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中部分买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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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中部分买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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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原书记与妻子
(
任公安局长
)
卖官日挣
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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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6
年
0
2
月
25
日
16:26
原标题:妻为公安局长
书记没外遇卖官日挣
1
万
3
法制晚报讯
(
记者江丞华
)
巡视组根据两份检举材料明察暗
访,查出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时任巨野县党委书记刘贞
坚,
主政
5
年间收受
42
< br>名当地官员财物
114
次共
73
9
万余
元。
2014
< br>年
12
月,中组部通报的四起买官卖官案件中,刘
贞坚案排第一个。
更恶劣的是,其中
13
名官员是利用公款买官,事后让财务
人员
找发票报销冲账。
巨野县党委书记刘贞坚也与其他贪官的风流
成性截然不同,
妻子是巨野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他没有被查出任何生活作风
问题。他逢事就和老婆商量,多数贿款都是通过老婆间接收
取的,于是坊间有了
“要升官找大嫂”的传言。
在即将调离巨野县的
2011
年,
刘贞坚共受贿
473.9
万元,
平
均每天
1.3
万元,可谓“日进万金”
。
《法制晚报》
(
微信公号<
/p>
ID:fzwb_52165216)
记者了解到,山
东省高级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刘贞坚无期徒刑,部分公款
买官者也被追究
了刑事责任。案件曝光
镇书记贪污卖官大案露马脚
2013
年
7
月,山东省委第七巡视组刚到菏泽
开展巡视工作,
就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和一份实名检举材料。两份材料指向
同一个人——时任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
刘贞坚,
1962
年生,山东高唐县人,
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巨野
县县委书记,
2010
年
12
月起先后兼任菏泽
市政府党组成员、
菏泽市政府
副市长,
2012
年
2
月调离巨野
担任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举报信和检举材料均反映了刘贞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卖官敛财问
题。
据媒体报道,第七巡视组的工作人员为了查清此事,之后
主
动与菏泽市纪委对接,约谈了知情人孔庆国。
孔庆国时任巨野县田桥镇党委书记,当时已因伙同其他干部
一起贪污克扣拆迁
补偿款被检察院批捕。
2013
年,
孔庆国因为拆迁问题被群众举报,
时任巨野县委书
记成伟找他谈话,孔仍不以为然。此时,刘贞坚已经是菏泽
市市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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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国被抓后不但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揭发了别人。
随后,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被菏泽市纪委立案调查。陈宜
民被调查期
间,向调查组提供了刘贞坚在担任巨野县县委书
记期间在干部提拔、调整中收受他人财物
的重要线索。
买官经过
花
10
万元镇书记变身副县长
陈宜民自
己的副县长,是花了
10
万块钱买的。
根据法院事后认定,
2007
年
10
月,刘贞坚在担任巨野县县
委书记期间,
接受时任巨野县田桥镇党委书记陈宜民职级晋
升的请托,
收受通
过江英娟送的银行卡一张,
内有人民币
10
万元,
向菏泽市委推荐陈宜民为巨野县副县长人选。
200
7
年
12
月,
陈宜民当选巨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任田桥镇党委书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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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陈宜民为感谢和继续得到刘贞坚的支持,
并接
< br>受时任巨野县田桥镇镇长贺某向刘贞坚转达谋求接任巨野
县田桥镇党委书记的请托
,通过江某送给刘贞坚银行卡一
张,内有人民币
10
万元。
陈宜民交代,
2
007
年
10
月,当时还只是巨野县田
桥镇党委
书记的他为了能进县政府领导班子,准备了
10
万元钱存在
一张银行卡上,到聊城刘贞坚的家中,找领导“谈工作”<
/p>
。
谈着谈着陈宜民“切入正题”
:县里快换届了
,
他想进县政府
班子
,
当副县长
,
想请刘贞坚关照。临走时
,
他当着刘贞坚的面<
/p>
把装有
10
万元银行卡的信封给了刘贞坚
的妻子江某。
2007
年换届时
p>
,
刘贞坚在组织考察、民主推荐过程中推荐陈
宜民为副县长人选。
2007
年
12
月,陈宜民当选巨野县副县
长。
受贿内情
卖官位谋工程受贿
800
余万元
至此,
刘贞坚卖官大案露出了冰山一角。第七巡视组迅速将
情况向山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
报。
2013
年
9
月,山东省纪委对刘贞坚立案调查。
2013
年
12
月
3
日,刘贞坚被刑事拘留。
2014
年
12
月,中组部通报了国内
4
例卖官案,刘贞坚案排
在第一个。通报中称,山东省有关部门
已督促对刘贞坚案中
买官人员给予处分。
法院事后查明,
2007
年初至
2
012
年春节,刘贞坚利用担任
巨野县县委书记、
菏泽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等职务便利,
为巨野县
官员谋取职级晋升、职位调整等方面的利益,为个
体建筑商蒿某、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佳宇华
信投资有限公司谋取工程承揽、项目运作、政策支持等方面
的利益,单独或通过其妻江某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现金、购物
卡、银行卡等
财物,共计折合
858.1579
万元。
案件细节
即将调离当年平均日受
贿
1.3
万
刘贞坚
5
年内受贿
117
次,
除
3
次系收受企业、<
/p>
商人贿赂外,
其余
114
次均为收受巨野县官员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
方面的利益,受贿总额高达<
/p>
739
万余元。
刘贞坚除了刚到巨野的一年多时间没有大规模调整过干部
外,随着在当地工作时间的增
加,调整干部的次数越来越频
繁。
特
别是
2011
年下半年,在其离开巨野前的
4
个月,竟
4
次
< br>大规模地调整干部近百人,其中有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
手
38
人。
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
刘贞坚于
2007
年收受
9
人次
10
万
元
;2008
年收受
19
人
次
62.9
万元
;2009
年收受
25
人次
87.5
万元
;2010
年收受
35
人次
227.4
万元。<
/p>
在即将调离巨野县到菏泽市任副市长的
2011
年,受贿总金
额达
473.9
万元,平均每天
1.3
万元,可谓“日
进万金”
!
《法制晚报》
(
微信公号
ID:fzwb_52165216)
记者统计发现,
受贿时间很大一部分发生在中秋和春节前后。而
中秋和春节
之后的两三个月内,人事调动相对频繁。
刘贞坚在忏悔书中写道
:
“巨野几年的工作,<
/p>
我认为情况了解
了,人员熟悉了,收受某些人的钱款不会出现问题
,在这种
侥幸心理作用下,虽然退掉了自认为不能收的近千万元现
金、银行卡,但也收受了
42
个单位和个人钱款达到八百多<
/p>
万元。我对这一受贿数字触目惊心,胆战心惊,深感自己的
腐败行
为,今天不暴露,终有暴露时。特别是
2010
、
2011
两年受贿额占总额的
90%
,
这主要是自己认为这几年在巨野
没少出力、流汗,做
出了很大贡献,促进了巨野快速发展,
离开巨野是必然,有临走想趁机捞一把的思想。<
/p>
”
妻是公安局长人称“要升官找大嫂”
《法制晚报》记者发现,几乎每笔受贿记录中,都有这样的
语句:
“刘贞坚……收受某某通过江某所送人民币××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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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中的“江某”
,正是刘贞坚的妻子
江英娟,原任巨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据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徐翠兰介绍,与很多贪腐官
员都有生活作风问题不同,刘
贞坚与担任公安局长的妻子江
英娟感情一直很好,遇上事他会和妻子商量。刘贞坚主政巨
野期间,坊间流传着“要升官,找大嫂”的顺口溜。
向刘贞坚买官的干部共
42
人。在这些干部当中
,有
26
名官
员为乡镇街道领导,占到
六成多。
这恰恰和江英娟有关。作为公安局副局长的她经常接
触乡镇
一把手,她会在酒桌上暗示,充当了买卖双方之间的纽带。
判决书显示的情节,证实“要升官,找大嫂”的坊间传言不
是空穴来风——巨野县官员们
114
次买官的钱,有
96
次是
通过江英娟送出去的。
< br>
江英娟从来不以家人的名义将赃款存入银行,而是以现金的
形式放在朋友或企业老板那里。
2009
年巨野县党政职位调整,田桥镇属巨野县的经济强镇,
有煤矿资源,许多人觊觎
已久。
原营里镇镇长孔庆国先是带着两条烟和
3
万元现金去见刘贞
坚。碍于在办公场所,刘贞坚回绝
了:
“不要用这种方法跑,
快把包拿走。
”
于是孔庆国想到了“大嫂”
。他
奉上存有
6
万元的银行卡给
江英娟,江
稍作推辞便收下了。
之后孔庆国多次通过江英娟行贿。最多的
一次是在
2011
年
11
月,孔庆国趁江英娟打网球,要走她的车钥匙,将一个装
有
< br>50
万元现金的旅行包放进她的车里。
2007
年开始,刘贞坚夫妇夫唱妇随,
“生意”越做
越红火,
特别是在巨野的最后两年,每年都有几百万元“进账”
。
原巨野县龙堌镇党委书记肖某通过她行贿的金额最高,达<
/p>
120
万元。
肖某证实,
2010
年
1
月,
时任龙堌镇党委书记的他在刘贞坚
的帮助下,被
提拔为巨野县委常委。为感谢并继续得到刘贞
坚的支持,他到聊城刘贞坚的家中,通过江
英娟送了
20
万
元现金。
2011
年
7
、
8
月,他向刘贞坚表达了想转任常务副县长的想
法,刘贞坚答应帮忙,大约
10
月中下
旬,他借和江英娟打
羽毛球的机会,把装有
100
万元现金的黑手提包送给了她。
尽量只收买官钱因为“安全”
作为巨
野的一把手,
刘贞坚掌握着当地的政治经济大权,
“捞
钱”门路很多,为什么单单对“卖官”情有独钟?
原来,刘贞坚收受贿赂有个所谓的原则——主要收党政干部
的钱,尽量不收企业老板
的钱。
刘贞坚也不是谁的钱都收,而是精心选择,倾向于那些
有竞
争优势和群众基础的干部。他认为这样“安全”
,相比收老
板的钱更“保险”一些。
他告诫妻子
,不能谁的钱都要,
“能给别人办事就收
,
不能办
事就不收。
”
用刘贞坚的话来说
,
“
只
收那些工作能力强、
有提拔可能的干
部的钱”
< br>。不能收的钱,再让江英娟送回去。刘贞坚交代,
这些年来,他拒收和退回去的钱
已超过
1000
万元。
“收了有侥幸,感觉他们也应该提拔,咱也没有违背政策提
拔他们,真的就这
么想的。多数都是,好多事情都是顺理成
章的。
”刘贞坚供述称
。
“我以为他们送礼时信誓旦旦,不会检举揭发自己。
”刘贞
坚被抓后后悔地说。
操纵选举
先开通气会露底个人意见占上风
刘贞
坚有着自己的一套“卖官原则”
,那就是他所提拔的官
员必须“
程序合法”
。
对于官员任免,中组部
和山东省委组织部都有明确规定。
2009
年之后,
巨野县开始按照省委组织部和菏泽市委组织部
的有关规定,
采取
“两公开四差额”
方式选拔干部,
规定
“公
开空缺职位及职位要求、公开选任方法及选任
程序,差额推
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
。从程序上
来看,这
是非常公开、非常公正的一种干部选拔方式。
刘贞坚是如何
“卖官”
的呢
< br>?
在正式上县委常委会决定人选之
前,县委书记刘贞坚和
县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
一起酝酿人选,其间他利用一把手的权威,总是先提
出自己
的意见,而别人一般会尊重他不提反对意见。
到了正式的常委会上
,
绝大多数时候是刘贞坚的
个人意见占
了上风。
案中有案
13
人花公款买官事后找发票冲账
<
/p>
官员们买官的花费,只有少数人是动用家中积蓄,多数人是
向他人
借钱,或直接利用公款行贿。
记者统计发现,总共
42
名官员中,有
13
人
利用公款行贿买
官,占总人数的三成。
动用公款行贿者,
8
人是乡镇负责人,他们安排镇上的财政<
/p>
所给他们埋单,财政所全部照办,事后找发票冲账报销。
另外
4
人是县财政局局长这样的县级干部,他
们也同样拥有
财政大权,可以用公款为自己买官行为埋单。
<
/p>
其中,原营里镇镇长孔某和原县财政局局长杨某行贿的金额
最高,
分别为
111
万元和
78.1
万元。但戏剧性的是,偏偏是
这两个人因年龄等问题提拔未果。但由于是
公款行贿,两人
并没因此举报刘贞坚。
记者还注意到,相当一部分公款行贿买官者,都直言不讳告
诉同僚或下属“钱是送县委
书记的”
。明知利用公款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