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社、结社与文人结社
-
中国古代的社、结社与文人结社
<
/p>
摘要:
目前学界关于中国古代文人结社的研究主要是实证性的和文
化学的,
学理性研究尚
未引起足够重视。
结社的学理性研究是对结社的本体进行研究,
诸如什么是结社,
结社与群
体、集团、
政党等概念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结社的形态和类型有哪些,中国古代的结社是
由哪些要素构成的,
p>
什么样的结社可以称为文人结社等等。
对这些根本性问题的解答是研
究
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的前提和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它比上述两类研究更为重要。
关键词:社;结社;文人结社
中国古代的文人结社先后经历了魏晋南北朝的萌芽期、
隋唐的形成期、
宋元的发展期、
明代
的繁荣期和清代的衰落期
,
直至近代的重新兴起,
一直是文人士子的重要活动方式,
p>
因此从
清初开始,
就不断有学者对其进行考
订、
整理和研究。
时至今日,
文人结社
的研究不衰反盛,
各种成果不断涌现。
归纳起来,
目前关于文人结社的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对
< br>结社的实证性研究,
即通过文献的搜罗爬剔来辨清结社的各个细节,
以还原社事的原始状貌;
另一类是对结社的理论性研究,
即从政治学、
历史学、教育学、文学等角度来阐释结社与它
们的关系及相互影响,
以揭示结社的功能与价值,
可以将其统称
为文化学研究。
这些研究的
重要性自不待言,
< br>但还有一个基本的领域
--
对结社的学理性研究
--
长期以来被研究者忽略了。
学理性研究也属
于理论研究范畴,
但它不同于对结社的文化学研究,
它是对结社
的本体进行
研究,即什么是结社,结社与群体、集团、政党等概念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结社的形态和
类型有哪些,
中国古代的结社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
,
什么样的结社可以称为文人结社,
等等。
截至目前为止,这方面的研究还不为研究者所重视①。本文从考释
< br>社
义出发,对上述问题
一一予以
剖析,
尝试对中国古代文人结社的这些学理性问题作一粗浅探索,
以期为更深入的
研究提供些许启示。
一、
社
义考
释
社
之本义,是指民间共同祭祀的土地之神。
《说文解字》释曰:
社,地主也,从示、
土。
许慎:
《说文解字》卷
1
上,中华书局
1963
年版,第
9
页。
据传,共工氏之子句龙因平九州岛,被后世祀以为
社
。
《国语·鲁语上》即云:
< br>
共工氏之
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
。
在使用
社<
/p>
字时,视具体语境不同,从
其本义生发出
多种与祭祀相关的意义。一是指祭祀时设立的牌位,如《论语·八佾》云: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
'
夏后氏以松,殷人以
柏,周人以栗
'
。二是指祭祀的场所,如
《左传·昭公十七年》云:
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
/p>
。后来文人集会的场所也可称
为社,如《
民国东莞县志》载
凤台诗社,在道家山凤凰台
< br>
叶觉迈:
《民国东莞县志》卷
3
8
,民国十年铅印本。
,顾宪成《又
简修吾李总漕》谓
东林之社,是弟书生腐肠未断处
等
顾宪成:
《泾皋藏稿》卷
5
,清刻本。
。三是指祭祀的活动,如《尚书·召诰》云:
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
。
后人所谓的
结社
,
一般都是将其理解为
集结起来开展活动
,
如方九叙
《西湖八社诗帖序》
云
予尝与田豫阳氏八人结社湖曲,赋诗纪游
方九叙等:
《西湖八社诗帖》卷首,清抄本。
,
《明史》云
李攀龙、王世贞辈结诗社,榛为长,
攀龙次之
张廷玉等:
《明史》卷
287
,中华书局
1974
< br>年版,第
7375
页。
。
社
的
牌位
之意后来渐失,而
场所
和
活动
之意却一直沿用下来,并且由于这两种意
义的关系过于紧密,许多
< br>
社
字今天已经很难区分到底是指
哪一种意义。
在上述意义的基础上,
社
字又引申出两种意义。一是引申为祭
祀社神的节日,即社日。宋
梅尧臣《送韩子华归许昌》诗云:
<
/p>
社后清明前,燕与人归来。
梅尧臣:
p>
《宛陵集》卷
32
,清康熙八年刻本。
p>
明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记·感慕录》云:
庚辰岁(
1640
)正月十二日,还家
,预文昌社。
祁彪佳:
《祁忠敏公日记
》不分卷,民国三十六年绍兴县修志委员会铅印本。
二是引申
为社稷、国家。在私社兴起以前,由于祭祀的重要性,朝廷设
国
社
让人民共同祭
祀,人们往往将国家、
朝廷视同社稷,有时则简称为
社
,此意一直沿用至今。
上述诸项
社
义与祭祀直接有关,可
归为一类。
社
的另一类义项与祭祀的关系不是非常直
接,主要是指古代乡村的基层管理单位。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
齐侯唁公,公曰:
'
自莒疆以西,请致千社,以待君命。
'
杜预注云:
二十五家为社,千社二万
五千家。
孔颖
达疏云:
《礼》有里社,
......
以二十五家为里,故知二十五家为社也。
可知
< br>
社
作此义项
时,可与
里
并称互用。盖当时将二十五家划为一里,同一里内共立一社,时间一长,则
里
、
社
可以互用,
社
因此就具有了地理范围的意义。顾炎武释云:
社之名起于古之国
社、里社,故古人以乡为社。<
/p>
顾炎武:
《日知录》卷
< br>22
,清乾隆五十八年刻本。
后来社衍变成一种乡村基层单位,
一直沿用至明清。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七年
(
1270
)
颁农桑
之制一十四条,其中规定:
五十家立一社
p>
,
不及五十家者,
与近村合为一社
,地远人稀
者则
各自为社者
等
宋濂等:
《元史》卷
93
,中华书局
1976
年版,第<
/p>
2354
-
2355
页。
,这里的
< br>社
,已不再仅仅是为了共同祭祀,而是便于行政管理,<
/p>
社
字的意义已不
同于周
之
二十五家为社
之
社
。
明代的乡村虽以里甲为基本单位,
但
社的建制仍未完全废除。
《明
史·食货志一》云:
太祖仍元里社制,河北诸州县土著者以社分里甲,迁民分屯之地以屯
分里甲。
张廷玉等:
《
明史》卷
77
,第
1882
页。
直至清初顾炎武仍云:
今河南、太原、青州乡镇犹以社为称。
顾炎武:
《日知录》卷
22
。
p>
一般来说,当时南方多以都、村分里甲,而北方则以社、屯分里甲
。明嘉靖时桂萼即云:
今直隶、河南等处州县,以社分里甲,犹
江西、湖广等处州县以村分里甲也。
桂萼:
《请修复旧制以足国安民疏》
,载《皇明经世文编》卷
18
0
,陈子龙等辑,明崇祯平露
堂刻本。
社
字涵义的演
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除本文所探讨的两种主要义项外,<
/p>
社
还有两种意思
:一是指母亲,古代江淮方言中呼母为
社
,读作虽;一是指姓,元有社佑。此二义较少见,且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无甚关联,故
不列。
,直至专指
< br>
集体性组织
、
< br>
团体
的义项时,已经到了晋代。
《莲社高贤传》载慧远:
既而
谨律息心之士,绝尘清信之宾
......
结社
念佛贤。
佚名:
《莲社高贤传·慧远法
师》
,清乾隆五十六年金溪王氏刻本。
此后
社
的这
一义项被固定下来,并逐渐成为其主要义项之一,如唐高骈《寄鄠杜李遂良处
士》云:<
/p>
吟社客归秦渡晚,醉乡渔去渼波晴
彭定求等:
《全唐诗》卷
598
,中华书局
1999
年版,第
6972
页。
,宋岳飞
命梁兴渡河,纠合忠义社
脱脱等:
《宋史》卷
365
,中华书局
1977
年版,第
11389
页。
,元谢翱
延邑人方凤、永康吴思齐及翱开月泉吟社
曾廉
:
《元书》卷
91
,清宣统三年层漪堂
刻本。
等等。
无论是举行正式的祭祀
活动,
还是建立基层行政单位,
都伴随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即<
/p>
人口的聚集,以致后来只要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不论其组织性如何,都可被称为
社
,如
弓箭社、茶社、扁担社、棋社等等,正如顾炎武所言:
后人聚徒结会亦谓之社
顾炎武:
p>
《日知录》卷
22
。
二、社与群、会、团、党辨析
群
、会、团、党与社一样,都是指一定数量的成员个体的集合,因此成员聚集是他们所共有
的特征。但从组织结构的角度来考察,他们并不全都是相同的。
群
,本义指羊相聚而成的集体。
p>
《诗·小雅·无羊》云:
谁谓尔无羊?三百
维群!
后引
申指其它同类动物(包括人
)聚集而成的群。
《诗·小雅·吉日》云:
或群或友。
郑玄笺
曰:
兽三曰群,二曰友。
《礼
记·曲礼下》云:
大夫不掩群。
孔颖达疏曰:
群,谓禽兽
共聚也。
这种集合可能是随意的,成员个体与个体之间没有
什么关联,其内部没有任何组
织性,只要是一定数量的成员集合在一起,就可以称为
p>
群
。这种集合是最
低级的集合。
会
,本义指盖子。
《仪礼·士虞礼》云:
命佐食启会。
郑玄注曰:
会,合也,谓敦盖也。
引申为汇合、聚会。
《尚书·洪范》云:
会其有极,归其有极。
孔颖达疏曰:
集会其有
中之道而行之。
后泛指有一定目的的集会。
《史记·
项羽本纪》
p>
云:
五人共会其体,
皆是。
这种集会,是一定数量的成员因为相同利益或为实现共
同目标而进行集合,因而成员个体
与个体之间有着一定联系,其内部存在着一定的组织性
,是比较高级的集合。
团
,本义是圆。
《墨子·经下》云:
鉴团景一。
后引申指一定规模
的聚合体,如集团、
团体等。这种团在组织结构上,与会存有相似性,同属比较高级的集
合。
党
p>
,本义指古代一种地方基层组织,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百家为党。
《论语·雍也》
云:
以与尔邻里乡党
乎!
后指朋党或结成朋党。
《左传·<
/p>
僖公十年》
云:
(晋)
遂杀平郑、
祁举及七舆大夫
..
....
皆里平之党也。
《后汉书·蔡
邕传》云:
初,朝议以州郡相党。
p>
范晔:
《后汉书》卷
60
< br>下,中华书局
1965
年版,第
1990
页。
现代政党兴起后,
p>
党
成为其简称。集
合成政党的成员个体与个体之间关系密切,其内部的
组织结构较为严密,一般都有自己的
宗旨、纲领、章程、机构等,成员的纳退比较严格,活
动的开展相对长久。这种集合,是
在会、团的基础上的集合,是最高级的集合
中国古代的
朋党
不同于现代意义
上的
政党
,它
没有纲领、章程和机构,其组织性远远不
及现代政党,最多只能算是政党的萌芽形态,在
发展水平上仍属结社这一层级。
《剑桥中国
明代史》在谈到东林
党时对此有一段阐述,可供参考:
东林党不是这个用语的现代意
义的
政治党派。翻译为
'
党派
'
的
'
党
'
字有贬义,在意义上更接近诸如
'
派系
'
、
'
< br>宗派
'
或
'
帮伙
'
一类的
词。成员的身份没有
固定的标准,
......
因为朋党之争在发展,任何知名人物
仅仅由于他政治
上的同感乃至他的社会联系,就能取得成员资格,有时是在死后。
牟复礼、崔瑞德:
《剑桥
中国明代史》上卷,张书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2
年中译本,第
514
页。
社
,也是一定数量的
成员的集合。在组织形态上,社与会、团同级,同处于群与党之间,
是比较高级的集合。
因此在一定的语境下,会、社、
团所指的集合在形态上是相同的
或相近
的,现代汉语中也有
社会
社会
一词有三种涵义:一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如奴隶社会、共
产主义社会。二是指由志趣相同者或利益相关者结合而成的组织,此时
社
与
会
为对等关
系,皆指同一层级的集合
,意为
社与会
。三是指社日、祀日、节日举行的集会,此时
社
与
会
为偏正关系,意为
社之会
。
、
会社
、
<
/p>
社团
等词汇,是将
会
、
社
、
团
并列使用的。在中国古代,军事型结社常用
团
来命名,而文人结社
的命名则一般采用
社
< br>或
会
。
会、社、团、党的集合是以群的集合为基础的,都包含着
p>
群
的特征,因而<
/p>
群
的意义也由<
/p>
上述的狭义变为广义,即不论集合的组织形态如何,都可以称为
<
/p>
群
,如
社群
、
党群
等。
《淮南子·泛论训》
云:
摄威擅势,私门成党。
高诱注曰:
党,群。
p>
需要指出的是,成
员个体的集合由最低级的
群
发展到最高级的
党
,其过程是极其复杂的,其界限
并不是截
然分开的。
即使在同一层级的集合中,
也会存在着集合目的的明确程度、
成员关系的密切程
度
、
活动开展的稳定程度、
组织结构的严密程度等诸多方面的差异
性,
这涉及各级集合的发
展形态问题。
三、结社的定义、形态与类型
国内关
于结社的学理性研究起步很晚,
对结社的界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
< br>因为研究工作
的实际需要,
一些著作从不同角度对结社的
类型作了不同的划分,
而关于结社的形态问题则
尚无人论及。<
/p>
(一)结社的定义
< br>关于何为
结社
< br>的问题,国际上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
《世界人权宣言》的准备工作文件仅
说它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欧洲人权委员会曾在一份报告中对结社的概念作过评论:
它
是以人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自愿组成的团
体为前提条件的
。
日本宪法第
21
条所说的结
社是指
特定的多数人
(自然人或法人)
,
p>
因特定的共同目的形成持续的结合,
服从有组织的
< br>意思形成的团体。
德国洪堡大学的克里斯蒂安·
托姆夏特则认为结社
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人为了追求共同的目标而协同行动
,并且
具有
一定的组织结构和稳定性
分别参见埃弗尔特·阿尔科马《结社与市民社会》
、佐藤幸治《结社的法
律性质及其制约》
、
克里斯蒂安·
托姆
夏特
《结社问题》
等,
载阿米·
古特曼等著
《结社理论与实践》
,
吴玉章、
毕小青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6
年中译本,第
60
、
77
、
28
页。
国内仅见的几部涉及结社研究的著作,如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
考》
、陈宝良《中国的
社与会》
、郭英
德《中国古代文人集团与文学风貌》
、何宗美《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等,
都是在传统的意义上对
社
作详略不等的解释,而没有从学理上对
结社
加以界定。目前国
内可以见到的、
对
结社
给予明
确定义的著作是王世刚主编的《中国社团史》
结社
有动词(
associa
te
)和名词(
association
)两种词性。由于
社
与
团
属同一层级的集
合,因此当
结社
作名词时,与
社团<
/p>
(
association
)同义。
。王世刚认为中国的社团,习惯上是指从
事社会公共活动的群众团体,具体来说,是指
由
一定数量的自然人或团体、
法人为了共同的目的,
依法
自愿成立并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组
织活动的相对稳定的群众团体
王世刚:
《中国社团史·引言》
,安
徽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
p>
页。
。综合国际、国内对结社(社团)的
描述与定义,结合上述对群、会、团、党的辨析,笔者
认为可以将结社定义为: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为了相同的目的集合起来,
并按照一定的规
则开展活动的相对稳定的团体。简言之,结社就是多数人有组织的集合。
(二)结社的形态
根据定义,<
/p>
结社的构成至少应具备四个条件:
广泛性,仅仅一个人的活动不能
称为结社;目
的性,无目的的结合不能称为结社;稳定性,偶然的集合不能称为结社;组
织性,随意的群
体聚合不能称为结社。因此,依据社员多少、社旨显晦、社时长短、社约
有无等情况,可以
将结社大致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种形态,分别代表着结社的不同发
展水平
普林斯顿大学的阿米·
古特曼
将社团分为第一级、
第二级和第三级,
对我们研究中国古代的<
/p>
文人结社有一定启示作用。参见阿米·古特曼《结社理论与实践·导言》
< br>,第
7
-
8
页。
初级形态的结社:成员较少,三、五人不等;结合的
目的不是很明确,或者说结合意识不强
烈;社事活动不是很有规律;没有社约。
中级形态的结社:
成员稍多,
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
结合目的较为明确;
社事活动较有规律,
且持续一段时间;有口头约定或简单的书面规定。<
/p>
高级形态的结社:成员较多,规模较大,有百余人至上千人不等
;结合的目的非常明确,结
合的意识较为强烈;社事活动有一定规律,且持续时间较长;
有较为详细的社约。
从动态的角度看,事物总是按照由低级到
高级的规律向前发展,结社亦是如此。其中,
初级
形态的结社还
存有
群
的特征
,
而高级形态的结社再向前发展就有可能演变成类似于近代政
党
的团体。但是,这种划分仅仅是理论上的,实际上很难操作,尤其是初、中两级之间的界
限,非常难以把握。在中国古代的文人结社中,以初、中两级形态的结社为多,而高级形态
的结社则少之又少,直至明末才出现复社、几社等少数几个。
从静态的角度看,
当高一级形态的结社出现时,
低一级形态的
结社并未消亡,
而是呈现着各
种形态的结社同时并存的状态。<
/p>
原因是,
每一个结社自身也在按照由低级到高级的规律发展
着,
有的发展到了高级,
有的发展到了中级,
而有的则始终停留在初级,
有的甚至刚刚结成,
来不及发展就解散了。
因而在同一时空中就会存在着不同形态的结社。
在中国古代社团的历
史进程中,明代结社的这一特点尤为明显。
我们还可以换一种比较简洁的分析方法。
在构
成结社的四个条件中,
组织性是判断一个结社
发展水平的最主要
依据。我们可以将反映结社组织性的要素具体划分为社名、社长、社员、
社所、社约、社
会诸项,逐一加以考察。完全形态的或者说典型形态的结社(相当于高级形
态的结社)<
/p>
,应该同时具备这些要素。但是由于发展水平的高低,有的结社没有社名,有的
结社没有社长,
有的结社没有社约。
缺失某一或某
些要素的结社,
是不是就不能称为结社了
呢?如果标准如此严格
的话,
那我们将在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古代几乎找不出几个真正的结社。
< br>笔者认为,只要在总体上它不同于无目的集合的
群
和组织非常严密的
党
,它就可以称为
结社,
我们可以把这些结社称为不完全形态的或者非典型形态的结社
(初、
中两级形态的结
社均属此类)
。在中国古代结社史
上,大量存在的都是这种不完全形态的结社。
(三)结社的类型
结社,
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组织。因此,
结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极为密切。
整个社会的活动
内容大致可以划分为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四个方面
,与此相对应,依据立社目的、活动
内容以及社事功能等的不同,
也大致可以将结社划分为政治型结社、
经济型结社、
军事型结
社和文化型结社四种。
政治型结社是
指以参与政治或影响政府施政行为为目的的结社。中国古代的朋党即属此类。
例如东汉的
党人,唐代的牛党、李党,宋代的新党、旧党,明代的阉党、东林党、浙党、楚
党、
p>
齐党等。
政治型结社与专制主义的君主制不相包容,
所以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
中国虽然有不少朋党,却始终没有形成真正
的政党。
经济型结社是指为保障或获取共同经济利益而结成的
社。
中国古代的行会、
商帮、
会馆等皆
属此类。例如唐代有磨行、染行等手工业行会,有马行、鱼行、丝行、绢行、药行等商业
行
会,亦有金银行、秤行等商业兼手工业行会。
此外,源于民间
互助习俗的合会和以行善布施
为宗旨的善会,因是围绕着金钱开展互助合作和赈助救济活
动的,故亦可归为经济型结社,
如明倪元璐创设一命浮图会,用以
鼓善缘
、施赈济
倪元璐:
《一命浮图会疏》
,载《
鸿宝应本》卷
16
,明崇祯十五年刻本。
;明天启间泉州有一钱会,其特点是
人醵钱一文以聚众也
《明熹宗实录》卷
32
,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1968
< br>年影印本。
军事型结社是指用武装斗争的方式以达到军
事目的的结社。中国古代的义社、义会、民团、
保甲等均属此类。如宋代
募诸色公人及城郭、乡村有勇武自愿习弓箭者,自为之社
脱脱等:
《宋史》卷
190
,第
4725
页。
<
/p>
;明末李自成围攻开封,推官黄澍
刑牲祭
关壮缪侯,与众饮血酒盟
,设义勇大社
李光壂:
《守汴日志》
,清道光七年李
昆等刻、光绪二十四年孙叔谦补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