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20年市区中小学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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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
徐州市
2020
年市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
)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中小学:
为更好地贯彻《义务教育法》和《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根据省
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治理义务
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等
文件精神,按“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校”,相对
就近入学和属地管理
的要求,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段招生管理,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正、
稳
妥、有序地做好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将
2020
年市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
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
行阳光招生,建立招生信息公
开机制,有关招生计划、施教区划分、入学资格、招生办法
、投诉电话
等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结果监督机制,学生入学
学校确定后,
其名单及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各校校园网和张贴公告等形式
公布,
接受监督;
建立学生升学信息部
门联合核查机制,
凡学生的户籍、
家庭住房信息,须在学校核查
的基础上,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2
.按条件就读原则。取消跨施教区择校,
2020
年起,市区初中小
学招生实行“零择校”,公办学
校按条件按规定招收新生。
p>
3
.规范收费原则。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公办学校,<
/p>
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包
括借读费等。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二、招生规模
学校类别
小学
1
.剡
山小学
6
班
270
人
2
.城北小学
6
班
270
人
3
.鹿山小学
6
班
270
人
4
.剡溪小学
6
班
270
人
5
.城南小学
4
班
18
0
人
6
.爱
德外国语学校
4
班
180
人
1
.逸夫小学
6
班
255
人(不设<
/p>
学区)
2
.东
圃小学
4
班
180
人(不设
学区)
3
.体育学校
2
班
80
人(不设学
区)
4
.育英小学
3
班
102
人(寄宿
制学校,不设学区)
初中
1
.马
寅初中学初中部
12
班
600
人
2
.
城关中学
12
班
600
p>
人
3
.
爱德外国语学校
10
班
500
人
嵊州中学初中部
14
班
700
人
公办招生
民办招生
三、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
2006
年
8
月
31
< br>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新生为学完
6
年
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第一类:市区户籍(市区户籍指户籍在剡湖街道、三江街道、
鹿山
街道社区内的户籍居民,下同)
,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有产权
房的新生。
第二类:市区户籍但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无产权房的新生。
第三类:户籍不在市区,父母或本
人在市区有产权房的新生(借读
生)
。
第四类:户籍不在剡湖、三江、鹿
山三个街道内,父母或本人无市
区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市区,取得市区的居(暂)
住证一年及以
上的(本市户籍因不发居〈暂〉住证,不作要求)
,且父母一方与用工
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
同时父母一方
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以上时间均计算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其父
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年度《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新生(借读
生)
。
四、登记时间地点和手续
类
别
小学
时间
地点
手续
1
.新生户口簿原件
及复印件
2
.房产所有权证原
件及复印件
3
.父母身份证原件
p>
及复印件
4
.新
生户口簿单列
的
需
提
< br>供父母
与
子
女的关系证件
1
.新生户口簿原件
及复印件
2
.父母身份证原件
p>
及复印件
3
.父母结婚证
4
.新生户口簿单列
的
需
提
供父母
与
子
女的关系证件
1
.新生户口簿原件
2
.父母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3
.房产所有权证原
件及复印件
4
.新生户口簿单列
的
需
提
供父母
与
子
女的关系证件
时间
地点
初中
手续
1
.
新生户口簿原件
< br>及复印件
2
.
房产所有权证原
鹿山
件及复印件
小学
3
.
父母身份证原件
相应
及复印件
窗口
4
.<
/p>
新生户口簿单列
的需提供父母与子
女的关
系证件
1
.
新生户口簿原件
及复印件
鹿山
2
.
父母身份证原件
小学
及复印件
相应
< br>3
.父母结婚证
窗口
4
.<
/p>
新生户口簿单列
的需提供父母与子
女的关
系证件
1
.
新生户口簿原件
2
.
父母身份证原件
鹿山
及复印件
小学
3
.
房产
所有权证原
相应
件及复印件
窗口
4
.<
/p>
新生户口簿单列
的需提供父母与子
女的关
系证件
第
一
类
7
月
5
日
各施教
区小
学(剡溪小
学登记地点
到马寅初中
学)
7
月
6
日
第
二
类
7
月
5
日
城关中学
7
月
6
日
第
三
类
7
月
5
日
城关中学
7
月
6
日
第
四
类
7
月
15
日
1
.新生户口簿原件
2
.居(暂)住证原
件及复印件,
所在社
区
确
认
的房产
租
赁
证明原件、电话费、<
/p>
相应学校
水
电
费
交纳等
生
活
(剡溪小学
票据
登记地点到
3
.工商部门的营业
马
寅
初
中
执
p>
照
或
用人单
位
p>
签
学)
订
的
劳
动合同
原
件
及复印件
4
p>
.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证
< br>5
.《流动人口婚育
证明》
<
/p>
1
.
新生户口簿原件
2
.
居
(暂)
住证原
件及复印件,所在
社区确
认的房产租
赁证明原件(电话
费、水电费交纳等
生活票据)
3
.
工商部门的营业
执照或用人单位签
7
月
相应
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15
日
学校
及复印件
4
.
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证
5
.
《流动人口婚育
证明》
6
.
市区小
学毕业的
新生登记时出具小
学六年级素质报告
< br>单和义务教育卡原
件及复印件
说明:
1
.凡学生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
均以学校核查的结果为准。
p>
2
.作为入学依据的产权房必须是住宅房。
3
.
p>
新生的市区户籍地址与市区房产
(父母或本人)
地址不一致
(户
房分离)
,以房产
为依据安排施教区。
4
.父母或本人有
2
套及
以上房产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为入学登记
的依据。
5
.
有独立房产,又有共有房产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
6
.父母
或本人在市区没有独立产权房,有共有房的产权须在
50%
及<
/p>
以上。
<
/p>
7
.
没有市区户籍,
父母或本人有市区房产的以房产所有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