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平舆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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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平舆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公布
平舆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 br>由于城区规划、
学校搬迁及新建学校的投入使用等原因,
对城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片区范围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如下:
< br>
一、小学学区
1
、实验小学(老校区)
:东至挚地大道,西至槐树街,南至清
河北岸,北至永乐大道
(
不含陈蕃市场
)
。
实验小学(新校区)
:
(1)
东至清河岸,西至阳城大道,
南至工
业大道,
北至北环路。
(2)<
/p>
东至德馨路,
西至阳城大道,
南至聚兴路
,
北至工业大道
(
另含王栋桥居委会居
民的学生
)
。
实验小学(南校区)
:东至车舆大道与清河南路交叉口,西至建
设街,南至车舆大道,北至清河南路。
2
< br>、二小:
东至建设街,西至泰和路,南至草河北岸,北至清河
南岸。(含李庄村委居民的学生)
3
、三小
(分三个片区):
(1)
北片:东至原棉麻公司西侧小巷,南至永乐大道,北至洪河
路,
西至陈蕃路
。
(2)
南片:东至永乐大道,南至西塔寺街东段,西至挚地大道,
< br>北至永乐大道。
(3)
城北居
委会罗庄和张庄两个自然村的住户。
4
、四小
八中小学部
< br>泽英小学
:东至槐树街(永乐大道以南)
和陈蕃路(永乐
大道以北),西至清河大道,北至北环城大道,南
至清河北岸(另含陈蕃市场和月旦坪)
,但该片区内大冯居委会的
学生到八小就读。
5
、五小
九小
:北至西塔寺街东段,东至安民路,南至清河北
岸,西至挚地大道。
6
、六小
:小刘居委会
居住户。
7
、七小
< br>:小徐居委会居住户。
8
、八
小
:东至清河大道,南至工业路,西至小清河东岸,北至
北环路
。(另含大冯居委会在片外的居住户)
9
、十小
阳光小学:
东至建设街,西
至清河大道,南至高速路
口,北至草河南岸。(另含草河北岸王堂居委住户)。
10
、十一小:
冯楼
居委会居住户。
11
、十二小:
p>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德馨路,北至小清河,南至
草河张楼居委会(另
含张楼居委会在片区外居住户的学生)。
12
、十三小:
冯寨居委会居住户。
13
、十四小:
段营居委会居住户。
14
、十五小:
五里居委会居住户
。
15
、十六小:
< br>徐寨居委会居住户。
16
、外
国语小学
思源小学部
:东至德馨路,北
至聚兴路,西至
西环路,南至健康路西段
(
文化艺术中心西
)
。
另:
如果本片区范围内有村委
(居委会)
学校,
该村委
(居委会)
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所在村委(居委会)学校就读(郭楼郭楼村委、
清河王栋桥居委会)
。
17
、桃李小学
< br>
七中附小
育英小学
九中附小
:东至小刘村委,
西至棉麻公司家属院西侧小巷,南至永兴路,北至洪河路。
1
8
、实验二小
:东至泰和路,西至清河大道,南至草河北岸,<
/p>
北至清河南岸(片区内张楼居委会居民的学生到十二小就读)。
19
、蓝天(小学部)
:东至振兴路,
西至陈蕃路,南至洪河路,
北至五里路
(
不含城北居委会罗庄和张庄居委会住户
)
。
< br>
20
、金苗苗小学(
分两个片
区):
(
1
)东至古槐大道,西至安民路,南至清河,北至永乐大道。
(
2
)东至古槐大道,南至永乐大道,北至永兴路,呈三角状范<
/p>
围之内。
21
、六中(小学部)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高速
路
口,北至健康路西段(文化艺术中心西)。另:如果本片区范围
内有村委(居委会)学校
,该村委(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所
在村委(居委会)学校就读(郭楼岳庄、清河南
刘)。
二、初中学区
1
、二中(老校区)
:分两个片区:(
1
)东至挚地大道,西至
槐树街,南至小清河北岸,
北至永乐大道。(
2
)东至清河南路,
西至建设街,南至文化路以内的三角区域。
二中(新校区)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奚仲公园,南至清河北
岸,北至北环路。
2
、三中
:
东至永乐大道与古槐大道交叉口向南接车舆大道,西
至挚地大
道向南沿文化路至建设街,
南至车舆大道,
北至永乐大道。
p>
另含白庙自然村。
3
、一中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丰收路,北至清河
南岸
(
西岸
)
。
4
、思源实验学校
(
初中部)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
p>
健康路,北至丰收路。
5
、三高(初中部)
泽英初中
<
/p>
八中
:东至槐树街(永乐大道以
南)和陈
蕃路(永乐大道以北);西至清河大道,南至清河北岸,
北至北环路。
< br>
6
、实验中学(初中部)
:东
至建设街,西至清河大道,南至车
舆大道,北至清河南岸。
<
/p>
7
、五中
蓝天中
学
七中:
东至古槐大道,西至陈蕃路,
南至解
放街,北至北环城路。
8
p>
、六中(初中部):
分两个部分:(
1
p>
)东至吴黄路平舆至西
洋店段(另含清河街道冯寨居委会居民),西
至西环路,南至高速
路口,北至车舆大道。(
2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车
舆大道,北至健康路。
< br>
9
、九中
育英中学:
东至赵庄村,西至永乐大道与古槐大道交
叉口向
南,南至清河北岸,北至解放大道向东至平和大道。
10
、四中
:
东皇街道辖区居住户。
平舆县教育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
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我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
和良
好教育生态,切实缓解“择校热”、“大班额”突出等问题,让每
< br>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 br>《关
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教基
〔
2020
〕
74
号
)
要求,现就我县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工
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
行。
一、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
市招生文件要求,
规
范招生行
为,维护招生秩序,把好招生入口,确保起始年级不出现超大班额;
挖掘学校资源潜力,继续试行城乡学校联合办学;禁止学校超规模
招收插班
生,确保城区“大班额”学生分流取得明显成效。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
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
识性考试方式选拔
生源。
(
二
)
划片就近原则。全县所有小学、初中实行划
片招生,片内适
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片区就近入学。
(三)
计划招生原则。
县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今年秋季不得突破县
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控制规模,乡镇中心小学和乡镇
寄宿制小学在校
生要控制在县核定的规模之内。
(
四
)
适龄入学原则。根据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试行)》要求,凡当年
8
月
31
日之前(含
8
月
31
日)年满
6
周岁(
2014
年
p>
8
月
31
日前出生
)的儿童方可入小学,各小学一律
不得招收不足
6
周岁的儿童入学。
(五)城区住、户(居)一致优
先原则。城区住、户一致是指在
县城有自购住房、有户籍的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与
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其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房产证
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至招生报名结束之前),优先安排入学。
(六)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
自
2020
年秋季招生报名结束之日起,
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新
购住宅房
(含二手房)
,
原则上一套住房
6
年内只有
一个小学学位、
3
年内只有一个初中学位(同一父母多生育的子
女除外)。自
2018
年秋季学期起,同一套住宅性公寓房
p>
6
年内只有一个小学学位、
3
年内只有一个初中学位(同一父母多生育的子女除外)。
< br>自
2021
年起,新购住宅房(含二手房)和原购住宅房
,学生入
学均须符合“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学
校入读期间,
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同
一父母多生育的除外)。
(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
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招生意见及学校具体招生方案、招生计划、
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要通过多种
形式向社会公布,尤其
要将各学校片区范围绘制成示意图,并配上相关说明,在学校醒目
位置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范围
(
一
)
城区学校
< br>城区小学、
初中仍实行划片招生,
片区范围在基本稳定的
基础上
作适当调整
(
见附件
2)
。各学校要对本片区内适龄儿童摸清底子,
认真核查其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首先保证居住地与户籍
都在本校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之后若还有空余学位,再
以“居住地为主,参
考户籍”为原则进行招生,确保片区内适龄儿
童“应入尽入”。
寄宿制学校
(
经局认定
)
在确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
入学外,若仍
有空余学位,可面向全县招收相应学位数量的新生或
插班生。实验小学老校区、二小、三
小、四小、五小不得招收寄宿
生。
城
区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
(
包括变相校外违规办班或与学前机构<
/p>
违规签订入学协议
)
。
< br>
(
二
)
农村学校
农村学校划片范围由乡镇、
街道中心学校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
出发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原则上面向学校所服
务的村委或居委
会招生。寄宿制学校在满足本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外,若仍有空余
学位,可以跨片区招生。
农村初中可根据学
校校舍、师资等现有条件,允许招收小学生,
但必须要与中心学校密切配合,在中心学校
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农村初中在校生不足
50
人者,交由中心学校直接管理。村级小
学六年级在校生
人数较少且师资紧缺的,由所属中心学校统一安排
到本乡镇初中小学部就读。
四、招生计划
县教育
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层次、校舍情况、师资条件,结合学
校现有规模,对城区义务教育学
校、乡镇中心小学和乡镇寄宿制小
学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和控制规模。(另行文)
五、招生时间
全县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为:
7
月
2
0
日-
8
月
2
0
日。
六、报名登记
1.
报名登记时间
< br>城区学校报名登记时间由各学校自定,
农村学校报名登记时间由
< br>乡镇中心学校拟定。
2.
报名登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