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察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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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1日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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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1日发(作者:陈国栋)


汉代察举制



漢代察舉制



漢代入仕途徑



解說



1


任蔭


:


現職高官可蔭子弟任官。



此制規定凡二千石以上的官員


,


任職滿三年


者得蔭子



弟一人為郎。



2


貲選


:


人民可向國家捐糧食或錢武帝時定武功爵位


,


每級十七萬錢。買爵第五


級以上



來買官位。



者可以補官。



3


詔舉


:


當需要時


,

< p>
天子詔令天下詔舉多在發生異像或突發事件時舉行


,


由皇帝


親自策



有能者應舉。



,


合格者授以官職。



4


徵辟


:


徵是皇帝親聘


,


辟是高級皇帝徵召的對象多為有才能或德高望重者。自


選屬 吏



官員自選屬吏。



者多是中央和地方長官。



5


察舉


:


由地方官吏推薦政府所需察舉制是定 期舉行


,


有異於上述各種入仕途徑


,< /p>


亦成



的人材。



為漢代最重要的選仕制度。



名詞解釋



郎官

:


漢代郎官是皇帝的侍從


,


追隨左 右


,


和天子接觸的機會很多


,


故易為天子賞


識而


1


擢升出任高位


,


任郎官是出仕的重要階梯。


2


貲選


:

< br>古代用錢財糧食買官爵


,


謂之貲


(


財富


)



,


在秦時已開始


,


漢武帝時更因


連年用




,


國庫空虛


,


定武功爵


,


每級十七萬錢。靈帝時


,


每級官吏更可 明買


,


如二千石


官價

< br>


值二千萬


;


四百石官值四百萬 等。



3


詔舉的日期


:


詔舉是不定期舉行的


,


國 家遇大事或災異


,


例如皇帝駕崩、大婚


,


或碰著



荒年、瘟役


,


日、月蝕或地震等


,


政府才 下詔徵求賢人來解決問題或提供意見。


政府也



會因應某些特殊情況而徵求某類人才


,


例如漢武帝時要 出使西域


,


需要精通外語


,

< p>
能吃



苦和應變的人才


,


於是張騫便自薦


,


結果創下出使西域的 創舉。



4


:


徵召是指皇帝仰慕某人的才德而指名徵聘


,


所以是最尊榮的入仕途徑。朝


廷為示隆


< p>


,


往往派車到地方迎接人才上京


,


謂之「公車」


,


如漢武帝便 曾以此迎接大儒


魯申公



和辭賦家枚乘。



5



:


辟即是官吏自行委任所屬官僚。漢定中央長官如 三公、九卿、太傅、大


將軍及地方



長 官如太守、刺史等可以自選屬吏。這些屬吏日後可再經僱主推薦


,


升任其他


要職


,


< br>


為頗重要之一個出仕途徑。



1


察舉制內容



漢初的選士制度


,


仍屬草創階段


,


各方面仍有末善之處


,


選才主要以 被選者的出


身為準。武帝開始著重個人的品格道德


,

< p>
並因應國家特殊需要而舉行特舉。大致上


,


漢代的 選舉制包括定期與不定期兩種。



甲、察舉孝廉


(


孝子廉吏


)


1.


內容



察舉孝廉

,


即由中央或地方官察選孝子廉吏


,


經中央審核後


,


授以郎官


,


在中央服


務數年後


,


再 授以正式的中央或地方官。這是定期性選舉


,


稱為「常舉」。此 制源於


文帝十三年詔舉的「孝悌」與「廉吏」


,


至漢武帝時始受重視


,


並定為常制。

< br>


「孝廉」是指孝子廉吏。孝子


,

即未為官而有德行者


,


主要著重個人言行

< br>,


廉吏


則指有德行的僚佐級官員


,


察選廉吏必須由地方長官保薦


,


重視 吏的政績。「察廉」


與「舉孝」的提倡


,


有淳化風俗的目的。其後


,


二者合而為一

,


成為選舉的定制


,


中央


政府可由此吸納在朝和在野的人才。至於負責官員


,

武帝時


,


主要是國相和郡太守


,< /p>


其後全由郡太守負責。



2.


推行情況



漢武帝元光元年


(


公元前


134



),


下令都太守每年舉薦孝、廉各一人。但當時

郡國反應冷淡


,


武帝遂於元朔元年


(


公元前


128


)


再下詔


,


令「不舉孝

< p>
,


不奉詔


,


當以


不敬論


,


不察廉


,


不勝任也


,


當免。」此詔一下


,


各地郡守便不敢怠慢


,


皆 每年察選孝


廉到中央應責


,


此後察舉孝 廉便成為西漢的定制。



3.


選舉規制



察舉制有一定配額。東漢 和帝永和四年


(92



),

< p>
規定「郡國


(



)


口二十萬以上


,


歲察一人

,


四十萬以上二人


,


六十萬以上三 人


......


不滿二十萬


,


二歲一人


,


不滿十萬


,


三歲一人。」這是各地舉孝廉的人數比例


,

至於沿邊州郡


,


則略有優待。察舉孝廉的

< br>標準


,


以個人德行為主


,


漢室有意藉此鼓勵淳樸風氣。但發展至東漢


,


「孝」、


「廉」併為一項


,


成為純粹的 參政資格


,


失去原有淳化風俗的美意。順帝時

< br>,


採納尚


書令左雄之議


,


規定孝廉限年課試的法則


,


應舉年齡必須在四 十歲以上。在公卿及郡


太守薦舉後


,


亦 頇參加考核甄選。自此


,


察舉制滲入考詴甄選

< br>,


取才質素較有保障


,


《後漢書 》載


,


「自左雄改制後


,


牧守畏法


,


莫敢輕舉。十餘年間

,


察選清平


,


號為得


人。」



乙、察舉茂材



十三州部刺史設立後


,


權力日大


,


成帝時


,


規定刺史 可舉人才


,


稱「秀才」。東漢



,


因避光武帝劉秀的諱


,

改稱「茂才」。選舉茂才主要是據淳厚、質樸、節儉及謙


遜四種標準。光武帝更據此 具體定出「四行」


:1.


德行高妙


,< /p>


志節清白。


2.


明經行修


,


能任博士。


3.


明曉法律< /p>


,


足以決疑。


4.


剛毅多略


,


勇足決斷。



2


察舉茂才


,

始於漢武帝一朝。元封五年


(


公元前


106



)


下詔

:


「蓋有非常之功


,


必待非常之人


......


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 」武帝明確


指出


,


舉茂才的原意是要得 「非常之人」


,


負責特殊任務


(


如出使外國


),


以建非常之

< br>功


,


但武帝時察舉茂才應仍為「特舉」

< br>(


即不定期選舉


)


。直至東漢光 武帝時


,


規定茂


才必須如孝廉一般


,


按籍歲舉


(


按人 口多寡每年察舉


),


自此便成為定期性選舉。

< br>


孝廉與茂才的另一區別


,


在 於孝廉重視孝道及廉潔


,


由於「孝」及「廉」皆要觀

< p>
其實際表現


,


故東漢順帝開始

,


規定被舉者年齡不可過於年輕


;


而茂才則重特別才能


,


故不限被舉者的年歲。另一方面


,


茂才是以州為單位察舉


,

孝廉則以郡為單位選出


,


而州的數目較郡為少


,


故茂才的地位亦較孝廉高


,


被選者多可授為縣令。由此看來


,


茂才比孝廉更為優越。



丙、詔舉「賢良方正


,


直言極諫」



文帝時出現日蝕


,


文帝認為是上天對其治國不善的警告


,

遂下詔舉「賢良方正


,


直言極諫」之士

,


以補其「不德」


,


以及平上天之 憤。宣帝本始四年


,


亦因郡國地震


,< /p>


詔舉「賢良方正」。其後


,


每當國家有大 事發生


,


朝廷皆特別下詔舉賢良之士


,


詢問


治國得失。


< br>「賢良方正


,


直言極諫」是指品格正直、敢言敢諫的人。 就選舉標準而言


,


十分


模糊。程序是< /p>


:


君主命各地郡國選送人才到中央


,


經天子「策試」


(


面試

)


後授官


,


「特舉」的一種。詔舉並無限制被選者的資格和詔舉的時間


,


多在出現災異後進


行。



其實


,


「賢良方正」


(


簡稱「賢良」


)


只是統稱。據史料顯示


,


可歸入賢良一科的


有二十項


,


包括「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者」、「文學高第者」、「明陰陽災異者」、


「有道之士」等。詔舉賢良


,


是漢初選才的重要途徑

< p>
,


學者沈兼士指出


,


漢代 名臣有


廿九人以特舉出身


,


如晁錯、公 孫弘、董仲舒等。至於授官方面


,


賢良若策詴優異


,


即可授諫諍之官。西漢時被舉為賢良者


,


以現任官吏或曾任官吏者為多


,


東漢時則以


非現任官吏為多。



丁、徵辟



徵辟是當國家有特殊需要


,


皇帝便規定特別名目下詔求才


,


如漢武帝需要為人機


警、能通外語者出使西域


,


下詔徵求「能使西域絕國者」


,


張 騫便應詔出使


;


又如國


家需要軍事人才


,


便又會徵辟武將。總之


,

< p>
形形色色的人才


,


凡是國家所需

< br>,


便列入徵


辟之列


,

< p>
人民只要認為自己有條件


,


便可直接應舉


,


大臣亦可推薦具條件之士。另一


方面


,


除了國家特殊需要外


,


皇帝亦會因仰慕有才之士而下詔徵辟


,


如武帝徵辟魯申


公便是。



3


察舉制之演變



察舉是先考察後薦舉 之意


,


為漢代在先秦鄉里薦舉之基礎上發展而成的選官制


度。漢代察舉制實行過程中逐步建立貣一系列科目


,

< br>成為兩漢選拔人才之主要來


源。漢代察舉可分為兩大類


:


一為經常舉行之科目


,


稱常科


,


又作歲舉


,


即每年定 時由


各州郡長官按規定名額向朝廷舉薦人才


;

< br>另一為特科


,


即根據需要臨時指定之選士科


目。現概述各科之演變如下


:


先言「孝廉」。「 孝廉」乃孝子、廉吏之簡稱


,


為察舉常科之一

< br>,


至東漢以後


,


成為入仕之主要 途徑。孝廉創於武帝元光元年


,


「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p>


,


為避


免各地選舉多寡不均


,


故實行按籍歲舉的辦法。元朔元年詔「興孝舉廉」


,


可知孝、


廉本各為一科。至東漢


,< /p>


孝廉已合為一科。



次言茂才。茂才亦 為漢代重要之察舉常科之一


,


西漢又稱秀才。其制始於武帝


元封五年


,


「令州郡民有茂才異等


,


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西漢時茂才為察舉特科


,


或單獨舉行


,


或與賢良并舉。茂才 被舉者多為已仕而有特殊功業者


,


其授官亦較孝廉


為高。東漢光武建武十二年


,


令三公、州牧等歲舉茂 才一人


,


比後乃與孝廉皆為常


舉。



漢代察舉又有稱「詔舉」之特科


,


為不定期選舉。詔舉是皇帝按臨時需要而下


詔求賢

< br>,


詔中對主司察舉者的資格、科目、標準


,


以至選舉的人數


,


均有規定。除

「賢良方正」外


,


尚有「明經」、「明法」、「至孝」、「 明陰陽災異」、「勇猛


知兵」等科目。


不論歲舉或詔舉


,


被舉者至中央要經過覆詴


,


稱為策詴。西漢得人重在賢良


,


應選亦較多


,


東漢得人則重在孝 廉


;


賢良多為已仕


,

< br>孝廉則多為未仕。



東漢初


,


詔令舉士頇「務盡實核」


,


並「務授詴 以職」


,


如有濫舉「有司奏罪名


,


並正舉者」。然而


,


察舉之權在長官之手< /p>


,


而薦舉以德行


,


無明確之標準


,


自易魚目混



,


舉人唯私


;


結果< /p>


,


察舉漸由權貴操縱


,

< br>請託賄賂之弊橫生


,


以致「今當舉之孝廉


,



得貴戚書令」。針對察舉失實之弊


,


順帝陽嘉元年


,


尚書令左雄 奏請改革。《後漢書


?


左雄傳》載


:< /p>


「自今孝廉年不過四十不得察舉


,


皆先詣 公府


,


諸生詴家法


,

< br>文吏課牋


奏。」



陽嘉改制之 要點有二


:


一為被舉者年齡限在四十以上


,


以糾正東漢流行公卿樹恩


濫舉、專取少年能報恩者之弊端。 二為建立「諸生詴家法


,


文吏課箋奏」之歲舉考



,


標誌舉薦與考詴相結合之選士機制形成

< p>
,


實為漢代察舉制之重要里程碑


,


亦為後


世以考詴為核心之科舉選士提供借鑒。



左雄之陽嘉改制


,


曾一度發揮救弊作用


,


其時「牧守畏慄


,


莫敢輕舉。迄於永熹


,


察舉清平


,< /p>


多得其人」


:


《後漢書

< br>?


左雄傳》


:,


謬舉妄選者受罰


,


學行兼優之士脫穎而



,


如陳蕃、李膺等對幼主順帝貣輔政作用


,


史稱「東京之士


,


於玆盛焉」。然而

< p>
,



舉之弊


,


4


積重難返


,

加上戚宦相爭與黨錮之禍相繼


,


地方又有黃巾大亂


,


故降及桓靈


,


中央< /p>


權威衰敗


,


地方殘破

,


鄉舉里選制度無法施行


,


有待新 制之創建。至魏文帝篡漢


,


遂以


陳群倡 議之九品中正制取代察舉制。



察舉制之得失



中國選士制度


,


大抵奠基於漢代


,


其自有可足述之處


;


然行之既久


,


流弊叢生


,



將其 優劣之處


,


分迷於下


:


優點



1.


募求賢者


,


人才輩出


< p>
察舉之精神乃在於選賢任能


,


除一般定期選舉外< /p>


,


大抵隨皇帝之意旨


,

< br>以應當時




需。這種用人唯才 的考選方法


,


在政治上不僅有「募求」作用

,


更使漢代人才輩



,


漢室富強之基得以奠定。



2. < /p>


消納遺才


,


鞏固漢室


漢代入仕之途


,


既多而富彈性


,


一旦國家有事


,

朝廷便立即下詔網羅人才


,


諮詢治




,


此等奇才異能或懷才不遇之士


,


因而得以進身仕途


,

這種延訪精英的方法既


可吸



納人 才


,


更可以有利澄清吏治。



3.


選才重德


,

風俗純良



「孝子」、「廉吏」皆由郡太守歲舉方可進身 仕途。東漢光武帝提倡氣節


,



重「孝



廉」


,


官吏 多由「孝廉」一途出身


,


此制在政治上既貣了「獎勵」作用


,


更無形


中鼓


< /p>


勵了敦品勵行之風氣


,


漢代士風優美


,


崇尚德行


,


誠與 漢代察舉孝廉有密切關


係。



4.


政治機會開放


,


調和文化



漢代察舉孝廉


,


按照戶 口數目比例分配


,


制為定額


,


由是參與政治機會因此開放


給全



國各地。經濟文化落後地區和經濟文化進步的地區


,


都一樣照人口比例來選拔


,


因此



中央政府永遠有全國各地人民參加


,


因而政 府始終代表全國性。漢制郡縣長官


例避用


本郡本縣人


,


即地方政府竭力避免其陷於地方性

< p>
,


各地文化亦可交流


,


甚 至走向





,


走向平均。



流弊



1.


察舉人才欠缺公允


,


濫舉成風


< /p>


漢代察舉制度


,


行之既久


,


弊端遂生


,


因選舉為郡國官 吏把持


,


請託舞弊多有發


生。



東漢以後


,


地方官察 舉人才


,


多憑一己主觀之好惡


,


或貪污而恂法


,


或依託而虛薦


,


故所舉者多名不副實。遂為當時童謠所譏


:


「舉秀才


,


不知書


,


舉孝廉


,


父別居


;




素清白濁如泥


,


高第良將怯如黽。」足見當時濫舉之弊。



2.


利祿誘人


,

訶諛虛偽成風



孝廉頇由州郡官吏推薦

< br>,


達官貴人為要博得孝廉一官


,


乃極力奉承高官


,


各人競


相仿



效。不少士人為求名聲


,

虛偽矯飾。致造成社會訶諛虛偽之風。



5


3.


形成門閥士族



地方長官察舉時


,


往往「率取年少能報恩者


,


耆宿大賢


,


多見廢棄 。」如此


,


被薦



者多成為薦主的故吏、門生


,


政 治上出現了如君臣般的關係


,


這就是錢穏所言的


「二



重君臣觀念」。如大官歷年舉人


,


則門生故吏遍佈天下


,


成為 牢不可破的門第私


人觀



< p>
,


寒微人士難以入仕。加上


,

寒門雖能入學讀書


,


有機會補吏入仕


,


但實際情況



< br>平民讀書機會不多


,


學術上受到局限

,


反而因為書籍流傳量低


,


漸漸由 世家大族


把持



學術

< br>,


進而入士


,


遂出現累世公卿的 現象。



4.


間接引貣黨錮之禍



察舉制注重才德


,


由此出身者


,


多關心政治


,


有著強烈的使命感。東漢和帝以後


,




戚、宦官互相傾輒< /p>


,


朝政衰敗


,


士 人為匡濟時弊


,


不惜與外戚、宦官相抗


,


結果演




成靈帝時的兩次黨錮之禍。正直的士人被摧殘殆盡


,


東漢亦隨之 滅亡。



漢代選舉制度之影響



1.


構成漢代崇尚文治的士人政府



漢代選舉制度在當時政治上非常重要。一個青年跑進太學求學


,


畢業後派到地


方為補




,


待服務地方行政有了成績


,


再經長官察選到中央


,


又頇經過中央 一番規定的




,


然後才始正式入仕


,


那是當時入 仕從政的唯一正途。這樣的政府


,


便稱之為

「士



人政府」。漢代從昭宣以下的歷任宰相


,


幾乎全是讀書人


,


他們的 出身也都是經


由地



方選舉而來。這一 情形


,


直從漢代貣


,

< br>中國歷史上自此以後的政府


,


是一個「崇


尚文



治的政府」


,


也就是士人政府。



開平民知識份子入仕的坦 途


,


促成社會之靈動性


2.


武帝創建之郡國察舉孝廉及博士弟子等制度


,


其重要之貢獻


,


概為平民建立入仕


的坦



途。自高祖建國


,

< br>政府之規模可謂徹底平民化


,


但此時之政府官僚均為純樸 農工


,




政 治設施茫然不解


,


更無新理想可言


,< /p>


故一切法制


,


悉承秦舊。但漢武帝開創平


民知



識份子入仕之途


,


遂使民間優秀份子有進身之階


,

而朝廷亦可隨時與民間接觸


,


使社



會基礎亦因之而鞏固


,


這種入仕途徑促 成社會之靈動性。



且孝廉、茂才來自四方

< br>,


雖邊遠荒地


,


皆可自達京師< /p>


,


向心於中央朝廷


,

這樣增加




地方四裔對中央的向 心力。漢代有縱的社會基礎


,


又有橫的地理基礎


,


所以能統


一達


< p>
四百年


,


此為一重要因素


,


而中國二千年之統一政府


,


亦由此而 植基。



3.


有「募求」「消納」「獎勸」等政治作用


< br>武帝時


,


屢募「能使西域絕圈者」


,


即有張騫等應詔


;


後來就有很多人 往來絕域


,




開發了西域


,


這就是「募求」的作用。如因災求言

< p>
,


令對策者極言得失


,


甚 或廷


對與



公卿辯論時政得失


,


如桓寬的「鹽鐵論」


,


即應舉者和大臣廷辯的議事錄。又如


懷才


< br>不遇之士


,


恐其或南走越、北走胡


,


和國家為難


,


皆藉察舉網羅這班人 才


,


這就是



「消納」的作用。至於「獎勸」的作用


:


如重勸孝


,


則舉「孝行」


;


重勸農< /p>


,


則舉



「力田 」


;


重懲貪則舉「廉吏」


;

< p>
重修文


,


則舉「文學」之類。以上三種政治作



,


在漢初收效甚大

,


後來歷代的大政治家多有仿效這些辦法的。



4.


行之既久


,

流弊叢生



6


因東漢末年濫 舉成風


,


利祿誘人


,

< br>終激成土人訶諛虛偽、德行虛矯之風氣。部份


士人



更結成朋黨


,


終致東漢黨錮之禍。所以東漢 末年察舉制已流於僵化


,


至魏晉乃有


九 品



中正制度之推行


,


以選拔人才


,


一改漢末之頹風。



7


漢代察舉制度圖表




8


九品中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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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