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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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小学
招生
2020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
2020
年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
xx
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
中小学招生入
学工作的通知》和《
xx
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
p>
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2020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
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
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教
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
生
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招生政策的
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
享有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二、依法依规招生入学
(一)小学招生。
凡年满六周岁(<
/p>
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
其
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学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
的身
份证或户口簿,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初中招生。
各学区和初中学校
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以
适当方式公示,且小学升入初中学生公示名单
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
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宣传力度,不在公示名单中的<
/p>
2020
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
分配
资格,引导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学生通
< br>过择校、转学、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问题。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首先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
严禁超班额招收学区外学
生。
(三)高中招生。
详见《关于印发
xx
县
2
020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三、依法保障招生入学
(一)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
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各
学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
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1.
新生
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即
“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
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
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
2.
各学区管理中心要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
p>
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
入
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
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
定,确需调整的,相关学区学校要邀请相关单位
和家长代表对方案
进行论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
p>
保社会稳定。
3.
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不得违规招收学校招生区域
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就近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4.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核准的招生计划及范围
制定招生方案,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
可根据家长
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5.
对于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
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
6.
省教育厅已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各学区学
校可
结合实际通过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开展网上招生工作,以
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便于监督。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
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
要
认真落实
xx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xx
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
作指南》的通知《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
高义务教育
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按照
xx
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
发
xx
县
2020<
/p>
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
实履行好义务
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
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
8
月
31
日前年满
6
周岁,在学
校
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
12
月
31
日之前年满
6
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
办理
,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并告知家长学生在
学籍异动
< br>(
休学、复学、转学等
)
等方面
将受到严格限制,严禁超班
额私自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儿童。
3.
加强
对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
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
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
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或者
休学的,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
育主管部门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
童少年入学
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区管理中心
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好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
,切实做
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
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
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
效的送教服务。全
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两为主”
p>
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其他特殊群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1.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子女入学纳入安置地学校就读,实现“一
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2.
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
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
摸清底数和情况,落实“一人一案”,关爱到人,资助到家
,并通
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每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
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3.
依照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好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xx
、
xx
、
xx
、
xx
等相关学区学校要继续做好
接收适龄渔民子女入学工作。
4.
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照《
xx
省新冠肺
p>
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
员
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
2020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期间,经卫
健部
门认定的派出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省内定点收治医院一线医务人
< br>员,其子女有学前和义务教育就读需求的,属地学区学校根据其实
际居住地或户籍
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公
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5.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已被海军青少年航空实
验班录取的
考生不得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四)控制办学规模暨班额校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