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走到人生边上-
ICD
-
10
精神和行
为障碍诊断标准
抑郁发作
以下描述了三种不同形式的抑郁发作
[轻度
(
F32
.
0
)
、
中度
(
F32
.
l
)
、
重度
(
F32 2
)
和(
F32.3
)]。各种形式的典型发作中,病人通常有心境低落、兴趣和愉快感丧失,导致
< br>劳累感增加和活动减少的精力降低。
也很常见的症状还有稍作事情即觉明显的倦怠
。
其他常
见症状是:
(
a
)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
< br>
(
b
)自我评价和自信降低
;
(
C
)
自罪观念和无价值感
(
即使在轻度发作中也有
< br>)
;
(
d
)认为前途暗淡悲观;
(
p>
e
)自伤或自杀的观念或行为;
(
f
)睡眠障碍;
(
g
)食欲下降。
低落的心境几乎每天一样,
且一般不随环境而改变,
p>
但在一天内可显示出特征性的昼夜
差异。
与
躁狂一样,
临床表现可有明显的个体差异;
青少年病人中,
p>
非典型的表现尤为常见。
某些病例中,
焦虑
、
痛苦和运动性激越有时比抑郁更为突出。
此外,
心境分改变也可能被易
激惹、
过度饮酒、
戏剧性行为、
原有恐怖或强迫症状恶化等附加特征或疑病性先占观念所掩<
/p>
盖。
对于三种不同严重程度抑郁的诊断均要求至少持续两周,
p>
但如果症状格外严重或起病急
骤,时间标准适当缩短也是有道理的。
以上某些症状可以提出来构成被广泛认为具有特殊临床意义
的特征性表现。这些“躯
体”症状(见本节引言,
112
页)最典型的例子是:对通常能享受乐趣的活动丧失兴趣和愉
快感;<
/p>
对通常令人愉快的环境缺乏情感反应;
早上较平时早醒
2
小时或更多;
早晨抑郁加重;
< br>客观证据表明肯定有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为他人提及或报告);
食欲明显下降;
体重降
低
(
通常定义为过去
1
个月里失去体重的
5
%
或更多)
;
性欲明显降低。
一般只有肯定存在
4
条上述症状时,
才被视为有躯体综合征。
下面还要详细描述的轻度
(
F32.0
)
、
中度
(
F32.1
)
、
和重度(
F32.2
和<
/p>
F32.3
)抑郁发作几个类别都仅用于单次(首次)抑郁发作
,若再具有抑
郁发作,则应归于复发性抑郁障碍(
F33.
p>
-)的亚型中。
标出不同的严重程度旨
在包括不同类型精神科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临床状态。
轻度抑郁
发作患者多见于初级保健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而精神科住院部主要处理重度抑郁患者。
与心境
〔情感〕
障碍伴随的自杀行为最常见的是服用处方药自行导致中毒,
对此应采用
ICD
-
10
第
p>
X X
章
(
X60
-
X84
)
的
补充编码加以记录。
这些编码不涉及自杀未遂与“准自杀”
的区
别,因为以上两种情况都属于自伤这一总类。
轻度、中度、重度抑郁之间的区分有赖于复杂的临床判断,包括症状的数量、类型、
以及严重度。
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动的表现通常是帮助了解严重程度的有用指标;
但是,
个人
的、
社会的、
文化的影响使症状的严重程度与社会功能之间并不呈现平行关系,
这种影响很
常见也很有力,因而将社会功能表现纳入严重程度的基本标准并
非明智之举。
存在痴呆
(
F00
-
F03
p>
)
或精神发育迟滞
(
F70
-
F79
)
< br>并不排斥可治性抑郁发作的诊断。
但由于交流的困难,
诊
断较平时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客观可观察到的躯体症状,
如:
精
神运
动性迟滞,食欲及体重下降、睡眠障碍。
包含:抑郁性反应的单次发作;重症抑郁
(
不伴精神病性症状
)
;心因性抑
郁或反应性
抑郁
(F32.0
,
F32.1
,或
F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