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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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
2020
年
6
月
23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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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加强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
,
标准化管理
,
促进企业健
康发展
,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
结和本公司
实际
,
特制定本《条例》。
第
2
条
公司所有单位、
部门和全体职工的行
为均按《条例》
执行。
第二章
职工行为规范
第
3
条
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
不迟到
,
不早退。每迟到或早
退一次
,
1
小时之内
,
罚款
10
元
,
超过
1
小时的
,
按旷工半天论
处。
第
4
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
,
并做好各种记录。否责
,
一次分别对
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处以
100
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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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元罚款。
第
5
条
工作时间脱岗、
串岗
,
每人次罚款
< br>10
元
,
并对单位领
导联责罚款
5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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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要害场所发现脱岗的罚款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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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岗的
是农民工的予以辞退
,
是矿在册的交回矿人力资源部
,
因不负
责造成事故的
,
根据事故分析定性给予除名或停工三个月处
分。
第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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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请销假制度。职工有事必须持请假条向单位领导
请假
,
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请假到期必须及时销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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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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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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