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平实验小学招生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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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浦东新区建平实验小学招生告示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
2020
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结合本校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平稳
有序做好本校
2020
年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
如下。
2019
年起,本校枣庄路校
区已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实行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对口入学
”
(同一居住户
二孩除外)的做法。本校枣庄路校区招生地段内
某门牌号
2019
年如
安排了本校对口
入学,则
2020
年起连续
4
年内该门牌号不再安排本
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
,以此类推。
一、招生计划
2020
年,本校枣庄路校区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
12
个班。
二、入学条件
2020
年,本校枣庄路校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
< br>先”的原则,优先招收本校枣庄路校区招生地段内“户籍地与实际居
住地(具备相
应的房产证)
”一致(以下简称“人户一致”
)
、并选报
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本校枣庄路校区将按下述类别,
依次安排对口招生地段内符合条
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额满为止。如前一类对象安排后,学校招生计划
已完成
,则不再安排后面类别的对象入学。
第一类对象:
“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在本校枣
庄路校区对口地段内,<
/p>
户主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1
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
有产权)
;适龄
儿童本人为户主的,
房
产证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
(全部或共同共
有产权)或其父母
(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
的登记日期截
止为
2020
年
4
月
23
日。
此类对象按适龄儿童户
籍迁入
时间先后排序入学,额满为止。超额部分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类对象: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以及符
合入学条
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
,
且积分达标准分值)
,
具
备本校枣庄路校区对口地段内相应房产证
(产
权人为适龄儿童父
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产证上的
登记日期截止
为
2020
年
4
月
23
日。
此类对象按产证上的登记
日期先
后排序入学,额满为止。超额部分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第三类对象:
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具备本校枣庄
路
校区对口地段内相应房产证
(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本人
,
并全
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产证上的
登记日期截止为
2020
年
4
月
23
日。
此类对象按
产证上的登记日期先后排序入学,
额满为止。
超额部分由
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
,
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根据本
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
排序靠后(比如
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
区招办按照上述对象类别依次安排入
学,
额满为止。
超额部分由区招
办统筹
安排入学。
三、验证安排
(一)第一批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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