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错误的类型及反驳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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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4日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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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4日发(作者: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什么意思)


常见的辩论逻辑错误和破解方法



整理:夏惟桐



一、自相矛盾





逻辑、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常见于一支队伍对立论 没有统一,或者部分队员对立论


没有吃透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好理解,不需举例。



破解方法:(以下所有破解套话都只是举例提供思路,并不推荐使用 。套话必需自己想!)



1


、对方


X


辩说


....


对 方


Y


辩说


....

请对方辩友先统一一下观点再来和我们辩论吧



2


、(指出错误后)对方的论述是不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



二、偷换概念


/


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他有以下几种 情况:


1



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 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


2


,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 。


3


,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 之间的根本区别。


4


,混淆集合概


念与 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


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5


,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 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


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 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


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 /p>


举例:


“生之恩不如养之恩”,“生”应该解释为“生育”,却被 解释为了“生命”。



破解方法:



1


、对方辩友不要玩概念游戏


....


2


、对方辩友滔滔不绝,可惜的一个前提错了

< br>....


3


、按照对方的定义


....


这符合在座各位的生活感受吗?


4


、今天的我们也很欣赏对方的四位同学对语言文字的玩味能力,但是玩味的前提, 是对概念


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啊!



5


、(归谬法,详见第四页)



三、避实就虚、栽赃、偷换辩题



偷换 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而最常见的“栽赃”有两种:


1.



意回避对方的问题;


2.

< p>
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



批驳< /p>



,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破解方法:



1


、(不断追问)一问对方辩友


....

二问对方辩友


....


三问对方辩友


.....



4


次若不回答停止追问 )



2


、当我问对方辩友


XXXX


,对方避而不答;当我问对方辩友


YYYY ,


对方顾左右而言他



3


、请问我方一二三四辩什么时候说过


XXXX


,难道 是我方五辩说的?



4


、对方辩友不要 急,我觉得我们该把刚才的问题说清楚再讨论其他的



5


、对方辩友栽赃不要太勤快


..../


对方辩 友别忙着给我方扣帽子


.......


6

、这个问题,我方不知论证多少遍,倒是对方辨友还没


......


7


、请对方不要对我方的问题视而不见


.../.< /p>


对方辩友没有办法解决我的问题,所以选择了回避


..... < /p>


8


、今天的辩题是


.....

< p>
,而对方辩友论证的是


....


对方是不是犯了离 题的错误呢?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 方法。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


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个例只能提出初步的 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命题。



举例:


我方三辩这种人买了东西就从来不要发票,可见消费者自我意识不高啊!



破解方法:



1


、对方辩友是不是犯了以偏概全


/


以管窥豹

< br>/


一叶障目


/


断章取义的错误呢 ?



2


、如果对方今天举一个自己


XXX


的例子就说明自己观点的话,那我也举一个自己


YYY


的例


子是不是也论证了我方观点了呢?



3


、对方辩友说的情况只是冰山一角


......


五、不当类比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


,

就推断类比对象具


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不当类比。


< br>举例:


每个家庭都是需要有一个家长的,所以国际社会也需要美国来维持秩序。< /p>



破解方法:



1


、对方辩友,今天辩题讨论的


XXX


和您方所举得


YYY


,好像不是一个性质吧?

< br>


2


、对方辩友明显是犯了类比不当的错误


....


六、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 舍标



,


以混淆是非


,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举例:


同样面对他国分裂倾向,美国说南斯拉夫分裂是“民族自决和自由 的结果,是正义


的”,却说格鲁吉亚的分裂问题是“不可容忍的领土和主权问题,是非正 义的”。



破解方法:



1


、对方辩友今天其实是在执行双重标准


.....


2



对方今天的逻辑我明白,就是一切 好的都是您的,一切不好的都是我方的


....



八、虚假论据



这种逻辑错误是指故意违反



论据必须已知为真

< p>


的规则


,


用编造的所 谓



权威理论



或无中生有


的例子作为论据


,


用来 论证错误的论题。言论中大量虚假论据,有的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常


识而搞错了,常识 性错误。但是有不少言论中有故意作假、捏造论据的现象。




举例:


捏造的事实、数据和名人名言。



破解方法


:用真实证据指出其谬误。



九、包辩题



偷换概念的一种特殊形式 ,将对方的立场也包进自己的立场进行论证,也叫包含式论证。



举例:


为什么说管理比服务更重要,因为服务也是一种管理。



破解方法:



1


、对方辩友真是包天包地包辩题


....


2



对方辩友今天的吸星大法真是厉害,竟然把我方的


. ...


也吸进了您方的定义


....



十、循环论证



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 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举例:



成大事者



的定义:不拘小节的人,所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破解方法:



1


、对方辩友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


....


2


、对方辩友不经论证就推出结论,因为你是对的所以你是对的,这样是不是太霸道了呢?



3


、(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追问)请问你能论证一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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