤台联社对债务人和担


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5


)债务人和担 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


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 工商登记


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凤台联社对债务人和担保

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6


)债务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


还所借 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凤台联社经追偿后确实


无法收回的债权;

< br>



7


)由于债务人和担保人不 能偿还到期债务,凤台联


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


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


法院裁定终结、


终 止或中止执行后,


凤台联社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6



8< /p>


)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债务人和担保


人主体资格不符 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



(

< br>或部分免除


)


债务人责任;


或因 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等权


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 受理或不予支持,


凤台联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9


)由于上述


1 -8


项原因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凤


台联社依法取得抵债资 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


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10


)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 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


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


1 -9


项原因,无法偿


还垫款,凤台联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 款;




11


)凤台联社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


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后,其出售转让价 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部分;




12


)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1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 项:



①持卡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财产经法定清偿


后,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



②持卡人和担 保人死亡或经依法宣告失踪、死亡,以其


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款项;



③经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透


支款项;



④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 债,经有关


部门批准关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以其财产清偿后,

< br>仍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



⑤涉嫌信用卡诈骗

< p>
(


不包括商户诈骗


)


,经 公安机关正式


立案侦查一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




7



50 00


元以下,经追索


2


年以上,仍无法 收回的透支款


项。




1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助学贷款


(


含无担保国家助


学贷款


)


:< /p>



①债务人死亡,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


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


能力,无继承 人或受遗赠人,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


(


质押物


)


及债务人的私有财产,


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 任后,


仍未能归还的贷款;



②债务人 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处置其助


学贷款抵押物


(< /p>


质押物


)


,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 仍无


法收回的贷款;



③贷款逾期后, 在凤台联社确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内,并


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


(


质押物


)


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 /p>


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2.


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


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 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


90%



第八条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分类标准:



自 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主要依据债务人的农户信用评定


等级、担保因素和逾期时间,结合核心 定义统一按照以下矩


阵法进行分类。



(一)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优秀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


分类:



贷款


档次


担保



8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方式



贷款未到期


信用


或本


/


息逾


60


天以内



贷款未到


保证



期;



/


息逾



60


天以内



贷款未到期


抵押


或本


/


息逾


90


天以内



贷款未到期


质押


或本


/


息逾


90


天以内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61



--9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61



--9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91


< br>--18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91



--180




贷款本


/



逾 期天数


91



--18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91



--27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181



--27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181



--36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181

天以




贷款本

< br>/



逾期天数


271

< p>
天以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271< /p>


天以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361


天以




(二)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较好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


分类:



贷款


档次



担保


方式



贷款未到期


信用


或本


/


息逾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贷款本


/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91



逾期天数


181


天以


9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30


天以内



31



--90





贷款未到期


保证


或本


/


息逾


30


天以内



贷款未到期


抵押


或本


/


息逾


60


天以内



贷款未到期


质押


或本


/


息逾


90


天以内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31



--9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61



--9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91


< br>--180




--180






贷款本


/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91



--180




逾期天数

< p>
91



--180




逾期天数


181



--270



逾期天数


181


天以


< p>


逾期天数


181


天以< /p>




逾期天数


2 71


天以




贷款本


/



贷款本

/



贷款本


/


贷款本


/


(三)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一般档次的或未参加农户信


用等级评定的,按照以下矩阵 分类:



贷款


档次



担保


方式



贷 款本


/



信用



贷款未到期



逾期

90



以内


贷款本


/



保证

< br>


贷款未到期



逾期

< p>
90



以内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91


--180




贷款本


/



贷款本

< p>
/


息逾期天



181



以上



贷款本< /p>


/


逾期天数


91


息逾期天



--180





181



10


以上



贷款未到期


抵押


或本


/


息逾


30


天以内



贷款未到期


质押


或本


/


息逾


60


天以内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31



--9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61



--9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91


< br>--180




贷款本


/



逾期天数


91



--270




贷款本


/


息逾期天


181



以上

< br>


贷款本


/


息逾期天

< p>


271



以上



(四)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具备“第七条第五项”所列


损失类贷款标准情况之一的划为损失类。



第九条




信 用卡透支可按照以下标准定义结合核心定


义进行分类:



逾期


天数



分类


结果



60



以下



正常



61



-90




关注



91



181



361



以上



损失



-180




-360




次级



可疑



信用卡透支具备“第七条第五项”所列损失类贷款标准


情况之一 的划为损失类。



第十条



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的分类标准。



正常类:债务人在贷款期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



关注类:债务人连续违约期数达


3


次;贷款本金或利 息


逾期


90


天以内。

< br>


次级类:债务人连续违约期数达


4-6


次;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


91



-180


天以内。



可疑类:债务人连续违约期数达


7


次以上;贷款本金或


利息逾期


181


天以上。




11


损失类:具备“ 第七条第五项”所列损失类贷款标准情


况之一的划为损失类。



第十一条




凤台联社在对信用证、承兑、担保等表外信


贷资产分类时,要将该客户近期的表内业务分 类情况作为重


要参考依据。原则上,对该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


对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业务分类等级。



表外信贷资产 划入正常和关注的,必须符合企事业单位


的正常、关注类贷款分类标准。




第三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




分期还款的自然人消费贷款,如果出现拖欠


本息的现象,应视作 整体贷款违约处理,其首次拖欠本息的


时间则为贷款逾期的时间;在还清前期所有贷款本 息后,逾


期时间可以重新计算。



第十三条




以国债、


金融债券、


本机构定期存单、


100%


的保证金作为质物的质押贷款,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未超


90


天,且质押物归属不存在任何争议、质押手续完备、 质


押率低于


90%


时,一般划为正常贷 款。



第十四条




票据贴现的分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虽有合

< br>法、有效手续,但超出银行允许范围的贴现,应当列入关注


类;承兑银行经营状况 不佳或出现流动性困难,贴现手续不


完备、有重大缺陷并足以造成不能顺利收款的,应当 列入次


级类。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存在 一定风险,分类时除要重点审查


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效外,还要审查承兑人和贴现申 请


人的还款可能性,分析贴现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等,严格按照



12


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进行分类。



第十五条




在建工程项目贷款的分类。在建工程项目贷


款应综合考虑是否符合贷款条件、项目本身是 否按计划执


行、现金流量是否与预测数一致,以及能否保证贷款如期归

< br>还等因素评估贷款的偿还情况。如出现了不利于偿还的因


素,

导致预期经济效益受到一定影响的贷款,


可列入关注类;


受 到严重影响的贷款,至少列入次级类。



第十六条




重组类贷款的分类。重组贷款是指由于债务


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 条款作出调


整的贷款。



对于需要重组 的贷款至少应划为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


如果仍然逾期,或债务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 至少归为可


疑类。重组贷款的分类结果在半年内原则上不得向上调整,

< br>但重组后债务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可以完全满足还款要求,并


经过半年观察期或正常 分期归还本金两次以上、付息正常


的,可以不再视为重组贷款。



第十七条




不良贷款最终被其他关联或非关联企业接


收,如果债务人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其具有 很强的经济


实力和偿债能力,可以调升至正常或关注类;否则,至少应

< br>被列入次级类。



第十八条




借新还旧贷款的分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 br>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划为关注类:债务人生产经营活动正


常,

能按时支付利息;


重新办理了信贷手续;


贷款担保有效;< /p>


属于周转性贷款。



基于对债务人清收利 息、减息(表外部分)还本、保全


资产等目的而实施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归为次级 类。



对历史遗留的撤乡并镇等原因为落实债务的借新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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