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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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2日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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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彩虹公主寻珍珠)


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公办小学 招生工作,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


接受小学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


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重庆市中小学学生学籍


管理办法》等政策,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


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区户籍适龄儿 童按照免试、


划片就近原则入学。


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统筹 安排、指定学校原则入学。



第二条



招收年满


6


周岁(盲、聋、哑等残疾儿 童可推迟



7


周岁)的适龄儿童。



第三条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根据区教委划分的各

< p>
小学校义务教育服务区按



三对口



(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


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实 际居住地一致)报名登记入学。



对部分学位紧张的学校服务区 内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


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配到非紧张区域学校


(学位紧张学校名单


由区教委提前一年另行公布):



(一)


同一住房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六


年的


(其中适龄儿童监护人若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以最后一个


适龄儿童入学时间计算);



(二)入学前一年


9



1


日后取得房屋 产权证及对应户籍


的。



第四条非本区 户籍适龄儿童主要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


监护人居住、职业量化积分情况安排学校入学( 实施办法由区


教委另行制定)。



第五条



本《办法》由沙坪坝区教育 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


之日起开始执行。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4



6



5




沙坪坝区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



实施办法



(试行)



适龄儿童因其父母或者其他 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者


居住,需要在本区申请学位接受义务教育的,区教委为有利于


适龄儿童稳定生活和健康成长,


将根据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 /p>


护人在本区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简称



两稳定



)量化积分安


排适龄儿童入学 。



一、积分办法



(一)基本项目量化积分



适龄儿童与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稳定住所是


适龄儿童入学的基本条件。稳定住所量化积分 办法:以适龄儿


童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连续


居住且按期审核的居住(暂住)证为依据,


1


个月积


1


分,积


分不封顶。

< br>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


均认定为


1

< p>
个月;


结束月为招生当年


5


月(含


5


月)。



(二)激励项目量化积分



1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稳定职业是适


龄儿童入学及入学 后正常生活学习的重要条件。


稳定职业量化


积分办法:


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人力


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 工养老保险时间或在本区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时间计算积分

< p>
(父母双方均在本区


经商或务工的以时间长的一方为准),


1


个月积


0.5


分,积分


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


1


个月;


结束月为招生当年


5


月(含


5


月)。


2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经商办企


业 并依法纳税应予以激励。在本区纳税量化积分办法:以招生


当年前三个自然年度累计纳税 计算积分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


纳税的可以合并计算),纳税< /p>


1


万元(含)



2


万元(不含)



0.5


分,纳税


2


万元(含)


—< /p>


3


万元(不含)积


1

分,以此


类推,每达到一个更高的万元单位增加


0.5


分,积


15


分封顶。



二、学位安排办法



适龄儿童的父 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区教委要求持


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申请学位,


区教委根据适龄儿


童居住地位臵、量化积分、招生学校学位数安排学 位,招生学


校于招生当年


7



20


日前向适龄儿童寄发义务教育新生入学


通知 书。



三、本《办法》由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


之日起开始执行。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4



6



5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确定


2015


年小学招生学位紧张学校的








根据《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 招生办法(试行)》,


经测算确定下列学校为沙坪坝区


2015


年小学招生学位紧张学


校:树人小学、沙坪坝小学、第一实验小 学、育英小学、南开


小学。



特此通告。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4



6



5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

< p>
2015


年一年级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


实施条例》< /p>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试行)、《沙坪坝


区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办法》、《沙坪坝区


2015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将我区


2015


年一年级适龄儿童


信息采集工作通告如下:



一、适龄儿童年龄



2015


年小学一年级招收


2009


< br>8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未


入学适龄儿童(因全国已统一学籍,未到年龄的儿童无法取得


学籍, 学校不招收未到年龄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及报名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及报名



信息采集时监护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


.《沙坪坝区


2015


年本区户籍适 龄儿童信息采集表》


1


份,


监护人可于 报名前登陆报名系统





下载表格填写,也可现场领取表格填写。



2


.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


.对应的房管证(房屋产权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


接种完成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请未开具《国家 免疫规


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带孩子凭《预

防接种证》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信息采集时 间



2015



5



4


日(周一)至


5



6


日(周


三)工作时间




信息采集地 点



在对口划片学校参加信息采集


(划 片安排


见各校张贴的《


XXX


学校


2015


年招生服务区安排表》)。



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完成信息采集后应登陆“重

< p>
庆市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


(该系统将控


制跨区县多校报名,即适龄儿童在全市只能报一所学校)。通


过学校审核后的 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于


2015



6



22



(周一)



6



24< /p>


日(周三)登录报名系统(用户名:适龄儿童身份


证号,密码:适 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后


6


位,第一次登陆后可修

< br>改密码),完整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确无条件完成网上报


名的应联系就读学校 由学校帮助其填报。



(二)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及报名



信息采集时监护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


.《沙坪坝区


2015


年非本区户籍 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


一式


2


份,监护 人可于报名前登陆报名系统





下载表格填写,也可现场领取表格


填写。


< /p>


2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


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签发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适龄儿童


父或母)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


.沙坪坝区工商分局签发的适龄儿童监护 人(适龄儿童


父或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或在沙


坪坝区人力社保局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p>


1



(有即


提供 )。



5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沙坪坝区 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有即提供)。


6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请未开具《国家免


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


的适龄 儿童监护人带孩子凭


《预防接种证》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 br>


信息采集分两次进行:



第一 次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采集


对象


为监护人


积分达到


12

< p>
分以上(井双片区除莲光小学以外的学校达到


6


分 以上)的适龄儿童。


时间为


2015



5



12


日( 周二)至


5



15

日(周五)


工作时间,超过时间不再进行信息采集。



息采集地点及范围


见附表。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于

2015



5


< br>20


日(周三)


登录报名系统(用户名:适龄儿童身份证 号,密


码: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后


6


位 ,已安排学位的在第一次登陆


后应修改密码)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第二次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采集


对象


为第一次


未能参加信息采 集或参加了信息采集但未能安排学位的适龄


儿童。


时间:


2015



5



25


日(周一)至


5



27


日(周三)


工作时间。


地点:


区教委将通过报名系统于


2015



5



22



(周五)


公布信息采集地点及积分区间。< /p>


采集办法:


监护人应


根据自己居住情况、


积分情况以及公布的有关学校积分区间等


信息自行选择学校提交 材料参加信息采集,全区不再划分范


围。


学位安排:

< p>
信息采集结束后由学校按照


“积分从高到低、


额满 为止”


的办法安排学位,


安排结果由信息采集学校于

< p>
2015



5



29



前通知适龄儿童监护人。



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安排到学位后应登陆“重庆 市义


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完成有关信息采集


(该系统将控 制


跨区县多校报名,即适龄儿童在全市只能报一所学校)。


凡已


安排学位的


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于


201 5



6



22


日(周一)至


6


24



(周三)


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


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确无条件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联系已安 排学位的学校帮助报名。



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预警信 息。


预计


2015


年下


列学校招生区域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为最紧张区域:


三峡

< br>广场及周边区域、联芳园区、杨公桥烈士墓地区、天星桥梨树


湾地区、凤天路沿线 及新桥地区、山洞地区、大学城地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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