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初一数学中考知识点归纳总结
-
初
一
数
学
中
考
知
< br>识
点
归
纳
总
结
< br>初
一
的
数
学
有
很
多
知
识
点
是
中
p>
考
的
重
点
知
识
点
,
所
以
对
于
< br>初
一
的
数
学
知
识
点
进
行
归
纳
总
p>
结
很
有
必
要
,
以
下
是
学
习
啦
< br>小
编
分
享
给
大
家
的
初
一
数
学
中
p>
考
知
识
点
归
纳
,
希
望
可
以
帮
< br>到
你
!
初
一
数
学
中
考
知
识
点
p>
归
纳
1.
数
轴
(
1<
/p>
)
数
轴
的
概
念
:
规
定
了
原
点
、
正
方
向
、
单
位
长
度
的
直
线
叫<
/p>
做
数
轴
.
数
轴
p>
的
三
要
素
:
原
点
,
单
位
长
度
< br>,
正
方
向
.
(
2
< br>)
数
轴
上
的
点
:
所
有
的
有
理
数
p>
都
可
以
用
数
轴
上
的
点
表
示
,
< br>但
数
轴
上
的
点
不
都
表
示
有
理
数
p>
.
(
一
般
取
右
方
向
为
正
方
向
< br>,
数
轴
上
的
点
对
应
任
意
实
数
,
p>
包
括
无
理
数
.
)
(
3
)
用
数
轴
比
较
大
小
:一
般<
/p>
来
说
,当
数
p>
轴
方
向
朝
右
时
,
右
边
的
数
总
< br>比
左
边
的
数
大
.
2.
相
反
数
(
1
)
相
反
数
的
概
念
:
只
有
p>
符
号
不
同
的
两
个
数
叫
做
互
为
< br>相
反
数
.
(
2
)
< br>相
反
数
的
意
义
:
掌
握
相
反
数
是
p>
成
对
出
现
的
,
不
能
单
独
存
在
< br>,
从
数
轴
上
看
,
除
0
外
,
互
为
p>
相
反
数
的
两
个
数
,
它
们
分
别
< br>在
原
点
两
旁
且
到
原
点
距
离
相
等
p>
.
1
(
3
)
多
重
符
号
的
化
简
:
p>
与
+
个
数
无
关
,
有
奇
数
个
﹣
< br>号
结
果
为
负
,
有
偶
数
个
﹣
号
,
p>
结
果
为
正
.
(
4
p>
)
规
律
方
法
总
结
:
求
一
个
数
< br>的
相
反
数
的
方
法
就
是
在
这
个
数
p>
的
前
边
添
加
﹣
,
如
a
的
相
反
< br>数
是
﹣
a
,
m
+
n
的
相
反
数
是
p>
﹣
(
m
+
n
)
,
这
时
m
+
n
< br>是
一
个
整
体
,
在
整
体
前
面
添
负
p>
号
时
,
要
用
小
括
号
.
3.
绝
对
值
(
1
)
概
念
:
数
轴
上
某
个
数
p>
与
原
点
的
距
离
叫
做
这
个
数
的
< br>绝
对
值
.
①
互
为
相
反
数
的
两
个
数
绝<
/p>
对
值
相
等
;
②
p>
绝
对
值
等
于
一
个
正
数
的
数
有
< br>两
个
,
绝
对
值
等
于
0
的
数
有
一
p>
个
,
没
有
绝
对
值
等
于
负
数
的
< br>数
.
③
有
理
数
的
绝
对
值
都
是
非
负
数<
/p>
.
(
2
)
如
果
用<
/p>
字
母
a
表
示
有
理
数
,则
数
a
绝
对
值
要
< br>由
字
母
a
本
身
的
取
值
来
确
定
:
p>
①
当<
/p>
a
是
正
有
理
数
时
,
a
的
绝
对
值
是
它
本
身
a
;
②
当
a
是
p>
负
有
理
数
时
,
a
的
绝
对
值
是
< br>它
的
相
反
数
﹣
a
;
③
当
a
是
零
时
,<
/p>
a
的
绝
对
值
是
零
.
即
|
a
|
=
{
a
(
a
0
< br>)
0
(
a
=
0
)
﹣
a
(
a
0
)
p>
4.
有
理
数
大
小
比<
/p>
较
2
(
1
)
有
理
数
的
大
小
比
较
p>
比
较<
/p>
有
理
数
的
大
小
可
以
利
用
数
轴
,
他
们
从
左
到
有
的
顺
序
,
即
从<
/p>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
在
数
轴
上
表
示
的
两
个
有
理
数
,
右
边
的
数
总<
/p>
比
左
边
的
数
大
)
;
也
可
以
利
用
数
的
性
质
比
较
异
号
两
数
及
0<
/p>
的
大
小
,
利
用
绝
对
值
比
较
两
个
负
数
的
大
小
.
(
2
)
有
理<
/p>
数
大
小
比
较
的
法
则
:
①
正
数
都
大
于
0
;
②
负
数
都
小
于
0<
/p>
;
③
正
数
大
于
p>
一
切
负
数
;
④
两
个
负
数
,
绝
对
值
大
的
其
值
反
而
小
.
有
理
数
大
小
比
较<
/p>
的
三
种
方
法
1.
法
则
比
较
:
p>
正
数
都
大
于
0
,
负
数
都
小
于
< br>0
,
正
数
大
于
一
切
负
数
.
两
个
p>
负
数
比
较
大
小
,
绝
对
值
大
的
< br>反
而
小
.
2.
数
轴
比
较
:
在
数
轴
上
右
边
的
点
表
示<
/p>
的
数
大
于
左
边
的
点
表
示
的
数
.
3.
作
差
比
较
:
若
a
﹣
b
0
,
则
a
b
;
若
a
< br>﹣
b
0
,
则
a
若
a
﹣
b
=
0
,
则
a<
/p>
=
b.
5.
有
理
数
的
减
法
3
(
1
)
有
理
数
减
法
法
则
p>
:
减
去
一
个
数
,
等
于
加
上
这
< br>个
数
的
相
反
数
.
即
:
a
﹣
b
p>
=
a
+
(
﹣
b
)
(
2
)
方
法
指
引
:
①
在
进
行
减
法<
/p>
运
算
时
,
首
先
弄
清
减
数
的
符
号
;
②
将
有
理
< br>数
转
化
为
加
法
时
,
要
同
时
改
变
p>
两
个
符
号
:
一
是
运
算
符
号
(
< br>减
号
变
加
号
)
;
二
是
减
数
的
p>
性
质
符
号
(
减
数
变
相
反
数
)
< br>;
:
在
有
理
数
减
法
运
算
时
,
被
减
数<
/p>
与
减
数
的
位
置
不
能
随
意
交
换
;
因
为
减
法
没
有
交
换
律
.
减
法
法
则
p>
不
能
与
加
法
法
则
类
比
,
0
加
< br>任
何
数
都
不
变
,
0
减
任
何
数
应
p>
依
法
则
进
行
计
算
.
6.
有
理
数
的
乘
法
(
1
)
有
理
数
乘
法
法
则
:
两
数
相
乘
,
同
号
得
正
,
异
号
得<
/p>
负
,
并
把
绝
对
值
相
乘
.
(
2
)
任
何
数
同
零
相
乘
,
都
得
0.
(
3
)
多
个
有
< br>理
数
相
乘
的
法
则
:
①
几
个
不
等
p>
于
0
的
数
相
乘
,
积
的
符
号
由
< br>负
因
数
的
个
数
决
定
,
当
负
因
数
p>
有
奇
数
个
时
,
积
为
负
;
当
负
< br>因
数
有
偶
数
个
时
,
积
为
正
.
②
p>
几
个
数
相
乘
,
有
一
个
因
数
为
< br>0
,
积
就
为
0.
(
4
)
方
法
指
引
:
4
①
运
用
乘
p>
法
法
则
,
先
确
定
符
号
,
再
把
< br>绝
对
值
相
乘
.
②
多
个
因
数
相
乘
,
看<
/p>
0
因
数
和
积
的
符
号
当
先
,
这
样
做
使
运
算
既
准
确
又
简
单
.
7.
有
理
数
的
混
合
运
算
(
1
)
有
理
数
混
合
运
算<
/p>
顺
序
:
先
算
乘
方
,
再
算
乘
除
,
最
后
算
加
减
;
同
级
运
算
,
应<
/p>
按
从
左
到
右
的
顺
序
进
行
计
算
;
如
果
有
括
号
,
要
先
做
括
号
内<
/p>
的
运
算
.
(
2
)<
/p>
进
行
有
理
数
的
混
合
运
算
时
,
注
意
各
个
运
算
律
的
运
用
,
使
运<
/p>
算
过
程
得
到
简
化
.
有
理
数
混
合
运
算
的
四
种
< br>运
算
技
巧
1.
转
化
法
:
一
是
将
除
法
转
化
为
乘
法
,<
/p>
二
是
将
乘
方
转
化
为
乘
法
,
三
是
在
乘
除
混
合
运
算
中
,
通
常
将<
/p>
小
数
转
化
为
分
数
进
行
约
分
计
算
.
2.
凑
整
法
:
在
加
减
混
< br>合
运
算
中
,
通
常
将
和
为
零
的
两
p>
个
数
,
分
母
相
同
的
两
个
数
,
< br>和
为
整
数
的
两
个
数
,
乘
积
为
整
p>
数
的
两
个
数
分
别
结
合
为
一
组
< br>求
解
.
3.
分
拆
法
:
先
将
带
分
数
分
拆<
/p>
成
一
个
整
数
与
一
个
真
分
数
的
和
的
形
式
,
然
后
进
行
计
算
.
4.
巧
用
运
算
律
:
在
计
算
中
巧<
/p>
妙
运
用
加
法
运
算
律
或
乘
法
运
算
律
往
往
使
计
算
更
简
便
.
5
8.
科
学
记
数
法
表
示
较
大<
/p>
的
数
(
1
)
科
学<
/p>
记
数
法
:
把
一
个
大
于
1
0
的
数
记
成
a
1
0
n
的
形
式
,
其
中<
/p>
a
是
整
数
数
位
只
有
一
位
的
数
,
n
是
正
整
数
,
这
种
记
数
法
叫<
/p>
做
科
学
记
数
法
.
(
2
)
规
律
方
法
总
结
:
①
科
学
记
p>
数
法
中
a
的
要
求
和
1
0
的
指
< br>数
n
的
表
示
规
律
为
关
键
,
由
于
p>
1
0
的
指
数
比
原
来
的
整
数
位
< br>数
少
1
;
按
此
规
律
,
先
数
一
下
p>
原
数
的
整
数
位
数
,
即
可
求
出
< br>1
0
的
指
数
n.
< br>②
记
数
法
要
求
是
大
于
1
0
的
数
p>
可
用
科
学
记
数
法
表
示
,
实
质
< br>上
绝
对
值
大
于
1
0
的
负
数
同
样
p>
可
用
此
法
表
示
,
只
是
前
面
多
< br>一
个
负
号
.
9.
代
数
式
求
值
(
1
)
代
数
式
的
:
用
数
值
代
替
代
数
式<
/p>
里
的
字
母
,
计
算
后
所
得
的
结
果
叫
做
代
数
式
的
值
.
(
2
)
代
数
式
的
求
值
:
求<
/p>
代
数
式
的
值
可
以
直
接
代
入
、
计
算
.
如
果
给
出
的
代
数
式
可
以<
/p>
化
简
,
要
先
化
简
再
求
值
.
题
型
简
单
总
结
以<
/p>
下
三
种
:
①
已
p>
知
条
件
不
化
简
,
所
给
代
数
式
< br>化
简
;
②
已
知
条
件
化
简<
/p>
,
所
给
代
数
式
不
化
简
;
③
已
知
条
件
和
所
给
< br>代
数
式
都
要
化
简
.
6
1
0.
规
律
型
:
图
形
的
p>
变
化
类
图
形
的
变
化
类
的<
/p>
规
律
题
首
先
应
找
出
图
形<
/p>
哪
些
部
分
发
生
了
变
化
,
是
按
照
什
么
规
律
变
化
的
,
通
过
分
析<
/p>
找
到
各
部
分
的
变
化
规
律
后
直
接
利
用
规
律
求
解
.
探
寻
规
律
要<
/p>
认
真
观
察
、
仔
细
思
考
,
善
用
联
想
来
解
决
这
类
问
题
.
1
1.
等
式
的
性
质
(
< br>1
)
等
式
的
性
质
性
质
1
、
p>
等
式
两
边
加
同
一
个
数
(
或
式
< br>子
)
结
果
仍
得
等
式
;
性
质
2
、
等
式<
/p>
两
边
乘
同
一
个
数
或
除
以
一
个
不
为
零
的
数
,
结
果
仍
得
等
式
.<
/p>
(
2
)
利
用
等
式<
/p>
的
性
质
解
方
程
p>
利
用
等
式
的
性
质
对
方
程
进
行
< br>变
形
,
使
方
程
的
形
式
向
x
=
a
p>
的
形
式
转
化
.
应
用
时
要
注
意
把
握
两
关
:
①
怎
样
变
形
;
②
依
据
哪
一
条
,<
/p>
变
形
时
只
有
做
到
步
步
有
据
,
才
能
保
证
是
正
确
的
.
1
2.
< br>一
元
一
次
方
程
的
解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