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意见(2020)
绝世美人儿
860次浏览
2021年02月02日 17:15
最佳经验
本文由作者推荐
孕妇5个月食谱-分手在那个秋天简谱
关于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意见(
2020
)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迎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 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迎江区人民政府
2020
年
5
月
23
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
迎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发展
若干支持政策的意见
为推动迎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工业政策
1.
支持工业企业小升规。
对
2020
年新投产且完成入规的,
给予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
次 性奖励
10
万元。
对
2020
年之前投产
2020
年二季度新申报且完成入规的,
给予企业经济运
行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
8
万元 ;
2020
年三季度新申报且完成入规的,
给予企业经济运行管理
人员一次性 奖励
6
万元;
2020
年
11
月底前新申报且完成入规的, 给予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
员一次性奖励
4
万元。
2.
给予规上工业企业营收增长奖励。对现有的规上工业企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 过
4
亿元,
2020
年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到
10%
以上的,本季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
2
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1亿元
-4
亿元,
2020
年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到
12%
以上的,
本季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
1.5
万元;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br>5000
万元
-1
亿元,
2020
年
同季度营业收入 同比增幅达到
15%
以上的,本季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
1
万元。
3.
支持数控机床产业发展。对于我区工业企业采购本 区企业生产的数控机床整机,给予
采购价格
5%
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4.
支持企业技改。对
2020
年度新上技改项目或新增设备的在地纳税企业,
2020
年二季
度 申报进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给予
7%
的补助
;2020年三季度申报
进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给予
6%
的补助< br>;2020
年四季度申报进入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给予
5%
的补助。单个企业
2020
年度设备补助资
金最高不超过
50< br>万元。
5.
鼓励工业项目入库。对
2020
年度申报并进入省投资统计项目库的
5000
万元以上工业
项目,给 予项目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
2
万元;对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给予项目
企业 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
3
万元。
6 .
支持工业企业云直播。对利用互联网直播平台开展线上推广和销售的工业企业,按照
该企业直 播平台线上销售收入的
3%
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
7.
支持省级重点工业企业、省工业行业重点企 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省级重点工业企业承
诺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达
10%
、省工业行业重点企业承诺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同
比增幅达12%
的,
根据企业需求,
给予融资担保支持,
担保信用放大不超过50%
,
放大金额不
超过
500
万元,免收放大部分担保费。< br>
8.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
企 业承诺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达
15%
的,
根据企业需求 ,给予融资担保支持,担保信用放大不超过
40%
,放大金额不超过
300
万 元,
免收放大部分担保费。
9.
给予规上 工业企业资金周转支持。优先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
过
4000
万元(
10
日内)的银行贷款到期“转贷应急资金”周转,占用费不超过同期银行贷
款 基准利率,按天计算。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政策
10.
给予规上服务业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对现有的 规上服务业企业,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
过亿元,
今年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到15%
以上的,
本季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
2
万元;上年主营业务 收入
4000
万元
-1
亿元(含
1
亿元)
,今年同 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到
20%
以上的,
本季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
1.5
万元;
对现有规上服务业企业,
引进关联
企业直接计入现有企业营收部 分达
3000
万元以上或者引进关联企业当年入规,
给予企业经济
运行管理人 员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11.
支 持规上服务业企业融资担保。
对现有的规上服务业企业,
承诺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
比增 幅达到
30%
以上的,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担保信用放大
30%
,放大 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免收放大部分担保费。
< br>12.
给予规上服务业企业资金周转支持。
优先对符合条件的规上服务业企业,
给予一次性
不超过
4000
万元(
10
日内)的银行贷款到期“转贷 应急资金”周转,占用费不超过同期银
行贷款基准利率,按天计算。
三、商贸服务业政策
13.
给 予新增限上零售餐饮企业奖励。
2020
年度第二季度新增的限上零售餐饮企业,给
予 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
3
万元;
2020
年第三季度新增的限上零 售餐饮企业,
给
予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202 0
年第四季度新增的限上零售餐饮企业,
给
予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次性奖励
1
万元。
14.
给予限上商贸企业营收 增长奖励。对现有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上年度零售额超过
10
亿元(含)
,
2020
年同季度零售额同比增幅达到
15%
以上的,本季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
2
万元;
上年度零售额
1
亿元
(含)
- 10
亿元,
2020
年同季度零售额同比增幅达到
15%
以上的,本 季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
1.5
万元;上年度零售额
5000
万元(含 )
-1
亿
元,
2020
年同季度零售额同比增幅达到
20%
以上的,本季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
1
万
元。
对现有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上年度零售额超过
2000
万元,
2020
年同季度零售额同比
增幅达到
20%
以上的,
本季 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
1.5
万元;
上年度零售额
1000
万 元
-2000
万元(含)
,
2020
年同季度零售额同比增幅达到< br>20%
以上的,本季度奖励企业经济运行
管理人员
1
万元。
15.
鼓励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对现有的限上传统商贸企业 ,
2020
年度零售额超过
5000
万元,
通过线上销售零售额2000
万元以上,
给予企业一次性线上运营补贴
2
万元;
通过 线上
销售零售额
5000
万元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线上运营补贴
3
万元;通过线上销售零售额
1
亿元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线上运营补贴
5
万元 。迎江区“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网络销售
的,给予
2020
年度网络销售额
3%
的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
10
万元。
16.
给予限上电商企业仓储费用补助。对现有的限上电商企业,
2020
年同季度零售额同
比增幅达到
20%
(含)
以上的,
仓储在 我区范围内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
4
元的仓储费用补助。
17.
支持限上商贸企业融资担保支持。
对现有的限上商贸企业,
承诺今年零售额同比增幅
达到
25%
以上的,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担保信用放大
20%
,放大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免收放大部分担保费。
18.
给予限上商贸企业资金周转支持。
优先对 符合条件的限上商贸企业,
给予一次性不超
过
1000
万元(
10< br>日内)的银行贷款到期“转贷应急资金”周转,占用费不超过同期银行贷
款基准利率,按天计算。
19.
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在迎江区范围 内法人注册、
在地统计、
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企
业,
2020
年对 较上年度新增进出口额增长
10%
,且进出口额达到
100
万美元的企业(包 括新
注册当年进出口额达到
100
万美元企业)
,
根据企业需求,< br>给予融资担保支持,
担保信用放大
不超过
30%
,放大金额不超过200
万元,免收放大部分担保费。对出口额较上年度净增
100
万美元(含)以 上的出口企业(包括新注册当年出口额达
100
万美元企业)
,对新增部分按
0.03
元
/
美元奖励。
对年进出口额
1000
万美元(含)
以上的企业,
按其上年度进出口额的
10%
给予信用担保,最高不 超过
1500
万元,担保费减半收取。
2 0.
支持外资利用。
2020
年实际到资
300
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 投资项目,
或
2020
年新批
准(含增资)的外商投资项目,按每
3 00
万美元实际到资额,给予企业经济运行管理人员一
次性奖励
1
万元。
四、科技政策
21.
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对
2020
年度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企业经 济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