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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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一)
一、一个自物权
:
所有权。
二、两个
他物权
: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p>
三、三个财产权
:
物权、准物权、债权。<
/p>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
:
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
债请求权、
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
:
夫妻财产(包括无
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
、合伙财产、继承
开始但
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
占有
:
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
本权(占
有)
。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
:
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
< br>
人、委托开
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
(
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
八、八个形成权
< br>:
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
要约撤销
权)
、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
/p>
九、
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
买卖取得、
赠与取得
,
善
意取得、
贷款取得、
先占、
添附
(
附合、
混合、加
工
)
、生产、继承、依照
(
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
p>
1
.合伙
,
2
p>
.
恶意串通
,
3<
/p>
.
共同侵权
(
共
同加害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
教唆)
,4
.
p>
出资不足、抽逃资金,
5
.并存的债务承担
,6.连
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
,
8
.
分包
,9
.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
联运)
,1
0
?
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
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
理、串
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
。
〖
BT6
〗民法
(
二
)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
;
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
:
二个可撤销,二个无
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
权合同为可
撤销、
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
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
行为为无效
;
胁迫成立
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
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
: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
限承担责任,
物上保证人
,
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
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
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
:
两个自然人之
间的借款合同
;
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
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
:
婚姻
;
收养
;
监护
;
亲权
;
亲属权。?
六、
< br>六个的典型发生债的原因:
合同;单方允诺
;
侵权行为
;
无因管理;不当得
利;缔约过错。
七、七个典型
人格权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p>
肖像权;隐私权
;
名誉权
;
姓
名权。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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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八、八个典
型的抗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
不安抗辩权;权利
未成
立的抗辩;
权利已经消灭的抗辩
(如经过了保证期间)
;
权利妨碍的
抗辩
(
诉讼时
效已经完成的抗
辩)
;先诉抗辩权
;
免责的抗辩。
九、九个典型效力未定的合同
:
限制行
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
态不相适
应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
无处分权人订立
的合同
;
事先未征求
1
债权人意见的债务
承担合同
;
事先未征求定作人意见的主要工作任务的转承揽合
同;<
/p>
事先未征求发包人意见的
非主体工程的分包合同;事先未征求出租
人意见的
转租合同
;
有可能被
(
承租)优先购买权
人击破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优先权的
买卖和转让合同。
十、十个典型的可
撤销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
: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
乘人之危
的合同可撤销
(
合同撤销权)
;因胁迫建立的婚姻关系可撤销;无偿转让、
债务免除、不
合理的买卖可撤销
(
保全撤销权)
;
抵押物不合理的折价协议可撤销
(
保全撤销权
)
。
〖
BT6
〗民法
(
三
)
一、一年除斥期间和一年的诉讼时效。
二、二年和两个月的除斥期间
;
二年的诉讼时效。
三、三年的诉讼时效。
四、四年的诉讼时效。
五、五年的除斥期间。
六、六个月的除斥期间。
七、七要了解:除斥期间限制形成权;诉讼时效限制请求权。
八、八要知道:超过除斥期间签字——白签;超过诉讼时效签字——黑签。
九、九要记住:计算期间时
,
(从当日开始的)开始的当日不算入
;
(
从次日开始
的)次
日要算入。
十、十有印象:20年的最长时效不能中断、中止但可延长。
〖
BT6
〗民法(四)
一、一问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如何行使平等处理权
?
二、二问对无效婚姻的判决有没有上诉权?
< br>三、三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有无离婚诉讼的胜诉权
?
四、四问离婚后的一方有无单独主张探望权的诉讼权
;
p>
五、五问按份共有人“过半”有无改良权?
六、六问物的担保权人有无别除权
?
七、七问商标法、专利法中的优先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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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八、八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权?
九、九问胎儿的继承权(权利能力
)?
十、十问死而复生的人(被宣告死亡的人)
,有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婚姻复归
权和
解除收养权?
< br>〖
B
T6〗民法(五
)
一、一个基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二、
两个过错推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和建筑物致人损害
p>
;
两个先申请原则—
—专利与商
标。
三、三个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
质权的善意
取得
;
留置权的善意
取得。
四、一般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
——过错、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危害后果。
五、五个侵权的
连带责任——共同加害行为
;
共同危险行为;教唆、帮助完全行
为能力人;
教唆、帮助限制行为能力
人;故意和重大过失的雇员与雇主。
六、
六个无过错责任——公务侵权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p>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饲养动物
致人损害
;
产品瑕疵致人损害;被监护人致人损
害。
七、
七个法定免责事由——受害
人的故意
;
受害人的重大过失;
自身健
康原因;
2
不可抗力;
合理损耗<
/p>
;
第三人的过错
;
意外事件(限于定金
)
。
八、八个效力的溯及既往——要约生效,期限的计算溯及既往;专利权的生效,
期限的计
算溯及既往;效力未定行为的追认,效果溯
及既往
;
法定抵销权的行使,
效果溯及既往
;
一
次
性给付合同的解除
,
效果溯及既往;
婚
姻撤销的判决和决定,
果溯及既往
;
债权合同撤销
的判决和裁决
,
效果溯及既往
;
赠与的撤销
,
效果溯
及既往。
九、九个特殊侵权——公务
侵权;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地面施工
致人损害
;
建筑物及其物件致人损害<
/p>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
< br>产品瑕疵致
人损害;被监护人致
人损害
;
雇员致人损害。
十、十个精神损害赔偿——(一)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
/p>
二
)
侵害姓名
权、肖像
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 (
三)侵害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
(
四
)
侵害监护权;
(
五
)
侵害死人近亲属的精神利益
;
(
六)
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
物权
;
(
七)
重婚的;
(
八
)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
(九)实施家庭暴力的:
(十)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B
T
6
〗民法(六
p>
)
一、拟制交付(指示交付、简易交付、
占有改定)的一个特点——标的物不实际
过手。
二、
两个无中生有——侵犯名誉权是无中生有,
原始取得是无中生有。
两个加倍
赔偿——
《消法》第
p>
4
9条与《商品房屋买卖解释》第
1
4条。
三、三个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婚
姻可撤销、注册商标可撤销
(
不存在无效的
问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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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p>
四、作品合理使用的“四不”——(
1)
不
以盈利为目的;
(2
)不得侵犯署名权
;
(
3)
不必
征得同意;
(4)
不必支付报酬。
五、五个区别:——
(1)
物权体现了财产的归属,
债权体现了财产的流通
;
(2
)
物权是支配
权,债权是请求权
; (<
/p>
4
)
物权是对世权、绝对权
,
债权是对人权、相
对权
;
(
5
)
物权一般
优先于债权。
六、六个可以并存
(
除一物一个所有权外
,
其他权利可以并存)——
(1
)所有
权与他物权可
以并存
(
如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并存
)
(2)
用益物权
与用益物权
可以并存
(如典权人以典物为第三人创设用益物权)
(3
)
;
抵押权与抵押权可以并存
(
如
再抵押
)
:
(4
)
质权与质权可以并存
(如转质)
(5)
抵押权与留置权可以并存(如
抵押物被留置)
<
/p>
(
6
)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并存
;
(
如抵押物又被质押、又被留置)
。
七、无因管理之债的七个要点——
(1
)对本人有误解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的成
< br>
立
; (
2
< br>)
兼
为管理人的利益
,
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
(3
)
未完成管理事
务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
的成立
: (4
)
无因管理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
(
主观
为他人,客观为他人
)
p>
(5
)
轻过
失免责
;
;
(6
)
请求支付必要的费用;
(7)
相
对于本人
< br>,
管理人的行为是事实行为、无
偿行为。
八、八个特殊举证责任的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
定
的八种情
形。
九、九个风险负担的条文——《合同法》第14
2
、143、
14
4、
14
5、
1
4
6
、147、
1
4
8
、
149
条。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1条。
十、
十个要掌握的物权法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
;
共有
(
有人将其与所有权割
裂理解)
;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
用益物权;典权;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
权;地
役权
;
添附。
〖
BT6
〗民法(七
< br>)
一、一述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与保证人对于
债权人的抗辩权的区别。
二、二述缔约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三、三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异同。
四、四述赠与与死因赠与、捐赠、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五、五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六、六述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异同
(
共同加害行为的
成立是否有意思
联络为必
要
,
也要结合司法解释说明之)
。
七、七述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关系。
八、八述融资租赁与租赁的区别。
九
、九述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形成权与抗辩权、附条件与附义务
(
附负担)
、共
同共有
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十、十述留置权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
4
/
12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
BT6
〗民法
(
八
p>
)
一、一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
指导性、普遍性、规范性和强行性等
)
。
二、二论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适
用
(结合“四性”
,
结合案例,结合诚实信用原
则派
生的禁止权利滥用、情势变更原则等)
。
三、三论“人权”
(结合宪法的最新规定,结合交通事故中的无过错责任、特殊侵
权中的
无过错责任、
产品质量法的无过错责任以及劳动法的规
定
,
批驳具有代表
性的错误观点)
。
四、四论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
p>
(
结合宪法、民法等法律的规定
)
。
五、五论自然人权利能力
(
包括胎儿、宣告失踪之人、宣告死亡的实际尚生存者
< br>
人
)
。
六、六论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
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区别(控制民事行为
效力的三
种模式)
。
七、七论物权与债权的关系和区别。
八、八论物权(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的取得与消灭距离说明等
)
。
九、九论抵押权的不可分性
(
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意义及具体情形)
。
十、十论无过错责任(侵权法的内容,要结合司法解释
)
。
〖
BT6
〗民法
(
九
)
一、一个出版权(出版权不是邻接权
)
。
二、二个著作财产权
:
1
使用权。
2
获得报酬权。
三、三个要知道
:
1
债权让与是无因行为。
2
债务承担是无因行为。
3
《技术合同解释》增加了一个技术秘密的“善意取得” (第
12
条)
。
四、四个著作人身权:
1
发表权
2
署名权。
3
修改权。
4
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人身权是有例外的永久主义,后
三个权利永久受保
护。
五、五种邻接权的主体
:
5
/
12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1
出版者。
2
演员。
3
演出单位。
4
录音录像制作者。
5
广播电台、
电视台
(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
26
条。
表演者包括演员和演出单
位)
。
六、六个联想
:
1
不当得利与侵占罪
(
不)
。
2
表见代理权与善意取得中出卖人占有的取得(同
)
。
3
表见
代理相对人的善意与善意取得人的善意
(同)
表见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的
权代理善意相对人的善意
(
不
)
。
4
主张对方不履行与主张对方有代理权的举证责任
(
同
)
。
5
主张对方不履行与主张对方瑕疵履行的举证责任(不
)
。
6
无权处分委托物与无权处分脱离物的效果(不
)
。
七、七个单方法律行为
:
1
通知解除。
2
通知抵销。
3
通知撤销。
4
通知免除。
5
抛弃。
6
遗嘱。
7
其他。
八、物权法理解上的八项注意:
1
物权的绝对性。
2
物权法定原则。
3
物权优先效力。
4
公示原则。
5
公信原则。
6
物权类型体系。
6
/
12
善意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