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小学招生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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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2日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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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qqai)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小学


招生



2020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


2020


年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


xx


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


中小学招生入 学工作的通知》和《


xx


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


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2020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


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 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教


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 生


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招生政策的

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


享有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二、依法依规招生入学



(一)小学招生。



凡年满六周岁(< /p>


2014



8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


其 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学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 的身


份证或户口簿,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初中招生。



各学区和初中学校 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以


适当方式公示,且小学升入初中学生公示名单 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


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宣传力度,不在公示名单中的< /p>


2020


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 分配


资格,引导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学生通

< br>过择校、转学、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问题。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首先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


严禁超班额招收学区外学 生。



(三)高中招生。


< p>
详见《关于印发


xx



2 020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三、依法保障招生入学



(一)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


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各 学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


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1.


新生 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即


“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 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


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



2.


各学区管理中心要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


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


入 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 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


定,确需调整的,相关学区学校要邀请相关单位 和家长代表对方案


进行论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


保社会稳定。



3.


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不得违规招收学校招生区域 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就近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4.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核准的招生计划及范围


制定招生方案,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


可根据家长 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5.


对于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


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





6.


省教育厅已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各学区学


校可 结合实际通过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开展网上招生工作,以


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便于监督。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 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


要 认真落实


xx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xx


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


作指南》的通知《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


高义务教育 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按照


xx


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



xx



2020< /p>


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


实履行好义务 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


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


8



31


日前年满


6


周岁,在学 校


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


12



31


日之前年满

6


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


办理 ,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并告知家长学生在


学籍异动

< br>(


休学、复学、转学等


)


等方面 将受到严格限制,严禁超班


额私自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儿童。





3.


加强 对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


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 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


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或者 休学的,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


育主管部门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


童少年入学 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区管理中心 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好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 ,切实做


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


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


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 效的送教服务。全


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两为主”


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其他特殊群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1.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子女入学纳入安置地学校就读,实现“一


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2.


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 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


摸清底数和情况,落实“一人一案”,关爱到人,资助到家 ,并通


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每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


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3.


依照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好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xx



xx



xx



xx


等相关学区学校要继续做好 接收适龄渔民子女入学工作。



4.


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照《


xx


省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


员 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


2020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期间,经卫 健部


门认定的派出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省内定点收治医院一线医务人

< br>员,其子女有学前和义务教育就读需求的,属地学区学校根据其实


际居住地或户籍 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公


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5.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已被海军青少年航空实 验班录取的


考生不得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四)控制办学规模暨班额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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