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手抄报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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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
12
月
4
日。
2.
《全国档案系统
“
五五
”
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出了什么目标?
《全国
档案系统
“
五五
”
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出,通过实施
“
五五
”
普法规划,进
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
案意
识,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公务员的
档案法治理念,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增强档案部
门依法治理的自觉
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3.
什么是档案法规体系?
档案法规体系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核心,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 br>国立法法》规定的若干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
他
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体。
4.
《档案法》有什么作用?
《档案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
/p>
1
)它是管理我国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
(
2
)它是有效保护档案财富,开发档
案资源的有效武器。
(
3
)它是公民、法人及其他各种组织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
(
4
)它是公民维护档案权利,履行档案义务的法
律保障。
5.
我国档案工作如何体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
/p>
《档案法》第五条将
“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
领导、分级管理
”
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以法
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同时在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
国
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即国家档案局)
是全国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
上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省、地(市)、县档案局分别是本行政
区域档案工作
的行政主管部门,
全国的档案工作都必须接受国家档案局的统筹规
划和协调,接受国家档案局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
保障档
案工作依法开展,应当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他组
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
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具体来说应当做
好以下三
个方面的工作:
(
1
)从法治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合理确定档案工作在
本单
位的法定地位。
(
2
)健全本单位的档案机构,并为其完善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
3
)逐步改善本单位档案工作条件,满足本单位档
案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物质
要求,保障本单位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7.
人民政府、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对在档案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哪些行为
应当予以奖励?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了
5
种应予奖励的行为:
(
1
)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
2
)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
做出显著成绩的。
(
3
)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
4
)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p>
(
5
)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律、法
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8.
为什么《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将向国家档案馆捐赠重要或者珍贵的档案作为
一种奖励条
件?
《档案法》
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
向国家捐赠档案的,
档案馆应当予以
奖励
”
。
《档
案法实施办法》
第六条第四项规定,
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赠给
国家的应当给予
奖励。
我国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
历史档案资源非常丰富,
有的档案本身也
是文物
。
特别是各个不同历史阶段所形成的历史档案,
由于政治及社会
等方面的
原因,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散存在民间。各级各类档案馆通过大量的征集活动,
已经从民间和其他组织手中收集到一部分重要、
珍贵的档案,使这部分档案不
仅得到了妥善的保管,
而且在更大的范围内使之得到利用。
但这种征集活动毕竟
是有一
定的局限性。
并且迄今档案馆收藏的档案还不能充分反映我国悠久的历史
和灿烂的文化。因此,
《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将向国家档案馆捐赠重
要或者珍贵档案作为一种奖励条件,意在用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方式,
促使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
鼓励每一个公民自觉地保护档案,
促进档
案馆馆藏的丰富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9.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
案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
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
责:
(
1
)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
工作规章制度;
(
2
)指导
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
3
)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
4
)监督、指导所属
机构的档案工作。
10.
为什么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对所属机构的档案
工作具有监督、指导职责
?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
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
作。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与所属机构存在上下隶属的关系,<
/p>
对所属机构的管理就是由这种隶属关系所决定的。
这种管理不是社
会管理,
属于
单位内部的管理。
一个单
位的管理涉及许多方面,
档案工作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这些下
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其档案工作一般都自己负责,
作为
上级的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他组织并不代替所属机构具体的档案工作,
所要做的事是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
指导。如果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监督不力,
或者指导不当,造成损失,那就是有关的作为
上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没有履行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规定的这
一职责,是一
种失职行为。
11.
对国家规定的应
当立卷归档的材料,为什么要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
案工作人员移交?
《档案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
规定,
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
集中管理,
任何
个人不得
据为己有
”
。在《档案法》颁
布以前,一些单位或个人以种种借口或不进行立卷
工作,或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据为己有,长期不进行归档或拒绝归档,
造成档案文件的流失和损毁。特别是在机关、企
业、事业单位机构发生变化时,
因为平时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做得不好,
造成档案文件遗失、
损毁的案例举不胜
举。
12.
经过整理和立卷的文件材料,如果不由本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集
中管理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对《档案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
“
按
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p>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
业务机构收集齐全,
并进行整理、
立卷,
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
者档案工作人
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
。实践中,有些地方或单位
由于没有重视归档和档案移交工作
,
一些工作人员将本单位一些重要的档案文件
长期放在个人手中
,
久而久之造成档案的丢失,
在需要利用档案的时候,
却找不
到这些档案,
由此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也有些工作人员,
将属于国家所有的档
案文件材料视为个人财产,
据为己有,
有的甚至将拒不归档作为
要挟单位的条件,
在单位不能满足个人私欲时,
将个人手中的档
案文件私自出卖,
给国家和单位造
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13.
什么是保密档案?
所谓保密档案是指记录国家秘密的档案。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秘密是指<
/p>
“
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依照法定程序
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
p>
14.
国家所有的档案能够进行买卖吗?
《档案法》第十七条规定
“
禁止出卖属
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
《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规定,
“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
不得出卖。
”
因此,国
家所有的档案不
能进行买卖。
15.
为什么国家不严
格禁止档案所有者对非国家所有的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
值的档案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
向档案馆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卖与赠送?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对非国家所有的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
存价
值的档案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
简单地限制出卖不符合实际需要。
应当是既
要维护国家、社会的利益,也不要限制集体、公民对其档案的所有权、处分权
。
为使这部分档案的出卖在遵循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合法、
公开地
进行,
全国人大常
委会
1996
年在修改《档案法》时对集体所有、个人所有的这部分档案的管理规
定
作了修改。《档案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
前款
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
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
者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
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
。这样修改以后,既解决了对这部分档案的严格禁
止出卖的不实际的规定,
同时也解决了对随意买卖档案,
造成国
家重要档案的流
失或者泄密的现象。
16.
对非国家所有的但对国家和社
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买
卖与赠送进行审查时应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