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平舆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公布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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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2日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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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如果不爱)


2020


平舆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公布



平舆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 br>由于城区规划、


学校搬迁及新建学校的投入使用等原因,


对城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片区范围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如下:

< br>


一、小学学区



1

< p>
、实验小学(老校区)


:东至挚地大道,西至槐树街,南至清


河北岸,北至永乐大道


(


不含陈蕃市场


)




实验小学(新校区)



(1)


东至清河岸,西至阳城大道, 南至工


业大道,


北至北环路。


(2)< /p>


东至德馨路,


西至阳城大道,


南至聚兴路 ,


北至工业大道


(


另含王栋桥居委会居 民的学生


)




实验小学(南校区)


:东至车舆大道与清河南路交叉口,西至建


设街,南至车舆大道,北至清河南路。



2

< br>、二小:


东至建设街,西至泰和路,南至草河北岸,北至清河

南岸。(含李庄村委居民的学生)



3

、三小


(分三个片区):



(1)


北片:东至原棉麻公司西侧小巷,南至永乐大道,北至洪河


路, 西至陈蕃路




(2)


南片:东至永乐大道,南至西塔寺街东段,西至挚地大道,

< br>北至永乐大道。



(3)


城北居 委会罗庄和张庄两个自然村的住户。



4


、四小



八中小学部


< br>泽英小学


:东至槐树街(永乐大道以南)


和陈蕃路(永乐 大道以北),西至清河大道,北至北环城大道,南


至清河北岸(另含陈蕃市场和月旦坪) ,但该片区内大冯居委会的


学生到八小就读。



5


、五小



九小


:北至西塔寺街东段,东至安民路,南至清河北


岸,西至挚地大道。

< p>


6


、六小


:小刘居委会 居住户。



7


、七小

< br>:小徐居委会居住户。



8


、八 小


:东至清河大道,南至工业路,西至小清河东岸,北至


北环路 。(另含大冯居委会在片外的居住户)



9

、十小



阳光小学:


东至建设街,西 至清河大道,南至高速路


口,北至草河南岸。(另含草河北岸王堂居委住户)。



10


、十一小:


冯楼 居委会居住户。



11


、十二小: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德馨路,北至小清河,南至


草河张楼居委会(另 含张楼居委会在片区外居住户的学生)。



12


、十三小:


冯寨居委会居住户。


13


、十四小:


段营居委会居住户。



14


、十五小:


五里居委会居住户 。



15


、十六小:

< br>徐寨居委会居住户。



16


、外 国语小学



思源小学部


:东至德馨路,北 至聚兴路,西至


西环路,南至健康路西段


(

文化艺术中心西


)



< p>
另:


如果本片区范围内有村委


(居委会)


学校,


该村委


(居委会)


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所在村委(居委会)学校就读(郭楼郭楼村委、


清河王栋桥居委会) 。



17


、桃李小学

< br>


七中附小



育英小学



九中附小


:东至小刘村委,


西至棉麻公司家属院西侧小巷,南至永兴路,北至洪河路。



1 8


、实验二小


:东至泰和路,西至清河大道,南至草河北岸,< /p>


北至清河南岸(片区内张楼居委会居民的学生到十二小就读)。



19


、蓝天(小学部)


:东至振兴路, 西至陈蕃路,南至洪河路,


北至五里路


(


不含城北居委会罗庄和张庄居委会住户


)


< br>


20


、金苗苗小学(


分两个片 区):




1


)东至古槐大道,西至安民路,南至清河,北至永乐大道。




2


)东至古槐大道,南至永乐大道,北至永兴路,呈三角状范< /p>


围之内。



21


、六中(小学部)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高速


路 口,北至健康路西段(文化艺术中心西)。另:如果本片区范围


内有村委(居委会)学校 ,该村委(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所


在村委(居委会)学校就读(郭楼岳庄、清河南 刘)。



二、初中学区



1


、二中(老校区)


:分两个片区:(


1


)东至挚地大道,西至


槐树街,南至小清河北岸, 北至永乐大道。(


2


)东至清河南路,


西至建设街,南至文化路以内的三角区域。




二中(新校区)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奚仲公园,南至清河北


岸,北至北环路。



2


、三中 :


东至永乐大道与古槐大道交叉口向南接车舆大道,西


至挚地大 道向南沿文化路至建设街,


南至车舆大道,


北至永乐大道。


另含白庙自然村。



3

、一中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丰收路,北至清河


南岸


(


西岸


)




4


、思源实验学校


(


初中部)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


健康路,北至丰收路。



5


、三高(初中部)



泽英初中


< /p>


八中


:东至槐树街(永乐大道以


南)和陈 蕃路(永乐大道以北);西至清河大道,南至清河北岸,


北至北环路。

< br>


6


、实验中学(初中部)


:东 至建设街,西至清河大道,南至车


舆大道,北至清河南岸。


< /p>


7


、五中



蓝天中 学



七中:


东至古槐大道,西至陈蕃路, 南至解


放街,北至北环城路。



8


、六中(初中部):


分两个部分:(


1


)东至吴黄路平舆至西


洋店段(另含清河街道冯寨居委会居民),西 至西环路,南至高速


路口,北至车舆大道。(


2


)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车


舆大道,北至健康路。

< br>


9


、九中


育英中学:


东至赵庄村,西至永乐大道与古槐大道交


叉口向 南,南至清河北岸,北至解放大道向东至平和大道。



10


、四中




东皇街道辖区居住户。




平舆县教育局


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 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我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 和良


好教育生态,切实缓解“择校热”、“大班额”突出等问题,让每

< br>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 br>《关


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教基



2020



74



)


要求,现就我县


2020

< p>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工


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 行。



一、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


市招生文件要求,


规 范招生行


为,维护招生秩序,把好招生入口,确保起始年级不出现超大班额;

< p>
挖掘学校资源潜力,继续试行城乡学校联合办学;禁止学校超规模


招收插班 生,确保城区“大班额”学生分流取得明显成效。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


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 识性考试方式选拔


生源。



(



)


划片就近原则。全县所有小学、初中实行划 片招生,片内适


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片区就近入学。



(三)


计划招生原则。


县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今年秋季不得突破县


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控制规模,乡镇中心小学和乡镇 寄宿制小学在校


生要控制在县核定的规模之内。



(



)


适龄入学原则。根据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


则(试行)》要求,凡当年


8



31


日之前(含


8



31


日)年满

< p>
6


周岁(


2014



8



31


日前出生 )的儿童方可入小学,各小学一律


不得招收不足


6


周岁的儿童入学。



(五)城区住、户(居)一致优 先原则。城区住、户一致是指在


县城有自购住房、有户籍的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与 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其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房产证


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至招生报名结束之前),优先安排入学。



(六)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




2020


年秋季招生报名结束之日起,


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新


购住宅房


(含二手房)



原则上一套住房


6


年内只有 一个小学学位、


3


年内只有一个初中学位(同一父母多生育的子 女除外)。自


2018


年秋季学期起,同一套住宅性公寓房


6


年内只有一个小学学位、


3


年内只有一个初中学位(同一父母多生育的子女除外)。


< br>自


2021


年起,新购住宅房(含二手房)和原购住宅房 ,学生入


学均须符合“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学


校入读期间,


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同


一父母多生育的除外)。




(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


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招生意见及学校具体招生方案、招生计划、


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要通过多种 形式向社会公布,尤其


要将各学校片区范围绘制成示意图,并配上相关说明,在学校醒目


位置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范围



(


)


城区学校


< br>城区小学、


初中仍实行划片招生,


片区范围在基本稳定的 基础上


作适当调整



(


见附件


2)


。各学校要对本片区内适龄儿童摸清底子,


认真核查其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首先保证居住地与户籍


都在本校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之后若还有空余学位,再


以“居住地为主,参 考户籍”为原则进行招生,确保片区内适龄儿


童“应入尽入”。



寄宿制学校


(


经局认定


)


在确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


入学外,若仍 有空余学位,可面向全县招收相应学位数量的新生或


插班生。实验小学老校区、二小、三 小、四小、五小不得招收寄宿


生。



城 区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


(


包括变相校外违规办班或与学前机构< /p>


违规签订入学协议


)


< br>


(



)


农村学校



农村学校划片范围由乡镇、


街道中心学校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


出发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原则上面向学校所服 务的村委或居委


会招生。寄宿制学校在满足本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外,若仍有空余


学位,可以跨片区招生。



农村初中可根据学 校校舍、师资等现有条件,允许招收小学生,


但必须要与中心学校密切配合,在中心学校 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农村初中在校生不足

50


人者,交由中心学校直接管理。村级小


学六年级在校生 人数较少且师资紧缺的,由所属中心学校统一安排


到本乡镇初中小学部就读。

< p>


四、招生计划



县教育 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层次、校舍情况、师资条件,结合学


校现有规模,对城区义务教育学 校、乡镇中心小学和乡镇寄宿制小


学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和控制规模。(另行文)



五、招生时间



全县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为:


7



2 0


日-


8



2 0


日。



六、报名登记



1.


报名登记时间


< br>城区学校报名登记时间由各学校自定,


农村学校报名登记时间由

< br>乡镇中心学校拟定。



2.


报名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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