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详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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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详细程序,在全国各地有略有差别,但基本程序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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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办事处的手续,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办理审批手续。这一阶段的最后结束以审批机关颁发
《外国(地
区)企业常
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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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是工商登记手续。这一阶段的最后结束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外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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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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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是设立后登记手续。外国企业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后,需要前往银
行、海关、
税务、公安局等部门办理登记和其他手续
。
一、审批阶段
:
颁发《批准证书》
按照中国法律,从事不同业务的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
需经不同的政府部门审批。
未经批准,外企不得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其人员不得以办事处
人员的身份从事业务活动,不准
在住处设置外国企业的标志。
中国法
律规定的审批机关根据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
目前有权审批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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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事处
的中国政府机关是
:
申
请
文
件
不同的
审批机关对于设立外企办事处所要求提交的文件会有所不同。一般地说,设立外国
企业驻
华常驻代表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
1.
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
(
原件
)
申请信应当简明扼要,必须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
(1)
该外国公司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
(2)
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3)
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
(4)
从事的业务范围;
(5)
首席代表的姓名;
(6)
常驻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
(7)
常驻代表机构的地址
。
申请信应当使用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的信头纸。
2.
外企的银行资金证明
(
原
件
)
资信证明必须包括下列资料
:
(1)
该外国企业的名称及帐号;
(2)
该外国企业通常的存款额,
例如申请书日期之前半年或一年的平均存款
额
;
(3)
对于该外国公司的资信情况的简要评价。
3.
首席代表的任命书
(
原件
)
该任命书应当简明扼要,
主要内容为
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任命何人为常驻代表
机构的首席
代表。
4.
首席代表和其他常驻代表的简历、护照的复印件和照片
准备简历时应当注意,
简历所列的时
间必须连贯。
简历不一定要列印在申请公
司的信纸上。
5.
租用办公室的租约
外国公司在华设立办事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一份已经签订
的办公室租约,有关租赁办
公室的意向书或者购买房产的证明。
6.
外国办事处设立申报表
申报表的主要内容是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和即将
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基本
情况。
7.
外国企业办事处人员申报表
该表一般由审批机关印制,外国企业或其承办单位可以从审批
机关领取。该表的主要内容
是有关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其姓名、国籍、联系
方式及职务等。
8.
公司成立证书或证明
该等文件应为公司成立证书或相应
文件,其格式和内容因该外国公司成立地所在的国家和
地区不同而不同。以香港为例,该
等文件为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等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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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文件必须用中文编制,如果采用外文,各审批机关均要求附有中文译文。有的审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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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还要求申请人将该文件在当地公证,然后由中国驻当地的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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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认证。在香港该等檔必须由
中国政府授权的师事务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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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商登记阶段
:
颁发《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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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办事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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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从事办事处业务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业务活动,并处以人民币一万
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除经济损失外,外国企业会遭受名誉上的损失,对其
以后
进入中国十分不利。因此,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十分重要。
根据中
国的法律和实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1.
批准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
2.
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外国
(
地区
)
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
3.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印制的外国
(
地区
)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登记表
;
4.
外国企业申请登记办事处的申请书
5.
该外国企业合法的开业证明;
6.
该外国企业的资信证明;
7.
首席代表的委任书;
8.
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
9.
外籍人员护照及身份证明的影印件;
10.
办公场所租赁协议或证明;
11.
首席代表的照片若干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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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文件之内容和格式与提交给审批机关的文件基本相同。应当注意,不同地区的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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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提交的文件会有所不同,外国企业在申请登记办事处时,应
当与当地的承办人或仲介机
构具体核实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
具体要求。
登记机
关核准登记后,将颁发办事处登记证,并向办事处的中外雇员颁发工作证。办事处
成立日
期是登记证颁发之日,而不是批准证书颁发之日。
三、设立后登记
在领取工商登记证书后,外国企业办事处应该办理以下手续
:
1.
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机构代码;
2.
银行开户手续;
3.
在海关办理进口办公设备的手续;
4.
在当地税务局涉外分局办理纳税登记手续;
5.
在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服务公司办理雇佣中国
雇员的手续;
6.
在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外国人员工作许可手续;
7.
在
当地公安局办理常驻代表机构备案手续、外国人员长期居留手续和刻印公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