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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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3日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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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3日发(作者:无处为家)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江津区域经济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特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城市


总体规划(


2007-2020




(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


区域发展、统筹经 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


协 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




规划原则



(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 土地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


合效益。< /p>



(二)


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 原则。


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 局,


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


市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 )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


期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第四条




规划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四)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五)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2007



2020





(六)



《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


2006-2020





(七)



《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八)



《一小时经济圈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近期为

2007



2010


年,远期为< /p>


2011



2020

年;规划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第六条




规划范围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江 津区的行政辖区,面积


3219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和双福 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城


市规划区总面积约


343


平方公里。



第七条




规划适用范围





在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辖区内从 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


符合本规划。文本 中带有下划线和加黑字体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


第二章(


1-- 5


节)




第二章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规划目标及发展战略



第八条



区域发展目标



2020


年使江津成为


“1


小时经 济圈



增长极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能源基地、


物流基地和


“1


小时经济圈



辐射川南和黔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对外实现区域协调,对内实 现城乡统筹,成


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人居环境优良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近期


2010


年人均地区 生产总值达到


2


万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基本 公共服务大体健全


和均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 救助、就业服务、公共安全、公共


文化网络基本完善。



2020


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8


万元,


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发展新机制和现代经济社会结构;


城乡社会保障


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人民生活富裕幸福,完成建 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第九条



区域发展战略



(一)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构建



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心镇为骨干、一般镇为基础


的三级城镇体系布局,积极推进中心村和集中居民


点的建 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加强与重庆 都市区、永川、川南地区、黔北地区的交通联系,拓展经济腹地,全方位对接长江上游地区、

川黔滇地区乃至湄公河流域,在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和合作


共享。



(三)全面融入重庆主城战略



积极利 用重庆主城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生产要素,承接主城产业和功能的转移,促使自身区位特


点和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第二节



区域城镇空间发展规划




第十条



区域城镇空间格局



江津区城乡空间发展格局规划为



“< /p>


一心、


两轴、


三区




即以江津中心城区为主的统筹城乡发展核心;

< p>
以长


江黄金水道的东西向沿江城镇产业发展轴,以津马公路、津东公路南北 交通干线城镇产业发展轴;以中心


城区和珞璜为核心的统筹城乡发展核心区,以白沙、李 市、油溪、石蟆等镇为主的中部特色经济发展区,


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中山古镇、塘河 古镇为代表的南部生态经济发展区。



第十一条





城镇发展分区规划



(一)统筹城乡发展核心区



该区域主 要包括几江、德感、支坪、双福和珞璜镇,是江津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区。加快江津工业园区规

< br>划建设,打造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物流基地。




(二)中部特色经济发展区



该区域包括白沙镇、油溪镇、李市镇、先锋镇、慈云镇、杜市镇、石蟆镇、吴滩镇、贾嗣镇、龙 华镇、石


门镇、朱杨镇、西湖镇、夏坝镇、广兴镇。以实施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为主,以 推进交通、水利、能源、


通信建设为重点,着力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 以及小城镇建设,以渝黔乡镇企业园和白


沙现有工业基础,积极发展配套工业和农副产品 加工业。



(三)南部生态经济发展区



该区域包括蔡家、中山、柏林、嘉平、塘河、永兴和四面山管委会所辖区域。以改善交通 、水利、通信等


基础设施为主,同时以四面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山国家历史文化名 镇、塘河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大


圆洞国家级森林公园为依托,以蔡家、柏林、永兴为支撑 点,发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生态旅游和特


色生态农业。建设全区的绿色生态屏障、 特色生态农业区、渝川黔旅游



金三角



的黄金旅游带。












第三节



区域城镇体系布局




第十二条





区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2010


年江津全区总人口为

154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58%


,城镇人口为


89.32


万人;至


20 20


年总人口为


165


万人,城镇化率 达到


75%


,城镇人口为


123.75


万人。



第十三条





城镇等级及规模


< br>建立



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心镇为骨干,一般镇为基础< /p>



的三级城镇体系格局,以江津中心城区大城市为中


心,以珞璜、白沙、李市、油溪、石蟆等


5


个中心镇 为节点,以长江和干线公路为轴线,强化大城市的集


聚效应,充分发挥中心镇和一般镇对 广大农村的辐射和拉动作用,完善城镇之间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网络,提升城镇群 的总体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一)大城市



江津中心城区,包括几 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和双福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其中


202 0


年规划城市人口


70


万人,规划城市 建成区


68


平方公里。



(二)中心镇



中心镇包括珞璜、白沙 、李市、油溪、石蟆五镇。至


2020


年,珞璜的城镇人口规模 为


8.1


万人,规划建设


用地


9.15


平方公里,独立工矿用地


7.83


平方公里;白沙镇的城镇人口规模为


10


万 人,规划建设用地


8.5


平方公里;李市镇的城镇人口规模为< /p>


3.5


万人,规划建设用地


2.8


平方公里;油溪镇的城镇人口规模为


5.0


万 人,规划建设用地


4.0


平方公里;石蟆镇的城镇人口规模为< /p>


3.9


万人,规划建设用地


2.9


平方公里。



(三)一般镇



一般镇包括四面山、< /p>


石门、


中山、


塘河等旅游特色镇在内的< /p>


18


个建制镇,


2020


年城镇人口的规模为


0.5



3.0


万人,作为区域城镇体系结构的基础,连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纽带。



第十四条





城镇性质





中心城区:重庆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重庆重要的现代制 造业基地、物流基地、区域性商业中心和


旅游服务中心,努力建设成为适宜人居的山水园 林城市。





珞璜镇:以能源、建材工业为主导的小城市。





白沙镇:以汽车制造、物流、教育、旅游为主导的小城市。





李市镇:以农副产品加工集散为主导的中心镇。





油溪镇:以陶瓷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导的中心镇。





石蟆镇:以省际贸易、农副产品加工集散为主导的中心镇。






其 他


18


个建制镇均为各镇域服务中心,


其职能为都市农业、


农副产品加工和集散交易,


四面山、


中山、


塘河等特色镇应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旅游服务业。



第十五条





城镇建设标准



(一)合理规划,节约用地,保证城镇可持续发展


< p>


2020


年,江津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为


68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达到


97


平方米;中心镇人均城镇


建设用地标准达到


80


平方米左右;一般城镇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标准达到


70


平方米左右。



(二)继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1


、城镇道路




2020


年,中心城区的人均道路面积达到


15


平方米,小城市达到


12


平方米以上,中心镇达到


10


平方米


以 上


,


一般城镇达到


8

< br>平方米;


中心城区和小城市的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应达到


0.8


平方米,


中心镇达到


0.5


平方米,一般城镇应配套相应公共停车场设施。



2


、城镇供水




2020


年,城镇供水普及率基本达到

100%


,城镇供水安全可靠性进一步增强。



3


、城镇燃气




2020


年,中心城区燃气气化率达到

100%


,中心镇达到


90%


以上 ,其它小城镇达到


70%


左右。



4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和绿化建设


< /p>



2020


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


;中心镇和其它小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70%


左右,城镇污水处


理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城镇生 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


10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到


90%


以上。


中心城区的绿化覆盖率 提高到


40%


以上,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


9


平方米;城镇的绿化条件进一步


好转,

< p>
其中中心镇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5


%,


一般镇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普遍提高到


30%


左右,


人均公园绿地提高到


5


平方米以上。











第四节



区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十六条





发展目标



通过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和管理


,


优化城乡交通结构

< p>
,


实现城乡道路网和公路网一体化发展。发挥水、公、

铁联运优势,构筑江津与成渝城镇群、川南黔北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运输大通道,建成立体综合交通


网络。


实现中心城区内部



十分钟通达



、中心城区与重庆都市区


“30


分钟通达



的时空交通 目标。



第十七条





城乡交通



统筹安排交通设施用地。整 合对外交通系统、城市交通系统、乡村交通系统。构建和完善以中心城区为中


心,中心镇 为重点的路网体系。整合城市公交系统和乡村客运系统,实现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


< /p>


一是以道路建设为重点,全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构建和完善以中心城区为中 心、中心镇为


重点的路网体系。对县级道路进行景观营造和提档升级,完善标志、标牌、 标线、信号灯、路灯等交通配


套设施。


大力建设乡村公路网络、


客货运站场、


步行道等交通设施,


实现 行政村乡村公路建设通油


(水泥、


沙石)路的目标。

< p>


二是以站点建设为重点,全力推动公交化上新台阶。规划客运中心枢纽站 和镇级站,新开村际公交线路。


规划农村各级交通枢纽,逐步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构建 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网络,提高农村的交通可


达性,降低农村居民交通出行成本,着力 改善农村交通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





公路



规划渝泸高速公路和外环高速公路共两条高速公路,规划江津至永川、璧山、九龙坡、大 渡口、巴南、綦


江的高等级公路,共同构成江津对外公路交通网络主骨架。



江津区公路干线网以中心城区为中心,以津马路、双东路、吴羊路、朱杜路 、珞嘉路、沿江大道为主骨架,


辅以石嘉路、德塘路、西永路、珞广路、中先路、来福路 等一般公路共同构成江津区公路干线网络。



第十九条





铁路



配合 建设重庆市枢纽外环线中的东南环线,线路走向为江北客站



南 岸



巴南



珞 璜,需控制好铁路线路


走廊并按编组站的建设要求预留珞璜站的发展用地;


配合成渝铁路、


渝黔铁路线提速改造和重点车站改造,


预留相关车站的发展用地,改善现有铁路站点的道路交通条件和公交服务水平。



规划新增渝泸铁路,目前该线路具体方案仍未确定。



规划预留渝黔二线铁路走廊,具体走向由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规划通过渝泸铁路引入五举沱港区、朱沱港区铁路专线,实现货物水铁联运的无缝衔接。



相关部门应及时与铁路部门协调,并结合规划,预留铁路线路 、铁路联系线和铁路站场用地。



第二十条





水运



积极 推进



城以港兴、港为城用、港群互动



的发展战略。以长江流域的



一中心 三支撑



(几江中心作业区、


滩盘作业 区、


朱杨作业区、


猫儿沱作业区)


作业 区为核心,


重点建设白沙作业区,


以长江一级航道为支撑,


以綦河、笋溪河、塘河航道为辅助,构筑



一干三支一重点港



航运体系,打造重庆西南部和川南、黔北地


区航运中心。



确保兰家沱、五举沱、 猫儿沱、滩盘和朱杨港口等重点港口发展所需后方用地,提升港口设备水平和装卸


工艺, 提高重点港口吞吐能力。



提高港口后方的道路等级,完善港口 后方集疏运条件,确保水路和陆路联系畅通,推动铁路、公路、水运


之间多方式联运。< /p>











第五节



区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一条







区域重大设施发展目标



构建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的安全、稳定、合理的市政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保证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


市建设协调、有序地进行,并适度超前于城市建设发展,合理使用土地,满足全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电力工程



1


、预测至


2020


年末,江津区全区最大电力负荷约为


156


万千瓦。



2< /p>


、江津区主要由重庆市大电网供电,以区内电能为补充。



3


、以华能珞璜电厂和朱杨、小南海航电枢纽为骨干发展电力工业,建 成重庆主城南部能源基地。加快綦


江河等流域梯级航电开发,在保护生态基础上,科学规 划、有序开发农村小水电。



4


、中心 城区除企业现有的


35


千伏变电站和线路予以保留外,原则上不 再新建


35


千伏变电站和线路,同


时对 现有


35


千伏变电站和线路进行搬迁和改造。

< br>


5


、新建


500


千伏圣泉变电站、德感、油溪、白沙、珞璜、李市


5



220


千伏变电站、德感


2#


、双福


1#



双福< /p>


2#


、双福


3#


、顺江、珞璜、支坪、花铺、蔡家、中渡、吴滩


11



110


千伏变电站,升压几江、德感


1#


、李市、油溪、石蟆、先锋、西城


8



35


千伏变电站为


110

千伏变电站,扩建双龙、平桥、双宝、白


沙、付家


5



110


千伏变电站。至

2020


年末,区内共有


500


千 伏变电站


1


座、


220


千伏变电站


6


座、


110


千伏变电站


25


座。



6


、构筑以


500


千伏圣泉变电站为中心的辐射形


220


千伏网络,


110


千伏电网覆盖江津主要建设区,


35



伏电网覆盖除中心城区外的地区。



7


、加强高压走廊的控制,在各级规划中安排落实走廊的走向和 宽度,架空线路应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和城


市规划要求,沿道路以及绿化带架设。尽量减少 与道路、铁路、河流、建筑物以及架空线路的交叉跨越,


尽量少占城市建设用地。



第二十三条







通信工程



1


、预测至


2020


年末,全区固话通信需求量约为


144


万部。其中中心城区固话通信需求量约为


63


万部,


中心镇固话通信需求量约为


28


万部,一般镇固话通信需求量约为


18


万部,农村地区固话通信需求量约为


35


万部。



2


、建立满足各种业务需求、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通 信网络,推进网络的光纤化、数字化、宽带化和智能


化,形成全区统一的信息高速公路, 为信息化全面快速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

< br>、通信交换局(所)向着



多局所、小容量、多业务



方向发展,中心城区外以镇为单位组网,也可打破行


政区组网,优化现有网络。



4

、几江七贤街通信汇接局搬迁至琅山,作为通信端局,新建支坪、双福、中渡、白沙、李市

< br>5


个通信端


局。农村实现村村组组通电话。



5



完善传输网,


建设光纤接入网,


发展多种宽带接入方式,


提 供综合通信业务,


积极建设



信息高速 公路





6


、沿渝滇(泸)高速公路预留渝昆一级干线光缆通道。



第二十四条







燃气工程



1


、预测至


2020


年末,天然气年总用气量为

< br>13893


万标准立方米。



2


、以天然气作为城市主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气源。


< /p>


3


、保留重庆至泸州的两条现状高压长输管,并严格控制其保护走 廊。



4


、新建外环燃气管道江津门站 ,贾嗣天然气储配站,中渡、支坪、珞璜工业园


B


区、马宗、双 福、油溪、


蔡家天然气配气站。



5< /p>


、中心城区内不再增设液化石油气灌瓶站,其它乡镇可根据用气需求集中建设液化石油气储 配站或液化


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第二十五条







给水工程



1



预测至


2020


年末,


全区城镇总用水量约为


51~66


万立方米


/


日。


其中中心城区用水量约为


37~47


万立方



/


日,中心镇用水量约为


9~12


万立方米


/


日,一般镇用水量约为


5~7

< p>
万立方米


/


日。



2


、切实落实国家环保部门对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完成区 域内各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场的


建设,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的定时监测,保障区域内水源 地的水质安全、清洁。水源地的保护应符合国家标


准规定的地面水环境卫生防护要求并采 取必要的措施。对区域内的水资源应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区域水资


源统一管理、统一开发 ,尽快实现水资源区域共享。



3


、推 行城市节约用水,积极推动节水洁具的应用,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改造现有配套渠道及农


业灌溉方式,在减少输水损失的同时提高水的有效利用。


4


、加固病害水库,加强对区域内笋溪河、塘河、綦江河等次级河流的保护和治理, 建设四面山蓄引供水


工程,实现跨区调水设想,完成所有城镇达标自来水厂的建设,保证 区域给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十六条







排水工程



1


、中心城区、城镇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旧城区由雨污合流制逐步过渡到雨污分流制,新区建设应

< p>
一次性建成雨污分流系统。



2

< br>、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排水系统,尽量考虑自流排水,减少提升。

< p>


3



大型工业企业的废 水应严格执行



自行处理、


达标排放< /p>




小型工业企业的废水经初步处理达相 关标准后


可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最终处理。



4


、污水系统规划


< br>(


1


)预测至


2020


年末,全区污水量按用水量的


85


%计,约


39



49


万立方 米


/


日。污水截流率按


90

< p>
%计,


进入污水系统的污水量约


35



44


万立方米


/


日。其中中心城区污水量预测为


25~30


万立 方米


/


日,中心镇污


水量预测为


7~9


万立方米


/


日 ,一般镇污水量预测为


4~5


万立方米


/


日。




2


)至


2020


年,中心城区和城镇污水 实现达标排放,扩建、新建、完善一批污水处理厂,保护和改善各


河流水系的生态环境。




3


)从区 域基础设施共享的原则出发,考虑各镇的实际情况,污水处理厂建设应以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为

重点,其它镇区的污水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区域范围内选择合理、可行的方案。



5


、雨水系统规划


< br>(


1


)雨水量预测



暴雨强度公式采用重庆地区暴雨强度公式:




-333)=-333


< /p>


其中,一般地区设计重现期采用


1


年;重 要的干道、重要的地区或短期积水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设计


重现期采用


2



5


年。综合径流系数采 用


0.6



0.8

,城市中心区取高限值,其它地区取低限值。




2


)重视各级城镇建成区初雨水对收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采用相应措施 ,确保各级河流和周边水库的


水质,维持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3


)城镇用地在集雨面积大于


500


公顷以上时,应采用开敞明渠,尽量维持水系原生态。




4


)各级河流在河 道两侧应按规定留出绿地,保护和维持一定质量和数量的湿地系统,维持良好的水生


态环 境。




5


) 配合整治疏浚河道和排洪渠道,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大量流失堵塞管渠,并定期清淤,保


持雨水系统的疏通。





第二章(


6-- 10


节)



第六节



区域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二十七条








城镇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一)商业服务设施



发展壮大现代商 贸流通业,


按照中心城区、


中心镇、


一 般镇三个层次打造中心商圈、


二级商圈和三级商圈,


在几江、双 福和中渡街新区规划特色商贸街区。



在城郊结合部、主要交通 枢纽和工业园区布局建设工业物流园、消费品物流园、农产品物流园和农资物流


园。以江 津城区港务城为中心,完善铁路、港口、公路联运网络,在德感、白沙、双福等物流集聚地规划

< br>布局物流中心。



整合打造旅游精品,加快构建以四面山 国家风景区为龙头的绿色旅游、以聂荣臻元帅陈列馆为代表的红色


旅游和以中山、塘河国 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为代表的古镇旅游等多样化旅游产品体系。完善旅游服务功能,


大力推 进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以中心城区和四面山为重点的旅游服务接待基地。


(二)教育设施



建立适应江津 经济社会发展、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完备的终生教育体系、开放


的学习型城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人均受教育年限、人力资源开发、


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综合教育水平居重庆市区县前列,建成重庆市西部地区的教育强区。 中心城区


继续完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体系,调整优化教育设施布 局。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和


示范校建设,调整中职校点布局和专业设置,逐步形成结构合理 、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新区


开发和旧城更新中,坚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 城市建设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合理布局、先建后拆




原则,按教育设施规范合理配置用地。各级 城镇按标准配置中小学,完善学前教育设施。



(三)文化设施



以提高全社会文化生 活质量为目标,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定位准确、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的文 化设施体系


。江津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全区的文化体育中心,规划新建图书馆一座、博物馆 一座、楹联


文化研究中心一座、渝西现代艺术剧院一座,扩建和改造区文艺中心和青少年 活动中心;建制镇配置综合


性文化站。



(四)体育设施



建设覆盖城乡、布局 合理、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体育设施体系,新建、改造一批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全


民健 身相结合的体育设施。


中心城区建设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


、市民体育健身设施


及其它体育设施等;建制镇建设田径场和篮球场。< /p>



(五)医疗卫生设施



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以医疗防治体系、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体系的建设为重点,完善医疗、预


防保健网。中心城区配置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站等;建制镇设置卫生 院。中心城区应


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



第二十八条







乡村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农村中小 学布局和建设要求,


进行农村小学布局规划;


在每个中心村、< /p>


基层村规划建设集办公、


会议、


教育培训 、文体娱乐、医疗计生、农经商贸和公共安全服务等功能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篮球场,村级公

< br>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


600


平方米,可内设警务室 、档案室、会议室、农资超市、卫生室,其中村卫


生室不少于


6 0


平方米。篮球场面积控制在


420


平 方米左右,其功能可与村小运动场或村民公共院坝混合


使用。按


1000-9000


平方米


/


万人的标 准建设



五保家园


< br>。



探索劳动力净输出地区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的社会保 障体系建设路途,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纳入政府


发展目标。逐步实施农村社会最低生 活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使农民的小病在村合作医疗


点解决,中病在小城 镇就医,大病到大、中城市治疗。












第七节



区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二十九条








2020


年,把江津建设成为国内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旅游目 的地,三峡旅游线和渝、


川、黔旅游



金三角



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



红色旅游



基地,长江上游 著名的旅游强市。



第三十条





重点开发以聂帅故居与陈列馆 、陈独秀原墓原址与旧居为中心的



红色旅游

< br>”


和四面山国家重


点风景名胜区。加强四面山国家重点风 景名胜区与四川合江佛宝国家森林公园、贵州赤水国家重点风景名


胜区的旅游协作和组合 推广,形成与长江三峡旅游热线相呼应的渝、川、黔跨省旅游热线,提升江津在区


域旅游 中的地位。



第三十一条







建设四面山景区、黑石山



滚子坪景区、碑槽山



云雾坪景区、骆崃山景区 和中心城


区景区五大旅游区。



第三十二条







组织四面山森林生态游线、长江沿线观光游线、津马



碑槽山



黑石山



滚 子坪




崃山自然景观游线、古镇人文 游线、笋溪河休闲旅游线、渝川黔



金三角




红色旅游

< br>”


游线等


7


条主要旅

< p>
游线。



第三十三条







旅游服务基地分三级建设:




一级服务中心:即中心城区,建设区域旅游服务接待中心。


< /p>


二级服务城镇:即各景区(点)附近镇,其中四面山作为仅次于中心城区的重点旅游基地建 设。



三级服务点:即各景区(点)所在地。











第八节



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四条







区域生态结构



江津区域生态结构为< /p>



一区一带五廊道


,即南部山地生态控制区、长江沿线生态控制带、綦河-中梁山生


态廊道、


四面山



笋溪河生态廊道、

滚子坪



塘河生态廊道、


碑槽山生 态廊道、


缙云山



璧南河生态廊道。< /p>



第三十五条







南部山地生态控制



严格保护四面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做好风景区内的物种资源保护,禁止偷猎、捕杀,维持并建设完整


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体系和深厚的枯枝落叶层,强化水文调蓄功能,逐步引导搬迁区 内的散居农民。


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天然森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加强林地管理, 严禁乱砍滥伐。逐步将该区内影


响生态和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去,逐步 通过土地整理将零星的农村居民点向规划的农民


新村集中。对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 草,保护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为发展江津的生态旅游


提供保障。



第三十六条







长江沿线生态控制



严格保护长江水质 ,加强长江沿线生态防护林建设;逐步搬迁长江沿线的污染企业,实行严格的企业环保


准 入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的产生;加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长江干流江津

< p>
段水质为Ⅱ类水质。



第三十七条







生态廊道控制



严格保护滚子坪-黑石 山风景名胜区、骆崃山风景名胜区、碑槽山



云雾坪风景名胜区 ;严格按照《重庆




四山

< p>


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保护缙云山、中梁山和铜锣山山体;实施江河清 淤工程和库尾沿岸生态


建设工程,加大水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确保笋溪河、塘河为Ⅱ类水 质,其他次级河流水质符合相关水域的


功能要求。



第三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认真贯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 /p>


的基本国策,对全区的耕地资源实行严格保护。同时


大力改造中低 产田土,提高耕地质量。对基本农田应以建设促保护,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及个


人不得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坚决贯彻耕地保护



五不准



规定,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 br>


第三十九条







自然生态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以四面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塘河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大圆洞国家级森林公园


为依托的南部低中山地和北部条状山地,大力发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旅游业和特色农业。 黑石山



滚子坪、碑槽山、骆崃山等风景名胜区,严格按《重庆 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保护风景名胜区不受侵蚀


和破坏。



第四十条





江河生态环境及水源湿地保护区保护规划


加强綦江河、璧南河、临江河江津段、笋溪河、驴溪河、塘河等次级河流水源地及水库周边地区的保护,


有效保护水质。完善流域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通过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坡 耕地改造等


措施,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水源保护区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 范进行管制。



第四十一条







造林和绿化



区内东、南山区和高深丘陵区,实行封山育林,使天然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5< /p>


度以上坡地退耕还林,


加强和保护农村地区村旁、宅旁、路旁、水 旁林木建设,对于低效林实行技术改造。



第四十二条







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小河流域岸线,造 林与封山育林,兴修塘堰、蓄水池、排水沟、水平沟、沉沙凼等多方面措施对


水土流失进 行治理。加强生态农业建设,进行坡改梯工程与冬水田改造工程。坡度在


10

< p>
度至


25


度的坡耕


地采取 坡改梯的办法,防止水土流失;冬水田改造工程按照集雨区域和小流域集中改造的原则,实行山、


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第四十三条







生活垃圾治理



加强环卫知识的宣传和 指导,由每户自行将生活垃圾分为可自然分解和不可自然分解两类。可自然分解的


垃圾由 各村统一收集,择地集中填埋;不可自然分解的垃圾由各村统一收集,各镇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


或区域中心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第四十四条







区域空间管制规划



(一)禁建区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保护区、缙云山、中梁山和铜锣山禁止建设区、长


江及次 级河流保护区。禁止建设区作为生态培育和生态建设的首选地,禁止任何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开


发建设行为,任何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建筑必须搬迁。



(二)限建区



包括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和低易发区、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文保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


历史文 化名镇的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国家或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森林公园及


经济林、城市开敞空间、规划生态绿地及坡度在


25


度 至


48


度之间的山体等。控制建设区内的开发建设行

< p>
为应按照相关保护要求,提出具体建设标准,实施相应的资源环境保护措施和补偿政策。

< p>


(三)适建区



指禁止 建设区、限建区以外的地区,包括坡度在


25


度以下的地区、各 城镇建设区、村镇居民点及文物古


迹的环境协调区,主要为城镇建设区和工矿建设区。< /p>













第九节



区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四十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勘察、监测、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点及监测预报


系 统。对滑坡、危岩等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及其影响区必须严格管理,严禁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必须的

< p>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避免在工程中深挖、高切和不合理堆填。



第四十六条







防洪工程规划:中心城区采用五十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一般镇采用二十年一遇的防洪


标 准,中心镇根据各镇实际情况按二十年至五十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重要建设工程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p>


第四十七条







消防工程规划



(一)建立完善的城镇 消防救援体系,调整优化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保障消防供水安全,合理布局城镇各


级消防 站、队,充分发挥消防体系在综合防灾救援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至


2020


年,建成覆盖陆上和水上


的立体网络式消防体系。



(二)结合旧城更新和城市新区建设,逐步搬迁中心城区、珞璜、白沙城镇规划建成区内 的化学危险品设


施,严格控制油库和化学危险品仓储区(含车站、码头)的建设规模,合 理划定安全保护范围。严格控制


危险品码头,合理规划危险品运输线路,合理规划和建设 公共加油加气站,加强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建筑


和历史街区的消防监督工作。限期整改文 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在小城镇规划建成区外


围设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 品的生产、储存和转运设施、场所,合理规划小城镇输送油类和可燃气体管道的


位置,严 禁在管道保护范围内修建任何建筑或堆放物资。



(三)在中心 城区和珞璜、白沙城镇,按城市建成区每


4


< br>7


平方公里区域设置一个标准型陆上消防站,


水上消防站 结合危险品码头设置。中心镇应至少设置一个小型消防站,应单独建造。规划人口在


2< /p>


万人以


上的一般镇应至少设置一处微型消防站。规划人口在


2


万人以下的一般镇应至少设置一个微型室。



(四)城市消防供水系统应能够充分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按规范设置市政消火栓,中 心城区和珞璜、


白沙城镇规划建成区内合理布局消防固定取水点或取水设施。有河流、湖 泊、水库等天然水源的,应在综


合治理后兼作消防水源,并在岸边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码 头和平台。无天然水源和城镇供水系统的小城镇


应合理布点消防蓄水池。



(五)在中心城区和珞璜、白沙城镇规划建成区建成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 处理自动化管理系统、城市


火灾报警监控管理网络系统。小城镇的通信交换局与消防站之 间应设置报警专线,镇消防站应与区消防指


挥中心和临近消防站建立消防通信联系。



(六)危险品设施防护规划


< p>
危险品设施外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距离,设置原则以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


)爆破器材

库安全条件而确定。一般情况选择最小安全距离,在


50


人 以下零散住户旁边的危险品设施外围设置最小


安全防护距离为


1 50


米,若遇高等级公路、高压电线等重要设施时要根据其安全系数放大安全距离。



第四十八条







防震工程规划



城镇抗震工程按六度设 防;


人防等生命线工程抗震构造按七度设防。


城镇对外交通性干 道为主要救灾通道、


城镇主干道为疏散干道,利用绿地、广场等作为避难场所。在江津中 心城区建设抗震避难场所,加强救援


体系和疏散通道建设,确保市民迅速到达避难场所, 以步行


5



10


分钟路程的疏散半径为宜。



第四十九条







人防规划



坚持



平战结合



的原则,各级城镇地下 空间开发、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应兼顾人


民防空要求。



第五十条





防雷规划



按照《重庆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江津的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的方针,坚


持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原则。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相 应的防雷装置:



(一)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二)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或者贮存场所。



(三)电力设施、电气装置。



(四)通信设施、广播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第十节



跨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第五十一条








与都市区的协调发展规划



(一)合作 发展重点区域包括江津中心城区和珞璜镇,优化用地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强化提升服务江津

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


加快中心城区和珞璜的开发建设,


实现中心城区及珞璜镇全面融入重庆都市区。



(二)产业协调发展规划



1


、房地产业



在双福和德感的缙云山下、水库周边重点发展中密度多层住宅,在支坪和


几江长江滨水 区重点发展低密度


高层住宅和中密度多层住宅,通过良好的居住环境吸纳重庆都市区外溢 人口。



2


、特色工业



加强江津工业园区建设,德感片区工业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业、纺织印染、医药化工和食品加工业;双


福片区工业重点发展汽车摩托车配件,发展轻工机械业;珞璜片区工业重点发展绿色节能建材、 新材料工


业。



3


、物流产业



大力提升江津港区作为长江上游航运枢纽地位,控制与高速公路、铁路自由实现铁水陆联运的通道。

< p>


(三)城市空间协调发展规划



加强中心城区向北拓展,实现双福



德感片区与九龙坡 西部新城紧密相连,使中心城区尽快成规模、上档


次,实现与重庆都市区的成功对接。< /p>



(四)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1


、中心城区与西部新城的协调发展



依托外环高速公路,加强其出入口连接通道的建设,将江津中心城区纳入重庆都市区的< /p>


30


分钟通勤范围。


将九龙坡西彭组团作 为江津融入主城的



跳板


< p>
,通过加强交通性干道、城市主干道、轨道延长线、桥梁等


建设与之对接。


几江、


德感片区利用粉房湾迎宾大桥、


中渡跨江大桥与西彭组团相连。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


特别是区域 性市政基础设施与九龙坡西部新城的协调和联系。



2


、珞璜镇与巴南区的协调发展



共同配合小南海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同时将城市道路网络建设与巴南区滨江路规划相结合, 共同打造城


市滨江带。进一步完善巴南至珞璜工业园


B


区的云篆山隧道规划建设和城市其它道路联系。



(五)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规划



保 护和完善重庆都市区的生态安全格局,共同保护中梁山、铜锣山和缙云山,使其成为都市区和江津共同

< p>
的生态屏障。中心城区的德感和双福规划建城区之间控制生态绿地,结合西部新城大溪河郊野公园, 共同


形成缙云山与西部新城的生态廊道。



第五十二条







与永川及川南等长江上游经济带的联动发展


< br>(一)合作发展重点区域包括的江津中心城区、白沙、石蟆、油溪、龙华、石门、朱杨、吴滩等镇,充分< /p>


发挥白沙、石蟆、油溪等中心镇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城镇和产业连绵带,带动乡村经济发 展,实现区域


镇乡一体化。



(二)产业协调发展规划



推动与川南 、黔北地区食品加工和能源开发等方面的互补合作,同时为重庆都市区与川南、黔北的经济交

流牵线搭桥。推动石蟆与合江榕山镇的经济边境贸易,提高对合江地区的吸纳能力。重点建设江津中心城



-


油溪


-


永川中心城区道路,加强石门、朱杨、吴滩镇与永川的联系道路建设,形成江津与永川之间沿成


渝铁路的产业密集区。



(三)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1


、协调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设施建设,加速渝泸高速公路建设和渝泸铁路的规划建设,缩 短与川南、


贵北和云南时空距离。



2


、大力提升临港经济,促进长江港口经济的协调与联动。以几江中心作业区、滩盘作业区 、朱杨作业区


和珞璜猫儿沱作业区为重点,加速江津港由装卸服务型港口向物流服务型港 口转型,拓展江津港区中转、


配送、采购中心和转口贸易等外延性功能,带动区域港航、 仓储和物流业的联动发展,打造临港经济,强


化与泸州、宜宾及长江上游地区的联系,以 此形成长江流域经济的互动、协作与有机联系。



(四)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规划



加 强长江流域省(市)际之间生态保护的联合、协作与交流,共同建设长江流域生态屏障。确定流域生态

< p>
保护重点地区,积极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植树造林工 程、


水污染防治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沿江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长 江流域地区最大的绿


色覆盖、最小的水土流失、最优质的水资源的生态建设目标。



第五十三条







与綦江及黔北等地区的协调发展



(一 )合作发展重点区域包括柏林、李市、四面山、贾嗣等江津南部山区和綦江河江津段上游地区,地处


一小时经济圈南部,是联系黔北的重点区域之一。



(二)产业协调发展规划



利用旅游资 源优势共同开发合江佛宝山、江津四面山、习水长嵌沟等风景名胜区,打造世界级旅游品牌。


(三)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1


、加强四面山旅游公路建设,逐步纳入渝川黔




金三角



旅游环线内。< /p>



2


、提高白沙


-


李市


-


贾嗣


-


綦江道路等级,加强贾嗣等镇与綦江的经济联系。



(四)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规划



1


、与綦江及上游地区建立协调机制,流域两侧城镇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 设,共同保护


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



2


、与合江、赤水、习水地区建立风景区旅游开发协调机制,共同保护合江佛宝山、江津 四面山、习水长


嵌沟等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开发和谐统 一。




第三章(


1-- 5


节)



第三章



中心城区规划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十四条







城市性质


重庆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物流基地、区域性商业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


努力建设成为适宜人居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五十五条




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近期(


2010


年)人口规模为


40


万人,其中几江片区为


15


万人,德感片区

< br>13.5


万人,双福副中心为


10.5

< br>万人,支坪组团为


1.0


万人。



远期(


2020


年)人口规模为


70


万人,其中几江片区为


15


万人,德感片区


28.5


万人,双福副中心为


24



人,支坪组团为


2.5


万人。



远景展望至


2050


年,人口规模达到


100


万人。



(二)用地规模



近期至


2010


年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 地指标为


95


平方米,规划城市建成区人口

40


万人,规划城市建成区


用地


3 8


平方公里;


,其中几江片区为


8.3


平方公里,德感片区


14


平方公里,双 福副中心为


15.7


平方公里。



远期至


2020


年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 标


97


平方米,规划城市建成区人口


7 0


万人,规划城市建成区


68


平方公里 ,其中几江片区为


8.3


平方公里,德感片区

< br>32.8


平方公里,双福副中心为


24.4


平方公里,支坪组


团为


2.5


平方公里。



远景展望至


2050< /p>


年,用地规模达到


105


平方公里,其中 几江片区为


15


平方公里,德感片区


4 0


平方公里,


双福副中心为


40


平方公里,支坪组团为


10


平方公里。












第二节



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





第五十六条




城市空间结构



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架构为



一主一副一组团



,即几江


-


德感主中心、双福副中心、支坪组团。城市


发展方向以向北为主,逐步与重庆都市区西部地区融为一体。





第五十七条




城市组团功能与规模



(一)几江


-


德感主中心



几江和德感共同构成江津中心城区的核心。几江是江津的行政、商业、文化中心和旅游服 务中心,至


2020


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 br>8.3


平方公里。远景向仙池方向拓展,规模达到


15< /p>


平方公里。



德感是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 业基地、物流基地和江津新的居住拓展区,至


2020


年规划城 市建设用地面积


32.8


平方公里。远景规模达到


40


平方公里。



(二)双福副中心



江津中心城区以制 造业为主的产业主要拓展区和居住主要拓展区,与九龙坡西部新城共同建设以信息电


子、 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至


2020


年规划城市 建设用地面积


24.4


平方公里。远景规模

达到


40


平方公里。



(三)支坪组团



以居住为主体的综合 功能区,



2020


年规划城市建设用 地面积


2.5


平方公里。


远景规模达到


10


平方公里。













第三节



城市空间管制





第五十八条




中心城区用地划定



规划区空间分为已建区、


禁止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和适 宜建设区,


其中已建区


26.3


平方公 里,


适建区


157.6


平方公里,限建 区


12.6


平方公里,禁建区


146. 5


平方公里。





第五十九条




空间管制措施



(一)已建区



加快旧城改造,重点改 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地区。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环境。



(二)禁止建设区



禁止任何与资源环 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通过划定绿线、紫线、蓝线、黄线,依据相关法规实施空


间 管制。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处于限制建设区的 城市建


设项目,


必须满足相关建设限制要求之后方可建设。


地质灾害中、


低易发区在将其做为城市规划用地之前,


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适建区



适建区是城市发展优先 选择的地区,建设行为须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


强度, 满足各类保护区的标准要求。





第六十条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



按照《重庆市



四山



地区开发 建设管制规定》要求规划确定江津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增长边界为:东起中


梁山麓


250


米高程以下,南临规划渝泸高速公路,西抵缙云山麓,其中双福 片区控制高程在


375


米以下,


德感片 区控制高程在


300


米以下,北至九龙坡与江津的行政边界(双 福片区)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范围面


积约


170


平方公里。





第六十一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节



城市用地布局





第六十二条




居住用地布局





(一)成片拓展居住用地,适 当疏散旧城人口,建设绿色人居环境。新区居住用地以居住小区



组团


形成二级结构,旧区以街坊结构为主。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配套设 施建设。





(二)中小学规划





规划保留现有的各类学校用地,通过合并、置换、搬迁、补 充等手段,提高人均用地指标,改善学校


设施,新区规划的学校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幼托、小学按服务半径布置,中学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