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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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0日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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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0日发(作者:婚礼当天流程)



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


鉴定行为,


保护 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根据


《中华人 民


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货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



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


,


包括纸币和硬币


;


外币是指在我国境内


(

< br>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


)


可收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本办法所称假币是指伪造和变造的货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


,


采用各种 手段制作的假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

< p>
,


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

法制作


,


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第三条



各营业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假币进行收缴、鉴定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各营业机构收缴的假币应定期 上缴上级管理部门,由其汇总后,集中解缴当地


人民银行。防止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对外 支付。



第五条


各营业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办理假币收缴业务


,


专职人员应 当取得


《反假货币上


岗资格证书》


。< /p>


《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经中国人民银行考试合格后统一印发。



第六条



各营业机构统一使用人民银行 颁发的《假币收缴凭证》及“假币”收缴印章,


办理假币收缴业务。


第七条



各营业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无偿提供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服务。



第二章



假币的收缴



第八条



各营业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 假币


,


由该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对假人民币纸币


,


应当面加盖“假币”戳记


;


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


,


应当面以统一格式


的专用袋加封


,

封口处加盖“假币”戳记


,


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 面额、张


(



)


数、


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第九条



各营业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和公安机关


,


提供有关线索


:


(



)


一次性 发现假人民币


20



(



)(



20


张、枚


)


以上、假外币


10< /p>



(



10


张、枚


)


以上的


;


(



)


属于利 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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