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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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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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10日发(作者:写植物传播种子的方法)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一)



一、一个自物权


:


所有权。



二、两个 他物权


: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


:


物权、准物权、债权。< /p>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


:

< p>
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



债请求权、


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


:


夫妻财产(包括无 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



、合伙财产、继承



开始但

< p>
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 占有


:


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 本权(占



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


:


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

< br>


人、委托开


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

< p>
(


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

< br>:


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



要约撤销


权)



、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 /p>


九、


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

< p>
买卖取得、


赠与取得


,


善 意取得、


贷款取得、


先占、



添附


(


附合、


混合、加 工


)


、生产、继承、依照


(


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


1


.合伙


,



.


恶意串通


,


3< /p>


.


共同侵权


(


共 同加害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


教唆)



,4


.


出资不足、抽逃资金,


5


.并存的债务承担 ,6.连



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


,



.


分包


,9


.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



联运)


,1



?


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


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 理、串



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





BT6


〗民法


(



)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

;


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


:


二个可撤销,二个无 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



权合同为可


撤销、


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


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



行为为无效

;


胁迫成立


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


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


:

< p>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



限承担责任,


物上保证人


,


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



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


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


:


两个自然人之 间的借款合同


;


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



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


:


婚姻


;


收养 ;


监护


;


亲权


;


亲属权。?



六、

< br>六个的典型发生债的原因:


合同;单方允诺


;

< p>
侵权行为


;


无因管理;不当得


利;缔约过错。



七、七个典型 人格权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p>


肖像权;隐私权


;


名誉权


;




名权。



1


/


12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八、八个典 型的抗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


不安抗辩权;权利 未成



立的抗辩;


权利已经消灭的抗辩 (如经过了保证期间)



;


权利妨碍的 抗辩


(


诉讼时



效已经完成的抗


辩)



;先诉抗辩权


;


免责的抗辩。



九、九个典型效力未定的合同


:


限制行 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



态不相适

< p>
应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


无处分权人订立 的合同


;


事先未征求


1

< p>
债权人意见的债务


承担合同


;

事先未征求定作人意见的主要工作任务的转承揽合



同;< /p>


事先未征求发包人意见的


非主体工程的分包合同;事先未征求出租 人意见的



转租合同


;


有可能被


(


承租)优先购买权


人击破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优先权的



买卖和转让合同。



十、十个典型的可 撤销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


: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



乘人之危


的合同可撤销


(


合同撤销权)



;因胁迫建立的婚姻关系可撤销;无偿转让、



债务免除、不


合理的买卖可撤销


(

保全撤销权)


;


抵押物不合理的折价协议可撤销



(


保全撤销权


)





BT6


〗民法


(



)



一、一年除斥期间和一年的诉讼时效。



二、二年和两个月的除斥期间


;


二年的诉讼时效。

< p>


三、三年的诉讼时效。



四、四年的诉讼时效。



五、五年的除斥期间。



六、六个月的除斥期间。



七、七要了解:除斥期间限制形成权;诉讼时效限制请求权。



八、八要知道:超过除斥期间签字——白签;超过诉讼时效签字——黑签。



九、九要记住:计算期间时


,


(从当日开始的)开始的当日不算入


;


(


从次日开始



的)次


日要算入。



十、十有印象:20年的最长时效不能中断、中止但可延长。




BT6


〗民法(四)



一、一问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如何行使平等处理权


?



二、二问对无效婚姻的判决有没有上诉权?


< br>三、三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有无离婚诉讼的胜诉权


?



四、四问离婚后的一方有无单独主张探望权的诉讼权


;



五、五问按份共有人“过半”有无改良权?



六、六问物的担保权人有无别除权


?



七、七问商标法、专利法中的优先权


?



2


/


12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八、八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权?



九、九问胎儿的继承权(权利能力


)?



十、十问死而复生的人(被宣告死亡的人)



,有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婚姻复归



权和


解除收养权?


< br>〖


B


T6〗民法(五


)



一、一个基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二、


两个过错推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和建筑物致人损害


;


两个先申请原则—



—专利与商


标。


三、三个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


质权的善意 取得


;


留置权的善意



取得。



四、一般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 ——过错、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危害后果。



五、五个侵权的 连带责任——共同加害行为


;


共同危险行为;教唆、帮助完全行



为能力人;


教唆、帮助限制行为能力 人;故意和重大过失的雇员与雇主。



六、

六个无过错责任——公务侵权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p>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饲养动物


致人损害


;


产品瑕疵致人损害;被监护人致人损 害。



七、


七个法定免责事由——受害 人的故意


;


受害人的重大过失;


自身健 康原因;


2


不可抗力;


合理损耗< /p>


;


第三人的过错


;


意外事件(限于定金


)




八、八个效力的溯及既往——要约生效,期限的计算溯及既往;专利权的生效,



期限的计


算溯及既往;效力未定行为的追认,效果溯 及既往


;


法定抵销权的行使,



效果溯及既往


;



次 性给付合同的解除


,


效果溯及既往;


婚 姻撤销的判决和决定,



果溯及既往


;


债权合同撤销


的判决和裁决


,


效果溯及既往


;


赠与的撤销

,


效果溯



及既往。



九、九个特殊侵权——公务 侵权;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地面施工


致人损害


;


建筑物及其物件致人损害< /p>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

< br>产品瑕疵致



人损害;被监护人致


人损害


;


雇员致人损害。



十、十个精神损害赔偿——(一)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 /p>



)


侵害姓名



权、肖像


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 (


三)侵害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


(



)


侵害监护权;



(


)


侵害死人近亲属的精神利益


;


(


六)


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



物权


;


(


七)


重婚的;


(



)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


(九)实施家庭暴力的:



(十)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B



6


〗民法(六


)



一、拟制交付(指示交付、简易交付、 占有改定)的一个特点——标的物不实际



过手。



二、


两个无中生有——侵犯名誉权是无中生有,


原始取得是无中生有。


两个加倍



赔偿——


《消法》第


4


9条与《商品房屋买卖解释》第


1


4条。



三、三个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婚 姻可撤销、注册商标可撤销


(


不存在无效的


问题)





3


/


12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四、作品合理使用的“四不”——(


1)


不 以盈利为目的;


(2


)不得侵犯署名权


;



3)


不必


征得同意;



(4)


不必支付报酬。



五、五个区别:——


(1)


物权体现了财产的归属, 债权体现了财产的流通


;


(2




物权是支配


权,债权是请求权


; (< /p>



)


物权是对世权、绝对权


,


债权是对人权、相



对权


;



5 )


物权一般


优先于债权。


< p>
六、六个可以并存


(


除一物一个所有权外


,


其他权利可以并存)——


(1


)所有



权与他物权可


以并存


(


如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并存

< p>
)


(2)



用益物权 与用益物权


可以并存


(如典权人以典物为第三人创设用益物权)


(3


)




抵押权与抵押权可以并存


(



再抵押


)


:


(4


)


质权与质权可以并存



(如转质)



(5)

< p>
抵押权与留置权可以并存(如


抵押物被留置)


< /p>



6


)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并存




(


如抵押物又被质押、又被留置)





七、无因管理之债的七个要点——


(1


)对本人有误解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的成

< br>



; (


< br>)



为管理人的利益


,


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



(3

< p>


未完成管理事



务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


的成立


: (4 )


无因管理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


(


主观



为他人,客观为他人


)


(5


)


轻过


失免责


;




(6


)


请求支付必要的费用;


(7)




对于本人

< br>,


管理人的行为是事实行为、无


偿行为。



八、八个特殊举证责任的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 定



的八种情


形。



九、九个风险负担的条文——《合同法》第14


2


、143、


14


4、


14


5、


1



6


、147、


1



8


149


条。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1条。



十、 十个要掌握的物权法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


;


共有

< p>
(


有人将其与所有权割



裂理解)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


用益物权;典权;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 权;地



役权


;


添附。




BT6


〗民法(七

< br>)



一、一述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与保证人对于 债权人的抗辩权的区别。



二、二述缔约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三、三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异同。



四、四述赠与与死因赠与、捐赠、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五、五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六、六述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异同


(


共同加害行为的 成立是否有意思



联络为必



,


也要结合司法解释说明之)





七、七述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关系。



八、八述融资租赁与租赁的区别。



九 、九述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形成权与抗辩权、附条件与附义务


(


附负担)



、共



同共有


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十、十述留置权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



4


/


12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BT6


〗民法


(



)



一、一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


指导性、普遍性、规范性和强行性等


)




二、二论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适 用


(结合“四性”




结合案例,结合诚实信用原



则派


生的禁止权利滥用、情势变更原则等)





三、三论“人权” (结合宪法的最新规定,结合交通事故中的无过错责任、特殊侵



权中的


无过错责任、


产品质量法的无过错责任以及劳动法的规 定


,


批驳具有代表



性的错误观点)





四、四论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


(


结合宪法、民法等法律的规定


)




五、五论自然人权利能力


(


包括胎儿、宣告失踪之人、宣告死亡的实际尚生存者

< br>



)




六、六论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 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区别(控制民事行为



效力的三


种模式)





七、七论物权与债权的关系和区别。



八、八论物权(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的取得与消灭距离说明等


)




九、九论抵押权的不可分性


(


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意义及具体情形)





十、十论无过错责任(侵权法的内容,要结合司法解释


)





BT6


〗民法


(



)



一、一个出版权(出版权不是邻接权


)




二、二个著作财产权


:





使用权。





获得报酬权。



三、三个要知道


:





债权让与是无因行为。





债务承担是无因行为。



3


《技术合同解释》增加了一个技术秘密的“善意取得” (第


12


条)





四、四个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



2


署名权。



3


修改权。



4


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人身权是有例外的永久主义,后 三个权利永久受保



护。



五、五种邻接权的主体


:



5


/


12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1


出版者。





演员。



3


演出单位。



4


录音录像制作者。



5


广播电台、


电视台


(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6



条。


表演者包括演员和演出单



位)





六、六个联想


:



1


不当得利与侵占罪


(


不)





2


表见代理权与善意取得中出卖人占有的取得(同


)




3


表见 代理相对人的善意与善意取得人的善意


(同)



表见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的


权代理善意相对人的善意


(



)




4


主张对方不履行与主张对方有代理权的举证责任

< p>
(



)




5


主张对方不履行与主张对方瑕疵履行的举证责任(不


)




6


无权处分委托物与无权处分脱离物的效果(不


)




七、七个单方法律行为


:



1


通知解除。



2


通知抵销。



3


通知撤销。





通知免除。



5


抛弃。



6


遗嘱。



7


其他。



八、物权法理解上的八项注意:



1


物权的绝对性。





物权法定原则。



3


物权优先效力。



4


公示原则。



5


公信原则。



6


物权类型体系。



6


/


12


善意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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