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数字字体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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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4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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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4日发(作者:我是你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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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可除




公文中数字字体







篇一:公文字体和字号





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


式》



gb/t1997


20xx



,公文字体和字号为 :





1< /p>


、发文机关标志:红色小标宋,字号的大小应根据发


文机关名称字 数的多少,在一行内排列,以美观大方为宜,


原则上字号应小于或等于本单位上级机关发 文标志。如县政


府的标志字号应不大于市政府的标志字号。





2


、发文 字号:仿宋


gb



2312

< p>
字三号,其中数字用


timesnewRoman


三号。





3



签发人:


“签发人”


三个字用仿宋


gb



231 2


字三号,


签发人姓名用楷体


gb



2312


字三号。





4


、公文标题:小标宋二号。





5



公文正文


(含附件说明、


发文机关署名、< /p>


成文日期、


附注)


:除一、二、三级标题 外,汉字使用仿宋


gb



2312



三号,数字用


timesnewRoma n


三号。





6


、公文一级标题:黑体字三号。





7


、公文 二级标题:楷体


gb



2312


字三号加粗。







1






17








8


、公文三级标题:仿宋


gb



2312


字三号加粗。





9


、公文版记(含抄送机关、印发机 关、印发日期)


:汉


字使用仿宋


gb< /p>



2312


字三号,

数字用


timesnewRoman


三号。





10

< br>、


公文页码:


宋体字四号,


左右 各加一条


“一字线”



奇数页在右侧左 空一字,偶数页在左侧左空一字。





11


、公文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黑体字三


号。





篇二:公文中字体字号与数字的正确用法





公文中字体字号与数字的正确用法





第一,公文写作对字体字号的要求:





我国现行党政机关公文所使用的字 体字号,总的要求是


要做到统一规范,无论是正文部分还是构成公文的其他组成


要素,其对字体字号的使用都具有很强的规定性和约定俗成


性。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对行政公文的字体字号使用问


题做出了十分明确 具体的规定。其总的原则是“如无特殊说


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

3


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


适当调整。


”有特殊说明的包括:





公文标题使用


2


号小标宋体字;发文机 关标志推荐使用


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酌


定;


份号用


3


号阿拉伯数字 ;


密级和紧急程度用


3


号黑体字;


签发人用


3


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冒 号后用


3


号楷体


字标识签发人姓名;抄 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


4







2






17






仿宋体字。





第二,数字的正确用法:





一,公文中结构层次序数的规范性要求:





结构层次序数往往见于内容复杂、 篇幅较长的公文。它


的使用是否规范、正确,直接关系到公文的条理是否清楚,


外在结构是否合理。关于这一问题,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中作了明确规定: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



(一)



1





(1)


”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


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这种结构层

次序数标识方法,可以使人清楚地看出一篇公文大的层次及


里面所包含的小层次,便 于把握公文的脉络,从而为准确地


理解和办理公文打好基础。在具体使用时,需要注意把 握如


下几点:





(1)


要准确,

不要写错。


第一层次


“一”


之后应 是顿号,


第二层“


(一)


”之后不加任 何标点符号,第三层“


1


”之后


应是下 点号即小圆点,第四层“


(1)


”之后也不加任何标点


符号。实践中常见的诸如“


(一)


< p>



1





(1)



”之类的写


法都是不符合规范的,应分别改为“


(一)




1





(1)







(2)


要适度,不要过细。公文中使用的结构层次序数一


般不超过四层,法规中所规定的四个层次,一般而言即已够


用。因此,应当尽可 能地控制在四层以内。实践中有些公文


所使用的诸如“①”


、< /p>



1




,甚至


a



b



c



d

< p>
之类的层次序






3






17






数均为不妥。公文中使用的结构层次序数过细过多,往往会< /p>


给人以散乱、零碎之感,显得很不紧凑。





(3)


要 有序,不要越级。公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一定


要按照法规中规定的层级顺序使用,一般 而言不能越级套用。


因此,实践中所见的诸如“


(一)



(1)


”之类的表述,是不

< br>合规范的。但如果一篇公文的结构层次只有两层,则第一层


用“一、



,第二层既可以使用“


(一)


,也可以使用“


1


< p>






(4)


要合格,

不要旁骛。


是指对于结构层次序数的使用,


应当采取序数显 示的形式,尽可能地不用诸如“首先”



“其

< br>次”



“再次”



“第一”



“第二”



“第三”



“此其一”


“此其


二”


< br>“此其三”之类的结构层次序数表示法。





二,表示比例关系的数字的正确表达:





公文中要经常涉及对有关比例关系 的表述问题,撰写时


要注意讲求规范。


例如降低到过去的


70%



是指过去为


100



现在为


70;


提高到过去的


130%



是指 过去为


100



现在为


130



现在比过去提高了


3 0;


比过去提高了


80010



是指过去为


100



现在为


180;


比过去降低


80%


,是指过去为


100


,现在为


20;


由过去的


60%


提高 到


80%


,是指过去和现在两者的基数均为

100


,过去为


60


,现在为


80;


由过去的


80%

降低到


60%


,是指


过去和现在的 基数均为


100


,过去为


80


,现在为


60






三,


“零”和“点”的规范表达:





“零”和“点”在公文中经常用于表示事物的数量。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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