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灭火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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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常识
题目:
灭火常识
目的:
通过学习,使同志们了解和掌握灭火原则、灭火原理、
灭火程序和灭火方法。
内容:
一、灭火原则
二、灭火原理
三、灭火程序
四、灭火方法
对象: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时间:
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灭火力量全力扑救。只有迅速
扑灭火灾,才能减少火灾
所造成的损失。但扑救森林火灾不能盲
目行动,必须遵循灭火原则,了解灭火原理,正确
地使用各种有
效的灭火方法,并按照灭火程序扑救森林火灾。只有这样,才能
安全高效地完成灭火任务。
一、灭火原则
森林火灾的扑救是一项
极其艰巨的工作,实践证明,在森林
火灾扑救中必须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一般原
则抓住时机
的问题;而“打了”是目的,也是迅速解决战斗,彻底清除余火
的问题。扑救森林火灾关键问题是“早”
,只有早才能“小”
,才
易“了”
。因此,
“打早
、打小、打了”的灭火原则应贯彻在灭火
的全过程。
火灾刚发生时,火势弱、燃烧面积小,用简单的灭火工
具,
投入较少灭火力量就可消灭。拖延时间就会贻误灭火战机,造成
火灾的扩展,加重火灾的损失。因此,一旦发生火灾,必须“打
早”
,将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要做到“打小”
,有效地扑灭火灾,必须以“打早”为前提。
< br>根据火灾的蔓延特点,火线蔓延速度和强度均随燃烧时间的推移
而达到高峰。如草
本可燃物只需
10
—
20
分钟就可达到这个高峰;
杂乱物较多的地段或粗大可燃物在燃烧后的几小时内
可达到燃烧
高峰。达到燃烧高峰后的火线,火强度高、蔓延快、灭火困难。
因此,能否做到打早,是能不能有效灭火的关键问题。
“打了”是指灭火的彻底性。林火是固态和气态两种燃烧的
结合,森林可燃物的某些
结构特点,分布条件,加上某些条件的
影响,使火经常处于一种隐燃状态。而一旦可燃物
配置和气象条
件发生变化时,隐燃火要变为明火。因此,灭火时如不坚持“打
了”
,即消灭一切明火和隐燃之火,就无法彻底消灭火灾。
二、灭火原理
森林的燃烧
需要三个条件:即森林可燃物、氧气、火源。这
三个条件构成了森林燃烧三角形。林火的
扑救就是要破坏这个燃
烧三角形,使这三个条件缺一或二,燃烧就能停止。因此,灭火<
/p>
的基本原理,一是隔离或封锁可燃物使其不连续;二是隔离或稀
释
空气,使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
14
%—
18
%;三是降低温度,
使燃烧温度低于可燃物燃点以下。<
/p>
认识森林燃烧三个要素的性质
,
是扑救林火必备的理论基础,
也是探索扑救方法的前提。根据
灭火基本原理,在灭火实践中可
采取以下三种基本方式:
(一)窒息法。
窒息法亦称为隔
绝空气法。就是使燃烧的可燃
2
物
与空气隔绝而窒息。燃烧需要充足的氧气,隔绝了空气也就隔
绝了氧气,燃烧就停止了。
用灭火工具直接扑打灭火或用土覆盖,
使可燃物与空气形成短暂隔绝状态而窒息。通常情
况下,使空气
中的氧气浓度低于百分之十六,森林火灾就不能燃烧而熄灭。
(二)冷却法。
却
法亦称为降温灭火法。就是采取降温的办法
使森林火灾停止燃烧。可燃物温度低于燃点,
火灾就会熄灭。用
水洒在燃烧物质上或用湿土覆盖在可燃物上,可以达到冷却降温
的灭火目的。
(三)隔离法。
隔离法亦称为封锁燃烧物质法。就是设法把燃<
/p>
烧物与未燃烧的可燃物分开或用改变燃烧状态来灭火。为了切断
火
源,通常一种方法是使燃烧的可燃物与未燃的可燃物分开,可
采取开设防火线、防火沟和
生土带等措施,建立隔离带;另一种
方法是改变燃烧状态,增加可燃物的耐火性,在可燃
物上面喷洒
大量的水和化学阻火剂,使其难燃或不燃。
三、灭火程序
林火是气态和固态两种
燃烧的结合,在林火扑救中,难以控
制的是气态燃烧,只要使火线的气态燃烧熄灭,火灾
实际已被控
制。因此,灭火一般要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再巩固”的程序。
根据林火发展规律和灭火程序,灭火作战可划分为扑灭火线、熄
灭清理和看
守巡查三个阶段。
(一)扑灭火线阶段。
从灭火战斗开始到火场外线火全部熄
灭,为灭火的第一阶段,即扑灭火线阶段。实际
灭火时,通常以
两线灭火队伍会合为第一阶段结束的标志。使用间接法灭火时,
以林火蔓延到隔离带受阻熄灭为标志。在这一阶段完成时,火场
外线火全
部熄灭,火场只剩下内线火和暗火,在人力的控制下,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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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已不能蔓延。因此,扑灭火线阶段,应视为火灾被基本控制
阶
段。扑灭火线阶段的任务是全力扑打火场外线火线,这是灭火
战斗最紧迫、最关键的阶段
。
(二)熄灭清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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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火线上灭火队伍会合,或火线蔓延到
隔离带熄灭开始,到火场明火
暗火全部熄灭,为灭火第二阶段,
即熄灭清理阶段。这一阶段以大量火场清理工作为主,
主要是清
理火线上的残火余火。外线火线熄灭后,大局已经得到控制,但
内线仍然有燃烧之火,已熄灭的火线上仍有木炭火燃烧,随时都
有余火复燃造成
新的火灾。为巩固第一阶段灭火成果,减少森林
损失,必须扑灭内线火,并沿已扑灭的火
线做彻底的清理。
(三)看守
巡查阶段。
火熄灭后,留下足够兵力看守火场,防
止暗火复燃的
工作为灭火的第三阶段,即看守巡查阶段。林火扑
灭后,有许多因素可使火场复燃,造成
新的火灾。
1
、清理不彻底,遗漏
隐火。
处在木炭燃烧之火在气象条件发
生变化时,如气温增高,
风力增大,会发展为气体燃烧,造成暗
火复燃。重型可燃物站杆、倒术的隐火,一般不容
易清理彻底,
在气温升高和风的作用下,有可能发展为气体燃烧,在站杆倒向
火烧迹地外侧或风将火星刮到火烧迹地外侧,都可能造成复燃。
2
、气象条件急速变化时遗漏
隐火。
火场下雨雪后使火熄灭,
但在雨、雪降水量不够多时,不
能将火全部熄灭,尤其是粗大可
燃物内部隐燃的暗火。在降水蒸发后,未熄灭的暗火可能
发展为
明火。所以,火场降雨、雪后,灭火人员如抱有侥幸心理,没有
< br>清理检查火场,或清理检查不够彻底,就过早地撤离火场,都容
易发生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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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的每一个阶段都是整个灭火过程中相互连接不可缺少的
4
环节。在灭火战斗中,必须运用好灭火战术,抓住关键,保
证灭
火第一阶段的迅速完成,同时,要将三个阶段作为不可分割的整
体,绝不能轻视灭火的第二和第三阶段的工作。
四、
灭火方法
目前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灭火法,
适于扑救弱度和中等强度
地表火。主要采用的方法有:扑打法、
土灭火法、水灭火法、风力灭火法和化学灭火法等
。另一种是间
接灭火方法,适用于高强度地表火、树冠火及地下火的扑救。主
要是开设防火沟、开设较宽的防火线或利用自然障碍物及火烧法
来阻隔森林
火灾的蔓延。
(一)直接灭
火。
直接灭火是指灭火人员使用灭火机具直接
与火交锋,靠灭火
机具和人的作用使森林、草原火灾停止燃烧的
方法。
1
、扑打法。
扑打法是常用的林火扑救方法,适用于扑救弱度
地表火和清理火场。使用的扑打
工具有树技条和二号工具等。二
号工具具有轻便、坚固耐用、灭火效果好的特点。
使用二号工具灭火时,要按动作要
领正确扑打。灭火人员手
持二号工具,与地面约成
45
度角,斜向火场内扑打,一打一扫,
轻举重压;扑打时,切忌直上直下猛
起猛落地扑打,以免助燃或
使火星四溅,造成新的火点。
扑打中,火势弱时,可单人扑打一点;火势较强时,灭
火人
员可几人同时扑打一点,同起同落,打灭后再前进。扑打时沿火
线逐段扑打,不能擅自脱离火线去打内线火。在扑打阳坡陡坡上
山火、草塘火和顶风
火时,不能在火锋前阻拦式扑打,要注意安
全,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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