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篇第七章

绝世美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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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7日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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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坡-

2021年2月17日发(作者:如晴天似雨天)


学而篇



第七章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


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就像邢丙在《 论语注疏》中告诉我们的那样,这一章的主要意思是



正义曰:“此章谕生知美行之事。”



也就是说,


这一章是告诉学子们有关美好品行的道理。


这一点很 容易理解,


但是


这一章的在文字上颇有些争议,下面一起来看。



贤贤易色



关于这一句,在各家的著述中给出了多种解释。主要归纳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



认为好贤重于好色,要用好德之心改变好色之心。


< p>
《十三经注疏·论语》色,女人也;女有姿色,男子悦之。故经传之文同谓女人

为色,人多好色不好贤者,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



《四书章句集注》贤人之贤者,而改易其好色之心也。



皇侃《论语义疏》凡人之情,莫不好色而不好贤,今若有人能改易好色之心而好


险,则贤于贤者。



第二种



认为这句话所指的是人伦中的夫妻关系



陈祖范《经怨》在妇为嫁德不假容,在夫为好德不好色



康有为《论语注》此谓明人伦而发



《毛诗


.


序》




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 p>
宋翔凤《朴学斋札记》


:“贤贤易色,明夫妇之伦也。



第三种



好贤如好色



王念孙《广雅疏证》犹言“好德如好色者



论语·子罕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论语·卫灵公



已矣乎


!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从 整章的文意来看,这三种说法似乎都有其道理,皆可通解本章之文义。其实,


我们读经典 只要理解的意思不会造成经典本身的矛盾,我想都是可以的吧


!


只是


我们可以再想一想,


假设孔子听到子夏说的这一段话,


那么孔子会采用哪一种见


解呢


?

< p>
在《论语》的子罕及卫灵公两篇中,孔子分别说过


:“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


也。





已矣乎


!


吾未见 好德如好色者也。



子夏的说法或许是有感于此吧


!


从孔子


的慨叹,我们可以有以下的几种推测


: (1)


在孔子当时,人们对美色的喜好显然多

于对德行修养的喜好,但孔子并不一定就反对



好色



,毕竟这也是人之常情。只


是孔子认为



好德



较为重要 。


(2)


可是世风日下,


孔子只好退而 求其次,


要求人们


的好德之心至少要等同于好色之心吧


!(3)


因此,若是问孔子哪一种说法比较好


?


孔子的选择应是第五种王念孙的看法吧


!

《十三经注疏》为臣事君,虽未能时顺


其美,匡就其恶,但致尽忠节,不爱其身。< /p>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致,送达。引申为献出,尽。




《荀子·解蔽》远方莫不致其珍。



《后汉书·臧洪传》凡我同盟,齐心一力,以致臣节。



儒家对于学的态度




1




儒家所谓的礼


(


礼仪


)


、乐


(


音乐


)


、射


(


射箭


)


、御


(


驾车


)


、书


(


识字


)


、数


(


计算


)


等六种才艺





仲修



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1



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 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


之亦不可行也





关于和的理解



十三经注疏



正义曰,此章言礼乐为用 相须乃美。礼之用和为贵者,和,谓乐也,


乐主和同,故谓乐为和。


程子曰:


礼胜则离,


故礼之用和 为贵。


……乐胜则流,


故有所不行者,


知和而和,


不以礼节之,已不可行。



可见,


邢昺和程颐都认为和的主要意思是指音乐,


这种解释是有 依据的,


儒家学


派主张以礼辅仁,


礼乐 相承,


但是我认为将和理解为音乐恐怕有一点狭隘,


下面


来看其他关于和的解释。



《礼记》喜怒哀乐 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杨遇夫


《论语疏证》



“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



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


说文云:



和,调也。……乐调谓之和 ,味调谓之盉,事之调适者谓之和,其义一也。


(引


自杨伯峻《 论语译注》P8)



再来看论语中的其他和字



全篇中和字 共出现


8


次,在本章中出现三次,其他五次分别是











7.32


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 而后和


之。


(7.30)











13.23


子曰:

< br>“君子和


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16. 1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


无寡,安无 倾。












19.25


子贡曰:


“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

之不可及也,


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


夫子之得邦家者。


所谓立之斯立,


道之期行,


绥之斯来,动之 斯和


。其生也荣,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


< p>


而后和之之中的和指跟着唱,例如,阳春白雪,和


者必寡




君子和而不同之中的和中 是春秋时期的常用术语,


比较通俗的意思是指人与人之


间和谐而 不是盲目附和



和无寡中的和,和谐,和平



动之斯和 的和,


杨的解释只要发动,


百姓都会齐心合力,


其实我认为也可以理解


为百姓和同一致或关系和谐。



可以看到,论语出现的和字没有特指音乐的。



所以我想和字应该做和谐,


调和来讲,


这样意义更加广 泛,


和当时社会的主要观


点接近,并且更能反映儒家提倡“和为 贵”的本真。



补遗:朱熹《论语集注》礼者,天理之节文,人 事之仪则也。和者,从容不迫之


意。


盖礼之为体虽严,


而皆出于自然之理,


故其为用,


必从容而不迫,


乃为可贵。


先王之道,此其所以为美,而小事大事无不由之也。 承上文而言,如此而复有所


不行者,以其徒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不复以礼节之,则亦非 复理之本然矣,所


以流荡忘反,而亦不可行也。



可见,朱熹认为和的意思是從容不迫。但是,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


“ 和”


字并没有与从容不迫一义有关的义项。


我们知道,


朱熹在为


《论语》


做注的时候,


常常是利用注释来发挥自己的政治、哲学思想,我认为,他在对和的解释中,很


大程度上是对其内涵的扩大,体现了他对概念的独到认识。





关于两种标点的方法



第一种:有子曰 :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朱熹《论语集注》



礼者,天理之节文 ,人事之仪则也。和者,从容不迫之意。


盖礼之为体虽严,而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 ,比从容而不迫,乃为大贵。先


王之道,此其所以为美,而小事大事无不由之也。



承上文之言,


如此而复有所不行者,


以其徒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


不复以礼节之,


则亦非复理之本然矣,所以流荡忘反,而亦不可行也。



根据第一种标点方法可以翻译出



礼的 作用,


遇事都以和谐为可贵。


从前圣明的


君主治理国家,


可贵的地方就在这里。


但是如果有行不通的地 方,


为了和谐恰当


而苟求和谐恰当,不用礼来加以节制,也是不 行的。



第二种:有子曰:


“礼之用, 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十三经注疏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者,< /p>


言每事大小皆用礼,


而不以乐和之,


则其 政


有所不行也。



翻译第二种标点方法可以翻译出



礼的 作用,


遇事都以和谐为可贵。


从前圣明的


君主治理国家,


可贵的地方就在这里,


如果大事小事都依从于 礼


(不以和谐佐之)



也是行不通的。


但是要为了和谐而去苟求和谐,


不用礼法来加以节制,


也是不行


的。



如果采 用第一种方法,


认为小大由之的之指代的是和,


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


次讲要将和用于每件事情,


这 是古代圣贤的治国之道,


第二个层次是说不可为了


和而苟求和, 要有原则性。



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法,认为小大由之的之指代的 是礼,论证也可分为两个层次,


小大由礼是行不通的,


必须有和 来辅承,


这就是先王之道的主要内容。


在下一个


层次中,他又谈到所只谈和,不谈礼,知和而和,也是不行的。进一步说明礼和


和两个部分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我认为这种方法可能存在问题,


“之”是一个


指近代词,按句法来看之应该是指代和的。



另 外,关于第二种加标点的方式,还可以做出一种理解,即将“之”仍然看作是


指代和的。


这样在翻译方法上会有一些变化,


小大由之,

< br>指不管大事小事都要去


做,


而有所不行则是指要有原则性 的不做一些事情,


把所不行看作一个名词结构,


就是说,


有的事情是不要去做的。


这样,


所为和所不为 都看作是先王之道的内容,


也较好的体现了仁的含义。



由于时间的关系;


这里就不再赘述,


如果大家 对这个问题有兴趣,


可以参考以下


网址或参考书。



补遗:首先对第一种观点加以补充和说明。



杨伯峻先生的


《论语译注》


采用朱熹


《论语集注》


的观点,


以为

< br>“之”


应该指


“和”



而且都将“有所不行”归到下一句中。但二者的注解略有不同。



杨伯峻先生认为“有所不行”是下一句的条件,即“但是如果有行不通的地方,


为了和谐恰当而苟求和谐恰当,不用礼来加以节制,也是不行的。


”而朱熹则认


为“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一句:


“承上文而言,如


此而复有所不行者,


以其徒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


不复以礼节之。


则亦非复理之


本然矣,所以流荡忘返,而亦不可行也。


”显然是将“斯为美”和“ 不(可)行”


理解为前后转折的两部分,而将“有所不行”和“不可行”理解为同一关系 。即


(但是也)


有行不通的时候,


为了 和谐恰当而苟求和谐恰当,


不用礼来加以节制,


也是不行的。< /p>



其次,再对第二种观点加以补充和说明。


在同意“之”应该指代“和”这个观


点的人中,也有同意第二种观点的,认为



“有所不行”应划给上文,承接“小


大由之 ”


,共同作为先王之道的内容,即小大都依据“和”


,有些事不 去做。这里


体现了“和”是价值判断的根本标准。


< p>
而认为“之”字指“礼”的主要依据是“亦”字把“有所不行”和“不(可)行”

< br>联系成并列的两部分。


《群经平议》


< br>上云


‘有所不行’



此云


‘亦不行也’




‘ 不


行’之义彼此贯通。亦者亦上文而言。


”程颐批评朱熹:


“此章集注之失在未细玩


‘亦’字,将两层说成一层。




“亦”


字可以表述并 列的两部分,



《史记陈涉世家》


:< /p>


“今亡亦死,


举大计亦死。


< p>


“死”字,作为共同之处,彼此贯通。


《群经平 议》据此以为两“不行”彼此贯


通。



然而“所不行”是一个名词性结构。


“有所不行”是部分否定,即有行有不行。


“亦不(可)行”是谓语动词,是全部否定。换言之,此处并非“甲不行,乙亦

< br>不行”的结构,因此,不能就此认定两“不行”是彼此贯通。


< br>亦



字也可以表示


语气的加强和 意义上的转折。


《史记项羽本纪》中就有这种用法:



江东虽小,地



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 。





亦< /p>



字认定两



不 行



彼此贯通显然是理由


不充分的。既 然如此,那么“之”字指代“礼”的理由也就不充分了。由此




大由之



的“之”指





的说法不能被否定掉。



但是,


如果如朱熹所言,

< p>


“有所不行”



“不可 行”


理解为同一关系,


那么


“亦”


字将失去了转折的意义,它既不是转折“有所不行”


,又没有办法超 越“有所不


行”直接与“小大由之”构成联系。程颐的批评可能就是反对将“有所不行” 和


“不可行”理解为同一关系。而如果依照杨伯峻先生的观点,将“有所不行”当


作一个假设前提,即“如果有行不通的地方”


。那么勉强去做自然不行 ,没有必


要强调特例“不以礼节之”




我补充的这些内容,


并不是要作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 p>
因为正如我和主讲人所论述


的那样,


这两种观点各 有各的道理,


但是希望大家在课后可以认真地研究并讨论


一下。



2.3


子曰


: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一般有两种解释,有 人把它看成和道千乘治国的道一样,是治理的意思。有


人把它看成“导”字。

< p>


在论语中,道有两种词性,一是名词,道作名词时,一般是做道义和道路 两个意




二是作动词,道作动词的时候,在论语中只出现了两处



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



道之以政,齐 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朱熹



四书章句集注



本章



道,音导。道,犹引导,谓先之也。



论语学而篇的校勘记



道千乘之国,皇本,高丽本道作导字云曰导。


怪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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