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违反经营经律处理处罚办法(试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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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0日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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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0日发(作者: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违反经营纪律



处理处罚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肃经营纪律、财 经纪律,规范经营


行为,提高经营发展质量,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

< p>
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 违反经营纪律行为的处理处罚遵循以下原


则:



(一)从严原则。对违反经营纪律行为要从严查处,违


规必罚。



(二)追责原则。对违反经营纪律行为要严格责任追


究,层层追责,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还要追究相关


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责任。



(三)并处原则。


对违反经营纪律行为不 仅要进行经济


处罚,还要按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对触犯法律构成犯


罪的,要按照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 )整改原则。


对违反经营纪律行为要严肃彻底进行


整改。对造成 的经济损失要追回或赔偿,该调整的会计账目


要进行调整,对因此而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要 收回和取消。



第三条



对与违反经营纪律相关的财务违规行为列入



1


本办法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章



违反经营纪律和相关财务违规行为




第四条



违反经营纪律的行为




(一)以各种方式违规低资费收寄邮件。包括:低于资


费标准收寄邮件 ;


低收高录资费;


少计件数和重量少收资费;

< br>套取大客户资费优惠政策;


通过变换业务种类、


变换寄达 地、


不执行计泡规定、给用户补贴等方式变相降低资费。




(二)集团公司明令禁止的板块间、企业内部无序竞争


行为。包括:在营业网点前拦截客户;挖抢老客户、保护期


客户 ;挖抢明确规定由速递物流公司经营的政务类客户;跨


界揽收邮件等。

< br>



(三)严重损害企业利益行为。包括倒买倒卖 邮件、多


收少缴资费、私走私转邮件(将未走收寄未付资费的邮件直

接入网处理、使用虚假邮资凭证等)





(四)未经审批擅自开办业务和引入分销商品行为。包


括未经审批,擅自设立国际小包集中收寄点、擅自开办包裹


快递 业务新产品、擅自引入分销商品进行销售,违规销售非


正当来源邮品、商品等。




(五)违反邮资票品禁止类规定行为 。包括提前销售邮


票;低面值或低售价销售邮票、邮资封片卡,集邮邮票、邮

< p>
资封片卡卖大户;违规参与集邮二级市场交易。




(六)硬性摊派营销任务。包括:以任何形式让员工包



2


销邮政产品;将营销任务与非营销岗位员工个人的固定薪酬


(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和岗位绩效挂钩考核。




(七)其它违反经营纪律行为。包括:



1.


不执行统一的营销政策


;


2.


违规低资费接办报刊


;


3.


违规低售价销售邮品;



4.


违规搭售邮政产品和邮政业务


;


5.


强迫和变相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高附加值业


务;



6.


违规收寄禁寄限寄范围的物品;



7.


国家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明令禁止的其它经营行为。




第五条



与违反经营纪律相关的财务违规行为



(一)对低资费等违规经营事项进行财务处理。包括因


低资费、低面值、低价销售而虚列 收入和欠费,以虚假成本


或其它收入冲抵虚假欠费;以返利、支付劳务等方式补贴客


户变相低资费等。



(二)虚列收入骗取经 营业绩。包括虚构经济事项虚列


收入、以成本换收入、扩大收入计列口径多计收入、随意 在


专业间、科目间调节收入和跨年度调节收入等。




第三章



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处罚



第六条



凡发生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违 规违纪行为的,一


经查实,均应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




3


(一)对以各种方式 违规低资费收寄邮件行为,少收、


漏收的资费,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追回或赔偿;对直接责 任人


视情节分别给予


1-5


万元经济处 罚,对其它相关责任人分别


给予


1000



-1


万元经济处罚。集团公司查处的,还要按少

< p>
收、漏收资费额的


10-50


倍(最低不低于


200


万元)对省分


公司进行工资罚款。< /p>



(二)违反明令禁止的板块间、企业内部无序竞争行

< p>
为,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予


1-3


万元经济 处罚;对其


它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


1000


-1


万元经济处罚。责任单位


按 挖抢(跨界揽收)资费收入的


5


倍返还被挖抢单位。被集


团公司查处的,每查实一起(每次检查,以省辖市为单位,


一类违规违 纪事项为一起,下同)


,还要给予省分公司


200


万元工资罚款。



(三)对倒买倒卖邮件、多收少缴 资费,私走私转邮件


等严重损害企业利益行为,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予

< p>
1-3


万元经济处罚,并追回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对其它相关


责任人分别给予


1000



-1


万元经济处罚。


集团公司查处的,


每查实一起,还要给予省分公司


100


万元工资罚款。



(四)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办业务和引入分销商品行为,


对作出决定、参与研究的领导分别给予


1-2


万元经济 处罚;


对其它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


1000


-1


万元的经济处罚;集


团公司 查处的,每查实一起,还要给予省分公司


100


万元工


资罚款。擅自开办的集中收寄点要予以关停;擅自引入分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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