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第三定律错在哪里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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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1日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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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1日发(作者:水妖)


牛顿第三定律错在哪里?






摘要:


牛 顿第三定律主要有两个错误,一是没有认识到“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本


质区别,< /p>



“反作用力”



“反向作用力”


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


错误地定义了


“反作用力”


这个概念;二是以偏概全,把部分的F


=-F推广为普遍规律。由于牛顿第三定律的错误


影响, 会束缚大家的创造性思维,从而妨碍运动机械的创新设计,所以我们必需纠正。





关键词:


作用力、反作用力、反向作用力、




=F



≤-F






自从< /p>


2000



7


月 我在湖南的《发明与革新》杂志上发表《鱼尾巴挑战牛顿第三定律》


一文后,引起了物理 学界对牛顿第三定律的关注,有些朋友认为我们的观点正确应该肯定,


但是还有大部分人 不接受我们的观点,


认为牛顿第三定律绝对正确不可更改。


后来 ,


我们又


发表过《


“牛顿第三定律”的 再商讨》和《


“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本质区别》等文章进


一步阐述我们的观点,特别是《


“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本质区别》得到大家的广泛 认


可,


被许多物理教学网站广泛转载。


为了促进大家早日理解和认同我们的学术观点,


这次提


出了更加 充分的证据,


打算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阐述牛顿第三定律究竟错在哪里。

< br>我们以牛顿


之矛F=


ma


,来攻 牛顿之盾F



=-F,请大家看看哪个是正确的呢?

< p>





一、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本质区别





大家经常在使用“反作用力”这个概念,但是,对于究竟应该 把什么样的力叫做“反作


用力”却不甚了解。我们查阅了许多物理教材和词典,都没找到 关于“反作用力”的确切定


义,而只是依照牛顿第三定律来进行描述:

< br>“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总是同时存


在,大小相等,

< br>方向相反,


我们把其中的任意一个力叫做作用力,那么另一个力就叫做反作


用力”






我们先放下前头的几句不说,


只说后 面一句就存在严重问题,


怎么能够任意把哪个力叫


做作用力或者 反作用力呢?在现实生活中,


有些东西的确是可以不分彼此的,


但是,


还有许


多东西是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准确划分的。


譬如两弟兄就只能把年龄大的叫哥哥,


年龄小


的叫弟弟嘛;又譬如原告与被告就不能任意颠倒嘛;尤其是不能把


“你打我”


颠倒过来说成


是“我打你”对吧。





但是,根据他这个定义,就可以导 出“你打我等于我打你”的荒唐结果。原因就在于这


个定义犯了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 /p>


在定义概念的过程中包含了被定义的概念。


它不仅没有反


映出


“反作用力”


的本质属性,而且还把


“反作用力”



“反向作用力”


这两个概念混为一


谈,使


“反作用力”


的研究工作失去了意义。所以长期以来,反作用力的有关性质都末能得


到大家 的充分认识和利用。




< p>
那么,


究竟应该把哪些力叫做


< br>反作用力



呢?两个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分为下面两


类情况,先让我们来分析一些具体实例,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奥妙。





第一类是甲物体主动作用于乙 物体,


乙物体随之被动地作用甲物体。


例如人推车,

< p>
马拉


车,汽车追尾,


篮球打击地面,


一个运动的铁球碰撞另一个不动的铁球等等。在这类情况中


把甲物体对乙物体 的力叫做“作用力”


,把乙物体对甲物体的力叫做“反作用力”是比较合


理的,


在大家的心目中这两个概念也是这个意思。


但是 如果把它们颠倒过来,


把乙物体对甲


物体的力叫做“作用力”< /p>




把甲物体对乙物体的力叫做“反作用力”那就不合理了。











第二类是甲乙两个物体都主动地作用于对方,


两个物体之间同时存在 主动作用和被动作


用。


例如两个人搬手劲,

拔河,


两条牛顶角,


两个运动的车对撞,

< br>两个运动的铁球对撞等等。


在这类情况中如果也把甲物体对乙物体的力叫做



作用力




把乙物体对甲物体的力叫做



反作

< p>
用力



就不太合理了。因为,甲乙两个物体之间既 有主动作用于对方的力存在,也有被动作


用于对方的力存在,所以,我们认为甲乙两个物 体除了受到对方的



反作用力



外,同时还受


到了对方的


< br>反向作用力










甲乙两个物体之间的这两类不同的作用所受到的力大小显然不 同,


作用的效果也显然不


同。


但是,< /p>


牛顿第三定律和现行的物理学教材把它们混为一谈不加区别,


明显 是违反科学规


律的做法。由此可见,


牛顿第三定律的第一个错误 ,就是没有搞清楚“作用力”与“反作用


力”


的本质区别,



“反作用力”



“反向作用力”


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


错误地定义了

< p>
“反


作用力”这个概念,使“反作用力”的研究工作失去了意义。





通过上述实例可 以看出,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本质属性完全不同。


作用力总是主 动地作


用于物体,具有明显的攻击性;而反作用力却总是被动地作用于物体,具有明显的 防御性;


作用力可以不依赖反作用力的存在而存在,但是反作用力则必须依赖作用力的存 在而存在。


反向作用力则与作用力的性质相似,都会主动地攻击对方,只不过方向相反罢 了。





通 过对比分析我们发现: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和光线的反射特别相似,



作用力




比是射入的光线 ,



反作用力



则好比是反射出来的光线,


作用力是甲物体向乙物体发出的力,


反作用力是乙物体给甲物体反传回来的力。


其次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方向也和光线的反 射特


别相似,具体情况如下面的两张图片所示。







反射光线不是一种原始光线,


它必须依赖入射光线的存在而存在;< /p>


反作用力也不是一种


原始力,


它必须依赖 作用力的存在而存在。


反射光线的这些性质与反作用力的性质都特别相

< br>似。




根据逻辑学中定义概念的一般方法和规则,


我们认为应该明确地把

< br>“反作用力”


定义为:


物体在受到外力作用时,


被动地反抗施力物体而产生的一种应力和阻力叫做反作用力。


例如


物体抗拉的张力、抗压的应力、


摩擦阻力、惯性阻力、弹性阻力等等都 是构成反作用力的因


素。


反向作用力是一种方向相反的作用力,


绝对不能把它叫做反作用力,


否则就会与牛顿第


三定律犯同样的错误。还应该明确地把“作用力”


定义为:物体主动施加在另一 个物体上的


力叫做作用力。例如推力、拉力、压力、吸引力、排斥力等等都是构成作用力 的因素。根据


这两个定义就可以明确地界定“作用力”和



“反作用力”的内涵和外延,从此以后,大家


就再也不会把“作用力 ”和“反作用力”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了。








二、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大小相等吗?






在讲到 这两个力的大小时,


过去的物理老师都会拿出两个弹簧秤来,


用 这个实验来证明


它们的大小是相等的,


然后推而广之说这两个力 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相等的。


现在的物理老师


还会拿出各种测力传 感器来,


连接到电脑上让学生进行更多的实验,


来证明作用力与 反作用


力相等。







但是,


通过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并不那么正确,


因为这种测量作用力和 反作用力的方法


本身就有问题。


例如下图所示,


如果我们在A、B两个弹簧秤中间再加一个弹簧秤C,


请问

C测出来的又是什么力呢?如果按照物理老师解释实验的逻辑来讲,


无论你说它是作 用力或


者是反作用力都有问题。







又譬如 人在地球上的重量


(重力)


是基本不变的,

假如我们到一个电梯里面用三种方法


来称一个人的体重:


第 一种是电梯静止不动;


第二种是电梯加速下降;


第三种是电梯加 速上


升。称得的结果一样吗?电子秤上的读数各是什么力?都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吗?< /p>





根据我们 的分析,


人的重力是不变的,


即是说人对电梯的作用力是不变的 ,


就是他在电


梯静止时称出的重量。


第 一、


二两种情况下称出的是电梯对人的反作用力;


第三种情况称 出


的是电梯对人的反作用力加上电梯对人的反向作用力。


由此可 见,


用测力传感器来直接测量


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的方法是错 误的,


只有根据科学原理进行分析判断,


才能得出正确的


结论。










为了深入探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大小关系,我们将通过下面 几个实际案例的对比分


析,来进一步找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实例一:


大家都知道人跑步是因为人从地面获得反作用力推动人前进的,


为什么同一个

< p>
人在公路上跑步比在沙滩上跑步的速度快呢?那肯定是在公路上跑步比在沙滩上跑步获得

< p>
的反作用力更大嘛!



















实例二:


撑船与划船对比分析,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撑船比划船的速度快多了,

为什么呢?


因为撑船比划船获得的反作用力大嘛!


同样的作 用力,


为什么获得的反作用力大小不同呢?


在浅水中用篙撑船是 直接作用在坚硬的河床上,


篙所受到的阻力特别巨大;


而在深水 里用桨


划船是作用在柔软的水面上,桨所受到的阻力就比前面小多了。

< br>




上述两种解释虽然很有道 理,


但是大家总认为这是主观猜想,


并没有拿出令人折服的客< /p>


观数据。


为了让大家充分认识牛顿第三定律的错误,


经过多年的反复研究最近突然来了灵感,


我们终于找到了可以说明问题的客观 数据。





在许多场合中反作用力的大小是不好用一个仪器来进行测量的,


但是,

< br>我们却还是可以


通过一些力学公式来进行推算。


对于在公 路和沙滩上跑步的案例,


我们可以选择一段长度适


合测试加速度 的路程(


50m



100m

< p>
)先测量出他在各处所用的时间,同一个人在公路上跑


步的时间

< p>
t


1


小于他在沙滩上跑步所用的时间


t


2



就说明他在公路运动 的速度快,


假设在两种


场合都是从静止开始的,根据

< p>
S = v


o


t +


1


a t


2


就可以算出,他在公路上产生的加速度


a


1

大于


2


在沙滩上的加速度


a


2



因为同一个人的力量F和体重

< p>
m


都是不变的,


根据F=


ma


可以得出:



公路反



ma


1



>



沙滩反



ma


2


,同时也可以充分说明反作用 力小于作用力是客观事实了。






根据同样的道理,


我们选择一段长度 适合测试加速度的路程,


也可以测算出同一个人在


撑船与划船两 种情况下:



撑船反



ma


1



>



划船反



ma


2



综合这两个分析结果我们就可以得


出一个结论:F



=-F并不是普遍规律;F



<


-F也是大量存在的客观事实。






除了用这种方法来证明F



<


-F是客观事实外,我们还可以用另外一种方法说明F



<< /p>


-F也是必然的结果。请大家回头再来看看下面这张图片:







同反射光不是原始光一样,


反作用力也不是原始力,


它是依靠受力物体传递出来的一种


力。


就像光在传递过 程中会减弱一样,


力在传递过程中也必然会减小,


没有减小那只 是特殊


情况。


例如玻璃和其它表面光滑的物体也可以反射光线,


但是,


它们反射光线的能力却不如


镜子 反射光线的能力强,


可见反射光线的强弱与反射光线的物体密切相关;

< br>又如这张图片中


象征作用力的小球一样,


当它落在坚硬的 板面上时回弹的高度就比较大,


当它落在比较松软


的板面上时回 弹的高度就比较小,


可见反作用力的大小也与受力物体的属性密切相关。


在受


到相同的作用力时,


有些物体传递出的反作用力大 ,


有些物体传递出的反作用力小,


这就是


反作用力会小于作用力的必然结果。





换言之:作用力的大小由施力物体决定,反作用力的大小是由 受力物体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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