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论趣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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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论趣味的标准》
论趣味的标准
[
英
]
休谟
世人的趣味,正像对各种问题的意见,是多种多样的——这
是人人都会注意到的明显事
实。即使见闻极端狭隘的人也可
以在他来往的小圈子里发现趣味的不同,甚至在那个小圈
子
里的人所受到的教养和早年吸收的偏见都完全相同的情况
下,
也不例外。
至于那些能够扩大眼光纵观异国和远古的人,
对这方面的千歧百异龃龉矛盾就更会感到惊异了。我们往往
把一切与自
己的趣味和鉴赏力大相径庭的看法贬斥为“野
蛮”
,但转眼就发
现别人也把同样的贬词加在我们身上。最
后,就连最傲慢自信目空一切的人也会出乎意外
地觉察到,
各方面都是同样自以为是,面对纷纭争竞的好恶,不再敢肯
< br>定自己是一定正确的了。
虽说这种趣味的差异是漫不经
心的观察者也会注意到的,但
只要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实际上的差异比看来还要大得<
/p>
多。人们对各种类型的美和丑一般议论往往相同,而具体感
受则互
有歧异。每种语言里都有些表示谴责和表示称许的名
词;这些名词在用同一语言的人们手
里必然会得到一致的应
用。优美,恰当,简明,生动,这些是众口交赞的;虚夸,
造作,
平庸,
浮艳,
这些是齐声申斥的;
但一遇到具体例子,
批评家之间这种貌似一
致的情况就消失了;我们发现他们赋
予同一说法的意义是远不相同的。科学和理论问题情
况则恰
恰相反;在那些领域里,人们意见的歧异往往是对一般,而
不是对具体;往往看来悬殊,而其实不然。把名词解说清楚
之后时常就没有什么可争的
了,结果论辩双方会惊愕地发现
他们吵了半天其实意见是完全一致的。……
我们想找到一种“趣味的标准”
,一种足以协调人
们不同感
受的规律,这是很自然的;至少,我们希望能有一个定论,
可以使我们证实一种感受,否定另一种感受。
然而有一派
哲学却认为我们这种企图全是妄想,因为“趣味
的标准”永远无法找到。据那些哲学家说
,判断和感受截然
不同,一切感受都是正确的,因为感受纯乎以自己为准;只
要一个人意识到有所反应,那就是真实的。但是理智上的决
定则不能认为都
是正确的,因为它们需要以外物——亦即:
实际情况——为准;这样一衡量,显然它们不
可能都符合。
假使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有一千种不同意见,其中只有一
< br>种,也只能有一种,是正确的,真实的;唯一困难在于如何
找出并且认识这种正确
意见。相反,同一事物引起的不同感
受则都是正确的;因为感受并不体现任何事物的内在
属性;
它只标志事物与人的心灵
(
器官
或功能)
中间的一种合拍状态
或联系;如果这种合拍状态实际不
存在,那么根本就没有产
生任何感受的可能。美就不是客观存在于任何事物中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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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它只存在于鉴赏者的心里;
不同的心
会看到不同的美;
每个人只应当承认自己的感受,不应当企图纠正他人的感
受。
想发现真正的美或丑,
就和妄图发现真正的甜或
苦一样,
纯粹是徒劳无功的探讨。根据不同的感宫,同一事物可以既
是甜的,也是苦的;那句流行的谚语早就正确地教导我们:
关于口味问题不必作无谓
的争论①。把这个道理从对饮食的
“口味”引申到对精神事物的“趣味”是很自然的,甚
至极
为必要的;这样一来,我们就发现常识尽管在多数情况下与
哲学
(
特别是怀疑派哲学
)
相互抵触,至少在这问题上,二者
竟得出一致的结论。
虽然上述道理,由于成为谚语,仿佛已经获得常识的认可;
但此外还有一种常识的表现却是肯定与它截然对立,至少是
足以修正和制约它的。谁要
是硬说奥基尔比②和密尔顿、本
扬③和艾迪生④在天才和优雅方面完全均等,人们就一定
会
认为他是在大发谬论,把丘垤说成和山陵一样高,池沼说成
和
海洋一样广。
即使真有人偏嗜前两位作家,
他们的
“趣味”
也不会得到重视;我们将毫不迟疑地宣称像那样打着批评家
招牌的人的感受是荒唐而不值一笑的。遇到这种场合,我们
就把“趣味天
生平等”的原则丢在脑后了;如果相互比较的
事物原来近乎平等,我们还可以承认那条原
则;当其中的差
距是如此巨大的时候,它就成为不负责任的怪论,甚至显而
易见的胡说了。
写作规律都不是靠因果推断制订出
来的,都不能算理性的抽
象结论——这点只需与那些永恒不变的观念形态和关系比
较一下就不言自明,写作规律的基础也就是一切实用科学的
基础——经
验;它们不过是根据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都能给
人以快感的作品总结出来的普遍性看法。
诗歌中甚至雄辩中
的美常常是依靠捏造和虚构、依靠夸张、譬喻、和使文词违
反天生意义的歪曲和滥用。但若想制止这种想像力的奔放,
叫一切表现手法
符合几何真理和精确性,那就和批评法则完
全背道而驰;理由是普遍经验早已证明这样作
法的结果只会
产生最枯燥的令人起厌的作品。因此诗歌永远不能服从精确
的真理,但它同时必需受到艺术规律的制约,这些规律是要
靠作家的天才和观察
力来发现的。的确,有些不拘细节,不
守绳墨的作家也可以给人快感;但他们决不是因为
破坏了规
律或定式才给人快感;相反,是尽管破坏了规律或定式而仍
然给人快感,他们一定有其他符合公正批评的优点,瑜足以
掩瑕,因此才能使读者感
到满意,从而把由那些缺陷而产生
的厌恶心情压抑下去。阿里奥斯多是个讨人欢喜的作家
,但
那不是因为他凭空编造些牛鬼蛇神、把严肃风格和喜剧风格
乱扯在一起,故事布局不讲先后呼应,时常打断叙述、节外
生枝。他的魅力在于语言明朗
生动、才思濆涌变幻,善于摹
写感情,特别是欢笑和恋爱的感情。上面那些毛病虽然减弱
了我们的快感,却不能完全把它抵销。即使退一步说,假定
我们
的快感果真是由于上文认为是毛病的那些部分所造成
的,这也不足以证明一般批评都是毫
无用处。它只能证明把
上述各点列为毛病并且断言它们永远应该受到谴责的具体
批评条例不能成立。既是给人快感就不能算毛病,不管快感
的产生是如何
突如其来,难以解释。
但是艺术的一般规律虽然都不过是根据
经验和对人类普遍
感受的观察;我们却不可因此以为在所有情况下人的反应都
自然会与这些规律吻合。有些较细致的感情是非常娇嫩,非
常柔脆的;需要
在许多有利条件的结合之下才能根据普遍既
定的原则自在发挥,精确无误。它们仿佛是机
器里的细小发
条,只要有些微外部干扰或内部振荡,开动就会受阻,使全
盘机器因而不能操作。我们若要作这方面的实验,借以鉴定
任何美或丑,一定先
要选择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使想象处于
一种适当的环境和状态,心情要平静,思想要集中
,注意观
察对象。这些条件当中只要有一项不具备,实验结果就会错
误,我们也就无法判断真正具有普遍意义的美。至少,自然
在形体和感受之间所建立
的关系就会因此变得模糊不清,需
要更大的准确性才能发现和认识。我们若想确定它的作
用,
不能只根据个别的美所产生的效果,主要还应该根据那些历
尽一切风气和时髦的变化,一切无知和嫉妒的误解而仍然存
留下来的作品在我们心中唤起
的经久的爱慕。
同一个荷马,两千年前在雅典和罗马受人欢迎
;今天在巴黎
和伦敦还被人喜爱。地域、政体、宗教和语言方面的千变万
化都不能使他的荣誉受损。偶尔一个糟糕的诗人或演说家,
以权威和偏见作靠山
,也会风行一时。但他的名气决不能普
遍或长久。后世或外国读者一仔细考察他的作品,
虚幻的魔
法就消散了,使他的毛病呈现出本来面目。真正的天才情况
恰恰相反,
作品历时愈久,
传播愈广,
愈能得到衷心的敬佩。
在一个狭隘的圈子里,羡妒之情往往会占突出地位;甚至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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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熟识他本人也会削弱应当给予他创作的赞赏。但是一旦这
些障碍
没有了,本来可以动人心魄的优点就会立刻发挥力
量;它们在读者中间的威信将会与世界
共垂不朽。
由此可见,尽管趣味仿佛是变化多端,难以捉摸,
终归还有
些普遍性的褒贬原则;这些原则对一切人类的心灵感受所起
的作用是经过仔细探索可以找到的。按照人类内心结构的原
来条件,某些形式或品质
应该能引起快感,其他一些引起反
感;如果遇到某个场合没有能造成预期的效果,那就是
因为
器官本身有毛病或缺陷。发高烧的人不会坚持自己的舌头还
能决定食物的味道;害黄疸病的人也不会硬要对颜色作最后
的判断⑤。一切动物都有健全
和失调两种状态,只有前一种
状态能给我们提供一个趣味和感受的真实标准。在器官健全
的前提下,如果人们的感受完全或者基本相同,我们就能因
之得
出“至美”的概念。这正和颜色的情况一样,虽然一般
认为颜色只不过是官觉的幻象,我
们还是做出如下的规定:
只有事物在白昼中间对一个眼力健全的人所呈现出的才可
称为是它正确真实的颜色。
内心器官有许多
不断发生的毛病,足以抑止或削弱那些指导
我们美丑感受的普遍原则,使之不能起正常作
用。虽说某些
对象,由于人类内心的特殊结构,天然能够引起快感,我们
不能因此期望每个人都会同样意识到这种快感。往往有些特
殊事件或场合会把对
象笼罩在虚幻的光亮里,或是使我们的
想像不能感受或觉察到真实的光亮。
多数人所以缺乏对美的正确感受,最显著的原因之一就是想
象力不够敏感,而这种敏感正是传达较细致的情绪所必不可
少的。每个人都自称
具有这种敏感,谈起来滔滔不绝,想把
各式各样的趣味和感受都归纳到这—个标准之下。
但是既然
本文的宗旨就在对这个感受问题做出一定程度的理性解释,
给所谓“敏感”下一个比历来各家所作出的更准确的定义应
该说是必需的。我们不必
乞灵于任何高奥艰深的哲学,只要
引用《堂
?
< br>吉诃德》里面一段尽人皆知的故事就行了。
桑科对那位
大鼻子的随从说:
“我自称精于品酒,这决不是
瞎吹。这是我们
家族世代相传的本领。有一次我的两个亲戚
被人叫去品尝一桶酒,据说是很好的上等酒,
年代既久,又
是名牌。
头—个尝了以后,
咂了咂嘴,
经过一番仔细考虑说:
酒倒是不错,可惜他尝出里
面有那么一点皮子味。第二个同
样表演了一番,也说酒是好酒,但他可以很容易地辨识出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