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纪律处分规定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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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及
程
序
POLICIES
&
PROCEDURES
部
门
Department
工作任务
Task
制
定
Prepared by
日
期
Date
:
:
人力资源部
:
:
员工纪律处分规定与程序
:
:
:
2011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
:
分
部
门
Outlet
涉及员工
To
审
批
Checked by
编
号
Reference
:
:
各分部
:
:
各级员工
:
:
:
:
LY- XZ- 002
(共
7
页)<
/p>
政
策:
Policies
:
规范员工行为,保证酒店正常运作。
程
序:
Procedures:
1.
处分类别:
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严重警告、留店查看、无偿解雇五大类。
1.1
口头警告:员工有违反下列条款的将给予口头警告。
1.1.1.
上、下班不打卡、不签到或替他人打考勤卡,签到签离。
1.1.2.
不注意个人仪容仪表
,如头发过长、头发凌乱、染黑色以外的发色、男员工留胡须。
1.1.3.
不注意个人行为,如
嬉皮笑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掏耳剔牙,上班时间打瞌
睡等不文明行为,
非紧急情况下在酒店范围内奔跑。
1.1.4.
不注意个人卫生,如指甲过长、身体发出异味的等。
1.1.5
忘记或未按规定佩带名牌。
1.1.6.
当值时未穿着整齐制服或衣履不整。
1.1.7.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客用设施。
1.1.8.
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1.1.9.
< br>在酒店前厅、餐厅、厨房、公共区域游览穿行(工作需要除外)
。
1.1.10.
工作态
度不认真
(
包括工作时听收音机、
MP
3
、看报纸、咀嚼香口胶或吃零食等
)
。
1.1.11.
未经部门同意吃喝酒店食品、私用酒店物品。
1
1.1.12.
发出不必要的噪声、喧哗或当班时闲聊。
1.1.13.
未经许可在酒店会晤和接待亲友。
1.1.14.
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到其它部门串岗。
1.1.15.
下班后在酒店内无故逗留。
1.1.16.
未能保持员工更衣
柜或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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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工作所属区域的卫生整洁。
1.1.17.
私换员工更衣柜或在柜内存放食物和饮料。
1.1.18.
在酒店员工餐厅以外区域饮食。
1.1.19.
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1.1.20.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涂画或破坏卫生整洁。
1.1.21.
违反吸烟条例,在当值时间、公共地点或非吸烟区内吸烟。
1.1.22.
高声与客人对话或肆无忌惮地对客人过分亲近。
1.1.23.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1.24.
不能正确使用酒店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1.1.25.
当班时间洗澡、洗个人衣物。
1.1.26.
不遵守住宿制度,强行住宿或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者。
1.1.27.
任何形式的浪费行为。
1.1.28.
转让餐卡给其他员工或非酒店人员使用。
1.1.29.
在工作中不与同事合作影响服务质量。
1.1.30.
私自穿着工服外出或回家。
1.1.31.
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贵重礼品,不向部门或酒店汇报。
1.1.32.
酒店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中,与口头警告条款的性质类似的。
1.1.33.
所犯其他错误的性质和以上条款的性质类似的。
2.1
书面警告:员工有违反下列条款将给予书面警告。
2.1.1.
< br>因工作不努力,没有完成上司分配的工作或有意怠慢工作,影响服务质量。
2.1.2.
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
。
2.1.3.
在酒店任何地方随意乱写乱画。
2.1.4.
忘记上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合理指令。
2.1.5.
对上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敷衍了事或离工作要求有一定距离。
2.1.6
违反工作规程。
2.1.7.
当值时睡觉、下棋、打扑克、看电视干其它私事。
2
2.1.8.
未经所在部门总监批准,乘搭客用电梯。
2.1.9.
随意散播对工作团队、酒店有或上司有影响的谣言。
2.1.10.
疏忽、不小心损毁或损耗酒店或客人财物。
2.1.11.
携带未经批准物品离开酒店。
2.1.12.
私自调换更衣柜、占用他人更衣柜或私自配钥匙。
2.1.13.
放未经批准物品在员工更衣柜内或酒店其它地方。
2.1.14.
对客人不礼貌或怠慢客人,使客人尊严受到损害。
2.1.15.
私自和客人约会给酒店造成不好的影响。
2.1.16.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客房。
2.1.17.
未经批准在酒店内
消费,如用餐、住房、康乐及其它客用设施等。
2.1.18.
随便改动、损坏排
班表、告示牌、张贴的规章制度、布告、损坏宣传栏等。
2.1.19.
酒店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可給予书面警告处分。
2.1.20.
所犯其他错误地性质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的。
3.1.
严重警告:员工有违反下列条款将给予严重警告。
3.1.1.
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有意怠慢工作。
3.1.2.
对上司、同事、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或用各种手段威胁恐吓同
事或管理人员的。
3.1.3.
无充分理由而故意拒绝工作任务。
3.1.4.
盗窃或复制酒店机密资料;向外界泄露有关酒店商业机密;
3.1.5.
未经批准在酒店范围内做任何形式的募捐。
3.1.6.
对其他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者。
3.1.7.
诬告他人。
3.1.8.
示意客人给小费。
3.1.9.
私自将客人遗忘物品带出酒店。
3.1.10.
在酒精或其他麻醉药物影响下当值。
3.1.11.
夜班员工当值时睡觉。
3.1.12.
拾遗不报,私自将客人遗忘物品、同事遗忘物品私藏。
3.1.13.
假公济私,带有个人喜好不公正地做评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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