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XX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讲解
-
公开
关于下发《
XXXXXXXXXX
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
XXXXXXXXXXX
技术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已修订
完毕,
望遵照执行。
XXXXXXXX
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
/p>
4
月
1
日
XXXXXXXXXXXXXX
技术
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考勤管理规定须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本公司考勤、
休假工作制度,
除另有规定外,
应依本规定办
理。
本规
定所称员工系指正式签订合同的人员
(包括劳务派遣人
员)
p>
,其他小时工、实习生、试用期人员等不包括在内。
小时工、实习生、试用期人员参照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
第二章
作息时间
第三条
一般情况下,
标准工作日、
日标准工作时间和每周
工作时间如下:
(一)每周工作日:五天(原则上星期一到星期五)
。
(二)每日工作小时:八小时,上午
p>
8:30
时至
12:00
< br>时,
下午
12
时
30
分至
17
:
00
时。
(三)每周工作小时:四十小时。
(
四)
因公司经营需要及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的不同,
实际
工作时间可能与以上的标准时间有所不同,
对部分岗位可实行不
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
员工的休息日一般情况如下:
(一)员工每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二)
1
、
- 2 -
2
、端午、清明、中秋各一天;
p>
3
、
4
、春节三天
;
5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节假日。
以上节假日均按国家法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适当调整。
第五条
除以上法定节假日外,员工还享受如下带薪休假:
(一)
女员工可在
3
月
8
日妇女节下午休假半天,
如遇周末<
/p>
则不另休;
(二)
< br>员工达到法定婚龄且系初婚
(女
20
周岁、
男
22
周岁)
可休婚假
3
天;
(三)男性员工在一、二胎子女出生时可休陪产假
15
< br>天;
社保所需的子女出生资料提供完整者,
陪产假期间护
理假津贴和
工资二者只能享受其中之一。未提供资料的不能享受护理假
< br>,
按
病假记考勤。
(四)
女员工基本产假为
128
天,
产假期间员工仅享受社保
生育津贴。
在生育津贴未发放到位时,
公司预支生活费
2000
元
/
月,待社保生育津贴到帐后,多退
少补。
(五)女员工怀孕未满
4
p>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
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女员工怀孕期间的产检,
按正常出勤核算。
p>
(六)
女员工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
/p>
每日可给与两次哺乳
- 3 - <
/p>
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
哺
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
/p>
包含路程时间,如路程来回超过二十分钟,
可适当延长,但延长<
/p>
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十分钟;
(七)第
一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和兄弟姐妹的
丧假为
3
天,路程超过
1000
公里的增加
1
天;
(八)
员工因工负伤休息时,
凭医疗部门诊断书和病
休证明,
以及公司责任部门的工伤证明按工伤假处理。
需继续休
息时,
要
按时续交诊断书和病休证明。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待遇按
照国家、
公司工伤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假期应按人力资源部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第三章
员工考勤基本要求
第六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
登记制度。公司使用
人脸
/
指纹考勤系
统,员工入职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个人信息录
入工作。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统计考勤情况,作
为每月发放工资和绩
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
一级经理及以下的所有人员均
应在上班时间之前到
公司考勤系统打卡报到。
如需办理其它各项
业务,
一、
二级经理
需要主管领导批准
;
其他员工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不办理签单批
< br>- 4 -
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前,须向部
门经理申明外出原因
及预计返回公司时间;
个人有急事需要处理
,
需办理请假及外出
手续。否则,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p>
第十条
经公
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
活动、工会活动均属公假;以及因工
(
公
)
负伤人员在医
疗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第十一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
出差申请表,按审批
级次分别由部门经理、
主管副总、
总经理批准;
并交人力资源部
备案。
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申请表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详细规
< br>定见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外派工作人员的考勤,
一般情况
下以所
在工作地考勤记录为准,
不能提供工作地考勤记录的,<
/p>
由公司所
在部门提供考勤记录,并提供相关凭据。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外
出执行职务所发生的危险致伤病
不能工作者,
以工伤处理,
p>
具体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
制度执
行。
第四章
员工考勤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
(一)超过
5
(二)超过
30
- 5 -
< br>(三)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打电话给部门
领
导及人力资源部考勤主管,核实后按事假补办手续。
第十四条
(一)提前
5
(二)超过
5
第十五条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并打卡考勤,漏打者
不论其原因如果
第十六条
连续旷工
< br>3
天或累计旷工
6
天者解除劳动
合同。
第十七条
试用期人员,凡事假超过
3
天、病假超过
5
天,
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员工不得任意提早或推迟上
下班时间,因工作需
要改变正常出勤时间的,由各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十九条
股东单位调派任职员工,每月给予一天路程假。
第五章
休假工作细则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并鼓励员工休假。员
工休年假的时间必须得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级以上经理休年
假的时间需总经理的批准。
(一)年休假期限:职工在公司累计工作已满
1
年
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p>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
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p>
天。
- 6 -
(二)
员工新入单位,
当年度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按照在本
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的部分不享受年休
假。
折算方法为
(
当年度在单位剩余日历
天数
/365)*
职工本人
全年应该享
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p>
(四)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累计病假
2
个
月
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
累
计病假
3
个月以
上的;累计工作
20
年以上的,累计病假
4
< br>个月以上的,不享受
当年的年休假。
如果员工本年度的年
休假已经休完,
在本年度内
又出现本条规定的情况,不享受下一
年度的年休假。
(五)
员工休年休假
时,
应该结合公司、
部门的实际工作安
排,合理安排休假方式,一般情况下年休假应该在本年度休毕,
不能累计到下一年度。<
/p>
对于确因公司原因不能休假或未休毕的一线工人,按照其
日基础工资标准的
300%
支付未休假期间的
工资报酬。
(六)
股东单位调派任职
员工、
完整档案在公司的员工,
工
作年
限连续计算。
第二十一条
(一)
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
/p>
生育假的员工以及因工伤
停工留薪期,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
/p>
- 7 -
(二)
< br>公司外派学习满二个月的员工,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学习满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员工,
可享受休假,
但其假期减
半。
(三)
病事假累计超过
1
个月或工伤假超过二个月的员工,
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年旷工
2
天,不再享受年休
假。
第六章
病事假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可以请病假。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医疗期(是指员工
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
停止工作治病、
休息期间)
公司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具体时限
见下表:
实际工作年限
≤
10
年
本公司工作年限
≤
5
>
5
≤
5
6-10
11-15
16-20
>
20
医疗期
3
个月
6
个月
6
个月
9
个月
12
个月
18
个月
24
个月
>
10
年
实际工作年限按在本公司入职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员工病假原则上应在当天
通知其直接领导,病
假三天及以上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 br>确由于病情紧
急、突发者,可事后补办病假手续。在员工病休期间,公司将根
p>
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工龄长短来决定支付工资
(按正常出勤核算的
p>
- 8 -
实发工资)的比例。
病假期间工资支付比例:
公司工龄(年)
支付比例
≤
3
60%
3-6 70%
>6 80%
二十五条
连续病休超过
3
个月的员工,病愈要求复工时,
须持医疗单位的诊
断证明,
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复职。
未提供
< br>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的,
公司按不能胜任工作处理,
按规
定解除
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
政策规定怀孕,经医
院同意的保胎休息时间按照病假处理。女员工在怀孕期、生育、
p>
节(绝)育等均按国家、地区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保留在员工病假期间
到病房或家里探望的
权力
,
且员工必须
在工作时间将电话开机
.
如探视时未见到本人
< br>,
则将此病假视为事假。
病假超期可用年休假、
加班时间抵销,
事
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
经总
经理
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八条
上述假期以外的各类请假一律视为事假。事假
必须提前得到批准
。事假天数如没有特殊原因,一年最多为
10
天。事假期间,公
司仅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含个人缴纳费用)
,
不再支付其余工资
及补贴。
- 9 -
第二十九条
一年内员工病假超过
p>
20
天或事假超过
10
天,
取消年度评先进及调薪资格。
第七章
员工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三十条
员工请假应亲自提前到人力
资源部领取申请表,
1
天(含
1
天)以内的假期班长可以批准,
3
天(含<
/p>
3
天)以内
的假期部门经理可以批准,<
/p>
5
天(含
5
天
)以内的假期由部门
经理确认后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
天以上的假期由部门经理确
认后公司总经理批准。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下无法提前亲自办理手
续应委托人或电话告假,
< br>如事前未提出申请,
事后补交病假单之
类的一律无效按旷
工处理。
第八章
加班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工厂根据生产安排如需加
班、倒班,必须按照
实际情况做好书面考勤记录,
汇总后在下月
初送交人力资源部以
便核算考勤及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技术、管理类人员的加班
填写加班申请表,并
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人力资源部按考勤机
记录核实。
如遇特殊
情况,
不能事先申
请加班的,
必须在事后
5
个工作日内办
理手续,
超期人力资源部对加班不予确认。
第三十三条
技术、管理类人员加班可
以申请调休,调休时
必须出具核实过的加班申请表。
工厂人员的
调休直接从加班时间
- 10 -
中扣除,
< br>调休扣除顺序为先扣周末加班时间、
再扣平时加班时间。
一般而言,
技术管理类人员加班调休的有效期为
3
个月,
无法调
休的累计加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
按
100
元
/
日给予补贴。
第三十四条
实际加班时间按门禁管理系统打卡记录时间及
考勤登记统计表综合计算
。
第三十五条
< br>事先指定时间加班者,应准时到岗,如加班人
员有延迟到岗者,超过
5
分钟至
30
分钟以内,计
扣
1
小时加班
工资,超过
30
分钟至一小时以内者,计扣二小时加班工资。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
p>
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如公司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
1.
考勤纪律规范
2.
请假申请表
3.
出差申请表
4.
调休申请单
5.
管理、技术类加班审批表
附件
1
纪律规范细则
一、
公平、规范的纪律规范是绩效评
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员工因不符合纪律规范的行为而受到的处分将记入员工个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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