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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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公办小学
招生工作,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
接受小学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
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重庆市中小学学生学籍
管理办法》等政策,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
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区户籍适龄儿
童按照免试、
划片就近原则入学。
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统筹
安排、指定学校原则入学。
第二条
招收年满
6
周岁(盲、聋、哑等残疾儿
童可推迟
至
7
周岁)的适龄儿童。
p>
第三条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根据区教委划分的各
小学校义务教育服务区按
“
三对口
”
(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
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实
际居住地一致)报名登记入学。
对部分学位紧张的学校服务区
内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
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配到非紧张区域学校
(学位紧张学校名单
由区教委提前一年另行公布):
(一)
同一住房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六
年的
(其中适龄儿童监护人若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以最后一个
适龄儿童入学时间计算);
(二)入学前一年
9
月
1
日后取得房屋
产权证及对应户籍
的。
第四条非本区
户籍适龄儿童主要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
监护人居住、职业量化积分情况安排学校入学(
实施办法由区
教委另行制定)。
第五条
本《办法》由沙坪坝区教育
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
之日起开始执行。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4
年
6
月
5
日
沙坪坝区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
实施办法
(试行)
适龄儿童因其父母或者其他
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者
居住,需要在本区申请学位接受义务教育的,区教委为有利于
适龄儿童稳定生活和健康成长,
将根据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
/p>
护人在本区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简称
“
两稳定
”
)量化积分安
排适龄儿童入学
。
一、积分办法
(一)基本项目量化积分
适龄儿童与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稳定住所是
适龄儿童入学的基本条件。稳定住所量化积分
办法:以适龄儿
童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连续
居住且按期审核的居住(暂住)证为依据,
1
个月积
1
分,积
分不封顶。
< br>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
均认定为
1
个月;
结束月为招生当年
5
月(含
5
月)。
(二)激励项目量化积分
1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稳定职业是适
龄儿童入学及入学
后正常生活学习的重要条件。
稳定职业量化
积分办法:
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人力
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
工养老保险时间或在本区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时间计算积分
(父母双方均在本区
经商或务工的以时间长的一方为准),
1
个月积
0.5
分,积分
p>
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
1
个月;
结束月为招生当年
5
月(含
5
月)。
2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经商办企
业
并依法纳税应予以激励。在本区纳税量化积分办法:以招生
当年前三个自然年度累计纳税
计算积分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
纳税的可以合并计算),纳税<
/p>
1
万元(含)
—
2
万元(不含)
积
0.5
分,纳税
2
万元(含)
—<
/p>
3
万元(不含)积
1
分,以此
类推,每达到一个更高的万元单位增加
0.5
p>
分,积
15
分封顶。
二、学位安排办法
适龄儿童的父
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区教委要求持
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申请学位,
p>
区教委根据适龄儿
童居住地位臵、量化积分、招生学校学位数安排学
位,招生学
校于招生当年
7
月
20
日前向适龄儿童寄发义务教育新生入学
通知
书。
三、本《办法》由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
之日起开始执行。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4
年
6
月
5
日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确定
2015
年小学招生学位紧张学校的
通
告
根据《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
招生办法(试行)》,
经测算确定下列学校为沙坪坝区
2015
年小学招生学位紧张学
校:树人小学、沙坪坝小学、第一实验小
学、育英小学、南开
小学。
特此通告。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4
年
6
月
5
日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
2015
年一年级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
实施条例》<
/p>
、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办法》(试行)、《沙坪坝
区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安排办法》、《沙坪坝区
2015
年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将我区
2015
年一年级适龄儿童
信息采集工作通告如下:
一、适龄儿童年龄
2015
年小学一年级招收
2009
年
< br>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未
p>
入学适龄儿童(因全国已统一学籍,未到年龄的儿童无法取得
学籍,
学校不招收未到年龄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及报名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及报名
信息采集时监护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
.《沙坪坝区
2015
年本区户籍适
龄儿童信息采集表》
1
份,
监护人可于
报名前登陆报名系统
(
)
下载表格填写,也可现场领取表格填写。
2
.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
.对应的房管证(房屋产权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
接种完成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请未开具《国家
免疫规
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带孩子凭《预
防接种证》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信息采集时
间
:
2015
年
5
月
4
日(周一)至
5
月
6
日(周
三)工作时间
。
信息采集地
点
:
在对口划片学校参加信息采集
(划
片安排
见各校张贴的《
XXX
学校
p>
2015
年招生服务区安排表》)。
p>
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完成信息采集后应登陆“重
庆市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
(该系统将控
制跨区县多校报名,即适龄儿童在全市只能报一所学校)。通
过学校审核后的
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于
2015
年
6
p>
月
22
日
(周一)
至
6
月
24<
/p>
日(周三)登录报名系统(用户名:适龄儿童身份
证号,密码:适
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后
6
位,第一次登陆后可修
< br>改密码),完整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确无条件完成网上报
名的应联系就读学校
由学校帮助其填报。
(二)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及报名
信息采集时监护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
.《沙坪坝区
2015
年非本区户籍
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
一式
2
份,监护
人可于报名前登陆报名系统
(
)
下载表格填写,也可现场领取表格
填写。
<
/p>
2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
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签发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适龄儿童
父或母)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
.沙坪坝区工商分局签发的适龄儿童监护
人(适龄儿童
父或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或在沙
坪坝区人力社保局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p>
1
份
(有即
提供
)。
5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沙坪坝区
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有即提供)。
6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请未开具《国家免
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
的适龄
儿童监护人带孩子凭
《预防接种证》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 br>
信息采集分两次进行:
第一
次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
采集
对象
为监护人
积分达到
12
分以上(井双片区除莲光小学以外的学校达到
6
分
以上)的适龄儿童。
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
周二)至
5
月
15
日(周五)
工作时间,超过时间不再进行信息采集。
信
p>
息采集地点及范围
见附表。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于
2015
年
5
月
< br>20
日(周三)
登录报名系统(用户名:适龄儿童身份证
号,密
码: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后
6
位
,已安排学位的在第一次登陆
后应修改密码)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第二次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
采集
对象
为第一次
未能参加信息采
集或参加了信息采集但未能安排学位的适龄
儿童。
时间:
2015
年
5
月
p>
25
日(周一)至
5
月
27
日(周三)
工作时间。
地点:
区教委将通过报名系统于
2015
p>
年
5
月
22
日
(周五)
公布信息采集地点及积分区间。<
/p>
采集办法:
监护人应
根据自己居住情况、
积分情况以及公布的有关学校积分区间等
信息自行选择学校提交
材料参加信息采集,全区不再划分范
围。
学位安排:
信息采集结束后由学校按照
“积分从高到低、
额满
为止”
的办法安排学位,
安排结果由信息采集学校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
前通知适龄儿童监护人。
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安排到学位后应登陆“重庆
市义
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完成有关信息采集
(该系统将控
制
跨区县多校报名,即适龄儿童在全市只能报一所学校)。
凡已
安排学位的
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于
201
5
年
6
月
22
日(周一)至
6
月
24
日
(周三)
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
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确无条件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联系已安
排学位的学校帮助报名。
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预警信
息。
预计
2015
年下
列学校招生区域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为最紧张区域:
三峡
< br>广场及周边区域、联芳园区、杨公桥烈士墓地区、天星桥梨树
湾地区、凤天路沿线
及新桥地区、山洞地区、大学城地区、青