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中部分买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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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9日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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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9日发(作者:圣诞狗狗)


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中部分买官人员名单








山东巨野原书记与妻子


(


任公安局长


)


卖官日挣


1



3


2016



0 2



25




16:26


原标题:妻为公安局长



书记没外遇卖官日挣


1



3


法制晚报讯



(


记者江丞华


)


巡视组根据两份检举材料明察暗


访,查出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时任巨野县党委书记刘贞


坚, 主政


5


年间收受


42

< br>名当地官员财物


114


次共


73 9


万余


元。


2014

< br>年


12


月,中组部通报的四起买官卖官案件中,刘


贞坚案排第一个。



更恶劣的是,其中


13


名官员是利用公款买官,事后让财务


人员 找发票报销冲账。



巨野县党委书记刘贞坚也与其他贪官的风流 成性截然不同,


妻子是巨野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他没有被查出任何生活作风


问题。他逢事就和老婆商量,多数贿款都是通过老婆间接收


取的,于是坊间有了 “要升官找大嫂”的传言。



在即将调离巨野县的


2011


年,


刘贞坚共受贿


473.9


万元,



均每天

< p>
1.3


万元,可谓“日进万金”




《法制晚报》


(


微信公号< /p>


ID:fzwb_52165216)


记者了解到,山

< p>
东省高级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刘贞坚无期徒刑,部分公款


买官者也被追究 了刑事责任。案件曝光



镇书记贪污卖官大案露马脚



2013



7


月,山东省委第七巡视组刚到菏泽 开展巡视工作,


就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和一份实名检举材料。两份材料指向


同一个人——时任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



刘贞坚,


1962


年生,山东高唐县人,

2006



12


月至


2011



11


月担任巨野 县县委书记,


2010



12


月起先后兼任菏泽


市政府党组成员、


菏泽市政府 副市长,


2012



2


月调离巨野


担任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举报信和检举材料均反映了刘贞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卖官敛财问 题。



据媒体报道,第七巡视组的工作人员为了查清此事,之后 主


动与菏泽市纪委对接,约谈了知情人孔庆国。



孔庆国时任巨野县田桥镇党委书记,当时已因伙同其他干部


一起贪污克扣拆迁 补偿款被检察院批捕。



2013


年,


孔庆国因为拆迁问题被群众举报,


时任巨野县委书


记成伟找他谈话,孔仍不以为然。此时,刘贞坚已经是菏泽


市市委常委。



孔庆国被抓后不但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揭发了别人。


随后,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被菏泽市纪委立案调查。陈宜


民被调查期 间,向调查组提供了刘贞坚在担任巨野县县委书


记期间在干部提拔、调整中收受他人财物 的重要线索。




买官经过




10


万元镇书记变身副县长



陈宜民自 己的副县长,是花了


10


万块钱买的。



根据法院事后认定,


2007



10


月,刘贞坚在担任巨野县县


委书记期间, 接受时任巨野县田桥镇党委书记陈宜民职级晋


升的请托,


收受通 过江英娟送的银行卡一张,


内有人民币


10

万元,


向菏泽市委推荐陈宜民为巨野县副县长人选。


200 7



12


月,


陈宜民当选巨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任田桥镇党委书


记。



2009



2


月,


陈宜民为感谢和继续得到刘贞坚的支持,


并接

< br>受时任巨野县田桥镇镇长贺某向刘贞坚转达谋求接任巨野


县田桥镇党委书记的请托 ,通过江某送给刘贞坚银行卡一


张,内有人民币


10

< p>
万元。



陈宜民交代,


2 007



10


月,当时还只是巨野县田 桥镇党委


书记的他为了能进县政府领导班子,准备了


10


万元钱存在


一张银行卡上,到聊城刘贞坚的家中,找领导“谈工作”< /p>




谈着谈着陈宜民“切入正题”


:县里快换届了


,


他想进县政府


班子


,


当副县长


,


想请刘贞坚关照。临走时


,


他当着刘贞坚的面< /p>


把装有


10


万元银行卡的信封给了刘贞坚 的妻子江某。



2007


年换届时


,


刘贞坚在组织考察、民主推荐过程中推荐陈


宜民为副县长人选。


2007



12


月,陈宜民当选巨野县副县


长。



受贿内情



卖官位谋工程受贿


800


余万元



至此, 刘贞坚卖官大案露出了冰山一角。第七巡视组迅速将


情况向山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 报。



2013


9


月,山东省纪委对刘贞坚立案调查。


2013

< p>


12



3


日,刘贞坚被刑事拘留。



2014



12


月,中组部通报了国内


4


例卖官案,刘贞坚案排


在第一个。通报中称,山东省有关部门 已督促对刘贞坚案中


买官人员给予处分。


法院事后查明,


2007


年初至


2 012


年春节,刘贞坚利用担任


巨野县县委书记、


菏泽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等职务便利,


为巨野县 官员谋取职级晋升、职位调整等方面的利益,为个


体建筑商蒿某、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佳宇华


信投资有限公司谋取工程承揽、项目运作、政策支持等方面


的利益,单独或通过其妻江某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现金、购物


卡、银行卡等 财物,共计折合


858.1579


万元。



案件细节



即将调离当年平均日受 贿


1.3




刘贞坚


5


年内受贿


117


次,



3


次系收受企业、< /p>


商人贿赂外,


其余


114


次均为收受巨野县官员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


方面的利益,受贿总额高达< /p>


739


万余元。



刘贞坚除了刚到巨野的一年多时间没有大规模调整过干部


外,随着在当地工作时间的增 加,调整干部的次数越来越频


繁。



特 别是


2011


年下半年,在其离开巨野前的

4


个月,竟


4


< br>大规模地调整干部近百人,其中有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


38


人。



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 刘贞坚于


2007


年收受


9

< p>
人次


10



< p>
;2008


年收受


19


人 次


62.9


万元


;2009

< p>
年收受


25


人次


87.5


万元


;2010


年收受


35


人次


227.4


万元。< /p>



在即将调离巨野县到菏泽市任副市长的


2011


年,受贿总金


额达


473.9


万元,平均每天


1.3


万元,可谓“日 进万金”




《法制晚报》

< p>
(


微信公号


ID:fzwb_52165216)


记者统计发现,


受贿时间很大一部分发生在中秋和春节前后。而 中秋和春节


之后的两三个月内,人事调动相对频繁。



刘贞坚在忏悔书中写道


:


“巨野几年的工作,< /p>


我认为情况了解


了,人员熟悉了,收受某些人的钱款不会出现问题 ,在这种


侥幸心理作用下,虽然退掉了自认为不能收的近千万元现


金、银行卡,但也收受了


42


个单位和个人钱款达到八百多< /p>


万元。我对这一受贿数字触目惊心,胆战心惊,深感自己的


腐败行 为,今天不暴露,终有暴露时。特别是


2010



2011


两年受贿额占总额的


90%



这主要是自己认为这几年在巨野


没少出力、流汗,做 出了很大贡献,促进了巨野快速发展,


离开巨野是必然,有临走想趁机捞一把的思想。< /p>





妻是公安局长人称“要升官找大嫂”



《法制晚报》记者发现,几乎每笔受贿记录中,都有这样的


语句:


“刘贞坚……收受某某通过江某所送人民币××万


元”




判决书中的“江某”


,正是刘贞坚的妻子 江英娟,原任巨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据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徐翠兰介绍,与很多贪腐官


员都有生活作风问题不同,刘 贞坚与担任公安局长的妻子江


英娟感情一直很好,遇上事他会和妻子商量。刘贞坚主政巨


野期间,坊间流传着“要升官,找大嫂”的顺口溜。



向刘贞坚买官的干部共


42


人。在这些干部当中 ,有


26


名官


员为乡镇街道领导,占到 六成多。



这恰恰和江英娟有关。作为公安局副局长的她经常接 触乡镇


一把手,她会在酒桌上暗示,充当了买卖双方之间的纽带。



判决书显示的情节,证实“要升官,找大嫂”的坊间传言不


是空穴来风——巨野县官员们


114


次买官的钱,有

< p>
96


次是


通过江英娟送出去的。

< br>


江英娟从来不以家人的名义将赃款存入银行,而是以现金的

形式放在朋友或企业老板那里。



2009


年巨野县党政职位调整,田桥镇属巨野县的经济强镇,


有煤矿资源,许多人觊觎 已久。



原营里镇镇长孔庆国先是带着两条烟和


3


万元现金去见刘贞


坚。碍于在办公场所,刘贞坚回绝 了:


“不要用这种方法跑,


快把包拿走。




于是孔庆国想到了“大嫂”


。他 奉上存有


6


万元的银行卡给


江英娟,江 稍作推辞便收下了。



之后孔庆国多次通过江英娟行贿。最多的 一次是在


2011



11


月,孔庆国趁江英娟打网球,要走她的车钥匙,将一个装


< br>50


万元现金的旅行包放进她的车里。



2007


年开始,刘贞坚夫妇夫唱妇随,


“生意”越做 越红火,


特别是在巨野的最后两年,每年都有几百万元“进账”




原巨野县龙堌镇党委书记肖某通过她行贿的金额最高,达< /p>


120


万元。



肖某证实,


2010



1


月,


时任龙堌镇党委书记的他在刘贞坚


的帮助下,被 提拔为巨野县委常委。为感谢并继续得到刘贞


坚的支持,他到聊城刘贞坚的家中,通过江 英娟送了


20



元现金。



2011



7

< p>


8


月,他向刘贞坚表达了想转任常务副县长的想


法,刘贞坚答应帮忙,大约


10


月中下 旬,他借和江英娟打


羽毛球的机会,把装有


100


万元现金的黑手提包送给了她。




尽量只收买官钱因为“安全”



作为巨 野的一把手,


刘贞坚掌握着当地的政治经济大权,


“捞


钱”门路很多,为什么单单对“卖官”情有独钟?


原来,刘贞坚收受贿赂有个所谓的原则——主要收党政干部


的钱,尽量不收企业老板 的钱。



刘贞坚也不是谁的钱都收,而是精心选择,倾向于那些 有竞


争优势和群众基础的干部。他认为这样“安全”


,相比收老


板的钱更“保险”一些。



他告诫妻子 ,不能谁的钱都要,


“能给别人办事就收


,

不能办


事就不收。



< p>
用刘贞坚的话来说


,



只 收那些工作能力强、


有提拔可能的干


部的钱”

< br>。不能收的钱,再让江英娟送回去。刘贞坚交代,


这些年来,他拒收和退回去的钱 已超过


1000


万元。



“收了有侥幸,感觉他们也应该提拔,咱也没有违背政策提


拔他们,真的就这 么想的。多数都是,好多事情都是顺理成


章的。


”刘贞坚供述称 。



“我以为他们送礼时信誓旦旦,不会检举揭发自己。


”刘贞


坚被抓后后悔地说。




操纵选举



先开通气会露底个人意见占上风



刘贞 坚有着自己的一套“卖官原则”


,那就是他所提拔的官


员必须“ 程序合法”




对于官员任免,中组部 和山东省委组织部都有明确规定。


2009


年之后,

< p>
巨野县开始按照省委组织部和菏泽市委组织部


的有关规定,


采取


“两公开四差额”


方式选拔干部,


规定


“公


开空缺职位及职位要求、公开选任方法及选任 程序,差额推


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


。从程序上 来看,这


是非常公开、非常公正的一种干部选拔方式。



刘贞坚是如何


“卖官”


的呢

< br>?


在正式上县委常委会决定人选之


前,县委书记刘贞坚和 县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


一起酝酿人选,其间他利用一把手的权威,总是先提 出自己


的意见,而别人一般会尊重他不提反对意见。



到了正式的常委会上


,


绝大多数时候是刘贞坚的 个人意见占


了上风。




案中有案



13


人花公款买官事后找发票冲账


< /p>


官员们买官的花费,只有少数人是动用家中积蓄,多数人是


向他人 借钱,或直接利用公款行贿。



记者统计发现,总共

< p>
42


名官员中,有


13


人 利用公款行贿买


官,占总人数的三成。



动用公款行贿者,


8


人是乡镇负责人,他们安排镇上的财政< /p>


所给他们埋单,财政所全部照办,事后找发票冲账报销。



另外


4


人是县财政局局长这样的县级干部,他 们也同样拥有


财政大权,可以用公款为自己买官行为埋单。


< /p>


其中,原营里镇镇长孔某和原县财政局局长杨某行贿的金额


最高, 分别为


111


万元和


78.1


万元。但戏剧性的是,偏偏是


这两个人因年龄等问题提拔未果。但由于是 公款行贿,两人


并没因此举报刘贞坚。



记者还注意到,相当一部分公款行贿买官者,都直言不讳告


诉同僚或下属“钱是送县委 书记的”


。明知利用公款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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