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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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廊:悬挑的走廊,现多用于称呼较长而通向多个房间的阳台,作用同阳台、眺台。
檐廊:指廊的一边与房屋相依,而另一边有柱的柱廊。
一、一般规定
1.
房屋
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
(
柱
)
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包括阳台、
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
且层高
2.20
米
(
含
2.20
米,下同
)
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
< br>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
房屋
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
房屋
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
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
(
夹层
)
、插层、阁楼
(
暗楼
)
、装
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
房屋
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
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
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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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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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
房屋
内的技术层
(
管道层、附层、夹层等
)
层高在
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
、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
2.20
米以
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楼梯
、楼梯间、电梯
(
观光梯
)
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
属永
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
房屋
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
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
原始
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
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挑楼
、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
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
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层高在
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
(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
下商场等
)
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
(
不包
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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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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