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款的正确确定方式来了,千万别错过

温柔似野鬼°
550次浏览
2021年02月13日 22:57
最佳经验
本文由作者推荐

-

2021年2月13日发(作者:银行年终总结)


EPC


火了,合同价款的正确确定方式来了,千万别错过



原创:



谭忠杰



建筑经济与管理



1


周前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收


获不一样的精彩资讯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通常有三种形式:



总价合


同、单价合



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


< p>
同;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


< /p>


为成本加固定


酬金、成本加固定百分比、成本加浮动酬金、最高成 本加



奖罚等形式。随着我国近些


年大 力推行工程总承包(



EPC


)模式,与之



适用的合同价款确定方 式也在不断发展


完善。



EPC


模式下一般遇到



最多的是固定总价合同(也称总价包死合同)、成



本加酬金合


同(固定酬金、比例酬金、



GMP


加奖罚形式)



,最近两年应



用定额下浮率模式


(这种方式有些类似于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的项目也



开始多起来。笔者结合在国内从


事



EPC


承包模式时经常遇到的几种价款



确定 方式,对其特点和适用条件进行一点探


讨。



01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特点分析及适用条件



1.1


固定总价合同特点



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发包人通常在招标阶段利用买方市场的


优势把各种< /p>



风险尽量转移给



EPC


承包人承担(如:价格浮动等)。在投标人的互相


< p>
竞争中,扩大了潜在承包商承担风险的范围。正如此,发包人对项目的


< /p>


过程管理不需


投入太多精力,减少管理工作量,而且也更容易实现 承包



人主动性的发挥。承包商依


靠专 业能力进行方案优化、增强管理能力提



高效率,规避或降低风 险事项的发生,实


现项目成本最优,让自身利润



最大化。



1.2


固定总价合同实施难点



实践中固定总 价合同模式遇到最大的难点是价格的确


定。



通常我们说



“合



同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 合理确定”,“充分竞争”容


易做到,



“合理确定”就不好说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阶段通常在可行性研



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这个时候发包人的概念里只有产量



目标、投资预


期、粗略建设标准和关键里程碑点目标等。基于成本竞 争



的压力,



EPC


承包人会最


大限度地依靠自身 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



优化成本、化解风险,在某种程度 上有


利于项目成本最优。



但对于工程



总承包竞标来说,不是简 单地拼价、压价,还有价


格背后对应的各自方



案,哪家方案最理想、性价比最高、最有利于发包人,如何计


价、怎么



才算是一个合理的、物有所值的计价方式没有判断标准。



国内市场习惯



于

施工图阶段招标,这时报价比较细致,能够实实在在地看到价格与对



应的“实物”,


更容易判断其合理性。也正因此,大家对固定总价合同



模式还是持较为谨慎的态度,


《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2013


)


中对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适用


条件做了如下 规定: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 计已审查


批准的



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 合同。这几条最大特点是不可预料或需要改变的东



西很


少,从内容和时间上相对确定,不会有太多风险因素,有利于履约


< /p>


但从另个角度来说,


正是因为在项目前期有大量不可预见因素,< /p>


才更希



望利用专业力量


去实施,对有能力的



EPC


承包商也更有吸引力,



从某种



程度说



EPC


承包商有足够空间对方案进行合理优化,



利用自身专业能力,



把方案做


到最优,这也是此项承包计价模式带给



EPC


总承包商的最大动



力。



1.3


固定总价合同模式的适用条件



从选择 这种模式的客户类型上看它的使用条件,


在国内市场采用固定总



价合同通常有两种客户类型。



(


1


)外资客户



。这种客户一


般都有很严格



的预算管控措施,项目启动时总预算成本也就确定了,并且在项目管理



上有着丰富的


人力、数据及项目管理经验积累,有相对完善的项 目管控



体系,或者有长期合作的专


业 管理咨询公司协助控制。从设计到施工的



各种技术规格文件, 可以把内容规定的很


细,弥补设计方案较粗的缺陷,



也为承包商的细化、优化做了限定。从各系统、各专


业的材质、规格、< /p>



用量标准,到施工细节、验收标准、调试方案等各方面都有明确 要


求,



都有针对性的内容约束承包商 任意优化。再加上严密的合同商务条款,



能够较


好地把风险转移给承包商,基本上可以把客户的利益最大限度地



保护起来。



(



2


)有类似项目经验的内资客户



。内资客户采用固定总价的情况一般是



有已完工


的类似项目可供参考,其造价经验指标和项目标准、档次等都



能成为可靠的参考依


据,并且也能对过去在实施中存 在的问题在新项目



中很好地规避。因此,能够相对准


确地评判竞价的合理性及对应方案的



合理性。 有时对于工期要求较紧的项目也会考虑


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尤



其对于工业项目,以最终出产品、尽快推向市场为目标的厂建


项 目,每



提前一天完工所带来的市场机遇,无法用工程建设节余 来弥补。这种情



况下业主最佳选择就是通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方式找经验丰富承包商实



施。



固定总价合同一旦确定价格,后续实施较为顺畅,发包人在关键的质量、


进度、里程碑点等做好监控,不需其他太多投入,结算阶段也相对简单,



这种方式更


容易实现快轨(



Fast Track


)模式。



02


成本加酬金合同特点分析及适用条件



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就是以项目实际执行后的项目成本为基数,加上约定



的酬金计取


方式,形成最终的



EPC


合同价。酬金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


)



固定 酬金,针对某


项目双方确定一个固定数,不随项目执行的最终实际成


本变动;(



2


)按项目直接实


施成本为基数比例提成;(



3


)按约定的项目



暂估成本为基数加奖罚,也就是说达到


项目设定的目标以下,按节余部分



提成,超限担责。



前两种情况,对



EPC


承包人来


说没有成本风险,不用担


< /p>


心由于前期对项目成本核算不准导致亏损,只要做好专业项


目管理 按既定



的项目目标(工期、质量、安全等等)完成,即可拿到 约定的酬金



。


第三



种情 况有些类似总价包死的方式,设定目标成本,超额有罚、节余有奖,


< br>不同


的是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成本参与更多一些。



2.1


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的特点



不管是哪种方式,只要最终成本结算影响到承包商利益时(如按比例提

< br>


成酬金和最大项目成本奖惩等),在项目启动前就要对成本核算方式有



明确约定,并且在实施中发承包双方均会在意成本的发生及确认过程。



与固定总价合同相比,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对承包商优化成 本的动力



较弱,承包的


风险也相对较小。



第三种方式相对有些动力,但确定目标



值会比较麻烦,成本基数如何被双方都认可?利润分成比例如何确定?



实施过程中如何处理项目成本确认以及变更的发生确认等等,看似简单



的成本加酬金


模式,成本的确认其实很复杂。



2.2


成本的确认方式及难点



那么成本如何核算和确认呢?实践中我们遇到的常用的两


种模式 :



一种



是定额计价。



按约定好的某地、某版 定额、市场信息价等为基础最终


结



算做为项目成本依据;



另一种是通过二次招标竞价确定。



按二次招标后



各分包


的合同价加变更的结算价确定。不管用哪种方式,在工程总承包



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成


本确认方式。


< /p>


当约定为定额计价方式确定项目成本时,一定要详细明确地列明哪种定


额;当约定定


额列项不全、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时,采用什 么定额(行业



或某地或全国统一定额)作

为补充、哪个更优先,借用定额是部分借用



还是全套套用 (消耗量、取费等)等等。


没有哪套定额可以包揽全部,



当遇到新列项时用什么方式解决。关于这些问题,不同


造价专业人员 站



在不同角度观点往往不同,不管是过程计价还是最后结算, 经常会发


生



争议。更主要的是项目成 本的确认是事后的,而承包人更希望在实施前



确定成


本,尤其对于工期较紧的项目,如果在确定分包时无法有明确的



成本(只能有计价原


则),对发承包双方来说,心里不踏实,实施起来



都会有后顾之忧,影响项目的执行


效 率。



如果以二次招标竞争而来的中标价为分包执行成本,则需 要由业主(原



发包人)和



EPC


承包商组成的招标团队,进行公开或邀请方式的招标采



购工作,工作量大、周期


长,同样对项目实施的效率有较大影响,而且



公开选取的包商是否是对项目执行最有


利的,价格的确认和技术力量是



否匹配,业主和



EPC

< p>
承包商之间总会有因角度的不


同,观点不一,产生



扯皮。



我们遇到过的成本加酬金还有



Guaranteed Maximum Price (GMP)


方



式,就是有一

个最高限价,超出此限价,对总承包商要有罚责,低于此



限价,可以约定利润提成。


这样一个双重约束,对上有压力,对下有动

< br>


力。这种更类似固定总价模式,能够让



EPC


承包商更关心、更有动力进



行项目成本控制,但这种模式同样存在目标成本如何


确定问题, 存在着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问题,并进而连带的 利润提成或


罚责



如何确定,过程的成 本确认问题,变更责任问题等等,最终成本影响奖



罚绩


效。因此,过程的任何一项影响成本的决策都要考虑另一方态度,


< /p>


所以各方都很慎


重,甚至由于各自角度观点的不一致,发生争议, 致使



决策效率下降,影响项目推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