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纳税问题

温柔似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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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01:14
最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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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10日发(作者:大暑假悸动的心)


代表处纳税问题



悬赏分:


0


-


解决时间:


2009-6-9 21:03




按经费支出缴纳所得税


,


但代表处所有经费支出全部走总公司账务

,


也就是说代表处已经不


存在费用支出了啊,我就不明白这 里所指的按经费支出缴纳所得税的经费到底是什么经费


啊?请高人指点迷津!

< p>



提问者:



三眼虾



-





最佳答案



代表处纳税


:


一、


哪些外国代表处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申报纳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


总机构客户


,


其他企业从事居间介绍


,


代理等服务业务


,


或 为其母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


(


直接


委 派该常驻代表机构的公司除外


)


提供服务


,


不能提供有关合同


,


协议书等资料


,


凭证


,


据以 正确


申报收入额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


,


区分其是自营商品贸易还是代


理商品贸易的

< br>,


可由常驻代表机构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


报税务机关批准


,


以其经费支


出额换算收入


,


并据以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二、

< p>
外国代表处经费支出应包括哪些方面?





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


在 中国境


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

< p>
(


包括汽车、办公设


备等固定资产


)


、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常驻< /p>


代表机构对上述经费支出额,


必须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


瞒。


其中属于 在中国境外的经费支出部分,


还应提供其总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证明文件,


一并报税务机关审核。




三、按经费支出额计算征税的公式:




1


、收入额的确定





收入额


=


本期经费支出额


÷


(1-


核定利润率


10%-


营业税税率

5%)





2


、营业税的计算





应纳营业税


=


收入额


×


营业税税率


5%





3


、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核定利润率


10%




应纳外国企业所得税额


=

< p>
应纳税所得额


×


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


33%



四、外国代表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






外国代 表处营业税按季申报,每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缴纳;外国企业所 得税分季预缴,季度


终了后


15


日内预 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常驻代表机构有关不予征税的规定



(一)、代表机构从事以下业务可不予征税仅为其总机


构的产品 生产制造以及销售该自产产品的业务,


在中国进行了市场情况、


提供商情资料、



络及其他准备性、


辅 助性活动。


不包括代表机构为本公司的各类代理、


服务性业务而 进行的


同类或相关业务活动。


属于按规定不予征税的代表机构,


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


向我局


提出 申请。



(二)、代表机构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代表机构不予征税的书面


申请(包括外国企业的 名称、注册地、业务活动基本情况;该国企业是否在华多处设有代表


机构,设立的地点、 日期和计算纳税的方法);



2


、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 p>
3


、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4


、总机构与中国境内企业直接签定的商品贸易合同;



5


、总机构与中国境外制

造厂家签定的购买商品合同;



6


、中国境内企业将商品销售给总机构的发票或总机构将商


品销售给中国境内企业的发货票 ;



7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免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代表机构的书面免税申请(包括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基


本情况及申请免税的理由);



2


、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p>
4


、所在


国主管税务当局或政府机构确认的代表机 构性质证明;



5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企代表处该怎样填写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越详细越好,可 在


HI


在线交谈



悬赏分:


100


-


解决时间:


2009-6-26 08:38






问题补充:



涉及哪些会计科目,



收到母公司的汇款该怎么做分录?



没有经费收入科目呀



提问者:



friday1989


-





最佳答案



外资代表处没有经营业务,因此只交纳企业所得税。



报税时报送的会计报表有: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外企代表处根据总分类帐填写资产负债表


和损益表)



填报利润表时:



1

< br>、将经费支出总额填入利润表的费用项目,



2


、再按经费支出总额换算推断企业利润







企业利 润


=


经费支出总额


/

< br>税务局核定的利润率




3


、再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填入所得税费用







应缴纳 的所得税


=


企业利润


×


适用税率



一、如果总公司对办事处的拨款属于经费开 支的话,可以这样帐务处理:




1


、收到总公司拨款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经费收入




2


、发生费用支出




借:经费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3


、月末或年末,将经费收入、支出 结转到



经费结余


< br>科目中。





二、总公司拨款时已记的贷其他应付款科目,可以将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



经费收入



科目。


即:




借:其他应付款




贷:经费收入





1


、先将其他应付款转入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




贷:经费收入





2


、然后将经费收入结转利润中




借:经费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一般设一本总分类账、


一本银行存款 日记账、


一本现金日记账、


一本明细分分类账就可以了


(含费用、


固定资产)


常用的科目有:


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固定资产、


应付工资、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应交税金、经费收入、经费支出、经费结余等。





附代表处纳税


:



一、


哪些外国代表处可按经费支出换 算收入方式申报纳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


总机构客户


,


其他企业从事居间介绍


,


代理等服务业务


,


或为其母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


(


直接


委派该常驻代表机构的公司除外


)


提供服务


,


不能提供有关合同


,


协议书等资料


,


凭证


,


据以正确


申报收入额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 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


,


区分其是自营商品贸易还是代


理商品贸易的


,


可由常驻代表机构向所在地税 务机关提出申请


,


报税务机关批准


,< /p>


以其经费支


出额换算收入


,


并据以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二、


外国代表处经费支出应包括哪些 方面?





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


在中国境


内,外支付给工作人 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


(


包括汽车、 办公设


备等固定资产


)


、通讯费、差旅 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常驻


代表机构对上述经费支出额,


必须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 /p>


瞒。


其中属于在中国境外的经费支出部分,


还应提供其总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证明文件,


一并报税务机关审核。




三、按经费支出额计算征税的公式:




1


、收入额的确定





收入额


=


本期经费支出额


÷


(1-


核定利润率


10%-


营业税税率

5%)





2


、营业税的计算





应纳营业税


=


收入额


×


营业税税率


5%





3


、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核定利润率


10%




应纳外国企业所得税额


=

< p>
应纳税所得额


×


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


33%



四、外国代表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






外国代 表处营业税按季申报,每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缴纳;外国企业所 得税分季预缴,季度


终了后


15


日内预 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常驻代表机构有关不予征税的规定



(一)、代表机构从事以下业务可不予征税仅为其总机


构的产品 生产制造以及销售该自产产品的业务,


在中国进行了市场情况、


提供商情资料、



络及其他准备性、


辅 助性活动。


不包括代表机构为本公司的各类代理、


服务性业务而 进行的


同类或相关业务活动。


属于按规定不予征税的代表机构,


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


向我局


提出 申请。



(二)、代表机构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代表机构不予征税的书面


申请(包括外国企业的 名称、注册地、业务活动基本情况;该国企业是否在华多处设有代表


机构,设立的地点、 日期和计算纳税的方法);



2


、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 p>
3


、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4


、总机构与中国境内企业直接签定的商品贸易合同;



5


、总机构与中国境外制

造厂家签定的购买商品合同;



6


、中国境内企业将商品销售给总机构的发票或总机构将商


品销售给中国境内企业的发货票 ;



7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免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代表机构的书面免税申请(包括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基


本情况及申请免税的理由);



2


、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p>
4


、所在


国主管税务当局或政府机构确认的代表机 构性质证明;



5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企代表处的会计税务问题



悬赏分:


40


-


解决时间:


2008-7-7 12:14




我所在的企业是日本公 司在上海的代表处从事总公司在国内的生产制造业务的联络工作,


收入,


只有费用支出。由于我是兼职,从来没有接触过此类的业务,所以想向各位老 师请教


一下,无甚感激!!



1.


代表处的纳税申报是在税务登记证发证日期后多少天内申报?例如税务登记证的发证日


期是


6



16


日,那么


7


月初是否要进行

< br>6


月的纳税申报?



2.


代表处首席代表


(外国人)


个人所得税是从税 务登记证办理好的日期起缴纳还是从外国企


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办理好的日期起缴纳? 如果首席代表的工资有日本总公司直接打到


他日本的帐户上,是否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代表处的开办费已在日本总公司 报销,


是否还要将其作为费用列支在代表处的帐面上?是


否也要 将这些费用作为经费支出换算后缴纳税款?



4.


代表处是否也要建立系统的帐套?做凭证,登记现金


/


银行日记帐,登帐簿,月底编制资


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还是只需要等流水账,列明费用 的各项支出,而不需要帐务处理?



5.


听说生产制造企业在中国的代表处可以进行免税申请,


请问该如何操作?需要哪些资料 ?



不好意思,我的问题比较多,希望老师们可以耐心解答,万 分感谢!因为我是新人,刚刚注


册,只有


20

< br>分的积分,就把它全部送给能解答我困惑的老师,谢谢了


~~~



提问者:



kite0519


-





最佳答案



1)


刚成立的企业


,


税务应该有张税目核定清单表之类的东东


,


上面会写明几月开始申报


,


期限


是几号


.


但如果没有 的话


,


按我的理解


7

< br>月要申报


6


月的税务


,


即便是零申报也要


.



2)


对于代表处的首席代表是一定要在中国纳税的


,


按其每个月在境内工作的天数来算


.


计算基


数应该是境内外工资的合计


.



3)


不明确




4)


是的


,


同 样要有系统的明细账


,


同其他公司没有区别

.



5)


不了解


.



添加到搜藏



已解决




外商代表处账务税务问题



悬赏分:


50


-


解决时间:


2008-9-28 19:03




我公司是外商代表处< /p>


(在深圳)



才成立,

< br>平时是联络一下业务而已,


平时支出主要是房租,


工资及 其它杂费。


那么我公司的账务该怎么做呢?营业费用是房租及电话费快递费吗?有谁


能否提供一些会计科目清单给我参考呢


?


帮 忙列出将费用转收入后算出的营业税



5%


和企


业所得税(核定的税率


25 %


)算法?




提问者:



sijin180


-





最佳答案



代表处的帐我做过,


很简单。一般税务局一个所管的代表处很多,


不会很仔细查。


但对首代


的工资审核得蛮严的。


海外收入证明是 由总公司写一份就好了。


出入境你尽量提供:


签证啊、


机票啊,这样扣除的天数就多,少计算收入。账本只要反映经费支出就行,不需太复杂,具


体如下:




按《外 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税事项通知书》的规定,每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履行网上纳税


手续,


并将网上申报的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一 份,


已完税的税收缴款书第六联原件,


在规定的


时限内邮寄或送到纳税申报窗口,逾期将按《征管法》规定予以处罚。




代表机构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应在网上履行年度所得税申报 手续,


并将网上申报的年度申


报表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 资料报送税务机关,逾期将按《征管法》规定予以处罚。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算所得税的方法:




本期经费支出额


÷

< br>(


1


-核定利润率


10


%-营业税税率


5


%)=收入额




收入额


×


核定利润率


10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30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地方所得税税率


3


%=应纳地方所得税额

< p>



应纳所得税总额=应纳所得税额+应纳地方所得税额




代表处免税如何申请



悬赏分:


0


-


解决时间:


2009-6-26 11:34




请问代表处免所得税和营业税应该如何申请?具体有什么要求?




提问者:



hihiwater


-





最佳答案



你代表处免予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代表机构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


[2004]568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请示》(厦国税发


[2004] 91


号)收


悉。


关于为总机构自营商品 贸易从事准备性、


服务性业务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处理


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 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3]28


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征税的从事



自营贸易和代理贸易



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


既从事 自营贸易同时也从事代理贸易的代表机构。


外国企业代表机构的全部业务仅为为其总


机构的自营商品贸易进行了解市场情况、


提供商情资料以及其他准备 性、


辅助性业务,


凡其


总机构能够提供 证明资料,


说明其对我国的商品贸易一贯采取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外国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1997]002


号)


第一条规定的自营贸 易方式的,


仍可按照该国税发


[1997]002




通知



第一条的规定免予征税,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


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 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3]28


号)第一条的规 定进行


税务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p>
国税发


[2003]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根据代表机构近年来税务管理的实际情况 ,


现就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



1996



165


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表机构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问题


< br>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的各类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其在我国从事各项活动,


应该按照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


办理税务登记,


并按期 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其经营情况。



中属于国税发〔

< p>
1996



165


号第一 条第二款及其它规定不予征税或免税的代表机构,可在


年度终了后的一个月内,申报其年 度业务经营情况。



二、关于代表机构征税方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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