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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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2020
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职业学
校招
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芷教发〔
2014
< br>〕
18
号
各学校、幼儿园、片区责任督学
::
现将《
2014
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职
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
给你们
,
请
认真遵照执行
.
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
p>
年
5
月
20
日
主题词
:
教育招生△方案通知
2014
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
改革
,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
巩固和提高“普
九”成果
,
确保全县教育持续、稳步、和谐发展
,
根据怀化市教育局
p>
《关于做好
2014
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
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
知》
(
怀教
通〔
2014
〕
22
< br>号
)
、《怀化市课程改革初中毕业考试、综
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
怀教发
〔
2006
〕
15
号
)
的要求
,
结合我县实际
,
特制定本方案
.<
/p>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顾问
:
李仕忠
组长
:
彭清洪
副组长
:
曾庆斌杨海平曹东方
成员
:
唐非吴英林田
林张楚舒琦
唐光金张志明李忠梅王海蛟周星妤
唐光怀
工作人员
:
刘德显沈宏根张文松杨细清
丁松军张杰田瑞芹
负责全县普通中小
学、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
各校成立以校长任
< br>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
,
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
,
负责组织本校范围
内的招生工作
.
二、招生范围
1
、小学招生
.
严格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招
生及
学籍管理规定》
(
芷教字〔
2005
〕
12
号<
/p>
)
划定的区域范围要求招生
:
农村小学招收本乡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
城区小学
按照芷教字〔
2005
〕
12
号文件第四条划定的范围招收适龄儿童
.
荷花池
小学招收城镇东
西大街以北、氵舞水河以东、县自来水厂至一中教职工宿舍以南、
人民医院至岩路街东街五四厂宿舍以西区域内居住的居民子弟
;
城南
小学招收城镇东西大街以南、氵舞水河以东、农场道路
(
芷江长途车
站与乡镇车站间道路
)
至交通运政所道路以北、飞虎路以西区域内居
住的居
民子弟
;
三里坪小学招收农场道路
(<
/p>
芷江长途汽车站与乡镇汽
车站间
)
至交通运政所道路以南、氵舞水河以东、七里桥村区域居住
的居民子弟
;
东门口小学招收飞虎路以东、东门口村、曲溪垅村、大
垅坪村、窑湾塘村、十万坪村居住的子弟
;
河
西小学招收舞水河以西
的芷江镇所辖居民子弟
.
2
、初中招生
.
城镇初中
:
以河为界划定城东、城西两个区域
p>
,
以
《芷江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
及学籍管理的规定》
(
芷教字
〔
2005
〕
12
号<
/p>
)
划定的小学招生范围为界线和依据
,<
/p>
芷江二中招收城
东荷花池、城南、三里坪三所小学招收范围内的毕
业生及东门口小
学的毕业生
.
芷江三中
招收荷花池、城南、三里坪三所小学非招收范
围内的学生及河西小学的毕业生和五郎溪小
学的毕业生
.
农村初中
:
招收本乡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
碧涌中学招收碧涌小
学、板山学校小学毕业生
,
罗旧中学招收罗旧小学、艾头坪小学、牛
牯坪小学毕业生
).
3
、进城务工农民子
女及外来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县城区就学的
,
由
< br>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证、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
理局认可的房屋
租赁合同、身份证与流入地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
证、流出地学校学籍证明、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
合同或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社保证明等材料
,
向教育局基
教股提出申请
< br>,
由教育局基教股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
/p>
返城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的
,
严
格按照区域招生政策执行
.
4
、外来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县其它乡镇就读的
,
由其父母或监护人
持户籍证和身份证与流入地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流出地学校
p>
学籍证明等材料
,
向当地学校提出申请
p>
,
由接受学校报局基教股批准
.
此类学生按正常要求入学后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的权益
.
< br>
5
、普高与职高招生
.
芷江一中和芷江和平实验中学面向全县各初
中应届毕业生招生
.
芷江和平实验中学可向外县招生
.
芷江民族职业
中、文武学校专面向县内外招收初中毕业生
< br>.
三、招生基本要求
1
、小学:①凡年满六周岁
(2008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
)
儿童必须
按
区域、免试就近进入小学一年级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
,
未满六周
岁
儿童一律不安排学位
.
两个年级学生
之和不足
23
人的一律办成复式
班
p>
.
同时
,
各农村乡
镇学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好乡镇中心幼儿园
,
以满
足学前教育的需求.②城区小学必须首先保证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全部无条
件入学
,
学校招生时必须审验招生对象直接监护人的房屋产
p>
权证及户口簿等有关证件
,
核准年龄和户籍
所在地
(
学生户口与父母
双方或一方在
同一户籍上
,
且户籍与实际地址相符
;
学生父母为无房
户
,
< br>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
,
并户籍
与实际住址相符
;
有两套或以上
住房的以经常居住房屋为主
).
城区各
小学招生数必须严格在计划数内
(
计划数见附件
1).③对三类适龄残
疾儿童
,
学校应遵照对应的招生范围和就近接纳入学的原则接收其随
班就读
,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
<
/p>
2
、初中:①各初中学校在小学毕业生毕业前要摸清底子
,
在开学
初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p>
,
使小学毕业生全部在对应招生
范围内就
近进入初中学习.②按城区招生规定的招生范围要求,③芷
江一中初中部面向全县小学招
收
110
名学生
(
城区小学
90
人
,
农村小
学
20
人
).
二中从荷花池小学招
232
人
,
从城南小学招
250
人
,
从三里
坪小学招<
/p>
93
人、从东门口小学招
224
人
,
共计
799
人
.
三中从河西小
学
招
302
人
,
从荷花池小学招
49
人
,
从城南小学招
38
人
,
p>
从三里坪小
学招
60
人
,
从五郎溪学校招
48
人
,
共计
497
人
.
二中分校竹坪铺中学
从竹坪铺小学招收
75
人
,
从城东四所小学
(
荷花池小学、城南小学、
p>
东门口小学、三里坪小学
)
招收部分自愿到
分校就读的学生
,
不得招
收河西小学毕
业生
,
但从城东四小招生人数不得突破
100
人
;
再从农
村乡镇招收
100
名学生
,
但是每乡镇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乡镇当年小
学毕业人数的
5%.
芷江二中本部和芷江三中不再向农村乡镇招收任
何学生.④对三类适龄残疾少年
,
学校应遵照对应的招生范围
就近接
纳入学的原则接收其随班就读
,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
3
、普通高中和职高:①高中招生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
厅、省
物价局规定的“三限”政策
.
凡进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是达<
/p>
到毕业标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且必须达
到市下达的最低分数线、等
级要求
:
省
级示范高中
400
分以上
,
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
体育至少三个
a<
/p>
等
,
其余为
c<
/p>
等以上
(
含
c<
/p>
等
);
市级示范高中
350
分
以上
,
< br>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体育至少三个
b
等以上<
/p>
(
含
b
等
),
其余为
c
等以上
(
含
c
等
p>
);
一般普通高中
300
< br>分以上生物、地理、
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五个
c
等以上
(
含
c
等
))
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
< br>相应标准
,
否则不予注籍
.
p>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借读生
.
芷江一中面向全县初中招收
100
名励志生
(
二中、三中、竹坪铺中学
90
人
,
农村中学
10
人),②职高的专业及要求见各校招生简章
.
四、招生计划数
1
< br>、小学招生计划数见附表
1
2
、初中招生计划数见附表
2
3
、普高与职高
:
芷江
一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22
个班
12
00
人
(
含特长生、励志生、择校生<
/p>
);
芷江和平实验中学高一招收应届毕业
生
6
个班
300
人
;
职高
(
芷江职业中专、进修学校、文武学校、芷江
师范
)
招收
1380
人
.
五、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
< br>1
、初中毕业生须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时同时填报招生志愿
< br>表
(
附表
3).
填报普高志愿可从“芷江县第一中学”、“芷江县和平
实验中学”二所学校中选
择一所学校进行填报
,
职业高中志愿学生可
以在芷江职业中专、芷江进修学校、文武学校、芷江师范四所学校
选择志愿填写
p>
.
《志愿表》由各学校依据本文后附的样表自行印制
,
并将志愿表上交学校输入高中招生管理系统
.
学校输机完成后及时将
相关信息数据及学生志愿表上交局基教股审核、
汇总
.
2
、
学生填报志愿应字迹工整
,
已填报的志愿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p>
.
学生填报的志愿一经县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登录审核完毕无误并
上
报市教育局后
,
不得再做更改
.
3
、各初中学校
和相关教师在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招生政
策向学生提供正确信息咨询
,
不得以虚假和错误信息误导学生
.
4
、学生志愿由学生本人填写
,
家长或家长委托的监护人签字同意
认可
.
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干涉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
,
不得代替学生
家长或家长委托的监护人签字
.<
/p>
5
、普高、职高志愿不能相互跨报
六、普通高中录取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
和学生志愿
,
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相
< br>应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的前提下
,
采取学业考试成绩“
总分
+
等级”
的方式进行录取
,
即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成绩依据的科目中
,<
/p>
以实行
等级制的科目的等级为入围条件
,
再按照实行分数制的科目的成绩总
分
(
含优惠分
)
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
(
一
)
招生录取依据
1
、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