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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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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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施行后,各地税务机关从自身税收征管实际出发,探
索出了一
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税制的有效运
行,
巩固税收征管改革的成果,堵塞征管漏洞,本文提出了一些粗浅的建议。
关键词:
税收征管;纳税申报;稽查制度
1994
年税制改革后,国家税务总局适时
提出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
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集中征收,重点
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经过几年的运行,新的征管模式的作
用
和成效已初步显现,税收环境得到了初步改善,偷逃骗税得到了一定遏制,
税收收入连年超额完成,强化征管的地位得到充分体现。但在征管模式转换
中也暴露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一
)
《税收征管法》本身存在的问题
《税
收征管法》实行以来,在加强税收征管,打击偷、逃、抗、骗税行
为,
< br>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税收保全措
施只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或对扣
缴义务人和
纳税担保人不能适用该措施。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强制执行措施
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其他纳税人则
不适用。可见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
的客体过窄,只适应于从事生产经营
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发生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的行政单位、非盈利性
质的事业单位、税务机关就不能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这
种规定影
响了税法的刚性和税收的效率,致使税务机关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偷、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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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款无能为力。
(
二
)
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1994<
/p>
年国、
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
全国税
务系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
物力、财力,突破旧框框大胆进行征管改革。深圳市地方税务
局率先在全国
实行征管查三线分离、取消专管员管户的“保姆式”征管模式,取得了显著
成效。但是综合全国税收征管改革的实践,有几个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主
要有:
1
.
管事不管户,
管理出现空档按照统一登记、
集中征收
、
分类检查
“三
线分离”的征管体制,
将税款征收任务下达给征收分局,查补税款的任务下
达给检
(<
/p>
稽
)
查分局。表面上看,征收分局任务确
实很重,管户很多,管事也
不少。但由于执法权限有限,担负征收重任的征收分局却是管
事管不了户,
纳税人的基本状况、财务核算等只能从计算机中获得,管户也只是依靠电子
手段催报催缴,其余变成盲区。检
(
稽
)
查分局由于压力不大,形成了年初抓
大户、年中抓收入、年底抓户数的三步曲,轻轻松松完成年度检查任务。结
果管户的不管
事,管事的不管户。征收分局坐等上门,片面地认为取消专管
员管户制度就是隔断税务人
员同纳税人的直接联系,把管理限定在税务机关
内部审查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报表上,忽
视了对纳税人具体生产经营情况的
掌握,造成新征管模式运行链条中断,在一些管理环节
出现空白。
2
.管理质量低,征管基
础薄弱征管改革后,出现一种偏见,即电脑代
替管理。因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用于计算机系统建设,而忽视了
征管质量与基础建设。计算机软件开发和工程技术人员业
务素质跟不上,缺
乏开发高质量征管业务软件的能力,计算机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税务人
员忽
视基础工作,对纳税人征管档案资料录入不全,现代化设备只扮演初级管理
角色。这种状况下,再过分依赖计算机,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必然形成人
机脱离,造成“三率”
(
申报、登记、入库
< br>)
考核实际达标率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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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落实,税源监控不力岗位职责划分不合理,考核指标不够科
学,业绩考核与奖惩挂钩不紧密,兑现不及时。改革的初衷是想依靠计算机
监控和“三线
分离”制度互相制约来达到监控目的,结果硬件比较超前,软
件未跟上。从机关到基层对
于纳税人的税源流向心中无数,税源失去有效控
管,偷逃骗税居高不下。
4
.以查代管,重查轻罚在改革初期有不少同志认为
,纳税人之所以不
依法自觉申报缴税是稽查力度不到位造成的,
只要增加检查力量,
强化检查,
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
尤其是强调稽查是
“重中之重”
之后,
有的单位将
60%
的力量放在检
(
稽
)
查,
< br>37%
的力量放在征收和管理,只有
3%
的力量放在登记
和清查漏管户,形成以查代管的局面。从实践中看,由于平时放
松管理,对
纳税人底数不清,缺乏适时监控,往往电脑上有记录的纳税户实地找不到,<
/p>
而又有大量经营业户未进行税务登记,电脑上根本没有记录。另外,相当一
部分人对偷逃税纳税人从严处罚态度暧昧,稽查到位率、查补入库率、处罚
罚款
及滞纳金加收比率很低。重查轻处,助长了偷逃税者的冒险心理。
(三)地方征管过程出现的问题
新税
制运行几年来,在保障中央财政收入,调动地方理财积极性等方面
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
随着地方利益、局部利益的不断强化,作为财政收入
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在征管过程
中违纪违规问题日益突出,应认真研究
和解决。
1
.
“协税”
(即通过各种
渠道到税源充足的外地引进税额)现象出现,
且数量逐年增大,
“协税”面有扩大的趋势。有的乡镇国税部门也参与了协
税;有的乡镇税务部门不仅自己
协税,还牵线搭桥为其他乡镇协税。
“协税”
虽然在短期内对地
方财力增长有利,但长此下去,随引税成本的增加,势必
导致税收买卖“交易”
,滋生腐败行为。另一方面,
“协税”对于税源薄弱、
< br>税收任务大、征收难度大的地方而言,工作量相对较小,从而出现了“挖别
人的地
,不耕自己的田”的怪现象,造成地方小额税收跑、冒、滴、漏,国
家税收政策难以执行
到位,地方财政收入流失。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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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税”
(
“调税”即调节所征收税种的行
为。
)重新抬头,且日趋普
遍,方式更隐蔽,造成税收统计信息
失真。新税制取消了集贸市场分成,将
税务经费改为垂直管理,使以解决自身经费不足为
目的的调节征收税种的行
为一度得到扼制。但随着国家税收管理力度加大,部分税种实行
单项征收考
核和税务部门消费基金的不断增长,调节所征收税种的行为又重新出现。从<
/p>
我们审计的三个乡镇财政决算来看,均有调节所征收税种的行为。调节手段
由原来从帐表上集中调节税额,转为在向纳税人征收税款过程中,在开税票
环节
分散调节为所需税种,即“什么税未完成就开什么税”
。从源头掩盖真
< br>相,逃避各项检查和对真实税种、税额的认定。调节税种,不仅使部分税收
通过合
法渠道直接转化为税务部门的经费来源,造成部分财政收入流失。更
为严重的是,造成国
家税收统计信息失真,影响国家宏观调控。
3
.
“垫税”
(
“垫税”即年终
以财政资金、其他资金借贷完成税收任务)
时有发生,造成财政收入“水份”增加,从而
出现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长,
而可用财力相对缩小的不正常现象。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对财
力的需求,各地
对经济指标的考核由原来“完成总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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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国内生产总值”等虚指标,
转变为“以财政收入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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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单位、部门和企业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和
政绩的需要,采取各种
方式垫付垫缴完成税收任务。审计发现有的乡镇以财
政资金垫付,或从农村合作基金会以
高息借贷垫税,有的企业直接借入财政
周转金还税,再申请财政挖潜改造拨款归位等等,
造成财政收入大幅增加的
虚假现象,而实际可动用财力没有多大增长。
< br>
4
.
“留税”
(
“留税”即滞留、转压和不及时解缴税款)令行难止,给税
< br>款的管理和监督留下隐患。由于经济要发展,税收增长成为一种硬性指标,
年年加
码,致使一些税收征管部门为了保障下年度任务的完成,在当年任务
完成的前提下,层层
滞留、转压税款。
5
.
“奖税”愈演愈烈,税收成本不断加大。为了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和适
应地方收
入增长的需要,从税务上级管理部门到基层税务所,从本级政府到
下级政府,均实行税收
任务考核,层层物资奖励的措施。如
:
完成半年任务,
上级有半年奖,区局有匹配奖、有的基层所自身还有配套奖,年终本级政府
有积极性奖、
下级政府有分成奖等等。
名目繁多,
有的重复奖励、
重复补贴,
所有这些,加上各项税
收提退,使税收成本大大提高。
6
.
征收教育费附加搞“包干留成”
,使教育经费来源成为税务部门的预
算外开支渠道。地税部门利用其征收职权与教育管理部门搞“包干留成”
,
使本应用于教育的经费大部分被税务部门用于了自身开支,也为其调税为费
提供了渠道。
(
四
)
依法治税环境较差
1
.税务机关执法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