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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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家规
一、崇孝道
孝始于事亲,终于报国,移
考以作忠,即显亲以全孝,此之谓大孝。
孝为立身之本。若不孝于亲,必不能忠于国,友于兄弟,睦于
宗亲、乡党,合群于
社会,必反为社会之蠹虫。
如何能使人之行为皆善
?
请必自孝父母始。人能以父母待子女之心行事,则万善之
本己立,由是而友兄弟,而睦宗族,而笃乡里,由是而居乡则为善,入仕则不为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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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事亲,无论穷富,当
以奉养为先。富者能够供甘旨,贫者能菽水承欢,各凭其
力。务能承亲志,和颜婉语,不
可貌奉心违,以贻父母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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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孝,不如率媳妇以孝。媳妇居家之时多,洁奉饭食起居,自较周到,故俗谓孝
妇胜一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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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事亲,有一分力,即应尽一分力,不能稍有吝惜。有兄弟分家。各丰衣足食,
而于父母身上应尽之责,竟彼比推诿。计较分毫,此之谓大不孝。
人子事亲,晨昏定省,久出必告,
返必面。古人父母谢世,若有远行,亦必拜墓而
去。
父母教育子女,未有先存子女报答
之念者。子女幼而能志于学,长而能忠于事,进
而能立德,
立功
,
立言,
为国家社会有用人才,
皆所以
报答父母教养之心,
皆孝之大者。
亲有过失,子女当轻言柔声委婉进谏,若亲志不从,则俟亲心
愉悦时再说,不陷父
母于不义,亦为孝之一端。
坟墓乃先人藏骸之所,年时务须拜
扫;家庙乃先祖神灵栖托之处,年节必修祭祀,
力之所及,勿以代远而不顾,勿以路遥而
不往,届时族人相处,正可以联族谊而敦一本
之亲。
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孝之至也。”后世陋俗,有割股断指
以疗亲病者,此迷信之谈,背人伦之旨,
非子女行孝所当为。
葬亲陋俗,风水之说,谓先人葬佳地,后人可致富贵。从无此理,亦无此事。所以
< br>历代家训,皆以此为诫。安先人体魄之地,惟择高阜,士质干燥,僻静不易受人畜破坏
之处为佳,从来贫富贵贱无常,与风水何干
?
古代帝王之家
,亦同此理,今则举行火葬,
事简而费省。当视亲之生前意愿而行,不违亲意,即是尽孝
。
旧俗
丧亲,必请僧念经超度,声乐鼓吹,奢侈浪费,于死者何益
?
历
代家训,谆谆
示诫,应知警惕。
二、睦宗族
族人虽有远近亲疏,要其本源则一,族中人有喜事或凶事,必
先行庆吊之礼。遇有
合族之事,必同心商榷。平时聚会,亦以联族谊为重。人情不见则疏
,日疏日远,大非
睦族之道。
宗族于我,固有亲疏。自祖宗视之,则均一人之子孙,能以祖
宗之心为心,自知族
人之当睦。睦族之要有五:一曰敬老,二曰亲贤,三曰矜恤孤寡,四
曰周济急难,五曰
解纷。此前人古训,实有深意。
睦族有四务:一曰矜幼弱:幼时失
去亲人,难以自立成才,则须有矜悯之心,随时
给以助力;一曰恤鳏寡:贫者则恤以善言
,富者则恤以财力,资其生活;一曰周窘急:
族人有衣食无着者,则谋给以生路,量己之
力,为之接济,亦尽己之心;一曰解纷争:
族人有纷争者,
得多
人劝解,
往往得心平气和,
重归于好,
此亲族之所贵也。
于此之外,
若有力量,捐义田,设义仓,立义
学,置义冢,使合族之生死均无所恨,实为睦族之大
者。
睦族之要有三:
< br>一曰尊尊:
对尊辈则恭顺有礼;
二曰老老:
虽属平凡,
而年纪己高,
亦须尽扶保护之礼;三曰贤
贤:凡德行学识可为族人模范者,虽年辈较低,亦须待以敬
贤之礼。
家庭亲戚,不外有三党。待
父党宜念木本水源;待母党宜念生身恩谊;待妻党宜推
爱及人。待人忠厚,常存敦睦联谊
之心。
凡族中鳏寡孤独无依者,果能安分守己,当念同族一本之义,联通族合力量情以周
济之,
不可漠然视如路人。有婚嫁丧葬不能举者,或品学兼优而无力上进者,联族人量
力而助,
义不容辞。
睦族必以叙伦为先,叙伦必以正言为先。一族之中,祖孙、叔侄、兄弟之间,各有
定
名,不可紊乱,尤不可因尊长寒微,遂致径呼尔我,避加尊称,以失人伦之序。须知
敦本
睦族,切不可重富轻贫,少存异视之心。
族之兴盛,在乎族人之贤否。子孙贤,族自兴,乃不易之理。
族中男女儿童,不论
天资锐钝,皆应善为教养。虽钝拙者,亦必使.其有一技之长以谋生
;有可造之才,以
家贫而难于就学者,应量力协助,使其有成。
族谱所以明水木之本源,辩支派,
维族系,敦人伦。睦族之道,莫大于此。古人谓
寥谱三十年一修,今交通发达,印刷便利
,或二十年,或十年一修,新增出生子女皆无
不可。务宜勤修,以免遗漏。子女凡十岁以
上,皆宜指导其读谱,以奠其敬宗睦族之根
基。保藏族谱,宜于干燥通风之处,以免屋漏
、虫鼠之害。遇有大故迁徙,则奉谱而行,
庶无亡谱失系之虞。
三、重教养
天下无不慈之父母,但庭训不立,
则溺爱不明者有之。故父母之于子女,必幼而教
以孝悌,稍长而授以学业,其顽劣者,亦
必严为教训,勿姑息以养是非。为父母者尤须
以身作则,务使其子女自幼即有行为矩范。
人家子
女,多于儿童时任其所为,日渐月溃,乃逾规矩,此养而不教之过;及其长
大,爱心渐疏
,见其小过,又以为大恶,怒责拳打,此柱憎之过,二者皆非父母教养子
女之道。教育必
自孩童时始,若幼即骄惯、语言不逊、举动不端,而以其幼小无知不加
纠正,习久成自然
,日后虽欲变其气习不可得矣。为人父母者,当深体此意。
子女姿质敏俊,固然可喜,然应防其天才外溢,流于非途。宜
早加训诲,以学礼范
其行,以读书励其志,长大之后,习与性成,行为自不逾矩。
子女童稚之年
,父母、师长之训教,宁严勿宽,然严勿失于厉,宽勿失于纵,方为
恰当。稍严以收其身
心,俾其举动知所顾忌而不敢肆为非礼。
子女敬长之道,古有明训。凡年长二十者,以待父辈之礼事之
;年长十岁者,以待
兄辈之礼事之。凡遇尊长,坐必起,言必逊,貌必恭,行必让,侍坐
必居偏,应对必用
称呼,方得后辈体统。凡为尊长者亦不得以辈尊而轻视卑幼,遇后辈有
德才出众者,亦
当以贤者之礼相待。
士农工商,皆为正业。
随子性质所能
。兴趣所近,各事一业。
宜专宜勤,毕生以之。
成事兴家,皆由
于此。
子女幼小学语时,
父母即教以对人称呼之礼;
能学时,
则教以起居之礼。
幼而习之,
既长则规矩自谙。
子女幼年可不避宾客,年少见识未广,正当于周旋晋接间学习。
训蒙之要,重在语言举止。自幼不逾规矩,则长大自合于礼法。
子女事父母尊长,则其言必即应,
所教之事必速行,不得怠慢自任己意。
坐势要正,上身要直,齐足敛手,勿倾倚侧偃,勿交胫摇足,
勿踞坐斜靠桌椅。与
人同坐位,尤不能摇摆手足,妨碍同坐之人。
站立要垂手正身,不可背向而立。若立近墙壁,不得倚靠。
行走姿势要正常,若非急要事,应
步伐整齐前进,上身勿摇摆,举步宜常视足下,
过门不得踏门槛,以防跌倒;勿跳跃而行
。路遇尊长或熟人必致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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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童年处尊长或宾客前,如遏尊长呼唤,当即起应,有问随事对答,发音清朗,
语勿太高。长者有问,词毕而答,勿从中插话,喧笑戏谑。
凡饭食须从容举箸,勿乱扒乱拨,
咀嚼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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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适腹而止,勿贪多过饱。碗箸安
放,要整齐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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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视听务要耳目专一,
如看书则一意在书,
勿旁视或旁听他事;
听父母、
师长训诫,
亦须一意领受勿杂听他言注意他事。
按时寝息,宜平心静气,勿言语,勿乱想;心安神定,自易入
眠。旱睡早起,可使
精神焕发,获次日工作良好效果。
同学之间,当互相亲爱如兄弟手足
,学胜于己者,品行端方者,要虚心向其学习;
勿结伙嬉游争闹,荒废学业而沾染恶习。
教子女
习礼,
以明大义为要。
临凶礼,
不可有
嬉笑之容;
临吉礼,
不可有惨戚之色。
衣服不求新而求整洁,仪容要端庄而戒轻浮,举动要从容而勿失态。
人生在世,非教育不能成器,非读
书明理不能成就大业。教育以培养其立身致用之
本;读书以达其为人处世之用。二者缺一
不可。
古人惜寸阴、分阴。时不可失,少年立志学习,当惜阴趋时,为一生事业成功之基
础。熟
记此语,终生受用。
四、齐家政
治化之道。
必先齐家。
然政行于天下易,
而教施于一家难。
盖骨肉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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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胜情深,
则家法难申,自非身先德化不为功。治家之难,难于治
民,良非虚语。故善治家者,以
正己为则。己正,则子女相率以从;己不正,虽有治家严
法,亦无以为功。
治家以正人伦为本。正人伦以尊祖睦族、孝父母、友兄弟为先,以敦亲党,和乡里
为要;近正人如近父兄,远恶人如远虎狼。以勤俭立业,慈让为怀,约己而济有礼而好
德。如此者可以兴家,可以安身而立命。
治家内助最要。男人性每多刚,或临事愤怒,得解劝一声,可
省却不少意外事。或
激怒一语,
每种下无限祸根。
每日开门七件事,
莫不操之于内,
俭约节用,
亦理家要政。
后妻对于前妻子女,
世间颇多难处。
非
妻之不贤,
或子女不孝也,
缘自私之心而然。
< br>有自私心则猜疑,则妒忌,因而渐至失欢,终成大恨。持家者应观微知变,预为之防则
善矣。
天下之人皆同胞,而同出于父母者有几
?
兄弟姊妹之间,若
有贫困急难,俱当尽力
救助,不应漠如路人而伤手足之情。世谓处兄弟姐妹间者,勿妄怒
妄怨,真处家良言。
子弟纷争于外,虽以曲直为礼,仍须自家约束,有理亦宜容忍一些。理屈者必严自
< br>教戒。
若为亲情、
为体面回护其短而纷争,
乃自伤体面,
自毁子弟前途,
每肇不测之祸。
父母不幸中年
亡故,
所遗幼年弟妹,
长为兄姊者,
当
抚之如子女。
尽衣食教诲之事;
弟妹之待兄嫂,亦应事之如父母
之礼。
家庭中兄友弟恭,妯娌随子,全家和气,父母愉快,亦孝之大者。或家庭有异母,
如兄弟
和睦,亦可消除偏爱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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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为人道之始,立家之基,尤宜审慎。对方应求品德才识为本,勿贪图聘金,勿
看重妆奁,勿攀高门,勿慕贵势。
家庭中贤否难尽齐一,
如父子不能皆
贤,
或兄弟不能俱佳,
或丈夫放荡,
妻
子悍暴,
譬如附身赘疣,不能割弃,唯有自身善以处之。庶收潜移默化之功。
家庭日用所需,不
可奢靡,不可吝啬,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衣食既
足,生理自旺,礼教德行
由是而生。凡安乐之境,莫不由勤俭而来。
勤俭为立身立家之本。
人不但贵乎有
一长,
有一业,
且贵乎能勤其业,
发挥
其专长。
不论士农工商,凡勤且俭者,家必日进,否则莫不致败。
世间惟财与色,最能败坏人心
。赌钱淫色,近毁己身,祸贻子孙,败家伤生,实由
自致。持家者必以之自律其身,必以
之教诫之弟,若涉足其中,将不能自拔,一失足成
千古恨,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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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之难,每难于登天;
毁业之易,则往往由于不知不觉之中。谚曰:“由俭入奢
易,由奢入俭难。”大抵事业有
成,总由勤俭,而其覆败,每恩怠奢。故谨身节用,量
入为出,勿失其度,则竿有倾败之
忧。
一
家之中,
男女皆不坐食,
虽操作辛苦,
然而知物力雏艰,
由是养成节俭朴实美德,
小则可以一家自足,
大则可以利物济世,矫俗成风。
“体面”二字,误尽古今天下人。若丧葬婚嫁,交际之类,不自量力而行,只贪图
体面,至负债积穷,后悔莫及。一家之中生财有数,苟取之尽锱铢而用之如泥沙,所入
不足供其所出,则将何以为继
?
多见富贵子弟,
先人所遗产业至厚,不及数年而家产荡
然无存。盖败家之由,不知节用为其一端。俗语曰
:“常当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想有
时。”
父祖之贻子孙者惟义为善,
否则,
如违背天理而取不义之财,
跋扈乡里,
强取豪夺,
徒贻子孙以祸根,非爱家之道。
五、正礼节
国家治乱,系于人心之邪正。守礼
法,合人群,世风必正,国家必治;人心邪则悖
礼犯法,贻害人群,故验国家治乱必先观
礼法盛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